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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SE隨筆150328功能組別之分類

來源: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5/03/28/sense%e9%9a%a8%e7%ad%86150328%e5%8a%9f%e8%83%bd%e7%b5%84%e5%88%a5%e4%b9%8b%e5%88%86%e9%a1%9e/

SENSE隨筆150328
「功能組別」之分類
朝日執筆:選舉簡介系列(十四)香港「功能組別」制度Functional Constituency System:
「功能組別」選舉之分類

香港「功能組別」出現至今已經三十年,並且一直「盤據」著議會一半的議席。然而,這些議席究竟是怎樣「選」出來的呢?相信大多數香港市民都不甚了解。就算是平日比較留意時事的一群,大概也不太可能說得出除了「超級區議會」以外,到底還有什麼「傳統功能組別」,更遑論現任的界別議員是誰了。
下面概括地介紹「功能組別」的構成,以及其相應議席的產生辦法。

35席的「功能組別」議席,就其「性質」而言,大體分為五類。
第一類可以稱為「指定利益團體Designated Interest Groups,包括「商界(一)」、「商界(二)」、「工業界(一)、「工業界(二)」及「鄉議局」,5。 這些議席的特點是,某一個界別的選民資格就是某一組織的會員。****
舉例說,香港是一個商業城市,「商業」作為一個「功能組別」,本來應該頗具代表性。畢竟,在街上(合法地)擺檔賣鹹脆花生也可以算是「商業」吧!然而,很抱歉,這個「小商人」在「商界(一)」和「商界(二)」似乎都不太可能有票可投,因為這兩個界別的選民資格分別是「有權在『香港總商會』的大會上參與表決的該會會員團體」及「有權在『香港中華總商會』的大會上參與表決的該會會員團體」,亦即所謂的「公司票」。***

換言之,所謂代表「商界(一)」和「商界(一)」的「功能組別」議員,其實就是「香港總商會」和「香港中華總商會」的代表。「工業界(一)和「工業界(二)」對應的就是「香港工業總會」和「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至於「鄉議局」的選民,自然就是鄉議局的成員了。很明顯,這其實就是硬生生地為這五個組織各安排一個議席。由於選民資格等同組織會員,因此這五個界別一般都是自動當選(竟然不是全部?),就算偶有「競爭」,其實也不過是該組織內部的「自家事」而已。這種明目張膽的「政治分贜」,明顯就是秉承著殖民地時代,委任工商和地方大老「入局」的遺風,不過現在變成了「選舉」,也就符合《基本法》了。

第二類可以稱為「經濟產業代表Economic Sectoral Representatives,包括「漁農界」、「航運交通界」、「地產及建造界」、「旅遊界」、「金融界」、「金融服務界」、「進出口界」、「飲食界」、「資訊科技界」、(不屬於「商業」的)「批發及零售界」和(不屬於「工業」的)「紡織及製衣界」,11
這些議席同樣是以「公司票Corporate Voting」形式選出。舉例說,「旅遊」界別的「選民」就是各「持牌旅行社」;「金融」界別的「選民」就是所有「在香港獲法例認可的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以及接受存款公司」。簡言之,有份投票的其實就是這些公司的「老闆」,至於各行各業的「從業員」,諸如導遊、櫃臺服務員等,都是沒有資格投票的。***

第三類是「專業人士Professionals,這一類多數是些有「專業註冊」制度的「乜師物師」們。其中包括「保險界」、「教育界」「法律界」、「會計界」、「醫學界」、「衛生服務界」、「工程界」、「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和「社會福利界」,9
由於大多數「專業註冊」均以「個人」為單位,故此這些界別的選民也是「個人」,即每一個已註冊的「專業人士」本身。*** 由於是「個人票」的關係,而且選民數目一般也較多,缺乏「集體協商」,故這些界別出現「自動當選」的機會比較少,議席競爭有時還頗為激烈。***例如2012年「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的選舉中,三名候選人的得票率均超過30%,最後由3號候選人 謝偉銓以1,668票險勝,得票率僅35.2%;在「會計界」1號候選人 梁繼昌僅以46.76%得票,擊敗得票39.70% 的4號候選人 林智遠;而在「法律界」,當選的 郭榮鏗亦僅以56.2%,擊敗 王桂壎的43.8%,非常驚險。

第四類比較龎雜,將其歸為一類其實也有點牽強,只是為了方便。 此類議席無以名之,可稱為「社會功能組織」,共5席。 其中包括「勞工」界別有3席,另有「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1席及「區議會(第一)」1席。 其中「區議會(第一)」界別,即所謂「傳統區議會界別」,以全體民選區議員作為選民,是「個人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則採用「公司票」,廣大的運動員、藝術工作者等都沒有票,投票權屬於各體育總會、藝術團體、出版商、和傳播媒體(的老闆)。
至於,「勞工」界別 “竟然”佔3席,表面看來勞工的聲音也頗受重視。然而,「勞工」界別其實也是實行「團體票」的,只有近600個已註冊的「職工會」有權投票,而任何一個工人,即使是那些「職工會」的會員,也是不能投票選出代表「勞工」的議員的! 現有600個在冊的「職工會」有過半是「工聯會」和「勞聯」的屬會,而最精妙的是這3席是採用「多議席多票制MNTV」選出的,大家都深知「全票制Block Voting」有多「屈機」。其結果就是此界別的全部議席,一般都是自動當選,九十年代曾出現過挑戰者,但都被另外三人以「非常接近的高票數」擠走,所以近兩屆又回復自動當選的狀態了。這三席的「常態分配」是「工聯會」兩席、「勞聯」一席。

至於最後一類,就是佔5席的「區議會(第二)」,即俗稱的「超級區議會」了。這是在剛過去2012年立法會選舉中才新增設的組別。 儘管其有權投票的選民基礎達三百二十多萬,即全港所有沒有被包括在其他「功能界別」內的選民──幾乎是全港的選民(約三百五十萬)了! 但學界鮮有認同其為「普選」者。原因在於此界別只限全港400名「民選區議員」(把「委任區議員」摒除在外也是 “身水身汗”爭取到的成果)參選,而提名權也掌握在他們手中。因此,其「參選權」及「被選權」均不符合「普及而平等」的原則。***
具體選舉辦法是每15名區議員,可以提名一張最多5名民選區議員的參選名單。全港作為單一選區,以「封閉名單比例代表最大餘額制Close-List-PRLR」按「黑爾數額HQ」計票,選出全部5席。 由於議席數目較少,因此在這場近似「兩黨制」的對壘中,「泛民主派」得以發揮「大黨優勢」,取得最後一席。 總得票雖然只是僅過半數,但卻獲得5席中的3席(60%)。當然,「相對」成功的「配票策略」,也是功不可抹。


 

2012年立法會「功能組別」議席的分類簡表(35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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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表示該界別或其前身,在1985年已存在於首屆「功能組別」選舉之中。
#者表示該界別或其前身,為 彭定康「三違反政改方案」中「新九組」所增設。 不過當時的選民資格是該界別「從業員的個人票」,現在則幾乎全部轉為該界別「企業的公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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