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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凌(211)前主席張志誠其人(補充版)

想看他的溢美之詞,請到:
http://www.cheungcs.com
(greatsoup:在這網頁中,真可看到不少東西,甚麼上市公司和他有關係呢,看這兒一目了然。)

在網上找到資料如下:

http://www.cheungcs.com/files/qyjzl.pdf

greatsoup:

(之前的東西我不知如何說,自己看看,是真是假,自行判斷。

公司在一九九一年初上市,當年末東歐劇變,以他在東歐市場的營商經驗,應該能避得過,為何公司賺了十多年錢,年年盈利都上升,為何突然要上市呢?眼光確是非常準確。

這篇文章露了底:
http://www.cheungcs.com/files/nbj.pdf

(有問:東歐劇變是否出乎他的意料?
他曰:一直在變,只不過外面的不留意,....在這過程中,有很艱難的適應期。)

看到這段不禁失笑:


投資重點轉移

東歐劇變後,張志誠將投資重點逐步向中國大陸轉移。



他作出這樣的決策主要是因為他看中了中國大陸市場,認為它有發展潛力;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他深有血濃於水的情懷。



他說:中國是我的根!採訪中,張志誠向筆者傾吐了他為什麼將投資重點轉向中國大陸的原因,他講了四點:




一、東歐劇變,大淩作為一個上市公司要對股民負責,必須採取措施為股民作保障。



(greatsoup:你對股民做過甚麼保障?你保障的股東只有張志誠本人及聯繫,其他小股東都讓你累慘了。)


對於大淩來說,有錢要放在保險的地方,至少是風險小的地方。


(greatsoup: 最保險、風險最小的地方當然是自己袋子啦)


從觀目前世界各國投資環境及大淩的具體實際,大陸是個理想的投資地方。



二、九七香港回歸祖國的日期越來越近,今後的來往和聯繫會更多,回歸日期到來之前,同大陸多些接觸,對公司今後的發展有好處。



三、對我個人的奮鬥生涯來說,東歐經歷雖受挫折,但曾經擁有過,而我可以接受新的挑戰,經受新的考驗。我也希望在大陸創造在東歐曾經有過的那種業績。



四、我是一個中國,公司在香港上市,把錢投資在香港和內地是件好事。



……



張氏生意經

筆者問張志誠你從商幾十年,最深刻的體會是什麼?他不假思索地說:每一件事都要自己爭取,世間沒有不勞而獲的東西。

(greatsoup:說得很對。)



做任何一樣工作,都會有想像不到的情況出現。最重要的是盡力去爭取,隨之而來的成果往往出乎自己的想像之外。例如,我小時候在工廠做童工,幹的都是重體力,當時想的只是要充實自己,不懂的儘量去學,將學到的東西發揮出來。他講了一些生意中的趣事。有一次,他根據合同運去價值五十萬美元的成衣到波蘭,但由於對方申請外匯遇到困難,到了合同日期仍未能付款,他竟能找到新的另一客戶,結果價格翻了一番。




他說,我成功的秘決在於為客戶著想。做生意要照顧雙方的利益,要為對方著想,不要只顧自已賺錢。如果你為人家著想,令客戶心滿意足,你就會無往而不利。


(greatsoup:照顧雙方的利益?為對方著想?客戶心滿意足?不要只顧自己?無往而不利?他在說甚麼,看完之後,我在想他之前的作為,他整句都在說反話,哈哈。)



對客戶有誠意很重要。他說,這 是相互間建立信任關係的至關重要的因素,相互間缺乏信任就無從談生意。比如報價,我總是實事求是,力求準確,給對方印象間肯定的,而不是可變的,只有這 樣,對方才會信任你,才會放心地同你談生意。有時我會坦率地說,也說我的報價不是取低的,但肯定是一個最中肯、適中的價格。

(greatsoup:誠意他最具備的了,我未見個一家公司(或他整個抽水系),公告像他的公司這樣有人性,但他實在是缺乏對的信任,炒落真是他想得出的主意。)




張志誠認為,談生意就象打仗,要有認真準備,不打無把握之仗,要有周密的計畫。有一次,香港貿易發展局介紹香港一些公司與到港的一位羅馬尼亞商人洽談生意,大淩是被介紹的公司之一。張志誠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親自到那位商人住宿的酒店拜訪,不茂的是那位商人外出,張志誠耐心地等了好幾個鐘頭,見面後雙方談得十分投機,生意也成了。


