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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多萬“創客”下鄉掘金,政府創新建設用地政策

當下,返鄉下鄉創業成為一種時尚,日前又迎來政策大禮包。

12月1日,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稱,隨著四化的同步發展,一方面有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就業,同時也有一大批返鄉下鄉人員到農村去創新創業,投入到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之中。

他說,初步統計,近年來從農村流向城鎮的各類人員返鄉創業的人數累計達到570多萬,其中農民工返鄉創業累計達到450萬人,還有居住在城鎮的科技人員、中高等院校畢業生等人員約130多萬人下鄉創業創新。他們為活躍農村經濟發揮了重要獨特作用,成為農業發展的生力軍。

不過,在他看來,雖然這股發展勢頭很好、影響很大,但在一些地方也存在政策落實還不到位,融資難、用地難、人才聘用難、技術獲得難等問題,需要采取進一步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政策擴大扶持範圍

去年6月和12月,國務院辦公廳先後印發《關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意見》和《關於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近日印發了《關於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這成為促進農村創業創新的重要指導性文件。

此次扶持範圍進一步擴大,支持重點領域和方向更加明確,政策措施也更加系統。

《意見》在過去主要支持農民工、大學生、退役士兵等人員返鄉創業,擴大到了支持有意願有能力的城鎮科技人員、中高等院校畢業生等人員下鄉創新創業。這有利於建立城鄉要素平等交換的關系,進一步拓展資金、技術、人才流向農村的渠道。

陳曉華稱,這次的政策措施是過去政策措施的延伸和完善。《意見》把過去散見在各個文件中針對下鄉返鄉創業中的支持政策匯集起來。從下鄉創業準入開始,到財政支持、金融支持、用水用地政策支持,甚至到保險、社會保障、獲得技術支持、入駐創業園區等整個流程梳理出來,這樣既有利於返鄉下鄉人員掌握運用,同時也便於各個部門按照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另外,針對性也更強。《意見》重點對突出反映的問題,比如用地難、融資難、人才獲得難等問題進行突破,堅持問題導向解決問題,也將反映出來的一系列問題進行了細化、實化。

政策創新服務改革實踐

在農村,返鄉下鄉的“創客”們遭遇到的主要困難,包括融資難、用地難。而當前農村正進行著承包地“三權分置”,以及2015年開展的農村三項土地權益試點改革,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創客”們的實踐承載著改革的期許。

針對融資難,《意見》提到,要“穩妥有序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有效盤活農村資源、資金和資產。”針對用地難,《意見》也提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下,通過調整存量土地資源,緩解返鄉下鄉人員創業創新用地難問題。”

陳曉華回應第一財經記者提問時表示,農村土地政策是所有政策的基石。在農村土地改革的大背景下,返鄉下鄉人員創新創業涉及到租地、租房等一些農民財產權益的事項。他分析說,要分兩種情況,對於返鄉人員,承包地的承包權、房屋的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本來就是他自己的,相對而言,制約和限制少一些。但是,對於下鄉創業的人員來說,凡是涉及到這一類的,都應該遵從法律和政策的相應規定。

根據《意見》,包括鼓勵返鄉下鄉人員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賃等形式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發展農業產業,依法使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開展創業創新;各省(區、市)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管理辦法,支持返鄉下鄉人員依托自有和閑置農房院落發展農家樂;在符合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允許返鄉下鄉人員和當地農民合作改建自住房等。

關於建設用地指標的政策安排特別值得關註。《意見》提到,為重點支持農村的“創客”們,縣級政府可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返鄉下鄉人員建設農業配套輔助設施。還有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騰退出的建設用地指標,以及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

事實上,農村土地制度的改革由於事關重大,中央一直在穩步推進,但是面對當前複雜的改革實踐,如何平衡政策與實踐,特別需要創新。

不論是以入股、租賃等多種形式創新使用農村集體土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來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還是要求單列一定比例的年度建設用地指標、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騰退出的建設用地指標,都可以被視為服務於現實改革的政策突破。

陳曉華稱,有些規定還需要配套,有些規定還需要地方拿出辦法來。總之,農業部會開出清單,督促各部門、各地方把這些政策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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