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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內17城出臺樓市調控新政,你的城市在不在列

自今年2月底以來(2月28日~3月19日),已有17個城市陸續出臺了限購、限貸政策,具體措施如下:

■福建連江

三類家庭禁買144平以下商品房

2017年2月21日起(2月28日宣布),對以下三種類型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縣城關地區(指鳳城鎮、敖江鎮、江南鄉)範圍內建築面積144平方米(含)及以下的商品住房:

(一)縣城關地區擁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縣戶籍居民家庭;

(二)縣城關地區擁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

(三)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縣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的認定包含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房),不包含居民家庭自建房、房改房、經濟適用住房、征遷安置房等。購買商品住房時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

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30%;職工家庭第二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配偶任何一方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結清滿2年後方可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停止向第三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尚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河北涿州

非當地戶籍限購一套住房

2017年3月1日起,實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對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買第2套住房時,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對於本市引進人才和外地駐涿州單位人員可享受本市購房優惠政策。

■河北淶水

非當地戶籍限購一套住房

2017年3月1日起,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且購房者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非本地戶籍居民在淶水縣買房需要先到房管局開具準購證明(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房地產開發企業憑準購證明與購房人簽訂購房合同和網簽備案。本地戶籍居民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

■浙江杭州

限購範圍進一步擴大

2017年3月3日起,擴大限購實施範圍,富陽區、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納入限購範圍,即在市區範圍內(包括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杭州之江國家旅遊度假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和大江東產業集聚區)統一執行限購措施。

調整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須提供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年限要求,由原有“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調整為“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還增設了針對本地戶籍居民家庭的限購措施,明確暫停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江西南昌

當地戶籍居民市區內限購一套住房

2017年3月8日起,調整住宅限購區域及範圍。除九龍湖區域(紅谷灘新區祥雲大道以南區域)和儒樂湖新城(東至贛江,西至皇姑路,北至儒樂湖大街,南至英雄大道)外,在市區範圍內,暫停向在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本市戶籍居民出售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下同。航空城國家重點工程配套項目除外);暫停向在市區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宅的,或無住宅但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非本市戶籍居民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出售住宅;未成年人不得在市區購買住宅。

調整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對已經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河北崇禮

當地戶籍限購第三套住房

2017年3月8日起,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已有本區2套以上(含2套)普通住房的不允許購買第三套普通住房(含二手房);本區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可以購買1套普通住房;本區戶籍居民購買首套普通住房或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均不低於30%、40%(此前均為30%),購買第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此前為50%),購買第二套以上非普通住房(含第二套),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崇禮區此次規定可以購買1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0%。非本區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時需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區累計繳納一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且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安徽滁州

二套房首付不低於40%

2017年3月9日起,市區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宅申請個人商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購買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第三套首付款不低於60%;

■浙江嘉善

非當地戶籍限購一套住房

2017年3月14日起,在全縣範圍內暫停向在嘉善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自2017年3月15日起在全縣範圍內暫停向在嘉善擁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縣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

■江西贛州

中心城區限購1套住房

2017年3月14日起,在中心城區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措施。

限購區域:章江南大道與鎢都大道交匯處起,向南至鎢都大道與客家大道交匯處,沿客家大道向西至與登峰大道交匯處,沿登峰大道向南至與贊賢路交匯處,沿贊賢路向西至黃金大橋,以上路段與章江形成的閉合範圍。

限購措施:在中心城區(章貢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同)無住房(含住宅性質公寓,下同)或在中心城區非限購區域內只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限購1套商品住房(含存量房,下同);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計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區逐月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政策出臺後不能通過補繳認定),且在中心城區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1套商品住房。未成年人不得在限購區域內單獨購買住宅。

對購買第三套住房的,暫停辦理商業貸款。嚴格查處“首付貸”“過橋貸”等金融杠桿配資業務和“假按揭”違規行為,維護住房信貸市場秩序。提高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至50%,停止第三次及以上使用公積金貸款和提取。

■山東青島

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2017年3月16日起,在青島市區範圍(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包括高新區,下同)內,非青島戶籍居民限購1套住房,且需要滿足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對在市區範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青島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購買住房。

首次和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在青島市區範圍內購買首套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購買二套住房商業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同時,暫停發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江蘇南京

高淳、溧水、六合納入限購範圍

2017年3月16日起,南京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政策進行調整,在原有限購政策的基礎上,在主城區(不含高淳、溧水、六合)範圍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新購二手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時,要求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在南京累計繳納兩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對於實施“限購”措施的城市或區域,居民家庭首次購房和首套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30%;二套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40%。居民家庭已有兩套及以上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繼續按照原有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即不得發放“三套”及以上的住房貸款。

■北京

“認房又認貸”,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

2017年3月17日起,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以及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個人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

■湖南長沙

非當地戶籍限購一套住房

2017年3月18日起,實行區域性住房限購,暫停對限購區域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限購區域內,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0%;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戶籍家庭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35%;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戶籍家庭購買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5%暫停發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廣東廣州

非本市戶籍交社保變5年

2017年3月18日起,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繼續執行限購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的政策;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下同)記錄的,繼續執行購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記錄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無貸款記錄的,或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已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且貸款未還清的,購買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1套住房,購買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河北石家莊

非當地戶籍限購一套住房

2017年3月18日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須提供近2年內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對在市區範圍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

石家莊市還調整了貸款首付比例,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至30%。對已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或貸款已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

■河南鄭州

補繳社保不再作為購房憑證

凡屬補繳且補繳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後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這意味著,非鄭州戶籍居民在鄭州購房,將受更多限制。

■河北保定

非當地戶籍主城區限購一套

2017年3月19日起調整蓮池區、競秀區和高新區購房政策,暫停向擁有主城區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主城區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區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在主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在主城區擁有1套住房或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有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

在主城區無住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40%;在主城區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區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

對在主城區購買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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