(greatsoup:他做賣股票生意也是一樣,所以做了幾年既危而不倒。)



張志誠接獲的生意中,最大的一份合同總值達二千四百萬美元。這份合約是以易貨形式進行的,對方購買總值一千二百萬元美元的成衣及電子產品,而大淩向對方購買相等數額的鎳。為了處理好這宗生意,他進行了周密的安排和部署,專門招聘一名財務總監審核全盤計畫,聘請專業會計控制支出,還在第一線物色一批採購員。他足足花了三個月的準備時間,結果這宗生意進行得順利。



張志誠把人才看作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他說,他喜歡在人才上投資。當他發現公司有培養前途的員工,就為他們提供進修晉升的機會。大淩首創時,擔任為他接聽公司電話也當秘書的一位女職員,經過多年的培養,現在已是集團董事局的成員。他重視人才,愛惜人才,培養人才,使他同員工的關係越來越緊密。正如他說,投資在項目、寶物,回報是固定的;而在人才方面的投資,回報是無形的,而且是無限的。

(greatsoup:人才?他雖然得了他在有誼圈的人才,但失了全部香港股民的人才,確實可惜,不過對他來說,確實足夠。)




大淩的業務不斷發展,員工也在增加,為了實行有效的管理張志誠採用了美式管理法:有決策權的不能簽發支票,能簽發支票的起監察作用但無決定權;每宗交易的執行人員要經另外兩個同事審核,而批准者又無需親自去執行。這種相互制約的管理方法,避免了大權獨攬,想鑽空子、做手腳也較難。


(greatsoup:宋朝的管理方法。)



張志誠做生意強調健康。他說,無論是在道德或做生意方面,從未做過違禁品或者說軍火的貿易。

(greatsoup:好識捉字蝨。)

至於像桑拿浴室、夜總會、卡拉OK和桌球等生意,看來他也是不會考慮的。





多年來,張志誠結交大批好友,他們對他的瞭解尤為深刻。讓我們看看他們是如何評價張志誠的:



香港貿易發展局的高級經濟主任潘永才說,許多對東歐這些國家望而卻步,但張志誠眼光獨到,先一步拓展東歐市場。耐性是他成功的一個秘決。東歐業務最初訂單不多,需要時間慢慢積累起來。



馬紹援先生與張志誠相識十多年,是會計師行首席合夥、香港會計師協會主席。他對張志誠鍥而不捨的精神大加讚賞。他說,張志誠花了不少心血和時間拓展東歐市場,他可說是先行者。他有鍥而不捨的精神,聯繫生意吃了閉門羹,但並沒有放棄。”“他創意非凡,面對難題時能想出新的解決辦法。東歐市場若非採用以貨易貨方式發展,相信很難成為一個市場。

(greatsoup: 把馬先生說的的「東歐市場」改作「賣股票生意」,你會發覺非常合適。改後如下:

...花了不少心血和時間拓展賣股票生意,他可說是先行者。他有鍥而不捨的精神,聯繫生意吃了閉門羹,但並沒有放棄。”“他創意非凡,面對難題時能想出新的解決辦法。賣股票生意若非採用以貨易貨方式發展,相信很難成為一個市場。)



張志誠合作投資地產生意的香港利好地產管業有限公司董事黎耀強先生說,張志誠是個十分勤奮的,他頭腦精密,反應快,無論在地產或貿易方面,都有出色的表現。”“他決斷力強,能在十多分鐘內作出決定,為爽快,而且非常信任”“他白手興家,不只憑經驗發展事業,而且還不斷學習理論。他學得快,看得准,信念穩,所以能成功建立貿易王國。”“他對員工很好,用人唯才,疑不用,是一位管理人才。

(greatsoup:同上註解)



http://tech.sina.com.cn/it/c/72676.shtml

可以見到1995年,先生在大凌生意兩次接近「失敗」(一為東歐劇變、一為中國宏觀調控)之後,經某協助借貸救回,但又負下一身債,又要還利息。

在公司嚴重債務負擔之下,他不想拿太多錢出來救(在後文聲稱有25億資產,不過有沒有這樣多,真確性成疑),所以不惜挺而走險,於是開始賣股票生意(主要是炒作概念,讓購買)、並替別人進行「證券融資」(從個人網頁可見是在1996年開始),還完公司的債項後,發覺股票生意是一個新出路。

