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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的天空

第一次遇見他,是在一個星期天的下午。
 
當時天氣很冷,我穿的高跟長靴踏在地上發出清脆的「咯咯」聲。我邊走邊用iPod 聽Rostropovich 的大提琴獨奏,前面不遠處的情景卻吸引了我的注意 ── 一個老伯,I'm not kidding,那是一個非常之老的阿伯,我認為是老到了人類極限的阿伯,看來大概一百歲,穿拖鞋和睡衣,搖搖欲墜地站在路中心不住向途人伸出那隻乾枯的手,口中喃喃不知在說些什麼。我在遠處數 ── 一、二、三、四、五。老伯先後向五個途人伸出手來,五人都即時彈開。
 
這就有點意思了。到底這個老到了人類極限的阿伯有什麼本事,足以令五名壯年男女嚇得拔腿就跑?
 
我摘下headphone 往老伯走去,他果然又向我伸出那隻乾枯的手,嘴唇開始顫抖起來,彷彿有什麼重要消息宣布……「阿伯,你先攬住這根燈柱,故事可以慢慢講。」老伯眼下最需要的是一根燈柱,因為按照他搖搖欲墜的姿態,很可能在三十秒之內啪一聲倒在地上。我扶他以蝸牛的速度往兩步以外的燈柱移動,那兩步讓我明白了什麼叫「咫尺天涯」。他簡直就像掉在大海裏的人,抱一片浮木花盡力氣游向對岸。游了一世紀那麼久,thank God,終於游到燈柱。

 
「阿伯,你抱住燈柱別動,我馬上回來。」我說罷跑到三呎之外給他拾回一隻甩掉了的拖鞋,他從剛才起就一直在寒風中光一隻腳。我把大衣給他,他無論如何不肯披上,不斷重複說「別弄髒……別弄髒……」。
 
穿好了拖鞋。「Alright,阿伯,現在請你慢慢說吧。」他說了。但我完全不知他在說什麼。我請他慢慢重複了幾遍,從他那極其沙啞和夾雜鄉音的呢喃中,我隱約聽出了一個「福」字。我心想,難道阿伯看穿我福爾摩斯的真正身份?否則我怎能單憑這個「福」字去填滿整個故事?
 
幸好我讀了不少東野圭吾,對推理算是有了多少心得。我認真地思索起來,阿伯則一邊「福福福」地呢喃不斷。我靈機一觸,翻起他那件睡衣的衣領,Christ! I got it!衣領上果然寫他的名字!沒猜錯的話,他應該住在附近的老人院,而這老人院的名字很可能有個「福」字。
 
我用BlackBerry 上網搜尋這條街的老人院,共有三家。然後我再從剛才阿伯甩拖鞋的方向推斷他應該從左邊一路走來。
 
「阿伯,你再攬住燈柱一會兒,我馬上回來!」說罷跑往左方那家老人院,確定了有「福」字沒錯,猶豫要不要通知老人院派人推輪椅去接老伯回來,但想想老伯溜出來還要迷路,回到老人院後說不定會捱罵,還是為他保守迷路的秘密吧。
 
於是我又飛奔回來找老伯,扶他以蝸牛似的速度回老人院去。我自己走路才三分鐘的路程,陪老伯走了近半小時,可恨那段時間無法截的士。
 
「天氣這麼冷,你走到街上幹嗎?」我邊走邊跟他聊天。
 
「悶呀。」老伯低頭說。
 
終於來到老人院了。我們就在那裏道別。
 
兩星期後的周末,我買了水果到老人院去探望他。一副一副軀殼陳列在老人院的走廊兩旁,有的鼻孔插喉管,有的張大嘴巴奮力呼吸。因為曾在老伯的衣領上看過他的名字,所以能向老人院的職員明確說出要探望的人。我說我是老伯的朋友,職員也沒向我查問什麼,便領我來到一個狹小的床位,老伯穿同樣的睡衣,坐在床沿望天花板發呆。
 
