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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貸比鬆動放水幾何

2014-07-07  NCW
   
 

 

理論上釋放貸款額度可能近2萬億元,除了短期內的寬鬆效應,更值得關注的是存貸比計算口徑調整的政策導向◎ 財新記者 霍侃 文huokan.blog.caixin.com 執行19年後,存貸比終於鬆動。

6月30日,銀監會宣佈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從7月1日起實施。包括調整存貸比計算的幣種口徑,只對人民幣業務實施存貸比監管考核 ;調整存貸比計算公式分子(貸款)和分母(存款)的計算口徑,分子扣除六項、分母增加兩項,即縮小分子、擴大分母。

銀行和市場較為關注的是第四項扣除,即商業銀行發行的剩餘期限不少於一年,且債權人無權要求銀行提前償付的其他各類債券所對應的貸款。

在具體操作層面,銀監會相關部門人士稱, 「三農」專項金融債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與第四項會有重疊,所以,第四項是扣除「三農」和小微企業專項債之後的「其他」各類債券。

對於哪些債券可以扣除,市場上有不同的理解。目前商業銀行發行的債券有用於支持資產業務的金融債、充實附屬資本的次級債和補充二級資本的二級資本債。

申銀萬國債券行業分析師陳康和羅雲峰測算,商業銀行金融債存量約3600 億元,以及約1萬億元次級債,樂觀估計此次貸存比調整可能降低貸存比2% 左右,釋放貸款額度近2萬億元。

當然,2萬億元只是理論上可能釋放的貸款額度,是銀行的放貸能力,最終到底能轉化成多少新增貸款,還受多重因素影響。

理論上,這將緩解75% 的存貸比監管紅線對銀行信貸投放的約束,增加銀行的可貸資金。但是,最終會有多少資金轉化為實際的新增貸款,還受其他監管政策和銀行自身風險偏好的影響。

除了短期內的寬鬆效應,更值得關注的,是存貸比計算口徑調整的政策導向。

一位國有大行財務部人士說,這次改革並沒有侷限於存貸比本身的調整,而是把目前中國銀行業的市場狀況和金融改革所面臨的歷史節點結合起來,兼顧多個目標,包括大額存單的發行、跟巴塞爾協議三的銜接和鼓勵銀行通過金融市場獲得穩定資金來源。

減輕存貸比約束

此次調整的出乎市場預料之處是幣種口徑的變化,將目前按照本外幣合計口徑存貸比的監管考核,調整為對商業銀行人民幣業務實施存貸比監管考核,對本外幣合計和外幣業務存貸比實施監測。

分析人士指出,這意味著只有人民幣存貸比是監管的硬性要求、是監管紅線,而外幣和本外幣合計的存貸比作為監測指標,主要用於監測風險,有一定的靈活性,如果超過,沒有處罰性措施。

銀監會認為,這一調整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也符闔第三版巴塞爾協議和《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 》關於對重要幣種流動性風險單獨管理的要求。同時,對本外幣合計和外幣業務存貸比實施監測,可以防範通過本外幣轉換進行監管套利等問題。

對於這項調整的影響,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員鄂永健指出,目前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分別佔本外幣存款、本外幣貸款的比例為3% 和6%。根據央行《金融機構外匯信貸收支表》測算,目前金融機構外幣存貸比高達150%。因此,若改為人民幣口徑進行考核,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存貸比,外匯存貸比越高的銀行,受益越大。

分子扣除的六項中,支農貸款對應 的貸款和「三農」專項金融債、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對應的貸款,以及村鎮銀行使用主發起行存放資金髮放的農戶和小微企業貸款,此前已經允許扣減,這次調整是再次確認,並擴大至所有銀行。

支小再貸款是今年的新業務,此次也納入分子扣減。商業銀行使用國際金融組織或國外政府轉貸資金髮放的貸款,預計規模不太大。

一位上市城商行相關部門人士的疑惑是,次級債、二級資本債已經算作資本,不知道能否扣除,按道理,資本也可以對應貸款投放。

對此,一位國有大行財務部人士說,可以扣除的債券應該包括金融債、次級債和二級資本債,因為發債用於補充資本是負債和權益方的調整,但資金總要用出去,對應相應的資產。

照此理解,目前市場上金融債約 3600億元、次級債約1萬億元,再加上二級資本債,合計約1.5萬億元的債券,只要剩餘期限不少於一年、且無要求提前償付的條款,均可以扣除。

