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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億保健品市場,誰在忽悠老年人

3月,山東青島,正是海風逐漸變暖之時。一位60歲老人,因前後投入數萬元購買保健品,之後感覺到上當受騙,留下一封遺書,在海邊自殺身亡。

這只是保健食品亂象的一個縮影。

隨著我國老齡化的加劇,一些保健品企業利用老人渴求健康和擺脫寂寞的心理,采用各種營銷手段,忽悠老人上當受騙的現象層出不窮。

一些保健品企業甚至形成了專門針對老年人的營銷模式:打著“專家”的幌子邀請老人參加健康講座、免費贈送禮品、噓寒問暖、現金返還,甚至組織免費旅遊、免費體檢等,吸引了一大批老人的信任、購買企業的產品。

昨天,全國人大會議閉幕後,李克強總理會見中外記者。一位記者問:“今天是‘3·15’,總理您能給消費者說幾句話嗎?”

總理再次駐足,回答了這個“追加題”:“我和大家都是消費者,都需要權益保護,用網絡語言說:我們要給優質產品‘點贊’,把不良奸商‘拉黑’!”

因老齡化驅使所帶來的剛性健康需求市場,被各種名目混雜的“保健品”充斥,魚龍之下,對於信息獲取不多的老年人頻頻遭騙,如何把這些不良奸商“拉黑”呢?

在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之後,《保健食品原料目錄與功能目錄管理辦法》也即將出臺,這部專門針對保健食品領域的管理辦法,但願能給這個市場亂象帶來一股清流。

誰有資格稱“保健品”

在眾多“保健品”中,有一類產品屬於“保健食品”,它是指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為目的的食品,即適宜於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從國家食藥監總局2015年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中可以看到,保健食品的合格率為96.5%。如此高的合格率,為何這個市場還在質疑保健食品?亂象之下的真相到底是什麽?

“很多宣稱的功能都不是保健食品的功能。為了吸引老人,誇大宣傳,他們宣傳的往往是個例,以及沒有經過科學的雙盲實驗的統計數字。”國家保健食品評審專家、北京聯合大學教授金宗濂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被忽悠的不僅僅是信息知曉比較少的,即使有知識的老年人也會受騙上當。”

金宗濂認為,一些不法生產經營者為追逐高額利潤,采用不正當的手段推銷產品,比如社會反映強烈的傳銷和非法會議營銷等,違規宣傳產品功效,誤導和欺騙消費者,尤其對中老年人和病人更加具有欺騙性和誘惑性。

保健食品這個字眼出現在上世紀80年代初。隨著人們保健意識和需求的增強,市場上出現了很多聲稱具有一定保健功能,但與傳統食品原料和形態存在較大差異的食品。同時,還出現了以滋補營養、保健康複為主,但治療作用不明顯或無治療作用的產品。

踏著“三株口服液”、“腦白金”、“腦黃金”的蹤跡,保健食品走到了今天。在火熱的保健品市場背後,亂象層出:有的被包裝成了“包治百病”的神藥,有的則打著“保健食品”的幌子裝著普通的食品,大量“三無”產品依靠“忽悠”蒙騙消費者賺取暴利。

如今更為嚴重的,是他們盯上了老年人市場。

“保健食品不是解決吃飽的問題,而是健康的問題。這個市場從無到有,從盛到衰,從大到小,一直到現在,走過一條曲折之路,其中不乏有誇大宣傳、虛假廣告。”複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營養專家厲曙光教授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這個市場其實在萎縮的,在1996年~1998年,產值達到了頂峰5000億左右,現在只有4000億。雖然我們在審批和審評環節把關很嚴格,批過之後的產品是合格的,但是市場仍需要加強監管。我們大環境下的違法成本太低,不足以震懾違法行為,這是一個大問題。所以食品行業需要有良心的人來做。”

截至目前,已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1.5萬余個,保健食品生產企業2500多家,生產的保健食品品種數量5900多個,產值卻只有4000多億元。

由盛到衰,在厲曙光看來,最大的問題是信任,而逐漸失去的信任依然來自於市場之亂。

目前,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主要是27項特定保健功能,經註冊批準的保健食品都在批準文件中對可聲稱的具體表述進行了明確規定,但企業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超出批準的內容、虛假誇大聲稱產品功效等問題,如批準的輔助降血糖的產品被宣傳成可以代替降糖藥物,增強免疫力的產品則被號稱具有防癌、抗癌功能等等。同時,市場上非保健食品宣稱具有保健功效的現象也很普遍。

“雖然現行法律禁止普通食品聲稱特定保健功能(即27項保健食品功能),但未明確禁止它聲稱其他的功效,因此普通食品未經審批但聲稱具有其他各種功效的現象非常普遍,其程度甚至超過了保健食品的功能,如各種酒類標稱為‘保健酒’,並宣稱具有養生和壯陽功能;餅幹則宣稱養胃,飲料標稱為可以提神醒腦等。”一名保健食品行業內的專家表示。