老伯的視線從天花板慢慢地移向我,一直盯我的臉思索了很久,還是沒半點頭緒,卻跟我聊了三個鐘頭。在他那沙啞和夾雜鄉音的說話裏,我只聽懂一半。他今年九十五歲,年輕時做苦力,有三個兒子,有孫。說到這裏,他止住了,眼眶也濕潤了。

 
*                    *                     *
 
現在回到剛才的問題──到底這個老到了人類極限的阿伯有什麼本事,足以令五名壯年男女嚇得拔腿就跑? 以典型香港式思維來說,一個老伯在街上向途人伸出手來,可能馬上就被想成恃老行騙,所以途人紛紛彈開。
 
香港的確有不少街頭騙案,從種金黨、祈福黨、跌錢黨到聲稱「性交可以轉運」的神棍,都有人信。也曾聽說一些阿伯阿婆專門在街上聲稱丟了錢包,一臉淒慘地向途人要錢。當你第二、第三天來到同一個地方,又會遇見同一個阿婆再次丟了錢包。
 
騙的雖然只是十元八塊,但騙財事小,香港人不喜歡被人當傻仔。被人嘲笑英文差、品味低、沒教養,全都不及被人笑傻仔那麼嚴重。這跟香港人貪小便宜的性格百分百consistent,能夠從別人身上取得一點小便宜,感覺好high,因為自覺拿到數,沒有執輸,那顯示你是一個醒目仔,在香港社會很吃得開。
 
令我難以理解的是,一個人瑞站在街上搖搖晃晃,扶他一把會有什麼「蝕底」?要你幫他擋子彈嗎?假如一個人到了生命的盡頭還要在街頭騙錢,那讓他騙去十元八塊有什麼大不了?Oh sorry,差點忘了被阿伯搵笨是很羞家的事。不是錢的問題,而是我為什麼要被人當傻仔,從我身上搵數?保護自己,防止被人搵笨,是一些香港人生命中的very big deal。當然,那五個彈開的途人也多少有點羊群心理,看見前面那人閃開,自己也就馬上閃開。人閃我閃,唔好蝕底。
 
我覺得愛全人類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愛你身邊的人卻很難吧。世界小姐的佳麗們被問及理想,答案準是「World peace!」;什麼地方天災,香港人捐錢也很慷慨。但看見一個老伯在街上向你伸手,即閃。

 
*                            *                                 *
 
那次探望老伯後又過了很久,我再次路過那所老人院,從遠處便認出了那位老伯的身影,他身穿睡衣,拿拐杖,站在老人院門前呆呆地望天空。
 
他一定是害怕迷路,所以只敢站在門口。他由冬天站到春天,然後一直站到夏天。我忽然覺得很憤怒,上天到底要戲弄他到什麼時候?他聽不清,看不清,朋友死光,家人已將他遺忘,他甚至無法好好記住這所老人院的名字,這根本就是不存在於世上的一個人,可他卻又分明在呼吸心跳。為什麼?
 
人生是很諷刺的。多少人注重飲食,每年做身體檢查,不抽煙不喝酒,千方百計保持身體健康,卻啪的一聲倒下猝死了。粗茶淡飯的窮人從來沒錢做什麼身體檢查,從未吃過什麼有機食物,卻一天一天地活下來,不知要活到什麼時候。
 
然而我不得不佩服,老伯這一站卻又有他的骨氣。 不靠別人,在那虛弱的身軀所能及的範圍內,憑自己的力量去欣賞天空。再說,也許他很明白別人是靠不住的。如果有天你活到一百歲,在寒冬裏迷路向人求援,絕望地向一個又一個途人伸出手來,而他們一個又一個地閃開,也許你會感到自己貢獻了一輩子的這個城市,這名叫香港的城市,真是一個鬼地方。(撰文:王迪詩/逢星期六刊於《信報》http://world-of-daisy.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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