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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動刀”:整合、共享、加強預算管理

金額巨大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整合、共享力度將進一步加大,對其預算管理也將加強。

1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 (下稱《意見》),要求創新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配置方式,推動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整合和共享。

所謂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是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行政事業單位用於事業發展和開展業務活動所占用和使用的,並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算,而不投入生產經營活動的各種資源總稱。

盡管官方尚未公布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規模,不過財政部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底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凈資產為9.6萬億元,固定資產占近一半(47.6%)。

加強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整合力度,並盤活存量資產,從而避免資產重複配置,閑置浪費是此次《意見》一大要求。

長期關註政府預算管理的上海財經大學教授鄧淑蓮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次中央再次強調統籌使用非經營性國有資產,打破部門行政化分割,構建共享平臺,從而來避免資產重複配置、閑置浪費,這是對當前非國有資產配置不均衡,浪費與短缺並存問題的一個解決方案,也是政府財力緊張下的策略。

不過,鄧淑蓮認為,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統籌使用在實踐中執行難度比較大。

“像上海財經大學要了另一所大學的一個校區就費了不少周折,學校花了不少錢,上海市政府也出面協調、安撫並給那所大學很大補償,但這所大學仍然拖了很長時間才搬離這個小區,所以實踐中執行起來比較難。”鄧淑蓮稱。

《意見》同時強調,要推進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規範管理。

這包括要制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標準體系,針對通用、專用資產實施不同的配置標準。嚴格非經營性國有資產建設項目審批,強化預算約束和財政撥款控制,符合預算管理規定的非經營性國有資產配置涉及的管理費用支出具體安排應編入預決算,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批準後應向社會公開。

鄧淑蓮分析,這顯示對非經營性國資的管理要更為嚴格。

其實,近些年來,財政部加強了對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在購入環節,行政事業單位購置納入政府采購範圍的資產,依法實施政府采購。財政部還印發了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購置費預算標準等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2016年2月,財政部開展了2016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用10個月時間摸清全國上百萬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家底”。

財政部表示,經過此次清查總結後,向國務院報告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情況,為下一步堅持問題導向、提出改進措施奠定基礎。財政部將根據資產清查結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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