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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委員會究竟有多權威?官方回應

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於1月8日閉幕。1月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該次全會精神。

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稱,“國家監察委員會將來是不是像全國人大、政府等國家機構一樣權威?有人說會超過政府的權威,他和中紀委的關系應該怎麽理解?現在需要這樣機構的目的是什麽,還有他的主要功能是什麽?”

對此,監察部副部長肖培表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和在北京、山西、浙江開展試點,這兩件事是一件事,這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的戰略部署和決策,這個消息一經發出,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衷心擁護。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討論,在這三個地區作出改革試點決定的時候,高票通過,為什麽呢?這就是根源於習近平總書記最初給國家監察委員會,也就是監察機關的一個鮮明而準確的定位,就是它是中國的反腐敗機構。所以,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包括國家一級、省一級、市一級、縣一級監察委員會,是重大的政治體制改革,所以成立國家一級的監察委員會,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那就是你所提的第一個問題的題中應有之義,試點的目的就是要把經驗試出來。這是回答你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我看你提了它的目的、權威。我們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根本目的,還是要加強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把現在分散在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以及檢察機關的反貪汙賄賂,其中還包括瀆職,再包括預防職務犯罪的職能整合在一起,在試點地區組建新的國家監察機關。目的是什麽呢?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你問它的權威,從它的監察範圍就可以看出權威了,我可以明白地回答你,包括六大類人員,第一,包括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哪些是公職人員呢?包括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這是一類。第二,由法律授權,或者由政府委托來行使公共事務職權的公務人員。第三,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第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體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第五,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所以從它的監督監察範圍來看,它的權威性就一目了然了。

最後,它跟中央紀委是什麽關系?它和中央紀委合屬辦公,用中國的老話講就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行使的是黨和國家自我監督的職責,那就是監察委員會要行使監督、調查和處置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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