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習近平提出要對國企不合理收入進行調整之後,國企薪酬制度面臨大調整。前天,人力資源部副部長邱小平公布了72家央企負責人薪酬改革的內容,提出中央企業管理負責人的薪水,將按照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其中基本年薪為上年度中央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倍數確定。績效年薪根據績效確定,但是不能超過基本年薪的2倍。任期激勵收入不能超過基本年薪的30%。
“改革後多數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水平將會下降,有的下降幅度會比較大。”
將現副手工資超一把手的“奇觀”
21世紀經濟報道稱,隨著72家央企負責人啟動薪酬改革的方案,國企負責人降薪已經拉開序幕。央企負責人的年薪普遍將大幅降低,甚至出現央企副總經理薪酬高於董事長、總經理的情況。(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原因在於,從社會招聘的副總經理,其薪水以市場化標準來定,而央企負責人的薪水在很大程度上將參考公務員的工資水平,不同行業的差距仍將存在。21世紀援引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春曉表示,
“這部分人與市場化招聘的高薪員工不一樣,央企負責人對應的是幹部工資水平。”
盡管央企負責人的收入可能會大降,但是一般企業員工和非負責人的收入,可能受影響不大,同時不同的行業央企負責人收入也會不同。
華爾街見聞網站文章曾援引建設銀行副行長黃毅的話稱,“中央薪酬改革僅限於國家任命的企業高管,連我都不在降薪範圍內。以建行為例,限薪令可能只涉及董事長和行長這樣的主要負責人。”
負責人薪酬不超過普通員工十倍
第一財經日報援引知情人士稱,估計此次調整之後,央企負責人的平均薪酬可能不會超過央企職工平均薪酬的10倍,績效年薪相對於基本年薪的倍數也不會太高。
此前,國資委履行出資人的央企,其高管平均薪酬與央企職工平均工資的倍數,在2002年為9.85倍,到2010年擴大到13.39倍,之後趨於平緩。但第一財經日報報道,也有央企正式基層員工與正廳級高層幹部的收入相差近20倍。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兼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指出,學會曾於前年做過一個研究合理薪酬分配關系的課題,將日本、韓國以及臺灣地區等上市公司高管平均薪酬與社會平均工資倍數的比較分析,比較合理的比例可設置為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