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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揭秘“水氣土”三司如何組建:人員基本到位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6378.html

從3月份宣布成立水、大氣、土壤三個環境管理司之後,環境保護部的這三個司一直在低調運行,甚至連司長都缺位。

13日,環境保護部首次向媒體通報了新設立的水環境管理司、大氣環境管理司、土壤環境管理司組建及其運行情況。

環保部介紹,這三個環境管理司自組建以來,人員已基本調整到位,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各項工作正協調有序推進。

2015年2月,中編辦批複環境保護部不再保留汙染防治司、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設置水環境管理司、大氣環境管理司、土壤環境管理司。經過一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環境保護部制定了實施方案,並於2016年3月啟動實施。

環保部介紹,按環境要素設置水、大氣、土壤三個司,是適應新的形勢完成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目標的重要改革舉措,是促進環境管理轉型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環境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環保部部長陳吉寧此前表示,設立這三個司的主要目的是圍繞環境質量改善的總目標,以水、大氣、土壤三個有明確質量要求的環境介質管理為核心業務,理順內部職責和業務關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履行環境保護的各項管理職能。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實施方案主要對三個環境管理司及相關司局的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作了調整:在職能上,將原汙染防治司和汙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職能整合後按環境要素分到三個司,強化其包括制訂環境標準在內的若幹管理手段職能,並針對內部職責交叉問題,理順農村環保、生態補償、環境信息、考核創建等職責,明確工作分工。在機構設置上,根據職責調整和工作需要,對三個環境管理司內設機構進行合理設置,並對部內相關部門內設機構及職責作了相應調整。

其中,水環境管理司主要職責包括擬訂和組織實施水體汙染防治政策、規劃、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規範。擬訂水環境功能區劃和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測算並確定水環境容量,開展水環境承載力評估。擬訂和監督實施國家重點流域、重點海域、地下水汙染防治規劃計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省(國)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等。

大氣環境管理司負責全國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汙染防治的政策、規劃、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規範。承擔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汙染防治和相關環境功能區劃等工作。組織測算並確定區域大氣環境容量,開展大氣環境承載力評估。承擔大氣汙染物來源解析工作。擬訂全國大氣汙染防治規劃,指導編制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和改善規劃。建立對各地區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等。

土壤環境管理司負責全國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擬訂和組織實施土壤、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汙染防治政策、規劃、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和規範。擬訂土壤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測算並確定土壤環境容量,開展土壤環境承載力評估等。

環保部介紹,目前,三個環境管理司正按照職責分工,緊緊圍繞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貫徹落實水、大氣、土壤三個行動計劃,穩步推進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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