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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終止審查高峰在年底,45家退出占全年31%,海通廣發國金項目最多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8-01-07/1180222.html

IPO的堰塞湖水位持續下降,在提高審核速度,推進IPO發行常態化的同時,證監會通過政策指引勸退和終止一些擬IPO排隊企業。僅12月就有45家企業被終止審查,去年全年,終止審查的企業總數為146家。

這讓此前以中止審查為由躲避從嚴審核風頭的企業紛紛離開了IPO排隊序列。證監會最新公布數據顯示,截至1月4日,2017年全年,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501家,其中,已過會25家,未過會476家。未過會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470家,終止審查企業6家。而在去年12月初,終止審查的企業數為65家。

從嚴監管下IPO排隊企業的選擇

去年12月末,證監會的強力“清掃”,讓不少待在IPO中止審查通道躲避監管的企業不得不做出選擇,要麽主動申請回歸IPO正常審核通道,要麽中止審查離開排了許久隊的IPO市場。或許誰也不願意選擇後者,但在監管層的從嚴監管下,還是有不少企業主動撤退。

自2017年10月17日“大發審委”亮相以來,IPO發行審核從嚴,企業否決率趨高,甚至出現了單日否決率100%的情況,這讓一些排隊企業萌生了暫緩審核、躲避風頭的想法,很多擬上市企業不敢上會,找各種理由拖延“以時間換空間”,甚至有的企業更換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律師事務所來申請中止審核。

以前發行審核通過率高的時候,待審企業總是希望盡快輪到自己上會,但現在審核通過率低,一些待審企業又紛紛往後躲。截至2017年12月7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506家,其中,已過會30家,未過會476家。未過會企業中正常待審企業411家,終止審查企業65家。

中止審查企業數較高,引起了監管層的關註,證監會發行監管部去年12月6日發布了《關於首發股票預先披露等問題》和《首發股票申請審核過程中有關中止審查等事項的要求》兩則監管問答,修訂了首發申請的反饋回複時間、中止審查、恢複審查、終止審查及預先披露等有關規定,其中還專門規定,發行人更換律所、會計所、資產評估機構無需中止審查,發行人更換簽字保薦人、簽字律師、簽字會計師、簽字資產評估師無需中止審查。此前發生中介機構或簽字人員更換的,應限期在30日內或10日內提交完成更換的相關文件。

這也就是說,不僅今後更換律所等中介機構及其簽字人的手法,不能成為主動申請中止審查的理由,而且此前以此作為中止審查理由的,也將被限期清理。由此,待審企業已經不能用中介機構或人員變更作為中止審查借口來調節審核節奏了。

證監會新設定8類中止審查情形

1、發行人、或者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2、發行人的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因首發、再融資、並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3、發行人的簽字保薦代表人、簽字律師等中介機構簽字人員因首發、再融資、並購重組業務涉嫌違法違規,或其他業務涉嫌違法違規且對市場有重大影響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

4、發行人的保薦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被中國證監會依法采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托管、接管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

5、發行人的簽字保薦代表人、簽字律師等中介機構簽字人員被中國證監會依法采取市場禁入、限制證券從業資格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

6、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需要請求有關機關作出解釋,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

7、發行人發行其他證券品種導致審核程序沖突。

8、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動要求中止審查,理由正當且經中國證監會批準。

按照上述的監管問答,很清楚,只有發行人、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被立案尚未結案,或受到行政處罰尚未解除時,才可申請中止審查。

加之,證監會在2017年12月召開兩次吹風會,對參會的15位保薦機構負責人明確指出要重新複核自己保薦的企業,確實不成熟的先撤回。如果等到證監會安排現場檢查再撤回的,仍然不影響現場檢查;有的已申請撤回項目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明顯問題的,證監會還是會對保薦機構和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

利劍治下,有不少中止審查企業做出了選擇。

45家企業離開IPO排隊通道

“保薦機構對申報在會審核的項目做進一步梳理,不符合要求的要求年底前(2017年12月31日前)撤回。”有參會的保薦機構負責人透露,監管層曾在會議上明確表示了時間節點。

證監會對保薦機構的嚴格監管也使得這些券商們絲毫不敢怠慢。加大在審企業的清理力度,采取談話等多種監管手段,對不稱職的保薦機構推薦的其他申報項目進行重點關註。

這讓2017年年底出現了終止審查高潮。

券商中國記者統計顯示,12月份,有45家企業終止審查,占去全年終止審查數的30.8%。去年全年終止審查數為146家。而2016年終止審查企業的數量僅為77家。

從上表可以看出,這些終止審查的擬IPO企業在2016年歸屬於母公司的凈利潤一般在3000萬-5000萬之間,但不乏利潤可觀者。例如廣州碧桂園物業服務,2016年歸屬母公司凈利潤3.58億元,奇瑞徽銀汽車金融2016年凈利潤更是達到了6.72億元,但均終止審查。

甚至還有過會的企業深圳市雷賽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被終止審查,該企業曾於2015年第32次發審委會議審核通過。

這45家擬IPO企業的保薦機構中,海通證券有7個項目被終止審查;廣發證券、國金證券有4個項目被終止審查;中信建投、國信證券分別有3個被終止審查;中金公司、申萬宏源、招商證券、中信證券、中泰證券、國海證券各有2個項目終止審查。光大證券、東北證券、華林證券、九州證券、中航證券、銀河證券等均有1個項目終止審查。

在終止項目的會計師事務所中,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獨中11個項目,瑞華會計師事務所占據8個項目,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也有4個項目終止審查;在律師事務所中,國浩律師事務所有5個項目被終止審查,中倫律師事務所有4個項目被終止審查,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以及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各有3個終止項目。

另外,值得註意的是,還有多家終止審查的企業是被首發企業信息披露質量抽查抽簽抽到的,包括了在4月份就終止了的盛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邁奇化學股份有限公司。此前證監會曾公開過現場檢查存在的問題,包括了部分企業存在未嚴格執行會計政策、部分業務會計處理不符合權責發生制、招股說明書部分信息披露口徑前後不一致、關聯方和關聯交易披露不完整、內部控制執行不到位、現金使用不規範、會計憑證編制不規範、在建工程轉固不及時等問題。

目前,IPO堰塞湖水位持續下降,尤其中止審查企業數降至6家,包括了擬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2家,擬在中小板上市的2家和擬在創業板上市的2家。

來源:券商中國(ID:quanshangcn) 記者: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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