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征求意見稿在專車和共享經濟問題上邁出了一大步,對於推動‘互聯網+’、新業態發展方面具有積極意義。”10月1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周漢華說。
當日,交通運輸部組織召開出租汽車改革專家座談會,針對新近推出的《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和《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兩份征求意見稿聽取專家意見建議。
兩個文件具有創新意義
周漢華說,兩個征求意見稿發布之後,社會反響特別大。爭論的焦點不僅是在“專車”上,更是在共享經濟的模式層面上。
“兩個征求意見稿發布後,對其積極意義的肯定還不夠。”周漢華說,從全世界的共享經濟發展來看,絕大部分國家限制“專車”的發展,即使是在美國,對共享經濟特別是以Uber為代表的“專車”模式,也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當前,世界各地對共享經濟模式都還在研究中,認為會給傳統經濟模式帶來深層變革。
他說,中國政府鼓勵創新,交通運輸部推出兩個征求意見稿,在“專車”和共享經濟問題上邁出了一大步。兩個征求意見稿在推動“互聯網+”、新業態發展方面具有積極意義,應站在歷史角度肯定這兩個文件的創新意義。
周漢華分析說,兩個征求意見稿體現了“鼓勵創新、平穩過渡、合作共贏”三大原則。在鼓勵創新方面,從原來不承認到現在承認,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的創新尺度也是數一數二的;在平穩過渡方面,改革需要獲取百姓的理解,出租汽車行業是傳統業態,新業態和傳統業態需要平穩過渡,避免對社會產生不利影響。
“改革成功的基本經驗之一是用增量帶動存量,這在征求意見稿中得到很好體現。合作共贏方面,涉及到共享經濟所引發的更深層問題,需要在供給方、需求方之間找到平衡點,實現多贏,這需要多個部委共同努力實現。”
針對當前專車改革諸多的爭議問題,周漢華建議深入研究新模式出現後如何界定和監管;對車輛的運營性質、駕駛員勞動合同、車輛保險要統籌考量;建議借助互聯網技術,將車輛的報廢年限與里程掛鉤,創新勞動合同形式和保險產品,在規範中發揮好共享經濟的優勢。
“同時要充分關註潛在的壟斷風險,列出針對壟斷行為的處罰條款。”周漢華說,互聯網經濟的一個特點就是非常容易形成相對的壟斷結構,如BAT(百度、阿里巴巴、騰訊)、Ebay等,這給監管部門帶來了很大挑戰。但是當前各國的法律都只針對壟斷的行為,而不針對壟斷的結構。未來“專車”平臺也可能會形成一定的壟斷結構,建議在征求意見稿的條文中寫入限制壟斷行為的條款,這樣未來監管就會更有操作性。
“專車”模式存三大隱患
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中心規劃院信息室主任姜鵬表示,目前爭論的關鍵之一是如何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有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凡是市場化的就是好的。我認為對於公共服務、公共產品,完全市場化是無效的。比如出租汽車行業,應該保持價格相對穩定的長久性供給,在價格、準入和退出上都應有相應的限制。”
姜鵬說,網約車這種新生事物存在三個隱患:一是空泛的概念宣傳。比如共享經濟和共享汽車,這些概念與“專車”模式有很大差別,但是相關的公司進行大規模宣傳,給自己貼上這些空泛的標簽來自我神化;二是不正當經營和競爭的隱患。比如在高峰時段和惡劣天氣時加倍加價,用低價燒錢策略打擊對手,占據市場後的一些壟斷行為等。三是社會義務方面的隱患,在勞動合同、社保、事後賠償等方面的缺陷。
上海三亦城市規劃設計有限公司教授徐康明認為,兩個征求意見稿是為實現三個方面的目標:保障乘客權益,保障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出租汽車和其他城市客運方式之間的平衡。這三個方面做到了較好的融合。
徐康明說,服務監管機制著重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權益。近期,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出臺對Uber的監管法案後,州政府相關管理委員會負責人對外講的第一句話是:“創新改變不了政府監管機制對保障乘客安全的責任。”從這個角度看,兩個征求意見稿考慮得很充足,非常有必要。
他介紹,對於網約車等新業態的態度,當前國際上主要有三類。第一類是西班牙、德國等十幾個國家,采取完全禁止態度。這些國家的共同點是,巡遊出租汽車供給相當充分,體系相對完整,網約車容易導致現有巡遊出租汽車體系崩潰,進一步導致“打車難”和“打車貴”,所以政府予以禁止。
第二類是采取分類監管。如英國倫敦和美國紐約,對於Uber等的管理套用預約出租汽車的管理辦法。在其他法律法規還沒有出臺之前,對新業態采用預約出租汽車管理辦法,分類監管。
第三類是美國的幾個州將Uber作為“交通網絡公司”予以管理,即承認新業態和傳統業態不同,有新的規律,因此給予其“交通網絡公司”的新概念和新定位。雖然承認這是一個新業態,但大部分的監管舉措還是類比出租汽車的管理辦法,目標是保障乘客權益和運營安全。
徐康明認為,從政策角度看,每個城市都要確立自己的出租汽車發展格局,而交通運輸部層面則是推動協調發展、融合發展。政策落地後,評價的標準只有一個——是否多贏,百姓是否得到實惠。
少一點情懷和忽悠
“對‘專車’這樣的新事物,應該少一點情懷和忽悠,多一些專業和理性。”座談會上,廈門大學城市規劃專業教授王慧說。
王慧說,有一些情懷黨,用“專車”攪起很多的泡沫,雖然在輿論上有很強渲染力,但是在事實上經不起推敲。還有一些人,故意上綱上線到意識形態,認為自己站在道德高地,誰反對它就會被扣帽子。
王慧說,一些人把共享經濟美化為“共富”,忽視了共享經濟圖利的本質;一些人將凡是涉及互聯網的新模式、新業態都等同於大眾創新,其實兩者並不能簡單畫等號;有些媒體把“專車”公司用燒錢補貼方式帶來的短暫繁榮和快速擴張當成長遠態勢,非常不嚴謹。
王慧認為,有些專家稱“專車”能帶來資源節約和城市交通結構優化,當前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在學理上也值得懷疑。還有一種思維,將“專車”與淘寶的模式等同起來,實際上淘寶主要是個人之間的商品交易,基本不涉及占用公共資源。而“專車”涉及占用城市道路資源和交通設施,與淘寶有根本差異。
“深化出租汽車改革應該多一點專業和理性。”王慧說,專業方面要明白出租汽車在城市總體出行服務大格局中的定位,取決於整個城市交通的發展戰略。城市公共交通要優先發展,占用資源多、運輸效率低的小汽車出行不應該鼓勵。同時,“專車”在交通發展中產生了怎樣的效應,需要科學考評。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顧大松認為,當前,可以由地方推動網約車的試點,待相關立法條件成熟以後,需要由國家統一規範的,由國務院來制定行政法規。
中國導購網總編輯張瑾說,兩個文件公開征求意見以後,幾個“專車”平臺都有表態。“專車”平臺強調自身的優勢,但是很少談如何與傳統出租汽車融合發展。巡遊出租汽車和網約車兩種業態需要融合,以此解決“打車難”、信息不對稱等問題。
張瑾認為,“專車”平臺不應通過增加車輛的方式擴張,要避免造成更多的交通擁堵。巡遊出租汽車需要擁抱互聯網時代,與電話約車、網約車更快融合,而網約車也應該向傳統約租車學習好的經驗。
“網約車不同於虛擬的網店,不能點著鼠標將乘客從北京東單運送到西單。它是實實在在的出行,占用了社會出行資源。政府應該對網約車有所約束。”張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