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季末銀行間市場資金面持續緊張的時點,一單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因為引入了“綠色投資人”,最終得以以好於市場預期的價格發行成功,且全場認購踴躍,認購倍數達1.77倍。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到,這單由興業銀行主承銷、國家開發銀行聯席承銷的綠色債券“16盾安MTN002”日前完成簿記建檔。其在國內首次於簿記建檔環節引入“綠色投資人”。
本期債券發行人為盾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發行額度10億元,期限3年,主體及債項評級均為AA+,發行利率為4.56%。募集說明書顯示,擬募集資金其中8.86億元用於補充綠色項目建設資金,1.14億元用於置換浙江盾安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銀行貸款。
興業銀行發行負責人告訴本報,本期債券發行過程中,主動引入包括農業銀行、浦發銀行和青島銀行等在內的多家具有綠色理念或已成功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的市場機構參與簿記建檔。同時,本期債券的投資人也包括了國有政策性銀行、國有大行、全國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商行和證券公司等。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近日在一個論壇上表示,綠色資金正從以前的緊盯政府財政和國際融資發展為更加註重撬動社會資本,而綠色投資者便在其中發揮著“擺渡人”的作用。綠色投資者的積極參與可以幫助降低綠色項目的融資成本。
急需“綠色投資人”
綠色債券投資人是指在債券投資配置需求方面突出強調投資綠色債券重要性的投資機構,將企業社會責任、可持續發展理念和意識融入到債券配置需求中,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
在國際上,綠色債券的主要投資者是社會責任投資者(SRI investors),他們不僅關註債券的風險和收益,也將標的項目的環境和社會影響作為一項重要考量。
在中央財經大學近日發布的《2016中國氣候融資報告》中提到,去年簽署的《巴黎協定》將資金放在了一個很高的位置,資金的來源更加多樣化,不僅包括國際、國內,還包括公共和私人的資金,這已經超越了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對資金的界定範疇。《報告》的參與者之一中央財經大學氣候與能源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崔瑩指出,我國氣候風險一直排在靠前的位置,而應對風險的這部分資金,大部分是需要公共資金來引領支持的,所以這一塊的資金缺口將是未來特別值得關註的一個方面。”
“要實現我國治理環境汙染的目標和在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峰並努力盡早實現達峰的目標,預計每年需要3萬億到4萬億元人民幣的綠色投資,都需要綠色投資者來提供。”馬駿指出。
在“十三五”綠色發展理念的指引下,目前國內也形成了一批主動踐行社會責任的金融機構,願意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為企業綠色項目提供貸款資金來源,也願意投資企業發行的綠色債務融資工具,在直接融資市場上滿足企業綠色融資需求。此次發行過程中參與簿記建檔的多家“綠色投資人”,可以認為是國內債券市場的社會責任投資者。
“在本次發行環節引入綠色債券投資者,有助於提升綠色金融債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企業發行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的成本,通過將價格因素顯性化,滿足投資人和發行人的投融資需求。”前述興業銀行發行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
隨著近年綠色金融在中國取得巨大的進展,國內企業對綠色債券融資渠道也日益青睞。本報記者從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了解到,今年銀行間市場支持綠色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規模已超過1500億元,募集資金專項用於綠色項目的貼標的綠色債務融資工具註冊總額也已超過170億元、發行80億元,註冊產品涵蓋中期票據、定向工具(PPN)、永續票據等多種債務融資工具。
參加此次綠色債券認購的投資機構人士告訴本報,盡管目前我國綠色債券發行規模已經位居世界前列,但仍處於發展階段,急需加大對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與溝通機制,如果未來這些問題能夠得以解決,將有助於進一步擴大綠色投資人群體。(實習生熊天琪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