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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毀滅 - 經營再保險公司的邏輯 大巧不工

來源: http://jackliinvestment.blogspot.hk/2013/12/blog-post_6.html

在過去100年中,無數上市公司走到了它們生命的盡頭,包括許多大型藍籌。要知道這一點不難,拿100年以前美國股票指數成份股的名單,再看看今天還能找到多少家就清楚了。毀滅所有企業的元兇就是商業競爭。或許有人認為還有其它不同原因,例如財務醜聞,失敗的合併收購等等,但是只要想深一層就會發現,其根本原因也同樣是商業競爭。競爭在使人類不斷進步的同時也毀滅了無數投資者的財富。所以消費者喜愛競爭,投資者厭惡競爭。

再保險公司與普通保險公司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再保險公司的客戶是普通保險公司而不是普通消費者,普通保險公司收取普通消費者支付的保費,把其中一部分當成自己的保費交給再保險公司,當發生大災大難時,如果普通保險公司無法獨立支付巨額賠償金,那麼再保險公司就要代替普通保險公司支付剩餘的賠償金。我們非常清楚所謂的大災大難是完全不可預測的,所能造成的最大損失也是沒有上限的,這看起來風險非常大。我們也知道,股神畢菲特對待投資風險的態度一向非常謹慎,然而他卻投資於再保險業,而且還是全世界最大的再保險公司,這看起來好像不太符合邏輯。

我認為這個投資決定其實非常符合邏輯。為什麼?因為再保險業務需要的資金量非常巨大,也因此再保險公司的數量遠遠不及普通保險公司的數量。換句話說,再保險公司面對的競爭比普通保險公司面對的競爭要小得多。本文開頭已經說過商業競爭正是毀滅企業的元兇,畢菲特的做法正好從根本上避開了這個元兇。從這裡可以看出,競爭性毀滅的威力還要更甚於完全無法預測的大災大難的威力。這一點倒也不難證明,從歷史中就能找到證據,過去100年中,被大災大難消滅的企業數量遠遠不及被商業競爭毀滅的企業數量。當然,除此之外,我認為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再保險公司所面對的大災大難風險至少有一部分已經被平時所收取的保費抵消,而普通保險公司所面對的商業競爭風險卻無法用其收取的保費來抵消。顯然如果一家普通保險公司把保費提高至明顯超越同業水平,其客戶自然會跑去別家,這樣這家保險公司也就做不成生意了。

普通投資者一般沒什麼機會投資於再保險公司,但是從以上分析中,應該可以獲得寶貴的投資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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