他又逐步購入更多上市公司股權(為增加自己股票的銷路、增加集資的平台),更加是一門前所未有的新財路,於是開始「抽水機」生涯,經他改良及後改進之後,給發揚光大至今,和官先生之路如出一轍(但是官先生玩得較光明一點),老莊先生更加青出於藍。

後文又述先生如何用真消息製造題材,來炒作自己的股票,若有細心留意,一定心領神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958

張志誠條仆街終於伏法,但又想呃公司錢還錢,證監會做野啦,ban呢單交易

1 : GS(14)@2012-03-07 22:00:30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2PR23
法院命令大凌前主席及執行董事向公司賠償8,500萬元

原訟法庭今天頒令,大凌集團有限公司(大凌)創辦人兼前主席張志誠(男)及其妻子即大凌前執行董事楊杏儀(女),須就兩人的失當行為,向公司賠償合共逾8,500萬元(註1及2)。

這是法院首次在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提起的法律程序中,直接作出賠償令。

法院亦取消了張及楊各自的董事資格,為期12年(註3),與同類法律程序中施加的取消資格令比較,期限屬歷來最長(註4)。

此外,前董事陳志媚(女)也被取消董事資格,為期七年(註3)。法院早前已頒令取消前董事李宏泰(男)的董事資格,為期六年(註5)。

證監會指大凌進行了一些與公司利益不符,但直接或間接令張及楊獲利的交易。張及楊分別涉嫌收受合共7,900萬元及695萬元財務利益。

上述交易並沒有按規定適當地加以披露,亦未經大凌及股東批准,導致大凌及股東蒙受損失及損害。張、楊、陳及李四人均須就有關事宜負上責任(註6)。

法院接納,上述交易構成虧空大凌的資產,涉及失當行為或不當行為,對大凌股東造成不公平損害。

庭上證供指出,大凌曾委任獨立委員會調查上述交易,而在證監會展開是次法律程序後,該獨立委員會已在股東大會上匯報其調查結果,獨立股東亦已批准該等交易及追認有關董事的行為。

證監會認為該等批准及追認有欠妥之處,未能讓股東得知事件的來龍去脈,包括張及楊直接或間接獲利的性質及程度,法院對證監會的觀點表示贊同。

證監會亦指,該四名前董事的失當行為,導致大凌蒙受若干未估算的投資損失。法院拒絕下令評估該等損失,並裁定此事須由大凌"根據是次判決"自行釐定(註7)。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這些董事無視本身職責,濫用股東資金,繼而設法妨礙有關方面向其問責。他們被判賠償令,表明他們現在必須就挪用股東資金一事負責,而長期的取消資格令則可起阻嚇作用。"

他續說:"公司及股東有可能因種種原因招致虧損,但該等原因並不包括董事的失當行為。"



備註:

1. 大凌於1991年12月5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主板上市,集團業務包括證券交易、物業投資、一般買賣和基建發展。大凌股份曾被聯交所停牌超過六年,直至2011年12月15日才恢復買賣。
2. 證監會於2008年9月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展開法律程序,詳情請參閱證監會2008年9月9日的新聞稿。案件於2011年1月在原訟法庭鮑晏明法官(Hon Mr Justice Barma)席前進行聆訊。法院今天就此案宣判,判詞將登載於司法機構網站(www.judiciary.gov.hk)。
3. 鮑晏明法官頒令,有關的取消資格令將自命令日期後21天生效。
4.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若法院裁定某公司的事務曾以涉及虧空、欺詐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處理,而某人須為此負全部或部分責任的話,則法院可作出命令,取消該人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在不超過15年的期間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法院亦可命令某公司以本身的名義,針對命令指明的任何人提起法律程序,並可作出法院認為適當的其他命令。
5. 請參閱證監會2010年11月23日的新聞稿。
6. 證監會2008年9月9日的新聞稿附有證監會呈請書的摘要,當中載述有關交易的詳情。
7. 請參閱判詞第147段。
2 : GS(14)@2012-03-07 22:01:53

