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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二○一六候選人 不能迴避的兩大難題

2014-12-08 TCW

 

九合一選舉,執政黨慘敗,代表多數選民對現況不滿、民心思變;回應這股民怨,明年,政府有兩大議題不能迴避,一是年金改革,二是資本利得稅。

年金改革為何重要?淡江大學保險系副教授郝充仁說:「年金包含兩大不公,行業不公、世代不公。」

行業不公。軍公教的所得替代率(編按:指退休後每月可支配金額,與退休當時每月薪資的比率)高達七五%至九五%,但勞工的所得替代率卻只有五○%到七○%。舉例來說,A先生是公務人員,他退休前月薪八萬元,退休金可領六萬元至七萬六千元間水準。但上班族的B先生,即便月薪相同,但因勞工最高投保月薪是四萬三千九百元,所得替代率也較低,退休後每月只能領二萬一千多元至三萬多元間水準。行業不同,便造成A、B兩位先生退休後,每個月收入相差一倍多。

年金黑洞,快補!軍公教領得多、退得早,潛藏負債17兆

「政府提供軍公教的退休條件,實在太豐厚了。」郝充仁說,對比先進國家公務人員的所得替代率僅約五成上下,但台灣軍公教人員工作三十五年,最少竟可領到七成薪水,讓行業間形成極大的不公平,一般勞工的相對剝奪感也由此而來。

考試院的公務人員年金改革報告便舉例,一位年資三十五年、非主管職的公務人員,二○一五年退休,所得替代率竟可在九三%到一○二%之間!對比美國的四二.三%,日本三六.三%,德國四六.九%,只有破產的冰島高達一○九.一%,希臘也高達九五.七%,而這兩個國家均因公務人員退休金負擔沉重,讓財政惡化,最後甚至破產。

軍公教退休太早,也是年金負擔沉重的原因。軍人四十多歲就可退休,老師五十到五十五歲間退休,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為五十五歲,這和其他國家主要勞動人口相較,如韓國七十歲,日本六十八歲,美國六十五歲,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平均六十三歲,台灣軍公教退休年齡足足早了十年左右!

但,勞工目前可請領退休金的年齡卻是六十歲,從二○二六年開始,則必須等到六十五歲以後才能請退休金。軍公教退休,比勞工領得多、領得早,甚至一度還有不排富的春節慰問金(現已改為月領兩萬元以下才有慰問金),造成行業不公,讓一般民眾感受深刻。

這樣行業不公平的退休金制度,再碰上人口老化、稅收窘困的年代,每一代提撥的退休金收將大於支,將產生世代不公。

一九九一年,台灣每十.三個勞動人口扶養一個老人,到二○一二年變成六.七個勞動人口養一個老人,到二○四○年,變兩個勞動人口養一個老人,明顯看出,下一代的負擔越來越重。

扶老比越來越小,代表領錢的人越來越多,賺錢的人越來越少,一旦造成退休金收支失衡,現在賺錢的人,就得多提退休金準備,來養退休老人,但自己退休時,可能因少子化,下一代更無力負擔自己的退休生活,形成世代負擔,造成「世代不公」。

世代不公,不止出現在軍公教退撫基金,勞保年金因為勞工投保人數已突破千萬,每年支出龐大,危急情況不輸退撫。

台灣年金的情況有多危急?行政院年金改革小組指出,目前「勞保」、「軍公教退撫基金」的安全存量,已經低於二十年。

其中,軍人退撫基金已在民國二○一一年收支失衡,勞保、教師將在二○一八年失衡,公務人員則會在二○二○年失衡,萬一失衡,就得吃老本,得動用過去累積下來的基金,來支持退休金。

老本能吃多久?年金改革小組預估,兩大基金最遲將在二○三一年「用盡」,「用盡,就是一塊錢都沒有啊,就是破產!」一位財金官員憂心的說。

「不管那個黨上來(當總統),都要面對(年金失衡!)」這位官員說,而且「下一任(民國二○一六年以後)一定會碰到!」

年金黑洞多大?行政院主計總處統計,二○一三年中央及地方政府潛藏負債高達十七兆餘元(編按:軍公教退撫、勞保、農保等未來應支付的退休給付稱為潛藏負債),若每位國民平均負擔的潛藏負債為八十五萬元(扣掉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人口),等於剛出生的小嬰兒也得替阿公背債八十五萬元。

「潛藏負債,就是世代不公!」郝充仁說,因為這代不解決,就會產生世代資金缺口,最後誰來負擔?就是「下一代」。

潛藏負債該如何解決?「就是給付下降,保費提高。」簡單說,就是「老人少拿一點,財源補充多一點。」

老人少拿一點,這部分行政院已擬妥年金改革計畫,送立法院審查,包括退休年齡延後,軍公教所得替代率下降到五成到八成,都是改革重點,年金改革必須由軍公教退休金給付制度先改變,勞保才可能改,才會有解。

但兩年來因為選舉,相關法案還躺在立法院,因為「年金法案阻力非常大,要砍選民利益的案子,還沒看到積極支持的立委,」財金官員說,「我們還滿擔心的。」

至於「財源補充」,在改革法案中,不論軍公教人員、勞工都必須面對增加保費來挹注財源的課題,但,增加保費,會加重年輕人的負擔,「會讓年輕人痛苦,」郝充仁說,從太陽花學運到這次選舉結果執政黨大敗,都顯示所得分配惡化,讓年輕人對政府失望,若要增加保費,來解決年金黑洞,恐引起更大的民怨。

