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昨日發布的《2014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報告》)披露了盤活信貸資產的新渠道——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報告》稱,2014年已在山東、廣東兩省開展這類質押的試點,認為已形成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今年將繼續推廣。
此前中國央行以質押方式投放基礎貨幣的質押品多為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信用債等,這是央行首次將信貸資產納入合格抵押品範圍。利用這種新渠道,商業銀行可以將優質的存量信貸資產質押給央行,獲得央行的再貸款,從而達到盤活存量信貸資產的效果。
昨日華爾街見聞發布的華創證券宏觀經濟研究主管鐘正生對《報告》分析認為,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本質上與抵押補充貸款(PSL)相同。PSL向商業銀行全面拓展,抵押品進一步擴容應該都是可以期待的事情。今年中國央行可能仍會沿襲2014年結構性貨幣政策的套路,將註入廉價流動性與商業銀行的信貸投放更緊密地聯系起來。
《上海證券報》報道指出,之所以央行先將優質信貸資產納入再貸款抵押品框架,一方面是為了解決中小金融機構抵押品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也是為了保障央行債權的安全。
該報道提到,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小微企業信貸負責人表示,此前商業銀行也能通過質押式回購將債券變現,但要盤活信貸資產只能通過資產證券化。“央行將信貸資產列入再貸款抵押品範圍,使得原先不易獲得流動性的信貸資產又多了一條盤活的渠道。”
近年來中國央行的貨幣政策工具幾次擴容,前年創建了常備借貸便利 (SLF)和公開市場短期流動性調節工具(SLO),去年第三季度又通過新工具中期借貸便利(MLF)投放基礎貨幣7695億元。去年央行通過PSL為開發性金融支持棚戶區改造提供了1萬億元資金,資金利率較市場利率低約1個百分點,但以何作為抵押尚不得而知。
以下中國央行貨幣政策工具圖表來自《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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