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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者無責成風氣 評論股票唔易做 黃國英 (Alex Wong)


http://hk.myblog.yahoo.com/alexwongkwokying/article?mid=12573

近月往返中國考察頻繁, 真的很吃不消。偶爾半夜醒來, 究竟身處寧波或是上海, 一時三刻也不一定想得起來。時近年底, 持倉水準減低, 著眼是明年投資及經營部署。與同事商談, 得到的共識, 股評人圈子的生態, 在未來的2-3年甚至更短的時間, 有可能會出現頗大的變化。

坊間部份股民, 對於投資建議的邏輯如下: 只要提供資料的一方, 資料並非百分百確當, 而股民據此以真金白銀押注, 不幸有失時, 視作誤導,錯不在己, 而在提供資料或建議的一方。


如果這個邏輯成立的話, 股評人寫任何股評前, 務必打醒十二分精神, 萬一有手民之誤, 例如NAV折讓是50%, 手快快寫成60% 讀者因而有實際損失, 條數點計先? 小本經營的眾評論員, 萬一不幸惹上官非, 真的「唔死都一身孱」。


看到此, 有人或會批評自己小題大做、上綱上線。在此, 想分享一段<<史記. 商君列傳>>關於商鞅的故事:


春秋戰國時, 商鞅受到秦孝公的重用, 以法治國。下令把十家編成一什,五家編成一伍,互相監視檢舉,一家犯法,十家連帶治罪。不告發奸惡的處以攔腰斬斷的刑罰,告發奸惡的與斬敵首級的同樣受賞。秦國國力因而大盛, 佔據了黃河和崤山險固的地勢,向東就可以控制各國諸侯。


商鞅因此在秦國國內聲威日濃, 連太子虔犯了新法,也被判處劓刑。但榮境有時而盡, 秦孝公去世, 太子即位, 立時向商鞅報復。商鞅逃亡, 住旅店。旅店的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商君,說:「商君有令,住店的人沒有證件店主要連帶判罪。」商君長長地歎息說:「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制定新法的遺害竟然到了這樣的地步)。這就是成語「作法自斃」的出處。


重點是: 如果股市有違法的事, 務請政府嚴查, 但忌走向另一極端。股民自己以血汗錢下注, 無論如何總不能抱著「嗱嗱嗱. 你話好嘅啦, 我跟你嘅啦」的心態行動。巴菲特也有看錯時, 何況我等等而下之之輩? 怎能不經思考, 就跟別人的推介? 看一個陌生人的文章, 就將血汗錢義無反顧的押下去。這種行為和思考模式, 難道真的毫無問題?


萬一杞人憂天成真, 不幸「買者無責」變成「公理」時, 我輩評論員的出路, 不難想像。每日在中環出入, 仍然有大量聽從銀行投資建議輸錢的苦主, 聚集在銀行門口幫銀行「打醮」。甚麼人最有毅力? 答案是被人「所害」輸大錢的人。「愚者闇於成事,智者見於未萌」, 寫中依舊無獎, 寫錯風險暴升, 值博率大幅下降, 應早日另籌對策。或許要在文章前加入幾千字的免責聲明? 或許整篇文章不含任何冧巴, 像賭「字花」一樣等讀者自行差度文章的推介是那? 或是仿效諸葛亮建言劉琦, 「上不至天, 下不至地,出君之口,入吾之耳」在密室中交收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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