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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子公司退出“炒房”陣營 整體盈利影響甚微

13日晚間,中國基金業協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下稱“4號文”)公布後,在業內掀起一陣波瀾。

上海一家公募基金子公司副總經理張輝(化名)對第一財經稱,規定所涉及的16個城市房地產市場相對繁榮,屬於低風險、高回報的項目。對於基金子公司而言,4號文的出臺無疑讓相關公司失去了一項優勢業務,對部分地產投資體量較高的公司盈利構成一定影響。

不過,總體而言基金子公司在住宅類地產上的布局並不多,尤其最近一年來,它們參與的多數項目為保障房建設、棚戶區改造等,而這些並不在4號文限制之內。

從多位接受采訪的行業人士反饋的信息來看,4號文出臺之前業內早已收到征求意見稿和監管傳聞,多數公司早有預期。且基金子公司在“最嚴新規”有關的凈資本約束下,未來一年半行業最緊迫的任務是去通道、壓縮規模,失去熱點城市“炒房”業務,對行業整體的發展影響相對甚微。

去年主流是保障房和棚戶區

據4號文規定,私募資管計劃投資於上海、北京等16個房價上漲過快的熱門城市普通住宅項目的,不予備案。並禁止通過貸款、信托計劃等形式向開放商提供拿地資金,亦不能參與首付貸等項目。

“終於來了。”張輝在微信群中回複公司員工道,“去年12月就發了征求意見稿,早有準備。”張輝語氣相對輕松,在他看來,在去年監管不斷升級的大背景下,壓縮一定量的業務對公司影響並不大。第一財經采訪的其他多位基金子公司人士的看法基本與張輝相同——本次監管文件的出發點是響應國家號召,抑制資金炒房,並非打壓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

基金子公司自2012年9月成立以來,受益於類似“全牌照”的優勢野蠻生長,從無到有發展至2016年規模突破11萬億元,超過了公募基金的體量。隨著2013年9月大量一年期的項目到期,產品盲目擴張的風險開始浮現,其中個別基金子公司的房地產項目發生了兌付危機。為此,2013年末及2014年後,一些基金子公司也開始收緊房地產項目,滯銷、庫存壓力較大的中小城市住宅項目被剔出業務範疇。

據第一財經了解,當時無論是基金子公司還是信托公司,對地產項目融資方的資產和項目的具體區位都有嚴格要求。比如融資方資產要達到50億元以上,地產項目必須位於一二線城市或者東部沿海的富裕地區,且要求必須是住宅項目。

張輝稱,“在中國住宅比商業地產好賣,價格也高。”上述地產項目受益於房價增長、銷量可靠,風險較低,資產變現也快,屬於基金子公司的優勢項目,失去這塊業務對地產占比較高的同行來說存在一定的影響。

上海另一家基金子公司內部人士稱,去年行業主流是保障房和棚戶區改造題材,基金子公司單筆業務的金額並不大,但參與次數較多。總體4號文影響並不大。

最嚴新規下壓縮規模和業務

事實上,此前,基金子公司就已面對“最嚴新規”的凈資本要求難題,本身存在壓縮規模和業務的訴求,退出“炒房”對行業影響甚微。

去年12月2日,證監會發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和《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這兩則規定,被業內稱為史上基金子公司最嚴新規。

根據新規對於風控規定的要求,基金子公司凈資本不得低於1億元、不得低於凈資產的40%、不得低於負債的20%,調整後的凈資本不得低於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然而,從當時的情況來看,行業內部很大一部分公司都難以達標。所幸,新規給予了18個月的過渡期。

在這18個月的過渡期中,一些公司選擇了增資擴股,但即便如此,有限的資本金擴充難以滿足上億元的體量業務。為此,相關公司紛紛壓縮規模,部分項目在到期之後,不再續期。

上海另一家基金子公司內部人士稱,監管要求子公司和公募母公司的業務差異化,公募做的是標準化業務,子公司主要承接非標業務。眼下,可做的業務很多,但目前都在壓縮體量,否則到期難以達標。“通道業務還有,但業務量已經大幅下降。現在公司主要在做一些股權類的投資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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