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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單霽翔:破壞文物者違法成本低 讓違法者有恃無恐

面對當前城市建設與經濟發展中,破壞或損毀文化遺產的事件時有發生,特別是法人違法現象嚴重,在2017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故宮博物院院長單霽翔提交提案,建議制定出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的具體辦法,並盡快付諸實施。

文物破壞違法成本低

在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處於城市和鄉村中地上地下的文物建築和文化遺址,保護狀況也面臨著嚴峻形勢。

單霽翔提到,由於一些城市決策者和有關職能部門,對城市中的文化遺產資源、價值和保存狀況幾乎一無所知,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淡漠,對中華傳統文化缺乏理解與敬重,過度依賴拆遷售地的土地財政模式,一旦文物保護與經濟利益構成沖突,無論行為是否觸犯法律,也不顧專家學者如何呼籲,他們總會千方百計利用權力,使歷經千百年的珍貴文化遺產漸漸從人們的視野中消失,使人們感受到文物保護法制環境的惡劣。

盡管近年來,我國文物保護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成績,文物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但是也要看到,一些新舊交織的問題和深層次的矛盾依然待解,文物保護形勢還不容樂觀。

他提到,一些地方政府文物保護責任不到位,法人違法行為屢禁不止,文物保護單位因人為因素遭到破壞。這里既包括“建設性破壞”問題,也包括“修繕性破壞”問題,同時文物建築火災事故,盜竊盜掘等文物犯罪也時有發生。長期以來,對於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僅采取處以罰款,不追究刑事責任,而且罰款額度低,違法成本低,使得違法者有恃無恐,甚至以交罰款的方式獲取超額利益。

另一方面,經過為時5年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摸清了我國不可移動文物的總體情況和基本信息,取得了我國文物資源及現狀的大量基礎信息和翔實數據。共登記不可移動文物766722處,其中新發現文物536001處。由此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共同構成了我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的整體。

根據文物保護法規的要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要及時公布本行政區域內的不可移動文物名錄,並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中重要的不可移動文物確定為相應級別的文物保護單位。但是,這些規定和要求並沒有得到嚴格執行,這些不可移動文物目前正面臨大規模消失的嚴峻局面。

明確破壞文物追責主體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歷史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像愛惜自己的生命一樣保護好城市歷史文化遺產。

2016年3月,國務院公布實施《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嚴格文物保護工作的責任追究。同時,依照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借鑒環境保護等領域的做法,新增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國務院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肅追責。”此後,一些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積極響應《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要求,各自發文明確本行政區域內建立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

單霽翔稱,上述文件基本上還是宣誓性的規定和總的原則性提法,都是簡單參照或直接引用《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內容,沒有具體細化,更缺乏與此有關的實踐案例。

他認為,實踐證明,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所涉及的,不是單一的責任,而是文物保護工作中各個方面責任的“集合體”,涉及的責任主體、責任內容等都比較複雜,如果不配置以具體的制度、標準、程序等規範要求,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將難以得到有效實施,難以避免最終流於形式的不利後果。因此,有必要盡快制定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的具體辦法,對於相關問題做出明確規定。

比如,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中的責任主體問題。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應當被追究責任的主體,是“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這里“領導幹部”的具體含義如何界定。在實施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度時,如何認定和鎖定“實際責任人、單位負責人、上級單位負責人和當地政府負責人”的責任主體。

另一方面,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認定屬於“負有責任”的擔責情形,也需要予以明確。再如,與責任主體相對應的是追責主體問題,即究竟由哪個部門、哪家機構具體負責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進行責任追究。這些問題同樣需要結合現行國家法律給出具體的,能夠直接操作實施的辦法。

同時,文物保護責任應當同時包括黨內的紀律處分、黨外的法律責任,而黨外的法律責任又包括了性質不同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各種責任的構成條件以及處罰內容等,都還需要對已有的規定加以匯總或補充完善,進一步明確和具體規定。

再有就是追責的程序問題,規定完備的追責程序,例如追責的提案、立案、調查、申辯、審議、決定、複議、申訴等,既要保證有責必究,同時還要通過程序的規定,保證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等。

總之,只有把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落實到具體的可操作的規範上,有具體標準、程序和硬性要求,才能產生實效,有利於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不斷提高效益與質量的各種問題,真正做到精細、科學、高效化管理,才能使文物保護工作在新時期得到進一步加強。

在提案中,單霽翔建議,由國家文物局牽頭成立專門工作小組,首先對與文物保護責任有關的法律法規,包括政策進行梳理;其次,對相關問題進行調研、評估;最後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出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制的具體辦法,並盡快付諸實施。同時,對目前已有的相關典型案例,積極開展通報宣傳,發揮“以案說責”的示範作用,爭取把文物保護責任終身追究責任制盡快落到實處,發揮其應有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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