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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之前,你要先把“精神問題”想清楚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301/161595.shtml

創業之前,你要先把“精神問題”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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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之前,你要先把“精神問題”想清楚

什麽是創業精神?

本文由哈佛商業評論(微信ID: hbrchinese)授權i黑馬發布。

什麽是創業精神?

或許你認為,只有咬文嚼字的教授才會問這種多余的問題。但實際上,和“戰略”、“商業模式”等詞匯一樣,“創業精神”的涵義並不固定。說到創業精神,有人會想到風投打造的初創企業,另一些人則用它談論一般小公司。“具有創業精神的企業”對一些人來說是鼓舞人心的口號,另一些人則認為這個說法本身就自相矛盾。

哈佛商學院創業研究領域教父霍華德·史蒂文森(Howard Stevenson)將“創新精神”定義為:追尋現有資源範圍以外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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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尋”指絕對專註的態度。創業者能察覺轉瞬即逝的機遇,在有限時間內展現實力,吸引外部資源。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真金白銀不斷流失,因此創業者有一種緊迫感。而成熟公司擁有穩定的資源,面臨機遇時選擇更多,往往缺乏緊迫感。

“機遇”指在以下一個或多個方面有所作為:

1)推出創新產品;2)設計全新商業模式;3)改進已有產品,使其質更優、價更廉;4)發掘新客戶群。

創業者完全可能兼顧這些方面,例如用全新商業模式推出一款創新產品。以上列舉的這些並未窮盡企業可能把握的機遇。企業仍可通過提價或靈活雇用更多銷售代表提升利潤,但這些手段並無新意,與創業精神無關。

“現有資源之外”指突破資源限制。初創企業剛起步時,創始人只能掌控現有的人力、社會和財務資源。很多創業者主張自力更生,節衣縮食,萬事不求人。固然,有些新創企業可以僅憑一己之力生存下來;但為了長遠發展,創始人必須設法引進生產設備、分銷渠道、營運資本等外部資源。

創業者不斷追求新機遇,但缺少必要的資源,因此面臨四大類風險:

需求風險:消費者可能對創新產品或服務不買賬;技術風險:創新方案能否得到技術支持;執行風險:創業者能否聚攏執行力強的團隊;財務風險:能否合理引入外部資金。

創業者應承認風險存在的客觀性,同時力圖駕馭各種不確定性因素。

創業行動容易陷入死循環:控制風險需要資源,資源卻更傾向於進入低風險區域。例如,若想開發推廣一款產品,需要向投資人證明技術和市場風險可控,但降低風險本身就需要外部資金投入。為避開這個死循環,創業者有以下四種對策:

精益測試,采取最小規模的行動,以最低代價迅速評估風險、測試商業模式可行性。

分階段投入將困難各個擊破,在實現階段目標之前,不占用計劃外資源。

建立合作夥伴關系,借用其他公司的資源,將風險轉移給承受風險能力更高或意願更強的盟友。同理,新創企業可以放棄購買資產,通過靈活租賃資產,將高額固定成本轉化為可變成本。

掌握“講故事”的藝術,向投資人展示,自己的事業能讓世界變得更好。如果投資人被你的故事打動,他們將甘冒風險,支持你的事業。喬布斯就是最著名的例子:他特有的“現實扭曲力場”俘獲了眾多員工、合夥人、投資人,讓他們一往無前跟隨他追逐夢想。

或許你會問:史蒂文森對創業精神的定義有現實意義嗎?在我看來,答案是肯定的。原因有兩點。

首先,他把創業精神理解為一種獨特的整體管理觀念,而非將其限定於企業發展的某個特定階段(如初創企業)、某種個人角色(如創始人),或某類精神氣質(如激進、獨立)。按照這個定義,各類企業,包括大型企業,都可能孕育創業精神。如果你相信,創業精神是全球經濟增長的引擎、社會改良的動力,這無疑是個好消息。

其次,這個定義為創業行動指明了方向,創業者可據此控制風險,調動、利用資源。我的一位學生曾被要求為積極進取的創業者提出建議,他的回答很精彩:“因為資源極其有限,你必須具有創新精神,善於把握機會,並且掌握說服的藝術。’追尋現有資源範圍以外的機遇’概括了我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鞭策我不斷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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