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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向雄濤稱要賄賂官員 劉吳惠蘭:曾蔭權無干預發牌

1 : GS(14)@2017-01-25 07:34:51

■商經局前局長劉吳惠蘭昨稱不認識雄濤大股東黃楚標。



【審訊第10日】【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昨日出庭作供。辯方盤問時,兩度問她有否向獲發數碼廣播牌照的雄濤廣播表示,要賄賂官員才可以取得牌照,劉吳惠蘭回答:「這事情不可能發生。」她指處理雄濤的牌照申請時,時任特首曾蔭權沒干預她;她並稱,不認識雄濤的大股東黃楚標,認為雄濤的代表是鄭經翰。記者:黃幗慧



現為公務員敍用委員會主席的劉吳惠蘭昨日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她在2008年7月出任商經局局長,在2011年4月因私人理由辭職。她供稱一般廣播牌照申請,申請人須向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遞交申請,該局審視後向商經局建議發牌,申請最後交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會決定是否批准,而行會主席、即特首有最終決定權。


稱沒與申請人私下會面


雄濤廣播在2008年獲發AM電台牌照,劉吳惠蘭指是次牌照申請在當時是敏感議題,因民間電台沒有申請牌照,公眾亦擔心政府會向親政府人士發牌,令新電台成為政府喉舌,但劉吳惠蘭指政府依法定程序處理申請。雄濤取得牌照後,原計劃在坪洲興建發射站,卻遇居民反對未能廣播。雄濤在2010年4月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當時的主席鄭經翰事後去信廣管局表示,若雄濤未能履行AM牌照的要求廣播,將會被沒收200萬元保證金,故希望申請數碼廣播牌照;當雄濤取得數碼廣播牌照後,便會交還AM牌。政府在2011年3月批准向雄濤發數碼廣播牌照,及免收AM牌照費及保證金。劉吳惠蘭指沒有與當時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人私下會面。辯方昨甫開始盤問劉吳惠蘭時,即單刀直入問她或下屬,有否向雄濤表示過要向官員付賄款才能獲發牌,以英文作供的劉吳惠蘭回答:「這事情不可能發生。」辯方又問她,時任特首有否在她處理牌照申請時不當地干預她,她亦表示沒有。


指股東鄭經翰是最前線

根據當時的政府文件,劉吳惠蘭確認局方及公眾就向雄濤發牌一事均反應正面,認為可為聽眾提供多個選擇,亦有經濟效益。辯方再次就政府向雄濤發AM牌一事問她,特首有否干預、或她曾否告訴雄濤要付賄款才可以取得牌照,劉吳惠蘭都表示「沒有」,重申當時公平處理申請。雄濤的股東包括夏佳理、李國寶、李國章、鄭經翰等,劉吳惠蘭稱認識他們,更指鄭經翰是「最前線,是公司代表」,至於黃楚標則「完全不認識」。法官陳慶偉問她是否知道黃楚標是持20%股權的大股東,她表示不知道,除非翻看申請文件。法官向劉吳惠蘭指出,黃楚標也是雄濤的董事,及持有深圳東海集團,她稱不知道黃楚標的私人生意。72歲的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控方指曾蔭權接受黃楚標旗下公司持有的深圳東海花園大宅的裝修工程,及向黃楚標租住單位,不過在行會審批雄濤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隱瞞與黃楚標的關係。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4/1990696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3916

兩前高官讚曾蔭權「為港人做到最好」相識30年 劉吳惠蘭稱不知曾擬租深圳大宅

1 : GS(14)@2017-01-26 15:51:33

■曾蔭權在庭上獲兩名前下屬稱讚,離開法院時表現從容。朱永倫攝



【審訊第11日】【本報訊】前特首曾蔭權涉受賄案昨續審,兩名出庭任控方證人的高官、包括跟曾共事30年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劉吳惠蘭,及前常任秘書長謝曼怡,均稱讚曾蔭權在位時非常投入及盡心盡力工作,為香港人做到最好,指曾處理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沒有不尋常舉動。劉太更重申,是在公開、透明、公平的情況下處理雄濤的申請,惟她承認並不知相識多年的曾退休後擬租住深圳大宅,亦不知他與雄濤股東黃楚標的關係。記者:黃幗慧控方證人劉吳惠蘭昨繼續接受辯方盤問,承認2010年9月中與已獲AM電台牌照的雄濤廣播股東鄭經翰見面,鄭向她講述計劃在坪洲興建發謝器卻遇居民反對,要求修改AM牌照的條件,轉為數碼廣播牌照,惟局方不接受建議,因局方立場是重新發出數碼廣播牌照。最後因各種問題都得以解決,行會最終在2010年11月原則上向雄濤批牌。



前商經局長劉吳惠蘭

前商經局常秘謝曼怡


不知曾與黃楚標關係

辯方問劉太,她是否沒向雄濤說要付賄款才可獲發數碼廣播牌照,劉太確認,並補充指審批過程公開、透明、公平,是因雄濤符合要求才批牌照,而曾蔭權亦沒有不尋常的行為。劉太稱認識曾蔭權超過30年,形容曾工作「非常投入」,為香港人做到最好。惟她接受控方提問時承認,雖然以往每天都會與曾開會見面,但對於他擬於退休後租住深圳東海花園大宅,她也是看報紙時才知,而曾亦沒向她透露與雄濤股東黃楚標的關係、亦沒有講過黃找設計師替大宅裝修。劉太向控方確認,公開及透明的審批過程包括申報利益衝突,這要求也適用於特首。


謝曼怡指無優待雄濤

緊隨劉太作供的商經局前常秘謝曼怡接受盤問時亦讚曾「極度投入、盡心盡力工作,非常認真」,她早於曾蔭權在1993年任職庫務司時,已與曾共事,謝形容他「為人率直、有堅強信念,在反應過大後會致歉」。謝後來接受控方提問,稱小心審視牌照申請,要嚴格跟足法例去做,有利益衝突便要申報,主控官問她若不申報會否影響公眾信心?謝回應「觀感會不好」。此外,謝曼怡稱雄濤當時獲7條頻道,比另外兩間申請公司的3條、及港台的5條頻道都多,但謝指並非優待雄濤,因投資數碼廣播涉及風險,新加坡有數碼廣播機構經營幾年便結業。謝亦確認有政府文件指出,數碼廣播共涉及4,000至5,000萬元資本投資。另曾蔭權前私人秘書、及行政長官辦公室前常秘麥靖宇作供指,曾蔭權租住深圳東海花園大宅一事在2012年2月曝光,政府在2月26日發新聞稿交代單位的資料,惟控方昨指新聞稿內沒有提及何時簽租約、曾妻曾向單位業主的相關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單位由著名設計師何周禮設計等資料,麥認為這些資料在當時都不重要,故不用提及,但麥承認他根本不知道這些資料,而新聞稿內容是由曾蔭權提供。聆訊今續。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25/1990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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