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學生攜帶手機上課。(新華社記者 沈伯韓/圖)
2016年3月,河北滄州一中的12名學生遭遇了學校的勸退處理,理由是“在校內攜帶或使用手機”。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了這份滄州一中發布的處分通報,里面稱,“以下學生自2月29日學校宣布手機違紀處理新規後,無視學校制度,在校內攜帶或使用手機。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予以勸退。”
對於學校的處理結果,家長們覺得過於嚴厲了。學生家長季永健表示:因為女兒在學校用手機給媽媽打了個電話,就被學校勸退,這實在難以接受。
季永健的女兒季娟(化名)今年15歲,是滄州一中高一的學生。3月9日下午課間,季娟用隨身攜帶的手機給媽媽打了一個電話,隨後被學校發現並被帶到教務處。
當天下午6點多,季永健接到學校教務處的電話,隨即趕到學校,對女兒批評教育。令季永健意想不到的是,教務處要求季娟必須轉學。季永健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女兒季娟用的手機是她媽媽淘汰的一部老款諾基亞非智能手機,“買的時候一百多,不能上網也不能聽歌”。
季娟課間打電話也事出有因。季永健說,因為孩子的媽媽此前跟別人發生沖突被打傷,孩子很擔心,才會在課間給媽媽打電話,“在學校打電話雖然有錯,但不至於到被勸退轉學的地步。”
此次勸退的12名學生,包括兩名高一學生,兩名高二學生和八名高三學生,其中高三學生被學校要求“回家複習,直至高考”。
對於學校的處理結果,學生家長們普遍不能接受。尤其讓家長們不解的是,去年學校曾與聯通公司合作建議學生帶手機,許多學生這才購置了手機。為什麽學校突然出臺如此嚴厲的制度,這實在很難理解。
得知學校的處理決定後,多名被勸退學生的家長一同到滄州一中和滄州市教育局溝通,但是校方堅持勸退處分,一位學生家長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教育局說已經有兩位局長在過問這個事情,讓回去等消息。”
3月24日,季永健等12名家長聯合到滄州市信訪局反映情況,但是沒有結果。3月25日,南方周末記者致電滄州一中教務處,兩名工作人員都表示對此事不知情。
不過,滄州市教育局一名負責人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學生攜帶或使用手機被退學一事屬實,此事已經引起滄州市政府和教育局領導的關註,目前教育局已責成學校和校長盡快解決,但具體如何處理不便透露。
目前,8名高三學生已經報了培訓班,4名高一和高二學生依然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