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中院近日就汽車消費虛假騙貸案件情況召開了新聞通報會,對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期間審理的該類案件的基本情況及典型案例進行通報。
據了解,汽車消費虛假騙貸案件具體有三個類型,冒用他人身份騙取貸款型,包括冒用前員工身份、前夫妻關系、鄰居朋友關系、陌生人身份等情形;汽車經銷商內部工作人員涉嫌惡意騙貸型;騙貸行為人構成刑事犯罪型。據了解,近兩年三中院審結涉汽車消費虛假騙貸再審案件共計27件,其中有14件均被提起再審,占全部提審案件的一成多,上述案件進入再審程序後,均被裁定撤銷生效判決。
三中院副院長張美欣表示,汽車消費貸款作為一種新型消費方式越來越被社會民眾所接受,但隨之產生的糾紛也大量進入司法程序,其中冒用他人名義、偽造他人簽字、提供虛假材料、虛構個人身份、作出虛假陳述等騙貸情況尤為突出。
張美欣副院長介紹到,汽車消費虛假騙貸案件主要呈現出以下三個特點:一是再審申請的主體和訴求基本相同,再審申請人多主張不認識購車人,對於貸款合同及原審訴訟過程均不知悉,及至執行階段才得知涉訴情況;二是因惡意騙貸人提供信息不真實,導致原審法院無法進行有效送達而缺席審判,再審申請人在原審程序中失去陳述和申辯權利。三是案件事實還原存在困難,此類案件中汽車金融公司的應訴人員和再審申請人對涉案貸款合同的實際簽訂過程基本不知情,導致法院在查明事實時存在一定難度。
三中院審監庭庭長饒亞東就積極完善針對此類案件的應對機制予以介紹,一是從法院司法裁判層面,嚴格審理尺度,窮盡送達方式,全面查明事實,警惕虛假騙貸。二是從汽車銷售行政管理層面,及時發出司法建議,建議汽車經銷商及相關單位恪守誠信經營宗旨,做到有序經營。三是從金融機構監管層面,及時作出風險提示,提示汽車金融公司及相關行政主管單位強化風控管理,對市場中出現的類似問題及時加以制止。四是通過法制宣傳、以案釋法等方式,強化正面引導和社會輿論宣傳,增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和風險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