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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危化品企業透明度民間調查無法完成的“危險地圖”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4832

(梁淑怡/圖)

只有6個省級安監部門同時主動公開了危化品生產和經營許可證信息。

只有9個省級安監部門既公布了許可的生產危化品種類,也公布了年產量。

只有11個省級安監部門提供了危化品企業的精確地址。

只有12個省級安監部門按季度及時公布危化品企業信息。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發生後,劉春蕾打算在“危險地圖”App中添加一項新元素——危險化學品企業信息。這款App由環保NGO上海閔行區青悅環保信息技術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上海青悅”)制作,旨在讓公眾看見身邊的危險源,劉春蕾是其負責人。

依照法規,危化品企業信息應由安監部門主動公開。近3個月來,劉春蕾和同事頻頻查閱各省安監局網站,申請信息公開,卻發現實際情況不盡如人意。

2016年1月21日,上海青悅發布《全國危險化學品企業信息公開狀況調研報告》。報告顯示,在調研的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只有19%同時主動公開了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信息和經營許可證信息,有9省上述信息都沒有公開。

九省信息未公開

近年來,危化品行業安全事故頻發。據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危險品與化工物流分會統計,2015年共發生50起事故,其中最嚴重的天津港爆炸造成165人遇難。除人員傷亡,事故還可能引發危化品泄漏、環境汙染等次生災害。

“哪些工廠有危險化學品?有什麽類型的危化品?它在什麽地方?”這是劉春蕾關心的問題。

通過危化品企業一一匯總信息不太現實。遍查法規後,他發現:安監部門掌握危化品企業信息,且有義務公開。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核發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使用許可證和經營許可證,並負責危化品登記工作。《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相關實施辦法規定,發證機關應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許可證的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報告考察的是省一級安監部門,根據調研報告,只有北京、上海、海南、山西、青海、江蘇6省份(約19%)同時主動公開了危化品安全生產許可證信息和經營許可證信息。貴州、雲南、湖北等14個省份(約45%)只公開了危化品生產許可證信息,其中安徽為依申請公開,其余省份在官網上不同程度地主動公開。西藏、天津2省份(約6%)只公開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信息。

而重慶、河北、內蒙古、吉林、甘肅、寧夏、湖南、廣東、黑龍江等9省份(約29%)既沒有公開危化品生產許可證信息,也沒有公開經營許可證信息。上海青悅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聯系了這些省份,但都無回複相關信息。

南方周末記者聯系了上述9省份安監局,詢問信息未公開的原因。截至發稿,除河北外,8省份安監局給出了答複。

湖南、內蒙古等安監局工作人員稱,經營許可證由地市級安監局核發並公開信息,省局不直接掌握數據。南方周末記者登錄長沙、株洲、嶽陽、包頭、呼倫貝爾、鄂爾多斯等6市安監局網站,只在長沙市網站上查詢到按月公布的經營許可證信息,最近更新到2015年5月。

廣東省安監局法規處負責人表示,廣東在2015年前已把危化品項目審批權下放到各地市,生產和經營許可證信息可在地市安監局網站上查詢。南方周末記者登錄廣州、東莞、中山3市安監局網站,發現雙證均已公開信息。

據重慶、吉林安監局工作人員介紹,因網站改版與後臺操作問題,危化品企業信息暫時無法查詢。

也有省份坦承,危化品信息公開做得不夠。寧夏安監局工作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自治區信息相對滯後,這塊工作正在安排。”黑龍江安監局安全監管三處工作人員說:“之前是內部掌握相關信息,沒考慮到信息公開問題。”

公開程度無細化規定

做到危化品信息公開的省份,在細節上也有較大差異。

為了評估信息公開的程度,調研報告對是否公布了生產許可範圍、企業地址、法定代表人、許可證書編號及有效期,以及公布即時性、信息可利用性、歷年信息完整度等因素打分。但由於只有8個省公開了危化品經營許可證信息,數據量太少,打分以危化品生產許可證為主要評估對象。