證監會指大凌進行了一些與公司利益不符,但直接或間接令張及楊獲利的交易。張及楊分別涉嫌收受合共7,900萬元及695萬元財務利益。

上述交易並沒有按規定適當地加以披露,亦未經大凌及股東批准,導致大凌及股東蒙受損失及損害。張、楊、陳及李四人均須就有關事宜負上責任(註6)。

法院接納,上述交易構成虧空大凌的資產,涉及失當行為或不當行為,對大凌股東造成不公平損害。

呢D仆街人仆街股你仲信就抵你仆街,我永遠不能忘記呢條仆街呃了幾多股東的錢,包括在下
3 : GS(14)@2012-03-07 22:03:22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3958

張志誠做生意強調「健康」。他說,無論是在道德或做生意方面,從未做過違禁品或者說軍火的貿易。

(greatsoup:好識捉字蝨。)

(greatsoup: 把馬先生說的的「東歐市場」改作「賣股票生意」,你會發覺非常合適。改後如下:

...花了不少心血和時間拓展賣股票生意,他可說是先行者。他有鍥而不捨的精神,聯繫生意吃了閉門羹,但並沒有放棄。」「他創意非凡,面對難題時能想出新的解決辦法。賣股票生意若非採用以貨易貨方式發展,相信很難成為一個市場。)
4 : GS(14)@2012-03-07 22:04:22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306864_C.pdf
呢條仆街即刻問公司借1,000萬,證監會快D做野,停佢牌,接管間公司,保護股東權益。

那些小股東甚麼甚麼會現在唔出來講野的,咁你咪同黨囉
5 : GS(14)@2012-03-07 22:05:00

http://www.sfc.hk/sfc/doc/EN/gen ... 08pr136_summary.pdf
仆街點呃錢?
6 : GS(14)@2012-03-07 22:06:15

http://www.cheungcs.com/career/car_s.htm
呢D股以後前身後身都唔好買
7 : GS(14)@2012-03-07 22:07:34

想睇美化的野的真面目,文妖一大堆..當見到真相的時候別驚訝
http://www.cheungcs.com/biography/bio.htm
  張志誠,出生於1953年的香港,家境微寒。儘管是家中的獨子,家中也沒有經濟條件供他在中學之後繼續深造。事實上,從初中開始,張志誠就開始了半工半讀,早早踏入社會的他在辛苦工作的同時並沒有像很多同年代的人一樣放棄了進修,他仍然不停的充實和豐富自己,為後來的成功不斷的積累著。

  初入社會,張志誠曾在布廠、製衣廠、進出口公司等企業就職,從最底層的員工做起,積累了不少的經驗,也得到了不少教訓,可謂是體會了世態冷暖,同時也為自己後來的創業積累了最原始的資本——那就是他不怕辛苦的精神。

  1976年,張志誠用自己僅有的六千元錢創立了「大凌企業公司」,這可能是他一生最重要的一個轉折點。張先生常說,他的成功要感謝一位「命中貴人」,一位瑞士的老先生,一個誠懇的朋友。他送給了張志誠一張命運的機票,把年輕的張志誠和他的事業帶到了歐洲,那時候強烈的好奇心、追求成功的慾望和敏銳的生意觸覺把他引導到了少人問津的東歐貿易市場。一個人、兩個行李袋、從成衣貿易開始,不知多少的艱辛和奇遇,慢慢成就了「東歐貿易大王」這個在香港業界無人不知的稱號。

  1982年,張志誠成立了大凌集團。1991年,大凌集團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的上市,宣佈張志誠的事業開始走向榮耀與光輝的巔峰。當時的生意發展極為多元化,主要從事的業務包括工業生產、成衣及電子消費產品貿易、房地產、石礦業,以及證券和財務等等;在大陸及緬甸設立的生產廠房,便曾聘請共二千名工人,多個國家的辦事處職員亦達百多人。大凌集團每年的營業額以億計,集團的市值及資產淨值亦曾逾十億港元,可說盛極一時。

   2001年,張先生把自己的事業推向新的高峰。2001年下半年,「大凌集團」旗下所投資的公司,山河控股有限公司,彩虹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活力世界控股有限公司,分別於2001年6月、10月及12月在香港創業板成功集資上市,三間公間當時上市的總市值達到約六億港元,張志誠於投資方面獨到的觸覺及目光可見一斑。

