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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白藥等涉郭劍英案 藥品定價灰幕曝光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6-25/1016174.html

曹、劉、郭三人東窗事發後,包括雲南白藥、千金藥業、浙江正大青春寶、雅安三九藥業等在內的58家藥企涉案,這些企業曾先後向本次被提起公訴的郭劍英行賄,郭劍英累計受賄1064萬元。

樹欲靜而風不止。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巡視員郭劍英貪腐一案持續發酵。近期郭劍英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2006年,劉振秋、郭劍英以藥品零售限價虛高為由,將原來政府管制藥品最高零售價的政策轉變為15%藥品加價率管制政策,該政策沿用至今。曹、劉、郭三人東窗事發後,包括雲南白藥、千金藥業、浙江正大青春寶、雅安三九藥業等在內的58家藥企涉案,這些企業曾先後向本次被提起公訴的郭劍英行賄,郭劍英累計受賄1064萬元。

中歐國際工商學院醫療管理與政策研究主任蔡江南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近年來醫藥領域頻發的行賄受賄腐敗案件,充分說明我國醫藥改革的滯後,“政府應減少對醫療資源的控制,逐步從各個領域退出,將定價權交還市場”。

灰色利益鏈

近年來,藥品生產企業向政府工作人員、醫療機構管理人員行賄的案件屢見不鮮,不少涉案人員及企業遭到重罰。

早在2007年,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原局長鄭筱萸即因受賄649萬多元,擅自降低審批藥品標準致人死亡等犯罪行為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2013年,英國制藥公司葛蘭素史克(GSK)的中國公司為開拓藥品銷售渠道,提高藥品價格,向非國家工作人員提供免費旅遊及有償講座,被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商業賄賂罪處以人民幣30億元的巨額罰款,部分高管被判處2至3年有期徒刑。

上述大案、要案充分暴露出醫藥領域廣泛存在的巨大尋租空間與腐敗土壤。知名經濟學家張曙光在《發改委貪腐案背後的醫藥利益鏈》一文中指出,順價加價率15%和零差率政策會“徹底打亂和破壞了藥品的生產、銷售、處方、使用體系和規範,如果同一種藥品三個廠商進行生產,其價格分別是10元、20元和30元,按加價15%和零差率計算,醫院的銷售價格分別是11.5元、23元和34.5元。在目前的體制下,醫院自然選擇報價30元的廠家進貨,該廠商必然會打敗另外兩個廠商,在市場競爭中取得勝利。這就給生產廠商一個強烈的信號:千方百計提高藥品價格。”

在他看來,這一政策將逼迫藥企在尋租公關與賄賂主管官員上付出比研發新藥,提升自身競爭力更多的精力與資源,同時醫院為了增加自身收入也樂於銷售價格高昂的藥品並從中獲取提成,三者由此形成“閉環”,組成利益共同體。

定價機制爭議

醫療機構是藥品市場的最大買家,從供求關系上來說,其對藥品定價有著很大影響力。

但藥價高企,絕非醫療機構一人之罪。上海某公立三甲醫院某主任醫師向記者表示,藥品與檢查費用高,也與藥品特殊的流通渠道及“物貴人賤”的傳統觀念有關。由於監管機構對藥品的流通有著非常嚴格的限制,因此醫院是不能直接從市場拿藥的,只能通過有限的特定渠道獲得藥品。流通的限制在客觀上催生了多級市場和層層中間商,造成了藥品流通成本的上升,從而推高了藥品的整體價格。

此外,在國人的傳統觀念中,患者願意為CT這樣價格不菲的設備與檢查埋單,卻不願給予醫生腦力與體力勞動以應得的報酬。“在我讀博士那會兒,江蘇一省的CT設備數量就已經比英國全國還要多了,”上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醫院在追求現代化發展的同時,往往會不惜重金購入大量高精尖設備,這些設備的成本回收均要求較高的檢查與服務費用。

同時,缺少政府財政支持的醫院亦不得不鋌而走險,從灰色地帶中填補本來應該從醫療服務或公益性財政補助中取得的收入。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自2017年起,郭劍英等人主導的15%藥品加價率管制政策即將終結。但對於如何彌補藥品價差收入,醫療機構們可能有不同的對策。“已經有部分醫院提高了檢查服務費用,來彌補這塊損失,羊毛出在羊身上。”

蔡江南向記者指出,近年來,中國醫療衛生領域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許多問題,反映出醫療改革本身的艱難,同時也表明,該領域的改革已經滯後。受制於體制之困,尤其是政府高度的行政壟斷,醫療資源幾乎全部集中於公立醫院,醫療服務的價格受到人為抑制,根本不符合市場規律。

上述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企業行賄的違法成本太低,加之地方保護主義盛行,這也是醫藥領域腐敗無法根除的原因之一。對此,本報記者向雲南白藥、浙江正大青春寶等多家涉案企業發去采訪傳真,但到截稿時為止未能收到任何回複,均不約而同地采取了沈默的態度。

  • 中國經營報
  • 陳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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