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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投資者中伏個案 止凡

來源: http://cpleung826.blogspot.hk/2015/02/blog-post_10.html

星期一聽收音機,電臺請了一位比特幣投資者,同時又是受害者作訪問,加上一位立法會議員陪同。話說有間投資比特幣的公司出事,無聲無色地結業,負責人「走佬」,投資者考慮集體報警求助。聽到受害者及立法會議員在電臺上的言論,令止凡又有感而發。


讓我嘗試總結一下這位投資者的個案,一開始她重點投訴的是這家出事的投資公司在她沒有買入指令的情況下替她買入比特幣,而且持續了一段時間,總投資額達130萬元。起初她以為月結單上所增加的數字是每月收息,誰知這都是新增的買入指令,而這更是在她戶口沒有足夠資金的情況下買入的。

據這位投資者所講,買入一定額的比特幣之後,每月有0.64個比特幣增長,按這家投資公司所提供的列表,投資後四個月就能回本,她本身不喜歡每天都買賣及經常地檢查戶口,只想一次過等到足四個月才取回所有投資本金及回報,誰知她等不到四個月就出事。

一直聽著這位投資者的說話,感覺她是受了不少教育,高學歷、高收入一族,更是醒目女一名。因為在訪問中她偶然運用的英文詞彙發音很標準,在投資這公司時亦不時能看出不少「蛛絲馬跡」,例如她發現該投資公司網站內不用"deposit"及"withdraw"這類銀行常用的英文字,看來這公司連基本英文也寫不好,本來已經起了疑心。不過,因為投資合約都在律師樓簽訂的,而該律師亦表示有在該投資公司投資比特幣,所以放下了疑心。

出事之後,這位投資者有去找過那位律師問個究竟,可惜那位律師表示自己的損失更慘重。加上這位投資者沒有「下線」,而該名律師更有不少「下線」,所以更要向親戚朋友交代。所指的是層壓式的「下線」,原來這比特幣投資公司更是層壓式的推銷,吸引新客戶時還展示不少「上線」獲得一架Benz房車,又有一些獲得40萬現金之類,這位投資者起初還以為這都是投資得宜所得,誰知原來是層壓式推銷的獎勵。

整個故事,受害者也好,立法會議員也好,專註點都在於這投資公司的問題,描述其騙術有多可惡,受害者有多可憐,又質疑政府為何不監管,但沒有考究投資者本身為何會上當。大家可以看到,有知識的,甚至是專業人士,包括故事中的律師,面對這類個案之時,面對財務、投資理財的事宜之時,是多麼的無知。

故事中的受害投資者,提到過不少「蛛絲馬跡」,主要也是看其公司有否騙人,是否正常合理,例如留意人家的英文用字,簽訂合約的地方之類。我好想問一些問題,在她決定參與這類投資之前,她有否想過她能賺的錢是從何而來呢?這項投資所提到的回報是怎樣做到的呢?投資所利用的比特幣又是什麼一回事呢?

聽了節目大半小時,感覺到受害者本身的常識很強,感覺到她是知識份子,但完全感情不到她的財商。她所考慮的就只是放錢進去之後,人家話每月有多少息,人家話多少個月回本,拿出一堆看不明白的圖表及數字,就假手於人地進行投資了。對投資項目本身是什麼原理,什麼東西,對整個遊戲規則可謂完全沒有概念,甚至連自己戶口不停增長的投資項目及不停買入的指令都不察覺。

立法會議員出手幫忙是好事,但總是把茅頭指向政府,話政府要監管這個,強調個案中連專業人士都中招,小市民根本沒有能力去分辨。聽來很有趣,把一般投資者說成完全沒有責任似的,投資賺了就袋袋平安,投資出事就找政府,話人誤導自己,要求賠償,這事件可能會發展出另一個雷曼事件。

全心行騙,理應受罰,問題是投資者應該增長財務知識以作自保,人家設的騙局,為何自己會上當呢?這是因為什麼呢?無知?貪心?懶惰?這是需要反思的,沒有反思,沒有改變,只會一次又一次中招。我很好奇,不知今次有多少位受害者同時是上次雷曼事件的受害者呢?她們又是否繼續認為問題在於別人而不是自己身上?

在電臺節目中,有專家學者提醒,比特幣本身的面值都大上大落,由高位1200元到今天值200多元,一些國家可能把它當成是交易貨幣,拿來買賣東西,又或者作點小炒賣,賺部iphone就算,但不時在外國都沒有出事的投資產品,來到香港很多時都會出事,因為香港人的投機心太強。好像今次的個案,個人買賣這些比特幣都拿出七位數字的數額,實在不可取。

雖然今次不算是比特幣本身的問題,而是某投資公司出事,但投資比特幣本身亦要註意風險,不少專家學者都多次提醒比特幣的本質及作為投資項目的合適性,我以前亦發文討論過我的觀點,見《對比特幣的看法》,大家不妨看看,交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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