  張志誠先生在香港金融界算是半途出家的風雲人物,除了財技了得之外,曾參予過的上市公司集資項目約一百項,融資項目的金額高達 83 億港元,項目包括新股上市 (IPO) 、股份配售及供股等 ( 詳情請參閱「曾參予的成功IPO和集資項目」 ) ,期間張先生亦曾義助不少上市公司老闆,協助其公司集資融資等方法去渡過財政難關,由於張志誠能本著幫助他人之心,而非以利益一切掛帥,因而在金融界結交了不少朋友。


  2002年,年屆知天命之年的張志誠辭去為之奮鬥了近30年的大凌集團主席一職,開始了自己的退休生涯。
8 : GS(14)@2012-03-07 22:11:21

Webb 哥指出這班同黨不停自己做刁的古仔,新一系列同他們都有關係,劉志遠、陳遠東、余慧妍、李鋈麟、歐雪明、黃婉兒、許達利、Eva Wong,邊個再同他們歌功頌德,我實釘死你

http://webb-site.com/articles/digitalmess.asp
http://webb-site.com/articles/inworldcity.asp
http://webb-site.com/articles/riverhill.asp
9 : GS(14)@2012-03-07 22:12:12

蔡朝暉、黎耀強
10 : GS(14)@2012-03-07 22:12:52

http://webb-site.com/articles/muck2012p1.asp
http://webb-site.com/articles/muck2012p2.asp
http://webb-site.com/articles/muck2012p3.asp

新系列,呢堆股都唔好買
11 : GS(14)@2012-03-08 23:23:4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6136032
鮑晏明同時又判令大凌前執行董事陳志媚,取消出任公司董事資格七年。較早前,高院判令取消前執行董事李宏泰董事資格六年。
判詞指出,張氏夫婦在處理交易過程中行為失當,虧空公司資產,從中得益,要求兩人向大凌歸還涉嫌收到的合共 8595萬元財務利益連利息。
根據判詞,鮑晏明指出,包括張氏夫婦、李宏泰及陳志媚四名大凌前執行董事,在 1999年至 2001年,大凌於處理認購及向活力世界( 8100)(現稱聯夢活力)貸款,與增持大凌旗下公路股權及處理科網資產買賣等逾 10項交易,並無履行遵守上市規則作適時披露。
同時,鮑官更指出,張氏等人只乘着科網熱潮,憑其姪兒,亦即活力世界前主席魏國建提交的簡單商業計劃等資料,便促使大凌前後以近 1.3億元多次認購活力世界股份,並且向活力世界貸款逾 1.18億元。而張氏等四人本身在並未熟悉投資科網業務下,於處理前述交易前,竟沒有嘗試尋求專業意見和估值,根本沒有為大凌及其股東利益着想,去履行董事責任,致大凌高價收購項目。

曾 1.3億認購活力世界



鮑官引述證監會的調查時稱,大凌旗下公司在完成收購及貸款予活力世界,以及買賣其他資產等多宗交易後,張氏夫婦間接經過活力世界職員及與大凌相關人士等開設的多間公司,套回部份收購款及貸款。
張氏夫婦前後分別取回 7900萬及 695萬元;大凌集團旗下大凌財務亦套回逾 9100萬元款項。
他認為,憑張氏夫婦獲利及套回資金的情況,證明大凌在處理買賣時多付了價錢。事後大凌還需要就活力世界等多宗交易作大幅減值,他相信張氏夫婦淘空公司資產,行為失當。不過他稱,大凌面對若干未估算的損失下,要在今次判決後自行判斷及釐定損失。
12 : GS(14)@2012-03-08 23:47:05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0308/News/ec_ecm1.htm
【明報專訊】早年被喻為「抽水大王」、其後遭勒令停牌的大凌集團(0211),其創辦人兼前主席張志誠,以及其妻子、大凌前執行董事楊杏儀,昨日被法庭頒令須向公司賠償合共逾8500萬元,並取消二人董事資格,為期12年。是次為法院首次在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提出的法律程序,判令直接作出賠償令。大凌昨天市值3.78億元。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表示,「這些董事無視本身職責,濫用股東資金,繼而設法妨礙有關方面向其問責。他們被判賠償令,表明他們現在必須就挪用股東資金一事負責,而長期的取消資格令則可起阻嚇作用。」