以危化品生產許可範圍為例,這一信息揭示了企業生產或經營物品的危險程度和環境健康風險。其中,湖北、河南、新疆等9省份既公布了許可的企業生產危化品種類,也公布了年產量,如“高氯酸銨1600噸/年、高氯酸鉀400噸/年”。江西、海南只公布了種類,無年產量。江蘇省公布的表格中雖然有“許可範圍”這一欄,但都只填寫了“危險化學品生產”,沒有列出具體的危化品種類。

企業地址可讓公眾知道自己身邊是否存在危化品相關風險,這也是劉春蕾特別關註的一項信息。企業地址又分為註冊地址、經營地址或儲存地址,後者才對周邊公眾的生命安全具有參考意義,但沒有任何一個省份在公開信息中進行區分。11省提供了危化品企業的精確地址,如湖北省的“荊州市沙市區北京東路93號”。而福建省只給出了模糊地址,如“福建福州”。

盡管湖北、河南、浙江沒有同時公布兩證,但這三省總體得分最高。其中,河南省的信息查詢系統做得最完善,可以根據地區、許可證有效期、企業負責人、許可證書編號、企業名稱等進行條件查詢,公眾不僅可以查看全面詳細的危化品企業信息,還可以在數據庫中進行簡單的篩選。

2016年1月15日,國家安監總局政法司工作人員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危化品信息公開的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總局對於公開程度沒有單獨提出細化規定,目前也沒有相關立法計劃。“你認為屬於行政許可法要求公開的事項,就可以要求公開。”

不過,當上海青悅向拉薩市安監局申請公開生產許可證信息時,卻遭到拒絕。拉薩市安監局回複郵件稱:“由於企業名稱涉及企業相關隱私所以不便透露,望請諒解。”

長期關註政府信息公開的公益人士楊占青認為,該回複極不嚴肅,更缺乏法律依據:“企業有商業秘密,但無隱私之說。企業名稱是公司對外開展經營活動需要公示的內容,並非商業秘密。即使安監部門認為企業名稱可能涉及商業秘密,依照程序,必須書面征求企業意見,企業不同意公開,才可以在回複中拒絕公開。”

不能把責任全推給政府

天津港爆炸事故後,天津環保NGO綠領啟動了一個項目——看見危險化學品。和劉春蕾想法相似,綠領負責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天津市安監局申請公開危化品企業許可證信息。

“之前一直和環保局打交道,這是第一次接觸安監局。他們態度不錯。但有的信息,安監局也掌握得不全面,比如企業危化品使用量,他們說需要去翻資料才能知道。”綠領負責人說。

“政府畢竟不是企業,如果把信息公開責任完全推給政府,很可能政府公開的信息和實際情況有偏差。在日本,信息公開更多是企業行為,危化品企業為了和周圍居民良好互動會主動通報信息。”賽迪智庫工業安全生產研究所所長高宏認為,信息公開應該是政府提要求,企業來承擔公開信息的可靠性。

“泛泛的要求,法律法規都有,但具體如何執行就不那麽明確。什麽樣的企業要公開到什麽程度,政府需要通過行業法規提出實施細則,包括修改危化品安全管理條例。”

高宏在2015年第10期《中國工業評論》上刊文介紹國外危化品安全治理的經驗,其中特別強調危化品信息透明的作用:一方面能讓公眾充分了解危化品種類、儲量、特性等信息,對企業進行監督;另一方面,一旦發生事故,救援人員能夠第一時間了解事故現場情況,進行有效救援。

高宏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目前,中國約30%的危化品生產企業與周邊居民居住和生活區域的安全距離不足。這是由危化品項目審批不嚴格等歷史原因造成的,但相關信息也未得到充分披露:“有的地方是先有化工廠,後有居民區。如果信息公開,那麽開發商明明白白地避免在附近建居民區,有利於城市規劃。”

上海青悅在調研報告中建議,危化品信息公開應該盡可能全面具體:“在不侵犯企業商業利益的前提下,應該公開盡可能詳盡的信息,如此次調研的危化品企業信息,企業地址和危化品種類是公眾利用公開信息評估環境風險的重要依據,屬於按照信息公開條例應該公開的內容。”

此外,報告還建議安監部門及時、定期發布危化品企業信息,並進行季度或年終匯總,以確保公眾能得到歷年完整信息;通過數據庫形式公開信息,有利於公眾在線查詢、篩選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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