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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股市場需盡快拔掉“停牌釘子戶”

日前,*ST烯碳被宣布終止上市。這是今年以來深圳證券交易所第一家被終止上市的公司,也是A股市場上第3只被終止上市的公司。

同時,上海證券交易所已經表態:上市公司退市實施機制已經逐步實現了“常態化、法治化、市場化”;今後上交所將嚴格認真履行一線監管職責,主動承擔退市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堅持依法依規對觸及退市條件的公司“有一家退一家”。

在上市公司退市成為“常態化”的背景下,人們有理由將目光轉向那些“停牌釘子戶”。

所謂的“停牌釘子戶”,是指股票長期停牌的上市公司。其實,說是“釘子戶”還算客氣,有的上市公司可以說是股市上的“僵屍”。

根據同花順數據統計,截至5月底,A股停牌超過200天的公司共有11家。*ST新億停牌時間已經超過900天,深深房A、沙鋼股份、信威集團等停牌時間均超過1年。

日前,《證券日報》給“釘子戶”們畫了一個“全家像”:與境外市場相比,A股的停牌特征基本上有3個,一個是家數多,二是時間偏長,三是重大資產重組是主因,且無明確時間表。

“停牌釘子戶”停牌的一個重要理由是重大資產重組或者重整。拿停牌時間最長的*ST新億來說,2015年11月,相關法院裁定受理了*ST新億重整一案。目前,*ST新億重整事項仍處於司法程序中,複雜的利益分歧使得重整推進緩慢。但在司法程序中,並不能成為其長期停牌的理由。

長期停牌,首先是對投資者的不尊重。投資者不論大小,都是股東,甚至可以說是“衣食父母”。“父母”拿錢供你上學,你卻自作主張長期“休學”,甚至不把成績單交給家長簽字,這顯然是不行的。

更何況,這些“停牌釘子戶”中還有不少心地不良者。應該看到,有的上市公司隨意停牌的目的在於避險和逐利兩點,既可以避開短期內股票市場的劇烈波動,又能夠擡高市場預期。這樣的行為應該予以制裁。

其實,滬深兩家交易所也早已註意到了“停牌釘子戶”的問題。2016年5月,滬深交易所發布了停複牌新規。對於上市公司籌劃重大資產重組的,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對於連續籌劃重組的,上交所停牌不超過5個月,深交所停牌不超過6個月。至於籌劃非公開發行的,原則上停牌不超過1個月。籌劃重大合同、控制權變更、對外投資等事項,原則上停牌不超過10個交易日。

可是上述新規實施兩年了,為什麽還存在像*ST新億這樣長期停牌的公司呢?筆者認為這里面恐怕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新規的規定是否過於“原則”;二是執行新規的力度還有待加強。

這一點,內地交易所應該向港交所學習。5月25日,港交所發布了新修訂的《上市規則》,其中規定:未來對於連續停牌18個月的證券,港交所可以對其進行摘牌。據悉新規將在8月1日開始實施。

港交所新的《上市規則》還溯及既往:截至新《上市規則》生效當日已連續停牌長達12個月及以上的,18個月的摘牌倒計時將從生效日期前6個月開始計算,也就是說,這類長期停牌公司,如果不抓緊複牌的話,在新規生效後的12個月後,就會被摘牌、取消上市地位。

國內A股市場應該怎麽對待“停牌釘子戶”?其實很簡單,就是借鑒成熟資本市場的經驗,在退市條款中增加停牌剛性指標,用法律法規約束上市公司停牌時間過長的問題。同時,還應建立申請停牌的管理細則,對停牌中的行為進行監督,對不規範甚至長期惡意停牌進行嚴厲處罰。

總之,A 股市場需要盡快拔掉“停牌釘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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