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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新規預期下業務變遷:基金定增受限 打壓銀行通道需求

2月21日,由央行牽頭、一行三會共同參與制定的一份《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在資管圈被廣為傳播,尤其是對定增、非標、股票質押、銀行理財等細分業務產生實質性的影響,業內反響不一。

首當其沖的,相當體量的業務和產品通過嵌套和通道運轉,若禁止多重嵌套,通過多重嵌套實現資管投向其他資管的模式會成為歷史。

不過,在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管理部負責人看來,整體而言,包括跨行托管,計提風險準備金,非標投資不能錯配以及風險準備金要求等《指導意見》中的監管要求沒有超出之前銀監會理財新規指導意見的監管範圍,並不是特別嚴厲的要求。

定增受限 利好FOF

在禁止多重嵌套、限制杠桿以及雙十的限制下,資管的微觀業務也受到沖擊。其中影響較大之一的是定增。

“說實話,再融資新政對定增的影響還不是很大,因為現在主要是做一年期的,已經市場化了。而按照資管新政的話,錢就不太容易出來了,這對定增的影響是很大的。”一位資深公募基金經理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在北京一家大型券商資管人士看來,《指導意見》可能對基金定增通道造成很大的影響。他認為,非信托自有資金的信托計劃作為資管產品參與定增報價,而由於資管產品不許嵌套資管產品,信托嵌套基金專戶的產品模式將難以有效;而如果信托非自有資金不能參與定增,又不需信托計劃嵌套基金專戶報價,意味著信托計劃被屏蔽在定增大門外。

不過,《指導意見》也指出,新政對於信托計劃投資還是放開了一道口子。按照規定,資產管理產品不得投資其他資產管理產品,但FOF、MOM、單層委外除外。

“按照新規出臺,就比如說信托計劃再去買基金專戶參與定增的這種模式就不行了,如果FOF和MOM的話,可以繞開這個條例。同時由於有委外單個項目投10%的限制,也沒有之前那麽便利了。”前述公募基金經理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對於資管產品嵌套,《指導意見》明確了“除FOF、MOM”外,銀行資管人士認為這說明監管層終於承認了FOF與MOM的特殊性,是一大利好。但一位受訪的城商行資管負責人認為,MOM、FOF基本上投權益類資本市場,銀行理財資金客戶風險偏好比較低,所以配置MOM與FOF的比例都非常小,各家銀行占比基本都在1%-2%,大部分銀行的投資規模並不大。

“一個計劃做母基金,負責投資其他產品,剩下新發的計劃做子基金,負責融資,子基金投且僅投母基金。”上海一位私募FOF基金經理也表示。不過,他也表示:“FOF已經不怎麽走信托通道,因為限制太多。信托作為老通道,管的特別嚴,投什麽都有限制,有的限定只能投平臺上的產品,否則必須每日估值,再有的連股指期貨也不給開。”

“公募可以在FOF、養老金投資、國企改革、Reits這四個方面下功夫,幫助上市公司及大股東提供結構化杠桿融資方案,ABS也是基金子公司的主要發展方向。”上述北京大型券商資管人士進一步表示。

銀行通道需求被打壓

資管業務監管標準的不一致和市場競爭的加劇,客觀上催生了通道業務。由於券商、基金子公司等機構主動管理能力不強,主動資管業務發展滯後,做通道的沖動明顯。

“有一些券商上通道挺猛的,也有的是精品化管理,註重自我的主動管理。”上海一家大型券商首席分析師表示。

據銀行資管人士介紹,銀行嵌套通道主要有兩類。首先是基於開戶要求,銀行理財資金並不是獨立法人主體,也不像資管計劃能以計劃開戶,地位比較尷尬。

華南一家股份制銀行資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銀行作為委托人投資管計劃時,會遇到在交易所開不出戶來的情況,需要一層通道的嵌套走券商資管通道,《指導意見》會對股票質押業務產生一定阻礙。

他指出,銀行由於人手不足,資金的劃撥、開戶、簽合同等流程做不過來,通過找通道,將基礎工作外包,這也是銀行此前的需求。

“目前銀行實際投資過程中,涉資本市場投資和涉非標投資占銀行理財投資的大頭,中間都套著一到兩層通道。”某城商行資管負責人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個辦法還未發文,但是在現有已經發文的監管條款約束下,銀行只能做層層嵌套。“如果之後確實發文嚴格禁止多重嵌套,銀行會找原有規範性文件是否做了同步修訂。但在很多政策不確定之前,銀行投資策略不會主動做出調整。”

“證監會對基金子公司的監管的精神已經先在對子公司的文件中體現,比如說通道,不能做的還是不能做。原來只是說信托機會更多,但現在可能說信托也受到了限制,大家都不能去做。”上海一家基金子公司負責人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也談不上是對子公司的利好”。

可以說,由於多加一個通道就多出一道費用,對機構而言,也不希望嵌套太多的通道。

九州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鄧海清認為,《指導意見》唯一對委外限制的地方在於“禁止委外借道通道”,現實操作中由於交易所開戶等問題存在理財借道信托開戶、再委托給券商基金的情況,這些技術性問題未來應當有配套方案解決。

或影響銀行理財利潤

“去嵌套”直接影響到的另一個業務,則是非標準化資產的投資。本報了解到,一種投資模式是,銀行發行同業存單或吸收存款然後投資非標產品,如果未來投資非標被限,無疑會影響到銀行的非標業務。

同樣的影響不只是銀行,還有信托、券商等機構。“我認為主要是體現在對信托的影響上。現在市場上主要是單一信托,市場上約有一半是單一信托,一些銀行、券商、期貨也有私募的資管通過單一信托投非標。還有信托公司自己的私募基金投資於自己的單一信托,《指導意見》後這些都沒法做了。”一位券商非標研究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不嵌套的話,幾乎只能是私募做非標和信托直接投非標,還有就是放信托貸款之類。”

2月23日有消息稱,最新監管要求期貨公司回歸期貨主業,不再開展資管業務。無疑,該消息若為真,將是在《指導意見》基礎上對期貨資管業務實施的“封殺”。

《指導意見》指出,為防止金融結構借助資產管理產品規避資本等監管約束條件實現表外放貸,催生影子銀行風險,《指導意見》禁止資管產品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標準化商業銀行信貸資產及其收益權”,但允許具備評估和管控非標資產風險能力的金融機構發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上述之外的其他非標資產,並提出限制管理、禁止期限錯配等要求,控制並逐步縮減非標資產規模。

對於銀行資管非標投資期限錯配的限制,對銀行理財影響也較大。上述城商行銀行資管負責人也指出,銀行理財資金基本上都是以長拆短,期限錯配來滾動發行的,如果監管嚴格限制將產生較大影響。

此外《指導意見》中,要求統一的風險準備金和資本約束,具體而言建立資本約束機制,按照產品管理費統一計提10%風險準備金。而目前銀行理財普遍沒有執行風險準備金的規定,如果執行的話,對於銀行理財的利潤沖擊將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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