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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轉資金脫實向虛 銀監會將嚴查十大違規行為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7-16/1022540.html

7月14日,銀監會召開2016年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暨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電視電話)會議。在會上銀監會有關人士表示,下半年“把防範化解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點防範好流動性風險、交叉金融產品風險、海外合規風險、非法集資風險等四類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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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銀監會召開2016年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暨經濟金融形勢分析(電視電話)會議。在會上銀監會有關人士表示,下半年“把防範化解風險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點防範好流動性風險、交叉金融產品風險、海外合規風險、非法集資風險等四類風險。開展全面風險排查,強化風險排查的準確性和風險處置的有效性。

根據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落實好風險防控主體責任,落實好“董事長作為風險防範第一責任人、行長作為風險控制第一責任人、監事長作為風險監督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數據顯示,截止6月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81%;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損失準備金3.47萬億元,同比增長16.1%,撥備覆蓋率保持在161.%的水平。

下半年,為遏制不良貸款快速上升,銀監會表示,要進一步挖掘銀行業金融機構回收核銷不良資產的潛力,激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批量市場化處置不良資產的活力,提升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有效參與不良資產處置的能力。並擴大不良資產證券化試點機構範圍。

據悉,今年上半年,在化解風險方面,銀監會組織對鋼鐵、煤炭行業開展專項信貸檢查,及時查處房地產“首付貸”等虛假按揭行為,嚴肅查處票據違規案件,強化信托公司風險管控要求。

下半年,銀監會將以“兩個加強、兩個遏制、回頭看”為契機,著力扭轉資金“脫實向虛”現象。要重點嚴查十大行為:

一是落實中央宏觀政策和監管要求不力的行為;

二是考核激勵機制不科學,重發展速度、輕風險內控的行為;

三是違規收費,增加企業融資負擔的行為;四是熱衷當通道、做過橋、加鏈條,資金“脫實向虛”的行為;

五是違規辦理票據業務、簽訂抽屜協議、貸款“三查”執行不力等行為;

六是違規私售飛單和代理銷售,誤導或誘導購買投資產品的行為;

七是充當資金掮客,參與民間借貸和非法集資的行為;

八是操作風險管控不力,有章不循、違規操作的行為;

九是內外勾結、違法犯罪的行為;

十是瞞報或遲報重大風險案件、對相關責任人查處問責不力的行為。

  • 21世紀經濟報道
  • 張喜威
  • 李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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