2011年中國保健協會監測發現,94%的普通食品均存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方式宣稱保健功效的情況。

一些保健用品、消毒產品等其他產品也以“保健品”的名義宣稱具有各種養生保健和預防功效。如保健膏藥宣稱強筋壯骨、保健藥枕宣稱治療失眠、皮膚消毒噴劑宣稱預防性病、凈水器宣稱防病治病等,這些產品的功效宣稱基本遊離在法律法規監管之外。

其次,國家食藥監總局某官員認為,“保健食品市場產品定位不清,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藥品在法律層面的概念和界定是相對清晰的,但因保健食品實質是介於普通食品和藥品之間的一類特殊產品,長期以來人們對保健食品是‘食’是‘藥’始終存在爭議和混淆,在市場上和實際監管中,往往出現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和藥品的混淆。”

在原料使用上,可用於保健食品的原料無法與普通食品和藥品原料在科學上完全區別開來,甚至普通食品和藥品原料也難以做到完全不交叉,只能從監管角度予以相對劃分。保健食品的許多原料同時可用於食品或藥品,尤其是動植物原料,如天麻、阿膠、人參等中藥材,以及維生素、礦物質。這又給“亂象增加了空子”。

“在功能聲稱上,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與中藥中‘治未病’的傳統理念同宗同源、難以完全區分,只能從監管上限定表述的程度。如目前保健功能中包括輔助降血脂、降血壓、降血糖和清咽等。另外,對於普通食品是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宣稱功能也有不同認識。在產品劑型上,目前並未完全禁止普通食品使用主要用於保健食品和藥品的常用劑型,如膠囊、片劑、口服液、沖劑等。”上述專家表示。

2015年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了51家保健酒、配制酒企業的69種產品違法添加行為,僅有兩個產品標識保健食品批準文號,經核也為涉嫌假冒保健食品。2014年中央電視臺3·15晚會曝光的魚肝油產品,衛生計生委明確定性為非普通食品原料,但有些是按普通食品生產或進口。

不能否認的是,一些企業的確存在非法添加。

上述專家提出:“非法添加藥品或非食用物質存在潛在風險,保健食品聲稱保健功能,主要是對人體生理機能的調節,不會對疾病預防與治療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經註冊批準的保健食品配方是固定的,產品也都要求進行了安全性和功效性試驗評價。但不法企業為了達到虛假誇大的宣傳效果,不惜鋌而走險,未按批準註冊的配方生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藥品,如在輔助降血糖產品中添加格列本脲,在減肥產品中添加西布曲明等。”而事實上,非保健食品違法添加藥品和那些僅可用於保健食品的原料尤其惡劣。

監管之難 維權之難

一些保健品企業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銷售模式,給監管部門增加了監管難度。金宗濂表示:“現在監管起來很難,打著保健品或者保健食品的名義銷售的形式很多,有的以會議形式來遊說,有的是送小禮品,開講座,各種方式都有,但是咱們現在不可能每個村子、每個酒店、每家每戶都派人去盯著。”

2014年的某一天,四川省廣安市前鋒區觀閣片區食品藥品監管所所長雷慶文接到消息,觀閣鎮農豐村有人員在推銷保健食品。淩晨6時40分,雷慶文和同事趕到現場,然而推銷員已不知去向。不久後,雷慶文再次接到龍灘鎮朱家村有人員召集了100余戶村民推銷保健酒的消息。吸取了上次的教訓,雷慶文和同事次日淩晨4點便到朱家村蹲點守候,終於將一夥推銷人員逮個正著。

為了監管保健食品的質量,國家食藥監總局一邊從源頭進行審批審評,一邊進行抽查;同時配備基層人員去抓現場和開通了12331投訴舉報電話,以便更好監管那些遊擊式的行騙。但是即便如此,市場上仍然不斷有人被騙。

2014年,蘭州石化王女士家的78歲老人聽信了銷售人員的話,花了1萬元購買了一種可以降血壓的保健品,並停用了醫生給開的降壓藥。但是,保健品並沒有捍衛他的健康,反而使之每況愈下。王女士發現後,趕忙帶著老人去看了醫生。與此同時,王女士也開始了自己的維權之路。

“先去找這個保健品的銷售公司,問能否退貨,可是這個公司堅決不給退貨,我只好去找相關部門,但是都說不是他們負責,去派出所報案,也說不歸他們管,最後到了消協,消協說食藥監管。於是我就來到了這里,接待我的就是吳局長。我上午報案,他們下午就去了。”王女士介紹稱。

幸運的是,王女士在食藥監體系得到了維權。這個案例也顯示,在保健食品行業,除了國家食藥監總局對其質量的監管之外,還有對市場秩序的監管。

“目前對於保健食品的監管,主要依靠兩個部門。食藥監體系主要是處理保健食品質量存在的問題,而關於廣告以及銷售市場存在的問題由工商部門負責,工商部門如果遇到質量問題也會轉到食藥監體系。”一位地方食藥監系統的工作人員表示。

