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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單車押金監管引發爭議 一用一押才是押金?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4-20/1096341.html

2017年4月19日訊,在這個春天,橙橙黃黃的單車穿行於京城大街小巷,已漸漸成為人們所習慣的風景。而當共享單車行業以“千萬級”的速度迅速擴張時,其嶄露頭角時的“小問題”--押金--也成為無法忽視的難題。 

橙橙黃黃的單車穿行於京城大街小巷,已漸漸成為人們所習慣的風景

據估算,目前共享單車企業所擁有的押金,已達到數十億。然而如此體量的資金,卻處於企業自覺監管,無法可依的狀態。

規模約60億 單車押金尚無管理規範

打開摩拜單車軟件,選擇“我的錢包”,在手機屏幕下方點擊“押金退款”四個小字。一張“秋風掃落葉”的圖片躍然而出,上面寫著兩個字“別走……”

王冉遲疑了一下,才看到灰白色的退押金按鈕。點擊後沒過5秒,手機上的微信通知響起,299元的退款已經打到微信零錢包里。 

“還行,沒網上傳的那麽麻煩。”王冉在手機上又是幾下操作,隨即把299元的押金再次充回到摩拜單車的軟件中,“下次用還得交,來回退也麻煩,就先放著吧。”

  註冊了摩拜與ofo兩家單車的王冉,已騎行過上百次,積攢了數百公里的騎行距離。而註意到押金爭議,還是這兩個月的事,“看網上說如果企業跑路,錢就拿不回來了,所以我就沒註冊別家。”

隨著共享單車的迅速發展,北京街頭湧現出各種顏色的單車,其押金也多少各異。例如最早面世的摩拜單車押金為299元,而ofo單車與小藍單車(bluegogo)的押金均為99元。

在摩拜單車的用戶指南中,專門有一項“押金說明”,其中押金的定義為“用戶在註冊摩拜賬戶後為使用單車服務所繳納的一筆可退還的款項,其目的在於激勵用戶合法、規範及文明地使用摩拜單車。”

在單車不斷被惡意破壞的現實下,這一表述不難被理解。然而隨著共享單車的市場迅速擴大,對於押金的監管問題還是被擺上桌面--共享單車坐擁數十億押金,真能“堅守原則”?

據媒體報道,共享單車龍頭企業摩拜單車和ofo單車用戶量均已超過千萬。如以1000萬用戶計算,摩拜單車收納的押金應達到29.9億,ofo單車則超過9億。再加上其他單車企業,據推測,共享單車行業押金總量已超過60億。

而據第三方機構發布的《2016中國共享單車市場研究報告》,預計2017年底市場規模將達5000萬用戶,這也就意味著,共享單車的押金還將繼續擴張。

單車押金急劇加碼的另一面,則是管理的缺位。時至今日,共享單車押金是否應該監管、由誰監管、如何監管,均沒有官方機構表態。

拷問金融秩序押金定性成難題

即便以定期存款的收益率計算,60億單車押金產生的利潤都不容忽視,如企業將這筆資金挪為他用,則可能獲得更大的收益。

與之相應的,則是消費者能否順利收回押金的擔憂。資本市場風雲變幻,“互聯網+”企業曇花一現並不鮮見。因此,單車企業將如何處置押金,成為市場質疑的焦點所在。

“這兩天‘易到’的事就說明問題吧,甭管市場有多火,該出事就出事,到時候你想拿回錢就難了。”雖然能夠理解單車企業收取押金的初衷,單車使用者孫明表示,作為普通消費者,很難規避押金風險,因此只能選擇市場占有率較高的平臺。縱使新推出的單車品牌有更多優惠,也不會輕易嘗試:“有幾款單車用芝麻信用分就能免押金,不過車太少,找不到。”

事實上,對於“押金”的質疑已不是第一次發生。幾年前,對於公交一卡通押金的監管與使用,就曾引發過公眾質疑。同樣是數以億計的押金,資金的數額及流向,相關機構至今仍未公開。而押金的反對一方則認為,消費者平時的消費,應已包含制卡、運營成本,再收取押金是多此一舉,其邏輯亦可套用至如今的共享單車中。

