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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仲裁案不過是場政治鬧劇 雙重標準是對國際法治的褻瀆

在國際法治問題上,美國等少數國家不僅沒有資格做中國“教師爺”,反倒應徹底反躬自省,擯棄自身由來已久的霸權主義、利己主義、虛偽主義和雙重標準

菲律賓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宣布後,美國等少數幾個國家頗顯亢奮,打著“尊重法律”之旗號企圖施壓中國。這種罔顧事實、為非法無效裁決張目的行為,本身就不符合法治精神,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不僅讓更多人看清這些域外政治力量在整出鬧劇中所扮演的不光彩角色,而且給南海問題相關各方妥善管控海上局勢、和平解決爭議制造了障礙。

自菲律賓阿基諾三世政府一手炮制南海仲裁案以來,美國、澳大利亞、日本等國就頻頻借此明里暗里指責中國不遵守國際法,破壞國際規則體系,口口聲聲要求中國必須執行所謂裁決。這樣的賣力表現,無非是其不可告人戰略目的的自然流露,絲毫掩蓋不了中方相關立場的合理合法性,也改變不了國際社會正義力量對中方立場的支持。

值得指出的是,美國、澳大利亞、日本等西方國家在南海仲裁案問題上堂而皇之打出國際法大旗,同其自身在處理國際法治相關問題時的現實做法形成了鮮明對比,充分暴露了其虛偽與蠻橫。

長期以來,西方一些國家在國際法適用上采取雙重標準,合則用,不合則棄,打造了一個又一個違法“樣板”。作為世界頭號海洋強國,美國一直享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項下海洋權利,卻因不甘心海洋霸權受約束而遲遲不加入,規避履約義務。美國《外交》雜誌日前在文章中不無戲謔地指出:“美國從來沒有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遭到起訴,這是因為與中國不同,華盛頓根本就沒有批準這部法律。”上世紀80年代,尼加拉瓜在國際法院起訴美國在尼境內非法實施軍事和準軍事活動侵犯其主權並最終贏得了這場官司,但美國卻采取強硬姿態,拒不接受這一聯合國最主要司法機構關於管轄權的判決,拒絕參與實體訴訟程序,拒不承認、不執行法院的最終判決。時任美國駐聯合國代表柯克帕特里克將國際法體系描述為“半合法、半司法、半政治性的實體”,其邏輯則是涉事國家可以對其決定選擇接受或不接受。

總想當上“國際副警察”的澳大利亞也是如此。在與東帝汶締結海洋權益條約時,它強行塞入不得進行劃界、不得訴諸第三方爭端解決程序等內容。東帝汶無奈之下提起仲裁,要求判定有關條約無效。為阻止東帝汶提起仲裁,澳情報機關被曝采取搜查東帝汶在澳法律代表處、扣押文件、阻止證人作證等卑劣行為。

日本也是“爭先恐後”在違背國際法的問題上展示作為。在南極捕鯨活動被國際法院認定為違反《國際管制捕鯨公約》。國際法院判令日本停止核發南極捕鯨許可證。日本口頭表示尊重判決,實則並未收斂,也未采取切實措施規範國內捕鯨行為。對此,連作為盟友的澳大利亞也看不下去,譴責日方違反國際法。

與這些西方國家形成鮮明反差的是,中國一直堅定捍衛國際法尊嚴。習近平主席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發表60周年紀念大會上曾指出,各國應該共同推動國際關系法治化。“推動各方在國際關系中遵守國際法和公認的國際關系基本原則,用統一適用的規則來明是非、促和平、謀發展”。這不僅是中國向國際社會作出的致力於維護和建設國際法治的鄭重承諾,而且深刻闡釋了建設國際法治,歸根結底是要在國際關系中用普遍適用的規則明辨是非、定分止爭、協作共贏,而非借國際法助長霸權強權,也非調詞架訟、挑動爭端,將國際法治引向歧途。

徒法不足以自行。與西方國家選擇性適用國際法不同,中國一貫堅持將國際法治融入外交實踐。迄今,中國已締結23000多項雙邊條約,加入400多項多邊條約,參與幾乎所有政府間國際組織,與14個陸地鄰國中的12個通過談判協商劃定和勘定了近90%的陸地邊界。對外交往中,中國一貫主張國家不論大小、強弱,一律一視同仁,不搞以大欺小,也不會以強淩弱。

在國際法治問題上,美國等少數國家非但沒有資格做中國“教師爺”,而且應該徹底反躬自省,擯棄其由來已久的霸權主義、利己主義、虛偽主義和雙重標準,以實際行動踐行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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