但是從中國消費者協會發布的2016年一季度數據來看,全國對投訴中發現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的案件數259件,投訴轉立案的比率(立案量/投訴已處理量)為0.08%,與2015年一季度的1.35%相比有所下降,反映出整體查辦消費侵權類案件的積極性不高。“訴轉案”率排在全國前三的省市為遼寧、江蘇、浙江,分別為1.49%、0.25%、0.19%。

“推銷保健品一是打親情牌,與老年人套近乎,二是組織免費旅遊,三是送雞蛋、日用品等,通過這些引誘老年人上當受騙。有的用假專家開設免費講座,宣傳包治百病,保健品欺詐老年人已在全國普遍存在,已到了成災地步。更重要的是保健品欺詐不在於產品,而是利用產品通過虛假宣傳,高價推銷保健品。我擔任執法大隊長時,發現一起查一起。”一位基層工商人員表示。

雖然這種現象猖狂,但是案件卻在減少。中國消協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查處無照經營案件40.07萬件、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13.18萬件,2014年無照經營案件26.89萬件,損害消費者權益案件10.41萬件,2015年查處消費侵權案件86847件。

“這個數字說明,近年案件數明顯下降,工商基層執法力度減弱,市場秩序仍然十分混亂。過去一年罰沒款在700萬以上,今年我局工商類罰沒款僅26多萬元。但是執法人員卻近300人。依法執法,大家認真履職,經濟秩序是會好轉的,否則會越來越亂。”上述工商基層人員坦言。

消費者對保健食品缺乏了解

“保健食品瞄準的不僅僅是農村市場,城市居住的知識分子老人也是他們的對象,最主要的是人們對於保健食品缺乏一個正確的認識,需要加強對保健食品的辨別能力,才能更有力地對抗這種騙局。”金宗濂這樣說。

2016年2月,中國消費者協會組織開展了“保健食品消費者認知度問卷調查”活動。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對保健食品允許聲稱功能認知模糊,對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主要區別缺乏有效認知。

保健食品的主要作用是調節機體功能,不能預防和治療疾病是大部分消費者的普遍共識,但對保健食品具體的功能認知卻較為模糊甚至混亂。

目前,國家食藥監總局受理審批的保健食品功能範圍包括27種保健功能。調查結果顯示,對是否屬於保健食品的5種功能聲稱選項中,輔助降血壓是屬於保健功能的唯一選項,只有35.48%的消費者選擇正確;10種是否不屬於保健食品的功能聲稱選項中,“治療高血壓”、“對膝關節有保護作用”、“補腎壯陽”、“對更年期綜合征有改善作用”不屬於保健食品功能,但大部分消費者都做出了錯誤的選擇。

同時,消費者對於保健食品與普通食品之間的區別並沒有太多了解,尤其是對於普通食品非法宣稱保健功能和添加僅可用於保健食品原料的行為缺乏正確認知。調查結果顯示,對普通食品宣稱“保健功能”行為,35.09%的消費者選擇“國家不允許”,但20.87%選擇“國家允許”;對普通食品是否能添加僅可用於保健食品原料行為,20.14%的消費者選擇“國家不允許”,但16.65%的消費者選擇“國家允許”。

也正是因為普遍較低的正確認知,才給了不法分子以“保健食品”之名行騙的機會。

中國保健協會理事、中國保健協會市場工作委員會秘書長王大宏表示:“老年人因為心理和身體的需求,被社會上的‘能人’們發現了。但因為這些‘能人’素質參差不齊,不乏趁火打劫的不法分子,結局就是現在這個混亂的樣子。加上國內保健產品的科學理論體系尚在不斷構建和完善的過程中,保健食品品質缺陷和宣傳乏力更是讓局面亂上加亂。”

一方面,消費者獲取產品消費信息的途徑不對稱,權威的消費教育普及程度不夠;另一方面,不法生產經營企業利用電視、網絡、報紙和雜誌等消費者主要獲知信息的渠道進行誇大、虛假的宣傳,混淆視聽以誤導消費者。

“不理性且迫切的老年健康需求,碰上低素質的企業手握低質量的產品,加上沒有專業的保健產品商業流通渠道,政府監管力量也是杯水車薪,結果是市場上泥沙俱下、魚目混珠。傳銷、會銷、關聯銷售等等,往往都不是真正從滿足消費者的利益角度出發,而是掙快錢、掙大錢,後果是嚴格遵紀守法的企業在市場上幾乎沒有戰勝非法行為的可能。”王大宏表示。

他認為,目前保健食品市場處於劣幣驅逐良幣,如果要轉變成良幣驅逐劣幣是需要創造環境和建立機制的,這種環境和機制需要政府、社會組織、媒體等各界共同締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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