面對監管的缺位與市場的質疑,多家單車企業則采取了“自覺監督”的模式。2017年2月底,摩拜單車宣布與招商銀行達成戰略合作。該企業工作人員介紹,押金總額目前不方便透露,公司不會利用押金購買理財等投資。招商銀行將對監管賬戶內所有資金進行嚴格審核、監管,確保押金的管理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摩拜與用戶之間的《用戶指南》、《車費與押金》的規定。 

與此同時,摩拜單車還將與銀行在支付結算、金融、服務和市場營銷等方面展開全方位合作,並保證用戶押金和余額安全。如有需要,消費者可以隨時提取押金、余額。

無獨有偶,2017年4月,ofo單車宣布與中信銀行(6.170, -0.08, -1.28%)達成戰略合作,並進行押金托管,以保證消費者資金安全。不過,對於押金總額及具體托管方法,各家單車企業仍未向公眾公開。 

“單車押金表面看是一個消費者權益的問題,但實際上涉及到金融秩序如何規範。”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北京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邱寶昌表示,共享單車押金並不等同於傳統意義的押金,既每名消費者繳納的押金,對應單一的標的物。因此如何鑒定單車押金問題,也需要進一步討論。 

以租賃房屋者繳納的押金為例,傳統押金模式為租房者向房屋提供者提供押金,並保證房屋的合理使用,既一份押金對應一所房屋。租賃期過後,房屋提供者則退回押金。 

“共享單車的押金並不對應特定的單車,考慮到平均使用率,一輛單車可能有五六個人使用,他們都付出了押金。其次,當消費者停止使用單車時,押金仍然在企業手中,而不是退回消費者手上。” 邱寶昌表示,獨特的運營模式,使共享單車擁有了“金融杠桿”的特性,出現一輛單車對應多份押金的情況:“這就相當於一個杠桿,一輛單車撬動了幾個消費者的押金。可能企業100元的成本,收來500元的押金。這就有出現金融風險的可能,是不是要算做集資?這個問題應該引起高度重視。”

用信用抵押金更能促進文明用車

對於如王冉一樣的普通消費者來說,是否遇到了“假的押金”,也許並不重要。改變押金形式的意義還在於,能否省下真金白銀。

“用信用當押金是挺好的辦法,我覺得應該推廣。”王冉建議,為鼓勵用戶文明用車,可以將目前單車系統中的“信用分”作為押金的門檻,如用戶達到一定信用分後享受免押金待遇:“押金的初衷不就是鼓勵文明使用麽。”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一項對2011名受訪者進行的調查顯示,65.8%的受訪者支持共享單車免押金。受訪者對共享單車押金的顧慮,集中在難退還(58.1%)、被挪用(48.3%)和押金金額過高(41.7%)等。

“故意破壞單車的,都不是真用戶。所以讓我們承擔押金說不過去。”用戶陳女士表示,收取過高押金,一來可能會影響用戶的擴展,也會給老用戶留下不好的印象,“把我們當賊防著”。建議在用戶積攢一定騎行里程或次數後免除押金,“如果這種不用押金,另外一種要用,我就選免押金的。”

“為押金問題單獨出臺規定,我認為為時尚早。但應該盡快進行調研,了解押金的真實情況。”邱寶昌表示,作為新興行業,共享單車在展現積極意義的同時,也在暴露出各種問題,如使用安全、運營維護、城市環境影響等。押金僅是諸多問題中的一項,因此如何應對仍需要觀察。通過現有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可以對單車的運營做出相應規範。

“押金涉及多層面的問題,從民事角度講,要保護消費者的押金安全;從金融秩序講,要避免出現杠桿。”邱寶昌表示,單車應公開押金數據及管理方法,如持有車輛數量、繳納押金人數及數額等,以便制訂更有針對性的管理細則。

與此同時,邱寶昌建議單車企業可以通過技術手段,改變押金的收取方式,如使用“一用一押”的形式,當消費者停止使用單車時,就將押金退回。既以“租賃物對押金”的形式,避免金融屬性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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