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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銀行業向民資全面開放 可自由選擇自主投資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6/4637763.html

尚福林:銀行業向民資全面開放 可自由選擇自主投資

第一財經日報 楊柳晗 2015-06-26 18:22:00

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渠道和機構類型已全部開放,廣大民間資本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意願、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自主選擇。也就是說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品類齊全、渠道多樣,可供民間資本自由選擇、自主投資。

6月26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促進民營銀行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積極支持民間資本與其他資本按同等條件進入銀行業,不斷提高銀行業市場準入透明度,加強對各地民營銀行發起設立工作的指導和服務。

意見稱,要通過存量改造,鼓勵民間資本入股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民間資本通過增資擴股、股權受讓、二級市場增持等方式進入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民間資本參與農村信用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支持民間資本參與高風險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處置等。

與此同時,銀監會主席尚福林6月26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渠道和機構類型已全部開放,廣大民間資本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意願、風險偏好和承受能力自主選擇。也就是說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品類齊全、渠道多樣,可供民間資本自由選擇、自主投資。

民資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渠道已全部打開

尚福林認為,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銀行,符合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內在需求,對於進一步健全我國銀行體系、增強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尚福林還表示,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普遍存在融資鏈條較長、融資成本較高、融資風險較大的問題。近年來銀行業采取了不少措施,努力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但這一問題仍然存在。有序發展小型銀行,是解決這一金融服務短板的改革措施之一。發展民營銀行,是希望利用其來自民間、熟悉民企、貼近民眾的天然特點,能夠補充銀行服務小微企業的不足,進而逐步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至於民營資本入股銀行金融機構的渠道,尚福林總結稱,民資入股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四大渠道,分別是:一是由民營企業自主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業金融機構,有自擔剩余風險的制度安排;二是民營資本與主發起銀行共同設立村鎮銀行,剩余風險主要由主發起銀行承擔;三是參與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重組改制,幫助化解了存量金融風險;四是向銀行業金融機構投資入股。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目前,20家境內外上市銀行中,境內外民間資本持有股份價值約2.2萬億元,約占上市銀行總市值的25%。從參股的機構數量和占比上看,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民間資本占比已提高到51%;城市商業銀行民間資本占比已提高到56%。民間資本在股份制銀行和城商行股比超過50%的已經有100多家,占總家數的70%左右。

此外,意見還確定了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銀行的五項原則,分別為:有承擔剩余風險的制度安排;有辦好銀行的資質條件和抗風險能力;有股東接受監管的協議條款;有差異化的市場定位和特定戰略;有合法可行的恢複和處置計劃。

民營銀行成熟一家 設立一家

據尚福林透露,目前已有關於設立民營銀行的40多個申請。對於依法受理的申請,自受理之日起4個月內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比現有法定“6個月”的批籌時限縮減2個月。

至於下一步如何進一步支持民營銀行發展,銀監會表示,監管部門將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強指導,重點輔導具有設立民營銀行意向的省份進一步研究完善籌建方案,依法審核,成熟一家、設立一家。二是支持民營銀行發揮市場化優勢,確立科學發展方向,制定切實可行的經營方針,為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三農”和社區,以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更有針對性、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務,實現持續健康發展。三是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促進民營銀行健康發展的配套支持政策。四是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現有監管制度,出臺監管辦法,結合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同時,意見會還將積極做好民營銀行監管工作,銀監會表示,要堅持全程監管、堅持創新監管和協同監管。

對於全程監管,銀監會表示,監管部門將加強審慎監管,制定民營銀行監管制度框架,健全系統性風險監測評估體系;嚴格市場準入,構築風險防範的第一道防線;加強事中、事後監督和風險排查,加強對重大風險的早期識別和預警;提高監管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避免出現監管真空,防止監管套利。

銀監會同時還稱,監管部門將深入研究民營銀行的業務特點和發展趨勢,堅持“鼓勵與規範並重,創新與防險並舉”的監管原則,以提高民營銀行綜合競爭力為基本導向,加強監管引領,創新監管手段,不斷豐富監管工具箱,適時評估和改進監管安排;簡化監管流程,提高監管透明度;優化監管資源,突出屬地銀監局聯動監管,更好貼近民營銀行發展的新要求,探索建立既適應民營銀行發展實踐又符合國際慣例的有效監管機制。

銀監會還指出,在強化監管的同時,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加強溝通協調,加快推進有利於民營銀行發展的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相關金融創新的制度研究與機制完善,同時不斷完善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盡量減少個別金融機構經營失敗對金融市場的沖擊,切實促進民營銀行持續健康發展。

編輯:孫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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