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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停互助獻血:部門利益與民眾權利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33548

2017年6月6日,海口,一位獻血者正在捐獻血小板。視覺中國丨圖

無論叫停互助獻血在管理者看來是否有足夠多的“好處”,也無論這些做法在其他人看來有多少“壞處”,現在應該討論的,除了如何解決燃眉之急,就是這種叫停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了民眾的法定權利。

新春佳節,國人舉家團聚時,很多血液病或其他需要用血,特別是血小板的患者,卻在經歷一場悄然而至的重大危機,他們的命運,很可能被一紙叫停互助獻血的通知所改變。媒體報道,有部分患者無血可用,他們的生命健康權正在受到威脅,而部分醫生對這一政策可能會加重“血荒”亦表達了憂慮(南方周末相關報道《停止互助獻血,北京醫院血小板供應緊缺》)。

北京市衛計委和紅十字會於2018年2月5日聯合下發了《關於強化無償獻血與臨床用血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做好十九大期間醫療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發明電【2017】53號),從2018年2月10日起,北京市正式停止互助獻血。

據衛計委的解釋,這是為了打擊血頭,加強用血管理,保障血液品質。事實上,全國多地衛計委已分別下發通知,要求逐步取消互助獻血。

互助獻血確實存在很多問題,不僅有血頭操縱非法賣血交易,還可能因職業賣血者的存在而導致血液品質下降,影響用血安全。但是,對部分急需用血的患者來說,互助獻血在短期內是面對血液短缺,可以選擇的一種解決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第十五條規定:“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國家提倡並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所以,互助獻血是受到現行法律保護的合法行為。

那麽問題來了:作為衛生行政管理機關,衛計委為什麽要叫停互助獻血,以及是否有權以部門行政文件抵觸現行法律呢?

2016年,全國共有1400萬人次參加無償獻血,獻血率達到1.05%,而發達國家約為3.3%。同時臨床用血需求以每年約10%-15%的速度增長,但獻血人數增長緩慢,導致供需缺口逐年增大,這就是國內“血荒”現象存在的現實基礎,也是獻血法允許互助獻血的主要原因。

然而,血頭和非法賣血現象的存在,就像“黃牛”一樣,讓血液管理複雜化,同時血液品質問題還可能會給醫療機構帶來風險。但如果在人大提議修法,程序複雜,且會因現實條件不具備而很難實現,所以衛計委才會希望利用行政通知叫停互助獻血,減輕自己的負擔和責任。

不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行政法規須“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與現行法律相抵觸的規定無效,且制定行政法規需履行一定的法定程序,“行政法規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社會公眾的意見。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

根據目前了解的情況,衛計委發布的這份事關國民生命健康權的《通知》,不僅違反了上位法,也未公開廣泛征求意見,或履行聽證等法定程序。

在這一問題上,如果僅為打擊血頭、方便管理和規避行業風險,就忽視患者權益和民生需求,以與現行法律不符的行政通知,損害民眾的法定權利,似乎並不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治理互助獻血中存在的不規範甚至違法行為,是很必要的,——這對包括患者在內的所有人也都是有利的。但血荒很難在短時間內改變,且規範管理也並非只有叫停這一種方法,就像不能因為車禍會死人就禁止車輛行駛一樣。如此因噎廢食,難逃懶政和無視民生之嫌。

很多媒體對這件事進行了報道和評論,但無論媒體的批評,還是衛計委的解釋,基本上都集中在這件事的“利弊”分析上,即叫停互助獻血會有什麽“好處”或“弊端”。衛計委認為這樣可以方便自己的管理,並打擊血頭;批評者則認為叫停互助獻血會加劇“血荒”,甚至可能讓獻血義舉成為不可能。

然而,在這種事關國民生命健康權的重大問題或社會熱點問題上,“利弊”分析固然重要,但這僅是一個功利性的標準,往往與立場相關,存在主觀性。真正有價值的分析必須建立在更客觀的標準,或關註民眾的“法定權利”之上。

無論叫停互助獻血在管理者看來是否有足夠多的“好處”,也無論這些做法在其他人看來有多少“壞處”,現在應該討論的,除了如何解決燃眉之急,就是這種叫停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了民眾的法定權利 。

如果政府部門僅僅關註某項政策的功利因素,把管理者心中主觀的“利弊”判斷,淩駕於客觀的民眾法定“權利”之上,這些做法既與依法治國的理念不符,也不利於社會的和諧穩定。

為保障和改善民生,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輿論”。法律是社會的底線,行業管理者不僅要依法行政,也要做民眾權利的守護者,而不是突破底線,去損害甚至破壞民眾權利。

雖然互助獻血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在保障患者用血的基礎上不斷規範和改善,但簡單地叫停,既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又損害了國民的法定權利,且可能陷部分患者於危局,這種不負責任和缺乏管理智慧的做法,是不足取的。

(作者為中國社科院經濟所公共政策研究室特約研究員,長期關註醫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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