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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身說法】做記者,盡本分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0764

記者不收紅包、如實報道,不必給予太多贊譽;做不到,該罵。

前不久去河南出差,一個采訪對象在我即將離開當地的前一晚去了我的房間。坐著閑聊幾句後,他拿出了一個信封放在桌上。

信封很厚,比一塊磚頭還厚,拿起來的時候滿滿一把,我遞給他,堅持讓他拿回去,他則堅持要給我。最後,我只好發了點小火:你不拿回去,我立即給編輯部打電話,錢上交給報社,這個采訪我不做了。對方見我這麽說,拿回了信封,朝我鞠了一躬,眼里有淚。我跟他說:你要相信,這個社會還有人不是為了錢做事。

報道刊登出來後的一個晚上,他又打來電話,我沒接,次日回過電話去。他在電話里說,當地傳聞我因報道被打擊報複了,加上我頭一晚沒接他的電話,他擔心得一夜沒睡好。他說,不希望我受連累。我笑著告訴他,那是謠言,我沒事。他說,沒事就好,沒事就好。聽得出來,他有些哽咽。

他又短信我,千恩萬謝。我又短信跟他解釋:我做的是一個媒體人的本職工作,不需要謝,也不值得贊譽。

這些年因為采訪,我跑遍了全國各地,見過極少數人打著新聞的旗號四處坑蒙拐騙,以至於當大家遇到一個盡本分的記者時都要感激涕零。正如我在一些地方堅持不讓地方承擔差旅費一樣,有些地方官不能理解。

記得幾年前去一個縣里出差,因為拒絕當地安排住宿,當地一個官員對我說:到我們縣里來的記者都是我們管吃管住,唯獨你來了要自己掏錢住宿,這不是打我們的臉嗎?

不收紅包、實事求是報道一件事,這是記者的本分。一個記者做不到這些最基本的,該挨罵;做到了這些,談不上高尚,那真的只是他的本分,不必給予太多的贊譽。

不讓采訪對象承擔任何采訪費用是南方周末向來堅持的一個原則。但因工作所需,我有時會跟采訪對象吃吃飯。在飯桌上,彼此都比較放松,可以聊一些正襟危坐沒法聊的話題,也能獲得一些對工作有用的線索。飯桌上獲得的信息,有些雖然未必能作為采訪內容直接用,但常常有助於我們更加全面認識一個事情。

也見過一些同行,比我做得還好,不僅不讓采訪對象承擔任何采訪費用,連飯都不會跟采訪對象一起吃。采訪對象一說請吃飯,立即離開,讓人敬佩。我還見過一些同行,在一些采訪對象面前心硬如鐵,對另一些采訪對象卻滿懷悲憫與同情。

有一次,跟幾個同行去走訪一個貧困山區的農戶,了解孩子受教育的狀況。山里人淳樸,看到外地來的記者跋山涉水進山,非要出門去買兩瓶啤酒,勸都勸不住。結果,等他買回啤酒兩個多小時過去了。記者們一問,原來他為了買啤酒翻山到了鎮上,一來一往花了兩個多小時。那戶人家日子過得艱難,菜主要是土豆,炒土豆片、土豆絲、土豆泥,然後就是農戶自家種的辣椒。為了招待我們,農民悄悄瞞著大家殺了一只下蛋雞。走的時候,一個同行私下提議大家給這戶人家留點錢。就這樣,你三百我五百,湊了上千元錢留下。

還有一些同行,數年如一日關註一些冤假錯案,替蒙冤者奔走呼喊。比如我的同事錢昊平,2013年開始關註一個冤案,當年6月報道此案,後來又先後兩次報道此案,該案最終時隔20年後啟動再審。新華社內蒙古分社記者湯計,自2005年開始關註一起錯案,9年發了5篇內參,2014年案件重啟再審,最後18年前被判了死刑的當事人被改判無罪。這些媒體記者對個人命運的高度關註、對真相的不懈探究,是一種高度專業的職業精神,也是一個記者的本分。

與幹凈、獨立、富有同情心、同理心和正義感這些一樣,執著探究真相也是一個記者的基本素質。做到這些,都是一個記者該盡的本分。如今,這些基本的素質被少數從業者忘卻拋棄,但絕大多數媒體人還在堅守。

每年11月8日為中國記者節。這些天,不少記者同仁都在討論:我們為何要過記者節?我們如何過記者節?在這個常識需要反複重申的年代,這個記者節我們的口號就該是:做記者,盡本分。

(作者為南方周末時政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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