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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億地產私募基金無法按期兌付 清科凱盛原董事長失聯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3/4587682.html

1.6億地產私募基金無法按期兌付 清科凱盛原董事長失聯

第一財經日報 李雋 王瑩 2015-03-19 06:00:00

房地產市場陷入寒冬,而相關私募基金無法兌付的狀況越來越多。而目前清科凱盛原董事長王強據稱已經失聯。

房地產市場陷入寒冬,而相關私募基金無法兌付的狀況越來越多。

本應於2014年9月30日到期的“清科凱盛-廣州國際采購中心項目私募投資基金”第一期(下稱“國采項目”)一度無法兌付;應於2014年12月19日到期的“梅州凱旋門花園商住綜合體項目私募投資基金”第一期(下稱“梅州項目”)也出現了無法兌付的情況。

上述兩只基金的管理人都為上海清科凱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清科凱盛”)。多名梅州項目投資人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已經與清科凱盛進行過多番溝通,尚無結果。而目前清科凱盛原董事長王強據稱已經失聯。

預期收益11%~13% 到期無法兌付

梅州項目投資人黃城(化名)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提供的相關資料顯示,黃城於2013年與清科凱盛簽署了《廣州興鑫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入夥協議》、《廣州興鑫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之有限合夥協議》。清科凱盛出具的出資證明函顯示,預期年化收益率最高可達13%,起息日期為2013年11月5日,一期到期日為2014年12月24日(其他部分投資者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為11%或者12%)。

之後,清科凱盛官網2013年12月21日公告稱,“本基金總規模人民幣3.5億元,分兩期發行成立。第一期總規模人民幣2億元,並於2013年10月25日正式對外發行”,並於2013年12月20日第一次正式成立,“將於2014年12月19日到期”。

然而,2014年12月10日,作為該基金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清科凱盛發出了《梅州凱旋門花園項目一期延期公告》:受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和市場環境影響,項目方工程施工進度受到一定影響,項目方對投資人的到期本金及預期收益未能準時償還。

之後,梅州項目的投資人就開始了追討。

項目募資未足額 挪用其他項目資金

黃城表示,收到該延期公告後,曾與清科凱盛溝通,敦促其盡職地履行作為基金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應盡義務,盡快向投資人披露項目進展情況和具體賬務信息。然而,清科凱盛方面至今未向投資人公開資金賬務信息。

黃城稱,其通過自有渠道了解到,清科凱盛在梅州項目下存在資金違規操作。其中,該私募投資基金所募集的資金對於梅州項目而言遠遠不夠,計劃募集的3.5億元並未募足。

清科凱盛負責人則向投資人承認,清科凱盛的確是挪用了大筆清科凱盛管理的其他項目資金,其中包括從國采項目挪來的資金。

2015年1月25日,清科凱盛就梅州項目的還款方案公告稱,梅州項目工程目前正在建設中,仍未達到對外售樓要求,因此借款需順延。項目方承諾2015年2月底前兌付已到期投資者一年期預期收益;項目方於2015年春節後15個工作日內確定投資者本金具體延期期限,延期時間不會超過1年,收益在第一年基礎上統一提高2個百分點作為延期期間對投資者的補償。

黃城等投資人質疑,梅州項目資金並未達到3.5億元的基金成立標準,為何沒有向投資人如實告知?清科凱盛相關負責人稱,當初梅州項目實際募資只有1.6億元左右,距離3.5億元有較大差距,當時的確挪用了國采項目等各方面的資金,從而使得這個基金可以成立,不過在市場環境不佳的情況下,最終出現了暫時無法兌付的問題。

有業內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如果基金在一定期限內並未募集足夠金額,那麽該基金不應該成立,而是馬上退還給投資者本金,清科凱盛的做法應屬違規。

註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 原董事長失聯

2015年1月30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公告:清科凱盛等5家機構向該會申請註銷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考慮到5家機構在登記後未開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承諾註銷登記後不再開展新的私募投資基金業務,並將妥善處置現有業務,維護好投資者合法權益,該會決定註銷5家機構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

3月13日下午,《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來到廣州地標建築廣州國際金融中心46樓清科凱盛廣州公司的辦公室。據越秀房托(00405.HK)年報披露,該寫字樓租金在200元/月/平方米左右,接近廣州最高租金水平。記者看到,除了跟投資者溝通的清科凱盛相關負責人外,只有三四名工作人員在辦公,目測整個辦公室面積超過100平方米。

對於為什麽註銷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清科凱盛負責人並沒有正面回應。

而對於1月25日公告中“項目方於2015年春節後15個工作日內確定投資者本金具體延期期限”的表態,清科凱盛負責人在3月13日回應稱,目前需要等待梅州項目完工預售後,才可能有資金回款給投資者。

3月18日下午4時,《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來到清科凱盛上海公司位於中銀大廈的辦公室所在地,發現辦公室門窗緊閉,已經人去室空。透過玻璃門可以看到室內的辦公桌上均沒有電腦,前臺也僅有一個紙袋,並非正常下班後的跡象。

與清科凱盛上海公司同樓層辦公的某單位員工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清科凱盛上海公司在2014年年初入駐,在2014年年底就已經不見員工來上班。“公司應該不是跑路了,可能是總公司業務收縮,取消了這家分公司。”該員工並稱,中銀大廈寫字樓租金價格不菲,一年可達百萬人民幣。

中銀大廈工作人員則對本報記者表示,清科凱盛在中銀大廈並沒有退租,公司依舊存在。中銀大廈物業管理處的工作人員確認,清科凱盛租賃合同仍然續存。但是物業管理人員也表示,該公司的確存在“異常”。“我們幾次給公司送繳費單據,都沒有見過人。”該管理人員稱,不過清科凱盛到目前並沒有拖欠管理費。

投資人稱,目前清科凱盛原董事長王強已經失聯。清科凱盛相關負責人也證實了這個消息。清科凱盛在2015年3月12日最新公告稱:鑒於梅州項目目前尚未達到預售條件,為保證工程進度盡快達到預售條件及投資人權益,項目方現有資金主要用於支付工程款,暫無多余資金兌付投資人年息。項目方除加快工程進度及爭取盡快實現項目預售外,正向其他渠道融資用於支付投資人投資回報。基金管理公司正監督、協調有關事項之進展……鑒於上述原因,未能於約定日期兌付已到期投資人一年期預期收益。項目方保證投資人本金延期期限不會超過2015年12月,2015年6月兌付投資人50%本金及預期收益。延期期間投資人預期收益在第一年基礎上提高2個點。”

北京市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王家毅則向本報記者稱,從相關資料看,清科凱盛列示的預期收益,很可能因違反投資者必須共擔風險原則而歸於無效;當然投資者如果訴諸法院,法院可能會從損失的角度在該承諾的收益範圍內讓清科凱盛承擔違約責任。雖然各種投資公司或者基金公司都通過各種方式承諾保本收益,但無法真正體現在合同中。

編輯:一財小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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