海通證券宏觀分析師姜超測算,總體看,分子的調整項涉及貸款規模在2萬億元左右,佔貸款餘額的比例約2.6%,按5月存貸比約70% 估算,可降低存貸比約2%。

此外,有分析人士擔心銀行之間可能通過互持金融債,增加穩定資金來源。

對於金融機構互持的金融債是否要從第四項統計中剔除,銀監會相關部門人士解釋,這次沒有考慮金融債的持有方是誰。從國際慣例看,一般也不考慮債券的持有方,操作起來比較困難,因為在交易中債券持有人是不斷變化的。

但上述銀監會人士說,其他監管政策已經對同業互持金融債作出限制,例如「127號文」規定同業負債不能超過總體負債的三分之一。此外,1月銀監會發佈《商業銀行全球系統重要性評估指標披露指引》 ,要求13家銀行從2014 年起披露全球系統重要性評估指標,指標包括金融機構間資產和負債, 「這也會對互持有限制」 。

分母的調整明顯低於市場預期,連此前市場保守預期的非結算性同業存款也沒有加入分母。分母只增加了兩項:銀行對企業或個人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存單,外資法人銀行吸收的境外母行一年期以上存放淨額。

同業存款分為銀行之間的同業存款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同業存款。財新記者獲悉,監管部門經過反複研究和測算,最終決定不把同業存款加入分母。

銀監會相關部門人士說,銀行之間的同業存款資金穩定性不高,而且很容易通過銀行間互存增加同業存放的餘額,因此,不適合放入分母。而非銀行機構同業存款也沒有放入分母,是考慮到在「127號文」加強同業業務監管的大背景下,如果存貸比作出這樣的調整,設計不當的話,可能引發監管套利,干擾對同業業務的規範,影響「127號文」的實施效果。

而且,監管部門擔心,如果把非銀行同業存款簡單地納入分母,可能出現銀行和非銀行之間的監管套利。

一位農行計財部人士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舉例稱,比如某機構將1000萬元存入 A銀行,A銀行增加1000萬元同業存款,接著A銀行將資金投入B非銀機構如信託,B 非銀機構再將錢存入 A 銀行,增加1000萬元同業存款,如此往復,A 銀行可以輕易調節同業存款的規模,整個存貸比就會完全失效。

財新記者採訪的多位銀行人士都指出,如果同業存款來源計入存貸比分母,而相應的同業資金運用也應該計入分子,這樣,存貸比的約束力可能反而更強。

基於同樣的理由,去年12月已經開始試點發行的同業存單也沒有加入存貸比的分母。

不過,財新記者瞭解到,此次調整存貸比計算口徑的整體方案出台後,監管部門正在研究、考慮在上海自貿區先行試點,設計方案把穩定性高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的同業存款加入分母。根據試點情況分析,如果覺得方案可行、不會有監管套利的可能和通道,再決定是否可以在全國推廣。

寬鬆效應幾何

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各方期待「微刺激」的背景下,短期內市場關注的是,此次存貸比計算口徑調整帶來的寬鬆效應幾何。

從監管政策看,影響貸款投放因素,除了存貸比,還有存款準備金率、合意貸款規模,資本充足率等。

截至2014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整體存貸比為65.9%,較年初下降0.18個百分點,與75%的上限尚有距離。

從一季度上市銀行季報來看,存款規模在10萬億元以上的中、農、工、建四家大型銀行,存貸比離75% 還有相當距離。接近75% 監管紅線的是中信、交通、民生、浦發等,招商銀行甚至超過75%,但這幾家銀行的存款規模都不足5萬億元。

因此,光大證券首席經學家徐高認為,現在存貸比並不是信貸發放的緊約 束,不應高估這次口徑調整的效果。

多數小銀行的存貸比都明顯低於75%。接受財新記者採訪的城商行和農信社人士指出,對他們而言,目前貸款投放的最大制約因素並非貸存比,而是合意貸款規模。

一位浙江農信社的負責人認為, ,央行合意貸款規模並不合理,而且規定四個季度的信貸投放比例分別為 3 ︰ 2 ︰ 3 ︰ 2,但實際上,三四季度是企業最需要用錢的時候,應該是1 ︰ 2 ︰ 3 ︰ 4, 「限定貸款規模是最官僚的事情」 。