收近8600萬元財務利益

資料顯示,證監會早於08年9月,指人稱「大凌張」的知名股壇活躍人士張志誠,以及另外3名公司董事楊杏儀、陳志媚及李宏泰涉嫌收受合共近8600萬元財務利益,令上市公司在若干交易中蒙受重大損失,就此展開索償訴訟,要求4人對大凌作出賠償。

張志誠及楊杏儀被指分別涉嫌收受合共7900萬元及695萬元財務利益,但上述交易並沒有按規定披露,亦未經大凌及股東批准,導致大凌及股東蒙受損失及損害。法院接納上述交易構成虧空大凌的資產,涉及失當行為或不當行為,對大凌股東造成不公平損害,昨日頒令張志誠及楊杏儀向公司賠償合共逾8500萬元。

被告禁當公司董事12年

此外,前董事陳志媚也被取消董事資格,為期7年。法院早前已頒令取消前董事李宏泰的董事資格,為期6年。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若法院裁定某公司的事務曾以涉及虧空、欺詐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處理,而某人須為此負全部或部分責任的話,則法院可作出命令,取消該人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在不超過15年的期間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法院亦可命令某公司以本身的名義,針對命令指明的任何人提起法律程序,並可作出法院認為適當的其他命令。

明報記者 毛婷婷
13 : GS(14)@2012-03-10 17:45:01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20307756_C.pdf
董事會謹此知會股東有關最新情況,本公司剛於今天接獲有關證監會呈請之裁決(「裁決」),據此,高等法院頒令(其中包括)(
i) 前董事(包括張先生、楊女士及陳女士)不得擔任(其中包括)任何香港公司之董事或以任何方式涉及或參與任何香港公司之管理,包括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或聯屬公司,限期分別為十二年、十二年及七年;

(ii) 張先生及楊女士須向本公司支付合共85,950,000港元之款項,連同每年按複利計算之利息,就各相關交易日期至裁決日期期間而言,利率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所報之最優惠利率加1%;就裁決日期後而言,利率則為裁決利率。

由於張先生、楊女士及陳女士已退任本公司之董事,本公司認為裁決對本集團之管理層並無構成重大影響,惟假如相關前董事不就裁決提出上訴,或前董事提出上訴卻被推翻,則本公司日後可從彼等收得一筆重大款項。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8136

建築環保評估協會何志誠:環保建築 助物業升值

1 : GS(14)@2017-11-23 09:09:38

https://www.mpfinance.com/fin/da ... 7503&issue=20171123
【明報專訊】近年港人愈來愈着重環保,如何為全港現存近4.3萬幢及每年新落成數百幢的建築物作出環保評估是重要課題。建築環保評估協會有限公司制訂了一套工具,從慳電、節水、所在位置、建材及室內環境等多方面為建築物進行環保評估,這些標準不單獲港府新落成的建築物採用,亦獲發展商用來為新盤衡量環保水平。該會總經理何志誠接受訪問時強調,建築環保既要保護地球,亦要令居住者舒適,提升生活質素,並指新加坡曾進行調查,環保水平較高的物業,價值往往可提升5%。

何志誠接受訪問時表示,建築環保評估協會成立於1996年,最初是一班志同道合的建築師、測量師、工程師及地產界管理人員所成立的非政府組織(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NGO),推廣建築環保的理念;而2010年註冊為有限公司,商業運作;去年則成為公營機構(Public Body),目前該會的員工與公職人員相若,進行事務往來時的誠信操守及防貪措施須嚴格遵守《防止賄賂條例》的大部分條例。

去年為逾半新盤作環保評估

建築環保評估協會須向廉政公署負責,原因是該會在推動本港建築環保上扮演重要角色,過程中與政府及發展商亦交往頻繁。舉例說,港府已規定每年新落成的公營建築物,在入伙前需要先通過環保評估,而該會是其中一個提供相關服務的機構;另外,本港發展商亦可將新盤交由該會進行建築環保評估,而去年落成的數十個新盤萬多個住宅單位中,由該會所評估的超過一半。事實上,向政府及私人發展商的物業進行建築環保評估,亦是該會的主要收入來源。

