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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決策研究“先黨委後董事會” 國資委為國企改革黨建“劃重點”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4954.html

國資委黨委近日在《求是》雜誌發文談國企改革中的黨建工作。文章稱:企業重大決策必須先由黨委(黨組)研究提出意見建議,涉及國家宏觀調控、國家戰略、國家安全等重大經營管理事項,必須經黨委(黨組)研究討論後,再由董事會、經理班子作出決定。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領導體制,堅持把黨管幹部原則與董事會依法產生、董事會依法選擇經營管理者以及經營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權相結合,不斷創新有效實現形式,保證和落實國有企業黨組織在企業選人用人中的主導作用。

眾所周知,在中國,涉及國企從來就不是單純簡單的經濟問題,中國目前擁有規模超過117萬億的經營性國有資產,且一直保持著不低比例在增長,這在世界上絕無僅有,這也決定了國企議題往往是具有格局意義的重大議題,其間伴隨著曠日持久的爭論和反複進退的政策博弈。

政策博弈的焦點,除了民間一直討論“國進民退”還是“國退民進”問題,更多的爭論集中在國企自身身份的界定。

在《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將總經理與黨委分別設立,規避了一把手雙肩挑以及黨委形同虛設的弊端。在這種管理模式下,理想的狀態是黨委代表國家利益,將從國家總體安全、社會穩定以及經濟全局等維度把握國有企業發展方向,重在發揮非日常的監督和引領作用;而總經理則是商業利益代表,將站在企業經營發展的角度統籌資源配置,重在發揮經營功能和管理功能,如此形成“黨盯住國家利益,職業經理層盯住商業利益”的利益協同、相互制衡機制。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國企自身決策架構權責的模糊在面臨利益取舍上往往會出現問題。比如作為市場經濟主體,國企更多應該站在商業利益角度來決策,但是國企也要站在國家的角度上更多地服從國家長遠利益。如果一味強調市場化改革,就很可能會吞噬國企本應承擔的責任。

在利益出現分歧的情況下,看似相互制衡的機制反而會產生決策“僵局”。國資委商業科技質量中心原主任,智石經濟研究院副院長衛祥雲在其專著中表示,國企改革的目標價值多元化,常常以政府、國企、行業和股份制企業多種面孔出現,扮演不同的“角色”。因此,改革的結果難免出現“南橘北枳”之現象。

正是由於國企在自身改革過程中所出現的這種問題,在2015年7月20日,中紀委網站“學思踐悟”欄目刊發名為《加強黨的領導是頭等大事》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巡視央企發現的問題,從根本上講是黨的領導弱化造成的。問題的癥結還是在於企業黨組織自身。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開始改變之前董事會說了算,而黨的領導被弱化和邊緣化的局面,轉而變為黨委監督、書記制衡的新模式。黨委會與董事會、股東大會共同構成國企內部決策圈,進而形成新的權力架構。

在具體實踐中,黨委在把握國企發展方向上勢必會牽涉企業具體運營。而黨委書記存在的意義將不僅僅是管管黨風廉政建設,也不是一般意義上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而是對國有企業政治方向,即關鍵是企業的運行要體現和落實國家經濟戰略。

深圳創新發展研究院理事長張思平認為,按照黨對國有企業負責人的標準和要求,由董事會自主的在經理人才市場選擇、聘任合格的經理人才,保證了國有企業的經營發展不違背黨的路線與政策,以及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把國有企業經營發展好,這就是黨管幹部在企業最好的實現形式。上級黨組織和產權單位要加強董事會的建設,要選好董事長,確定經理人選選拔的標準和選聘的程序,並加強對董事會用人選人過程中的監督。而東方早報首席評論員魯寧也曾在2015年撰文稱,只要加強黨的領導,混改出不了大亂子。其認為,前幾輪混改之所以名聲不佳,包括整個國企改革明明成績顯著但社會整體評價不高,根本原因是變相乃至直接放棄了黨對國企和整個國有經濟的強有力領導與監控。

從這個角度來看,糾結於權力的收或放,正如學界持續熱議的國進民退還是國退民進的問題一樣本身都屬於偽命題,因為它們作為一種經濟社會現象將會長期存在於中國改革進程當中,並以各種手段和形式出現。

最後,換個角度來思考,加強黨對國企的領導雖然會落人以收權之口實,但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種權力的上收其實也給國企的無邊界擴張劃定了紅線。因為在經濟大環境充滿變數的當下,國企由於制度優勢往往表現的頗為強勢:據公開資料顯示,拿下上海顧村地塊,其是財政部直屬信達資產的子公司。而新晉深圳總價地王的奪得者電建聯合體同樣也屬央企聯合體,其中中國電建直屬國資委,方榮地產則是中國金茂子公司,中國金茂的第一大股東是中化集團,也是國資委直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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