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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政策滯後於外貿市場創新 全國政協委員建議盡快完善相關法律

外貿新業態已經出現,但是監管政策仍滯後。

當前湧現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簡稱“綜服企業”)就是基於我國外貿事業和互聯網技術發展而誕生,主要面向中小企業的外貿服務新業態。對於外貿企業來說,新業態的出現為其降低成本、促進成交、開拓市場、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2017年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省商務廳副廳長曾曉非稱,綜服企業緩解了阻礙中小企業進行國際貿易中“流通+信用”二大瓶頸,在整合流通服務資源的同時,有利於大數據有效地解決中小企業在國際交易中的融資、訂單、運營及監管等難題,有利於我國外貿結構調整和供給側改革,提升中國出口價值和國際競爭新優勢。

此外,綜服企業也符合WTO及國際貿易公平性、安全性原則,既有利於全球中小企業貿易發展,也有利於增強我國在國際規則、標準、制度制定的話語權,主導互聯網時代全球貿易新秩序建立等。

近年來,綜服企業新業態在全國迅速擴展,也被市場廣泛接受及驗證。正因為解決了外貿企業的痛點,以阿里巴巴一達通為例,2016年服務企業數達8萬家,同比增長48%,一般貿易出口額225億美元,同比增長87.5%,發放各類中小企業融資貸款240億人民幣,同比增長150%。

一達通可提供通關、退稅、物流、金融等一系列的外貿服務。客商可以通過交易積累數據,獲得數據紅利反哺、獲得信用背書,成功融資。阿里巴巴外貿綜合服務事業部總經理魏強稱,這種通過“供應鏈+數據服務”的方式轉型幫助中小企業進入了“外貿2.0”時代。因為在大數據時代,通過建立了信用體系,可以打通金融機構“大金融產品”流向中小微企業“小資金需求”的管道。這使得此前貸款難的小微企業,如今也能快速得到銀行的貸款。

從2013年起,國務院多次發文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並兩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中。但對新業態的政府相關法律定義和配套政策尚未落實。

曾曉非稱,要明確綜服企業的法律(條例)地位及權責界定標準。

在提案中,他提到,綜服企業是利於互聯網技術,為貿易主體(外貿客戶)做通關、退(征)稅、結匯、融資、物流等綜合服務的機構,要與外貿企業簽訂委托服務協議,並對所提供的服務負責,在操作中實行“雙擡頭”申報,需要厘清貿易主體(委托人)與服務主體(綜服企業)的法律地位和權責義務。還有,要改變現行的視綜服企業為單一貿易主體(經營單位)的傳統監管、考核辦法。

另外,在確定綜服企業創新業態法律地位的同時,也要配套出臺適應綜服企業特色的政府性職能機構的運行管理體制和操作辦法。海關、國稅、商檢、外管、商務等政府職能部門,應嘗試設立針對綜服企業新業態的專門機構,創新內部審理流程及考核管理辦法,利於互聯網、大數據、新技術、新模式來提升監管服務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曾曉非認為,政府的管理服務職能也要適應並支持市場創新,要勇於擔當,為創新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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