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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出让土地广东回潮?


http://business.caing.com/2010-02-20/100117997.html


 已消失多年的协议出让土地方式即将重现广东。

  日前,广东计划在“三旧”改造中尝试突破现有的“招拍挂”模式,允许对部分国有土地豁免土地收储和“招拍挂”程序,而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三旧”改造,意指对旧城镇、旧厂房和旧村庄进行改造。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拓宽土地供应,缓解供需矛盾,作为广东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旧”改造被写入2010年的《广东省政府工作报告》。

  早在2009年8月,广东省下发《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下称78号文件),启动“三旧”改造。78号文件显示,广东 省政府鼓励各地探索利用社会资金开展“三旧”改造,鼓励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这份文件也首次出现了有关“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的字样。

  作为广东此轮“三旧”改造的先行城市,佛山在2009年10月26日出台的《关于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 见》(下称佛山261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要“因地制宜,采用多种运作方式进行‘三旧’改造”。其中包括,“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进行改造,其涉及的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延长土地使用年限的,可免土地收购储备和公开交易,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

  这意味着,中国各级政府开始反思自2002年以来确立的国有土地“招拍挂”模式。

  2002年中国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自此,政府治下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除了经由国有土地“招拍挂”(即招标、拍卖、挂牌),几无他途。

  此外,根据中国《物权法》和国土资源部2007年第39号令的规定,自2007年11月1日起,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的使用权出让,也应采用“招拍挂”的方式出让。

  根据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广东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说法,广东“三旧”改造的突破政策,乃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向国家国土资源部积极争取,为广东谋得 的“先行先试”机会,政策试点期限仅三年。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招玉芳在今年广东“两会”期间,引述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的话称,广东省“三旧”改造经验 将为全国提供政策储备。

  广东试点是否意味着协议转让方式将大规模卷土重来?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表示,现行的“招拍挂”制度在经营性土地领域没有“活口”,所以,政府希望用试点的方式对特殊问题特殊处理。但应该将这种特殊的模式限制于“三旧”改造领域,不能拓宽。■

  (详见2月22日出版的2010年第8期《新世纪》周刊报道“‘招拍挂’收放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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