五大標準 衡量建築物環保水平

何志誠指出,該會一般會以至少五大標準來衡量某一建築物是否環保,「第一,慳電與否十分重要,假如某一建築物具備內部太陽能發電設施,可以減少消耗外部電力,當然比較環保;第二,水亦是稀有資源,此建築物是否可以慳水呢?慳到什麼程度呢?第三,建築物的所在位置,例如選址附近有公共交通設施,大廈的設計亦鼓勵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環保得分便會較高;第四,建築材料是否環保呢?舉例說,即使建築物一定要用木材,但此木材若由印尼運來本港,會比由歐洲運來好,因為路程較近可減低運輸期間的碳排放;第五,我們要考慮室內環境,若大廈設有較多窗戶便較好,因為這樣可以引入天然光線減少使用照明設備,而且住戶打開窗戶亦可引入新鮮空氣,室內空氣質素會較佳,兩者同樣重要,因為我們相信,建築環保不止要保護地球,亦要保護在裏面工作或居住的人」。

根據上述五大標準衡量建築物的環保程度後,建築環保評估協會將為其打分,但分數不會向外公布,只會公布該建築物的環保評級,最高兩級是鉑金級及金級,而港府要求每年新落成的公營建築物須獲得環保評級金級或以上,才可交收入伙。

環保水平愈高 中長線升值潛力愈佳

不少發展商亦會聘用建築環保評估協會為其新盤進行專業評估。相信不少港人均同意住宅應該加強環保元素,惟目前樓價之高已拋離本港居民購買力,上車難成為社會問題,儲夠錢買樓的小市民相信會先考慮樓價高低,有關建築是否環保料屬次要。

何志誠回應說,新加坡曾進行調查,假如某一物業的建築環保水平較高,物業價值便會提升5%;雖然本港沒有相關統計數據,不過,他強調,自己多年來積極推動建築環保工作,原因是他確信協會所採用的環保標準是科學而且客觀的,如果經過這些標準來評估某一項物業分數較高,日後該樓盤的居民生活質素相信亦較佳,假如大眾也認同的話,物業樓價中長期來說也會有較好表現。

明報記者 葉創成

[名人樓市論壇]
2 : GS(14)@2017-11-23 09:09:52

https://www.mpfinance.com/fin/da ... 9094&issue=20171123
【明報專訊】自從上世紀60年代開始,民眾開始愈來愈重視環保問題,而建築環保亦應運而生。不過,何志誠指出,中國人俗語說「千金難買向南樓」,既符合科學根據,亦有環保意識,可見古人的智慧。

古人智慧 符科學環保

何志誠指出,受惠於風向流轉,「向南樓」可望冬暖夏涼。他解釋,本港是位處中國南部的沿海城市,冬天的時候北風南下,「在蒙古及西伯利亞形成的冷空氣向下沉,一路流向本港,假如你家的窗戶在北面,冬天便食正北風」;相反,在夏天的時候,本港的風向來自南面,海洋將溫暖的空氣吹上陸地,成為夏日涼風,「很有趣,其實風是有腳的,風會搵地方行。例如你不妨在夏天去做一個實驗,走到本港一幢南面有入口的大廈,不止大門通風,甚至站在走火通道也會感到吹起陣陣風聲」。

他續說,除了座向外,建築物的設計對環保亦十分重要,例如在南面設窗戶容易引風入屋,但「假如(間隔)九曲十三彎,風就不會入來……好像你去一間餐廳,如果行入去要花九牛二虎之力,你就不會去幫襯了!」

物業坐北向南較佳外,窗戶向東亦較向西好。何志誠解釋,日出東方,向東的窗戶朝早可迎來陽光,室內會比較和暖;相反,假如窗戶向西的話,便要面對西斜的問題,「窗戶西斜的居所在中午開始已很熱,而在太陽由中午開始曬到4小時後,一直累積熱度,最熱便是下午4時,屆時整間屋的空氣都會很熱,住戶當然很辛苦啦,跟着要退熱也要一段長時間,例如個別西斜居所的牆壁在午夜凌晨餘溫猶在,住戶隨時無覺好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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