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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汙防技術政策將出臺 “全生命周期”防控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10月14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機動車汙染防治技術政策(征求意見稿)》當日對外公布,正在征求相關單位意見。

根據征求意見稿,該技術政策為指導性文件。技術政策提出了機動車在設計、生產、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內的尾氣、噪聲、揮發性有機物(VOCs)、持久性有機汙染物(POPs)、固體廢物等汙染的防治策略和方法,涉及範圍包括機動車、車用油品、檢測設備等。

編制組介紹,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共同成立了技術政策編制組。征求意見稿稱,機動車排放汙染防治是一項系統工程,應加強“車、油、路”統籌,采取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綜合措施進行防治。重點加強新車達標監管及在用車排放控制。

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以空氣質量改善為核心,構建基於質量改善的機動車環境管理體系,形成區域聯防聯控機制,共同實現機動車排放汙染防治目標。

征求意見稿明確,機動車應降低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和顆粒物(PM)等常規汙染物的排放。加強替代燃料汽車及車內環境非常規汙染物排放控制。機動車排放汙染防治過程中應盡可能避免產生新的汙染物。同時,機動車應向低排放、低汙染的方向發展,力爭2020年實施輕型車和重型車第六階段排放標準,機動車排放汙染防治技術達到國際先進水平,2025年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機動車排放的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及顆粒物(PM)等汙染物已成為我國空氣汙染的主要來源,是造成霧霾、灰霾以及光化學汙染的重要原因,對人體健康造成很大影響。

機動車汙染排放與機動車保有量和保有結構有很大的關系。攝影/章軻

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研究數據表明每消耗1L汽油約產生2374.7g的CO2。我國乘用車中絕大部分為汽油車,因此利用汽油消耗量與CO2排放量之間的換算關系1L/100km=23.747g/km,可以近似計算出CO2排放目標約為164g/km和119g/km。除CO2外,機動車排放的甲烷(CH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等也是溫室氣體的重要組成部分。

編制組介紹,新車排放標準的實施對於降低機動車排放汙染起到了重要作用,國Ⅲ階段與國Ⅰ前階段相比,輕型汽油車的一氧化碳(CO)、碳氫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排放量分別下降了97.2%、97.3%和98.0%,重型柴油車則分別下降了88.6%、97.2%和77.0%。但是由於結構原理及成本所限,隨著排放標準的進一步加嚴,新車單車減排幅度將逐漸減小。

研究顯示,機動車汙染排放與機動車保有量和保有結構有很大的關系。《中國機動車環境管理年報2016》指出,2010-2015年全國機動車保有量由19006.2萬輛增加到26002.5萬輛,年均增長6.5%,汙染物排放總量由4451.1萬噸增加到4532.2萬噸,年均增長0.4%。

從保有結構來看,2015年占汽車保有量8.5%的國Ⅰ及以前標準汽車,其排放的四種主要汙染物占排放總量的50%以上,而占保有量31.9%的國Ⅳ、國Ⅴ及以上標準汽車,其排放量還不到排放總量的10%。因此在不斷加嚴排放標準的同時,控制機動車保有量增長速度以及加快高排放機動車淘汰,調整機動車保有結構,將有效降低機動車汙染排放。

目前我國汽車已全面實施國IV排放標準。氣體燃料汽車自201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國五排放標準,其他車輛按照分區、分時、分類的指導原則,自2016年4月1日起,逐步實施第Ⅴ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相對滯後,自2015年10月1日起,逐步實施第Ⅲ階段排放標準。

征求意見稿提出,由於機動車能耗和溫室氣體排放之間並不是簡單的線性關系,通過控制機動車燃料消耗量間接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並不能準確把握機動車溫室氣體排放情況,從而有效降低機動車溫室氣體排放。因此,應當對機動車CO2等溫室氣體排放進行直接管理,並制定相關標準,從而準確把握機動車溫室排放情況,為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做好準備。

編制組表示,由於機動車保有量及使用情況不同,機動車排放汙染防治應當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對於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直轄市和省會城市可以提前實施更嚴格的排放標準。隨著機動車排放標準的不斷加嚴及汽車增長速度的放緩,新增機動車的減排潛力將逐漸減小,因此機動車汙染防治的重點將從不斷提高新車排放技術水平向不斷降低在用車排放轉變。

征求意見稿明確,機動車汙染防治應堅持源頭控制。包括新生產及進口汽車、摩托車及其發動機;車用燃料、燃料清凈劑、車用機油及氮氧化物還原劑。鼓勵機動車生產企業開展汽車產品生態設計,統籌考慮生產、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內的汙染排放,實現綠色制造。盡快在全國範圍內建立柴油發動機氮氧化物還原劑供應體系,同時加強柴油發動機氮氧化物還原劑質量監管,確保柴油車SCR正常運行。

對於業內關心的機動車排放控制裝置和排放測試設備的問題,征求意見稿提出,應加快車用排放控制裝置如電子控制燃料噴射裝置、選擇性催化還原(SCR)裝置及其關鍵零部件、DPF及其再生控制技術、NOx傳感器、氧傳感器等的研究開發和國產化。同時排放汙染控制裝置應與整車進行技術匹配,從而更大的發揮排放控制裝置的作用。

目前,我國機動車排放汙染物分析儀器、測試設備大部分是進口產品。征求意見稿提出,應加快新車排放檢測設備的研發和國產化,為生產一致性保障和新產品研發提供服務。

編制組介紹,目前,除個別城市實行簡易工況法對在用車進行年檢外,很多城市還在使用怠速法、自由加速法等非載荷式方法進行檢測。相對於怠速法、自由加速法等檢測方法,簡易工況法采用加載的方式對在用車進行排放測試可以有效甄別高排放車輛,同時與新車測試又有較高的相關性,但測試設備和成本大大降低,有利於機動車排放的管理,因此應鼓勵簡易工況法檢測設備研發和推廣應用。

征求意見稿同時提出,機動車激光遙感監測技術是利用激光遙感設備發出的紅外光和紫外光照射機動車尾氣,對尾氣中不同物質的吸收光譜進行分析,從而監測出各項汙染物的濃度。可以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對機動車的動態排放進行實時監測,具有檢測速度快、效率高、監測範圍廣、節省人力的特點,已被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所采用。因此,應鼓勵遙感檢測等設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利用多種手段加強對在用車排放的檢測與控制。

此外,便攜式排放測試設備(PEMS)可以檢測到車輛在實際道路行駛過程中的汙染物排放情況,對機動車排放汙染控制研究有重要意義,因此應當加強PEMS設備的研發和推廣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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