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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大了】全球最貴的鐵皮是個人財產嗎?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0133

自整整150年前有了現在的官方名稱以來,長不過1453米、連接外灘和人民廣場兩個城市地標的福州路,從來就是上海灘上最易出新聞的地方。1949年前,《申報》、《新聞報》等近四五十家報館的總部就設於此地,而眼下,新聞卻來自這條路上的一家拍賣行。

2015年6月14日,位於福州路108號的上海國際商品拍賣有限公司度過了非常繁忙的一天。事實上,這家頂著AAA資質、已有22年歷史的拍賣行真正在“國際”上享有盛名的,是它制造了全球最貴的一塊鐵皮——滬籍車牌。

在剛剛過去的5月,有超過15.6萬人通過網絡爭奪從這里流出的7482張車牌,結果4.79%的中簽率貢獻了每張79000元的天價。而這不過才是史上第三高價格,更早前的4月是80600元,2013年2月時是83571元。根據近幾個月連續單邊上揚的走勢,不少上海人已老神在在地預言:“再放衛星分分鐘的事”。

當然,每一次車牌價格的刷新都會伴隨著各種非議晉升為熱點新聞,而在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所謂的“福州路新聞”則是該拍賣行備受指責的競價系統再次實施優化升級,並進行模擬交易。按其官方說法,就是采用了瀏覽器出價界面,新增了網速指示器,實時展示價格處理進程且加快公布車牌競價結果。

你可以把此次技術升級視作上海國拍行應對外部輿論壓力的某種解套行為。就在兩個月前的月度車牌拍賣結束後,一張在網絡流傳的圖片在當地掀起軒然大波。這張標有“三劍客,本月拍中985張,高科技是王道”圖解的照片,引發了公眾對於天價車牌拍賣是否公平公正的又一輪廣泛質疑。

盡管官方對此緊急辟謠,亦有信息安全專業人士以該圖中顯示的供電、配線及百余臺電腦規模指其作偽。但是在民眾看來,既然由車牌拍賣衍生的代拍公司長期存在,後者公開宣稱通過外部插件可以在短時間內將單次中簽率提升20%至90%,付出的代價亦只是最高2萬元,而這種行為並沒有被官方明令取締,那麽無疑就表明外部力量確有改變中簽結果的能力。即使照片很可能是惡作劇,但疑雲卻不能就此消解。

對於不滿情緒的塊壘,有關方面心知肚明,於是便有了對外部插件的正式封殺令和隨之而來的系統升級。然而,且不論此舉是否能夠解決長期以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高手總是在民間的怪象,關鍵問題在於車牌拍賣是否觸犯拍賣法的軟肋依舊存在。

日前,華東政法大學四位學生向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正式提起訴訟,直指上海國拍行制定且實施經年的遊戲規則——參拍者先行交納2000元保證金,競拍成功後只退還1900元,競拍者擁有6次競拍資格——加重了競買人義務,屬於無效格式條款。而有願意提供襄助的北京律師則告訴師弟們:打贏這起官司的核心環節在於大批競買人出價由於系統障礙根本不能實現,沒有提供應有服務卻收取相關費用才是違法所在。

其實,這並非因車牌拍賣引發的首次訴訟。5年前,當時尚未因李莊案曝得大名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斯偉江及其同事俞智淵就曾以此起訴上海市府。在斯氏看來,車牌拍賣不僅違反了拍賣法也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重要的是,依據後者,法律並未提出機動車登記有額度限制和必須進行拍賣,同時對於車牌的管理權限在公安部門而非地方政府;而根據前者,拍賣標的若屬於上海市府國有資產,也應由第三方專業評估部門估價後方可進行拍賣。

這宗是時頗為轟動的案子最後不了了之,其唯一的成績便是應兩位律師要求,政府方面公開了這個自1994年開始由上海首創的經濟行為的收入狀況,至於支出,只能簡單標明“用於道路交通裝備設施”。

在沒有預算法硬約束的2010年,這可能已是起訴效果的天花板。即便律師本人,包括大部分上海市民,一邊在抱怨鐵皮價格飛漲的同時,也認為此舉有效扼制了上海機動車數量的飛速增長和道路擁堵狀況。既然占領了道德高地,那麽只有寄望於全國人大修法或釋法,暫時的“違法”行為基於出發點的正確被從中央到地方乃至民間以特有的默契接受了,哪怕以2015年5月的拍賣結果推算,上海市政府一年可落袋70億元,而份屬國資背景上海百聯集團的國拍行一月一次的拍賣行為也可輕松賺得2億元實收,而這在一定程度上,已在動搖政府不應過度享受直接政策收益的民眾心理底線了。

但是,誰也不曾料到,近期,又一宗雖未發生在福州路上國拍大樓卻與其脫不了幹系的案件將事態進一步複雜化了。沒錯,正是上海國稅局三名科級文員夥同某黃牛,利用制度漏洞,通過一系列並不複雜的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作假手段,在十年內制造出5000張內鬼車牌,不經過競拍直接流入市場,涉及金額高達2.2億元,相當於有5000人士以平均4萬元價格獲得車輛上路權,低出現價近一半。

這宗案件庭審中的辯論過程曝光後,觸發了一個根本性的麻煩。大批通過競拍已獲得車牌的人士發現,原來,上海交通委已明確表示“車牌只是額度的一種載體……是本市中心城區的一種道路通行權……通行權不具有財產權”。

如果說車牌不屬於財產,對於犯案四公只是能否以詐騙罪起訴的法律障礙,公訴人自然還有其它罪名招呼,但對於擁有車牌人士,不屬於個人有效財產即意味著不能繼承——這顯然與公眾的普遍理解大相徑庭。

沒有人再關心那混進最貴鐵皮軍團的5000人士是誰了,也不再有人過多關註福州路上競拍系統的升級是否真實有效。那是技術問題。

現在人們談論的是政府的信用問題。雖然基於《上海交通白皮書》的車牌競拍讓有些人感覺名不正言不順,盡管由拍賣車牌得到的巨額收入究竟去了哪里也總是人掛記,但對於那些出8萬元的人們來說,所有行為的前提是緣於政策的嚴肅性、合理性、長期性和公平性,這是基礎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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