部分銀行的銀行信貸投放面臨資本充足率的約束。今年上半年,多家銀行發行二級資本債和優先股補充資本。

較高的存款準備金率也制約貸款增長。儘管央行已經兩次定向降准,但大型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仍處於20% 的高位。這意味著,按照75% 的存貸比算,剩下80% 的存款中,實際上可用資金的存貸比已經接近94%。

從商業銀行的自主選擇看,每家銀行有其發展戰略、信貸政策和風險偏好。

在經濟下行階段,銀行放貸會更加謹慎。

前述上市城商行相關部門人士說,從今年上半年銀行的體驗看,實體經濟很差,沒什麼好項目,合適的客戶其實很有限。

存貸比計算口徑的調整,鼓勵銀行通過發行「三農」 、小微專項金融債來 加大相應的貸款投放。但是中信證券首席債券分析師鄧海清認為,資金利率過高影響銀行發放專項金融債的興趣。

2013年下半年,隨著債券市場的整體走熊,專項金融債融資成本也上升近100 基點,融資規模大幅下降。

鄧海清說,若不降低專項金融債的融資成本,就無法實現政策當局所期盼的降低社會融資成本、且重點是降低小微和「三農」企業融資成本的目的。

流動性風險管理演進

1995年7月1日開始執行的 《商業銀行法》規定,銀行貸款餘額與存款餘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彼時,中國銀行業的負債主要是存款、資產主要是貸款,存貸比作為監管指標,可以較為有效管理流動性風險,並控制貸款的作用。

但是,隨著資產負債多元化,存貸比監管覆蓋面不夠、風險敏感性不高的弊端日益顯露。2013年6月末的 「錢荒」 ,凸顯了存貸比在流動性風險管理方面的捉襟見肘。

今年2月,銀監會正式發佈《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 ,根據巴塞爾協議三的要求,引入了新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指標、流動性覆蓋率(LCR) ,同時,仍將存貸比作為流動性風險監管指標之一。

LCR 要求優質流動性資產與未來30日現金淨流出量的比率大於或等於100%。有分析人士認為,引入 LCR 之後,或能淡化甚至取代存貸比。

對此,銀監會相關部門人士指出,LCR是關注短期流動性風險的指標,而存貸比是長期指標,並不能替代。

巴塞爾協議三還提出另一個流動性指標、淨穩定資金比率(NSFR) ,要求可用穩定資金來源與業務所需穩定資金的比率要求大於100%,其分子包括存款、資本金和發行長期債券等可用穩定資金,分母包括貸款、投資,是關注長期風險的指標。

可以看出,NSFR 與存貸比的原理相似,只是分子分母顛倒。目前巴塞爾委員會仍在修訂NSFR,有望年內定稿。

銀監會相關部門人士說,NSFR 定稿之後,會根據中國銀行業的實際情況將其納入流動性風險監管框架中。

採納 NSFR 之後,存貸比的監管指標是否會弱化呢?監管部門相關人士說,NFSR 跟存貸比有一定的互補性,是更全面、風險敏感性更高的指標。但如果有更高的風險敏感性,也就有更多的套利空間。所以,還需要等NSFR 實施之後,進一步觀察其與存貸比的互補作用,以及對銀行的影響,再做決定。

一種可能是,NSFR 和貸存比兩個監管指標還是並行;還有一種可能是,NSFR 作為監管指標,存貸比作為監測 指標。但如果存貸比作為監測指標,還要待《商業銀行法》修訂之後。

此次調整中,分子扣除符合條件的債券,分母增加尚未開始發行的銀行對企業和個人的大額存單,超出市場預期。

上述國有大行財務部人士說,這體現出監管政策鼓勵銀行獲得更多穩定的資金來源,對銀行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思路一定會有影響,引導更多考慮市場化的融資方式。

鄧海清認為,這次調整,是政策當局推動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融合、使用橋樑連接直接市場和間接市場的政策意圖的重要體現。商業銀行將「國開化」 ,即通過直接融資部分取代存款,成為溝通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橋樑。

財新記者吳紅毓然對此文亦有貢獻

人民幣存貸比是監管的

硬性要求、監管紅線,

而外幣和本外幣合計的

存貸比作為監測指標,

主要用於監測風險

這次存貸比改革沒有侷限於存貸比本身的調整,而是兼顧多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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