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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業存單監管趨嚴 銀監會首提將其納入同業融入

從銀監會6號文提出“合理控制同業存單等同業融資規模”,到46號文要求整改包括同業存單空轉在內的同業空轉,再到53號文試探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融入是否超銀行負債總額1/3的限定,對於同業存單的監管趨嚴正愈來愈清晰。

連續兩月增量達2萬億左右的同業存單,被納入監管視野,已是不容回避的現實,而監管可能同時將給予其指標硬約束,這對同業存單市場無疑將產生顯著影響。但此前也有交易員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未來如果同業存單被納入同業負債,也可能會采取“新老劃斷”的方法。

試探同存納入同業融入 是否超1/3限定

第一財經記者4月12日獨家獲悉,4月初,銀監會已向銀行下發《關於開展銀行業“不當創新、不當交易、不當激勵、不當收費”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7】53號文),對銀行“四不當”進行專項整治,銀行同業、理財業務再承壓。

其中,“不當交易”方面著重檢查的業務包括同業業務、理財業務、信托業務。同業業務方面,銀行要自查是否對特定目的載體投資實施了穿透管理至基礎資產,是否存在多層嵌套難以穿透到基礎資產的情況。同業融資中買入返售(賣出回購)業務項下金融資產是否符合規定;賣出回購方是否存在將業務項下的金融資產轉出資產負債表等行為。

值得註意的是,在同業業務的監管指標執行方面,銀監會首次提及,將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融出和融入。“若將商業銀行所持有的同業存單計入同業融出資金余額,是否超過銀行一級資本的50%;若將商業銀行發行的同業存單計入同業融入資金余額,是否超過銀行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

根據央行、銀監會2014年聯合頒布的《關於規範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通知》(127號文)規定,單家商業銀行同業融入資金余額不得超過該銀行負債總額的三分之一。但發行同業存單所募集資金並不計入同業負債,因此不受總負債的三分之一約束。該通知對同業融入的定義僅限於包括傳統的同業拆借、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代付、買入返售(賣出回購)等。

此前,也屢有傳聞稱,同業存單有可能納入同業負債,但一直都沒有成為現實。

有業內人士分析稱,在此次銀監會53號文中用了“若將”一詞,帶有試探性的意味,讓銀行將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負債計算是否會超標。

據此前天風證券測算,對於中小型銀行而言,納入同業存單後總負債中同業負債占比在25.8%左右,距政策上限相對更近。

也有分析人士表示,當前並不明確同業存單是否在銀行報表里的同業負債項下,如果將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負債考核,中小銀行特別是城商行會有不少壓力,超過1/3限額將會被視為“不當交易”,可能會面臨懲罰。

此前,中航信托債券交易員朱偉林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未來如果同業存單被納入同業負債,那麽也可能會采取‘新老劃斷’的方法。”

不過,可以明確的是,對於同業存單的監管態度正在趨嚴。

對同業存單監管態度趨嚴

事實上,4月10日,銀監會發文《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6號文),就已明確提出“合理控制同業存單等同業融資規模”。

九州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鄧海清表示,上述關於同業存單的說法,暗示著銀監會認為同業存單本質上屬於同業融資,因此,有理由猜測,未來央行主導的MPA考核也有可能將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負債。這一信號值得債市投資者關註。

3月29日,銀監會下發《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46號文)也提出,銀行須自查整改包括同業存單空轉在內的同業空轉,“是否通過大量發行同業存單,甚至通過自發自購、同業存單互換等方式來進行同業理財投資、委外投資、債市投資,導致期限錯配,加劇流動性風險隱患;延長資金鏈條,使得資金空轉套利,脫實向虛。”

聯訊證券董事總經理、首席宏觀研究員李奇霖表示,同業空轉,針對的便是此前所說的委外鏈條中的同業鏈條,銀行通過發存單或同業存款等同業資金買同業理財或進行委外展開債券投資,使各類資管產品金融工具交互複雜,加大市場的流動性風險。

李奇霖認為,在具體實施上,如果將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負債,那麽同業存單的擴張可能會顯著放緩。但他同時表示,目前同業存單在經歷了2-3月的沖量後,開始量價齊跌,可能表明市場已有充足的準備與預期。

而4月12日,銀監會再下發《關於切實彌補監管短板 提升監管效能的通知》(7號文),其中,在同業業務方面,要求提升現場檢查針對性,對於同業融資依存度高、同業存單增速快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重點檢查期限錯配情況及流動性管理有效性。

量價已略有回調

近年來,同業存單可謂處於爆發式增長。

數據顯示,2017年2月和3月同業存單月度增量分別達19719億元、20166億元,連續兩個月創新高,相當於2016年月度增量均值10851億元的約兩倍水平。對於3月份同業存單的大幅增長,市場人士認為,這主要緣於相關機構應對MPA考核而被動增加負債規模,以及爭取在同業存單納入MPA考核之前的“搶跑式”發行。

截至2017年3月10日,我國銀行業共發行同業存單余額7.5萬億元。今年以來,同存的發行利率一度保持在高位,部分甚至超過5%,出現收益率倒掛的情況。

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2 月,股份行在同業存單累計發行額中占比為 46%,其次是城商行,占比 38%。該市場上幾乎沒有大型國有銀行的身影。

國泰君安銀行業分析師王劍表示,中小銀行的普遍做法是,發行同業存單吸收資金,然後主要投放於同業資產(表內同業業務,或表外同業理財),比如購買同業理財產品,賺取利差。而同業資產投資於債券時會加杠桿、錯配,為獲取更高收益,還可能通過委外產品再疊加一次(甚至多次)杠桿、錯配。

穆迪近期發布的報告也稱,在市場利率較高的情況下,中國中小銀行增加發行同業存單將提高其整體融資成本,並加劇資金錯配問題。同時,此類工具主要向其他金融機構發行,因此對於銀行業整體而言,同業存單規模擴大加大了金融體系的相互聯性,使得系統性風險上升。

不過,值得註意的是,在一季度的最後一周同業存單發行出現逾四成的降幅,各期限品種利率開始略有回調。4月以來,同業存單發行數量和發行利率也均呈現出一定萎縮和下降跡象。

中信證券研報認為,市場在“溫和去杠桿”的政策調控下終將達到新的均衡,預計息差倒掛難以為繼,短期內同業存單發行利率與理財收益率偏差將會縮小。方正固收楊為敩則表示,如果將同業存單納入同業負債進行管理,“同存的利率應該會往下走一點,收益會和同業存款靠攏,但不會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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