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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回應暫停進口朝鮮原產煤炭:已接近安理會決議規定的限制金額

2月15日,據外交部網站消息,在今日例行記者會上,外交部發言人耿爽回應了關於商務部宣布將暫停進口朝鮮原產煤炭的有關問題。耿爽表示,執行安理會決議是聯合國會員國的共同義務。安理會第2321號決議對2016年12月和2017年朝鮮煤炭出口規定了明確的數量和金額限制。根據中方主管部門統計,中方自朝鮮進口煤炭已接近安理會決議規定的限制金額。為此中方有關部門發布公告,暫停本年度進口朝鮮原產煤炭。

”這是中方為執行安理會第2321號決議有關規定采取的行動,旨在履行中方承擔的國際義務,也符合中國相關法律規定。這一行動體現了中方在朝核問題上的負責任態度和執行安理會決議的誠意。“耿爽說。

2月18日,據商務部網站消息,為執行聯合國安理會第2321號決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商務部、海關總署2016年第81號公告,本年度暫停進口朝鮮原產煤炭(包括海關已接受申報但尚未辦理放行手續的煤炭)。自2017年2月19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以下為實錄:

問:中國政府周末發布公告,宣布將暫停進口朝鮮原產煤炭。你能否介紹中方作出這一決定的考慮?中方期待該措施達到什麽樣的效果?

答:大家也都註意到了,上周末中國主管部門發布了有關公告。執行安理會決議是聯合國會員國的共同義務。安理會第2321號決議對2016年12月和2017年朝鮮煤炭出口規定了明確的數量和金額限制。根據中方主管部門統計,中方自朝鮮進口煤炭已接近安理會決議規定的限制金額。為此中方有關部門發布公告,暫停本年度進口朝鮮原產煤炭。這是中方為執行安理會第2321號決議有關規定采取的行動,旨在履行中方承擔的國際義務,也符合中國相關法律規定。這一行動體現了中方在朝核問題上的負責任態度和執行安理會決議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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