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底薪低於基本工資 被老闆坑了?

2014-05-26  TCW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一席保證二十二K的談話,引來旗下集團員工梁小花的薪資單曝光,本薪十六K的梁小花,加上多種不同津貼,實領三十一K。到底郭董有沒有違法?梁小花有沒有被郭董給坑了?瞭解老闆不肯告訴你的薪資單秘密,才能保障自己權益。

依照規定,僱主要負擔員工勞保保費的七○%、健保保費的六○%,同時須每個月提撥勞工投保薪資的六%,存到員工的勞退專戶,做未來退休金。勞保、勞退、健保三個帳戶的投保薪資級距互相勾稽,所以僱主若偷吃步,三個帳戶就同步受影響。看梁小花的薪資單,比對自己的,解讀時有哪些眉角要注意?請兩大專家,勞動部專門委員黃維琛與一○四人力銀行人資發展部資深經理江錦樺,為上班族盤點最常見疑問。

常態性津貼視為薪資,應全額投勞健保

Q1:我的本薪(底薪)低、但津貼多,雖然實領薪水高於基本工資,但本薪卻不到基本工資,我的老闆是否違法?

A:勞基法並不是只看本薪,而是將常態性領取的所有薪水津貼,都列入保障範圍。如果這些是每月常態性領取的薪酬,就應全都視為薪資,必須全額投保勞保與健保。

仔細檢視,梁小花除了本薪外,固定額伙食津貼、輪班津貼、全勤獎金、加班費,雖然本薪只有十六K,但加上津貼後實領三十一K,高於勞基法最低工資,公司並未違法。

Q2:我的本薪遠比實領薪水低,會不會影響我的年終獎金、平日績效獎金?

A:如果公司用本薪計算年終獎金,就有可能。不同公司對於本薪的定義不同,有的公司本薪已內含大多數津貼,有的本薪扣除所有津貼。甚至,有公司本薪因歷史悠久金額極低,是以倍數做為計算員工不同職級額外福利的依據。求職者最好在應徵時就問清楚年終獎金計算基準。

失業給付、育嬰津貼以實領薪資做為投保級距

Q3:我的本薪遠比實領薪水低,會不會影響未來我領失業給付、育嬰假六成薪津貼的實際金額?

A:不受影響。失業給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都是由勞保給付,投保級距就是每月實領的薪資。就算你的本薪是七K,但只要平均每個月都領四十K、僱主誠實申報你四十K的薪資投保級距,實際請領時還是給付四十K的六成薪。

唯一的例外是不屬於勞保、勞退體系的公務員。公務員也有本俸(本薪)與實際薪資的差距。例如,初等考試錄取的公務員,本俸只有十一K,但加了職務加給後,實領約有三十K。雖然公務員年終獎金把職務加給也算進來,但是育嬰津貼卻是以本俸的六成薪計算,這也是許多公僕媽媽請育嬰假時,看到津貼實際金額會嚇一跳的原因。

Q4:我是常常往外跑的外勤人員,在前公司是實報實銷所有的計程車、大眾運輸車資,到了新公司不能報車資,改為每月給付固定的交通費。會如何影響我的勞保、勞退權益?

A:兩家公司的做法皆合乎法規。

車資若採實報實銷,是公司費用,不列入員工薪資;反之,每月固定給的車馬費則視為員工薪資。要注意的是,前者不用課稅、不納入勞健保的投保金額,所以繳稅少、健保費也少,但勞退、勞保的投保等級也因此較低;後者需課稅,勞健保支出較高,但勞退提撥退休金也較多,各有利弊。

舉例來說,若平均每個月車資花費三千元,跳槽時計算加薪幅度時,要記得扣掉這三千元固定支出,免得實際上反而遭減薪。

Q5:我的薪資單上列了每月伙食津貼一千八百元,老闆是不是想藉此名目,少幫我保勞保、減少勞退提撥金額?

A:不用擔心。你老闆不但沒有偷A 你的退休金,還貼心幫你節稅哦!所得稅法規定,勞工每個月可享有一千八百元的免稅伙食津貼,但是這個項目依然被勞保局視為每月固定薪資。所以列出這個項目不影響勞退、勞保、健保投保級距,反而還能減稅。如果公司沒列出伙食津貼,可以考慮爭取,以方便自己節稅!

獎金改季結利息公司賺、投保額變低

Q6:我的本薪比實際薪水低,會不會影響我的加班費?

A:公司必須依照實際薪水作加班費的計算基礎,否則就是違法!

依照勞基法,加班費是以正常上班時間的實際薪資除以三十做為日薪基準,再依加班的時間乘以一三三%︵每日加班兩小時內︶或是一六六%(每日加班兩至四小時)計算。

實務上常聽到黑心僱主以本薪計算加班費,或是將勞健保、員工福利金等金額扣除之後的薪資,才用來當加班費計算基準,這都是可向勞動部檢舉的違法行為。

Q7:公司說為了作業方便,把每月結一次的獎金改為每季才結一次,除了利息被公司賺走以外,我在勞保、勞退上吃虧了嗎?

A:是的,你可能被公司佔便宜了。根據法規,如果獎金每月發放,將被視為薪資,但若每季一次、半年一次才發放獎金,就不算常態收入,將降低受僱員工勞保、勞退、健保的投保金額。

Q8:我是月薪二十萬元的高薪一族,公司說變動薪資多一點,能讓我省健保費,這是真的嗎?

A:公司說的有點道理。勞保最高保額為四萬三千九百元,勞退最高投保薪資則是十五萬元,但是,健保費最高級距到十八萬元。

因此,月薪高於十五萬元的高薪族,反而希望領少一點月薪, 例如月薪從二十萬降為十五萬元,差額改以高額的獎金、年終領薪,以便多節省一些健保費支出。

二代健保實施後,當高薪一族的年終獎金、紅利加總超過投保薪資四倍(四個月月薪)時,超過部分必須繳交二%的補充保費。所以算到底能省的很有限,該繳的還是逃不掉。

Q9:如果員工發現僱主違法,怎麼辦?

A:雖然勞動部固定抽查企業是否違法,但全台有高達六十多萬家企業,仍容易有漏網之魚。不如直接向勞保局檢舉。可以書面或是上勞保局網站,提供具體情節、公司名稱、尤其是公司地址,都能在獲得保密的狀況,立案調查。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2314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