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債務存量甄別結果尚未出臺,發改委再次發文規範企業債發行,加強政府性債務增量管理,將企業信用與政府信用隔離。
據路透社報道,兩位消息人士透露,發改委近期下發《關於進一步改進和規範企業債券發行工作的幾點意見》文件,規範企業債的償債保障措施,強調不能新增政府債務;企業與政府簽訂的BT(建設-移交)協議收入,以及政府指定紅線圖內土地的未來出讓收入返還,都暫不能作為償債來源,並從今日起執行。
其中一位消息人士指出,隔離政府信用後,企業發新債的難度將有所加大,但發出來的債將都是“好債”,對二級市場反而是一種利好。
發改委文件指出,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應將企業信用和政府信用隔離,不能新增政府債務,企業應該主要依托自身信用,完善償債保障措施。
文件鼓勵企業通過以自身擁有的土地抵押和第三方擔保抵押等多種形式作為增信措施,同時鼓勵各地結合PPP(公私合作)和創新預算內投資方式,積極研究擴大項目收益債、可續期債券等創新品種規模。
目前,財政部門正根據財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對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存量債務進行逐筆甄別,可以通過PPP模式轉化為企業債務的,不納入政府債務,其他的分類計入一般債務及專項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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