不公平稅制,快修!資本利得稅偏低,懲罰努力上班族

因此,開拓「額外財源」便成改革重點。目前世界各國,都會為社會年金另闢財源,像挪威以北海石油的利益、中國以國企民營化的釋股利益,及賣土地收益,提撥部分利益挹注社會年金。

台灣最重要的額外財源,同時又能兼顧社會公平正義的,就是資本利得稅,包括房地產、骨董、字畫,這類富人持有最多的財產,是改革重點。

「要解決世代不公,就要從財富多一點的人身上著手。」郝充仁認為。

台灣房價所得比在全球數一數二,房價飆漲,年輕人買不起房子,但,富人卻是從容囤房,甚至買賣房地產致富,原因就在房地產資本利得稅太低。

房地產資本利得稅偏低,是因為房地產的公告現值低於市價,造成以公告現值為計算基礎的所得稅偏低。

買賣房地產,和薪資所得者的所得稅相差多少?實例說明,前兩年,有一位投資客在年初買進一間一億二千萬元的房子,幾個月後以一億七千萬元賣掉,大賺五千萬元,結果,只課了三十萬元的房屋交易所得稅。

但,一位年薪千萬元的金融機構高層主管,後年起得繳四五%所得稅,得繳三百六十四萬元所得稅,所得只剩下六百三十六萬元。

賺五千萬元,只繳稅三十萬元;辛苦上班年薪千萬元,卻得支付三百多萬元所得稅,兩者對政府稅收的貢獻,不成比例!

台灣薪水階級的所得稅偏高,而富人買賣房地產的所得稅偏低,造成所得分配不均的社會不公現象,也是懲罰薪資所得者,而變相補貼資本利得者。

更嚴重的不公平,是二○○九年調降的遺贈稅,從五○%降為一○%,為全球最低,「這是(賦稅公平)的最後一道防線。」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稅系主任孫克難說,這措施導致海外資金回流台灣,造成房價飆漲。但目前調高遺贈稅的呼聲並不高。

不管是已送立法院的年金改革案、或因內閣改組停擺的房產稅制修法,都是台灣不可迴避的改革。然而,明年是總統、立法委員選舉前一年,如果執政黨仍未從此次選舉得到教訓,只知一味討好選民,不敢大刀闊斧改革,在野黨也繼續忽視這股社會不公的民怨,那麼這兩個法案可能繼續冰存,世代剝奪的壓力將與日俱增。

衷心期待執政黨、在野黨,能勇於承擔,為下一代扛起改革的重責大任!

【延伸閱讀】世代不公》收支不平衡,負債留給下一代背——4大年金財務現狀

■軍退撫18萬人潛藏負債0.39兆(赤字年度2011年)

■教退撫28萬人潛藏負債1.1兆(赤字年度2018年)

■公退撫38萬人潛藏負債1.2兆(赤字年度2020年)

■勞保945萬人潛藏負債8.05兆(赤字年度2018年)

註1:軍、公、教為退撫基金,勞工則為勞工保險

註2:勞工人數以2013年945萬人估算

註3:軍公教退撫潛藏負債數字摘錄自2014年公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員會第五次精算報告,勞保潛藏負債數字摘錄自行政院主計總處10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整理:趙維孝

【延伸閱讀】不公平稅制,辛苦賺錢竟繳稅最多——遺贈稅、房地產資本利得稅、所得稅試算比較

一、遺產稅

●情境:繼承遺產2,000萬元

●假設:(1) 2014年繼承台北市一筆大安區大樓,房地市價2,000萬元(2) 依當時土地公告現值45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50萬元計算

●算法:450萬(土地公告現值)+50萬(房屋評定現值),遺產總額合計500萬,低於免稅額1,200萬,免扣遺產稅

●稅金:遺產稅0元

二、房地產資本利得稅

●情境:買賣房地產,獲利2,000萬元

●假設:(1) 2003年以1,500萬元買入大安區大樓,2013年以3,500萬元賣出,獲利2,000萬元(2) 土地漲價總額為500萬(3) 賣房雜支150萬(含裝潢、仲介費、代書費等),以房地比20:80,申報人綜合所得稅以40%為例

●算法:

算式1》土地漲價總額X自用稅率10%=土地增值稅額;500萬X10%=50萬

算式2》(賣價-買價-土地增值稅-賣房雜支)X房地比X綜所稅稅率40%=財產交易所得稅額(3,500萬-1,500萬-50萬-150萬)X房地比20%X綜所稅率40%=144萬

算式3》土地增值稅額+財產交易所得稅額=房地產資本利得稅;50萬+144萬=194萬

●稅金:房地產資本利得稅194萬元

三、所得稅

●情境:辛苦工作,賺得2,000萬元

●假設:(1) 2013年夫妻薪資所得各為1,000萬元,合併申報(2) 申報戶扶養一對七旬父母、及2個仍在校就學的成年子女

●算法:

算式1》綜合所得總額-標準扣除額-免稅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綜合所得淨額

標準扣除額(包含本人及配偶):15.8萬免稅額:8.5萬X2+12.75萬X2=42.5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8萬X2=21.6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2.5萬X2=5萬2,000萬-15.8萬-42.5萬-21.6萬-5萬=1,915.1萬元

算式2》(52-0)萬X5%+(117-52)萬X12%+(235-117)萬X20%+(440-235)萬X30%+(1,915.1-440)萬X40%=685.54萬元(註)

●稅金:所得稅:685.54萬元

註:所得稅採累進稅率計算。

資料:國稅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住商不動產

整理:陳筱晶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3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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