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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組炒作歪風蔓延

2013-11-18  NCW
 
 

 

有意無意地製造重組故事,做高殼公司市值,其間是否存在內幕交易與市場操縱,需要監管部門嚴查◎ 本刊記者 張冰 鄭斐 文zhangbing.blog.caixin.com|zhengfei.blog.caixin.com 昌九生化成了近期市場上的“黑天鵝” 。

在連續七個跌停板後,11 月13日晚間,昌九生化(600228.SH)發佈公告,鑒於公司股票波動較大,自2013年11月14日起停牌,公司將在前期自查基礎上進一步自查,初步預計在投資者說明會後複牌。該公司董事長于11月15日下午在上海交易所 e 互動平台“上證 e 訪談”欄目召開投資者說明會,與投資者進行溝通。

此前投資者對昌九生化重組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下稱贛州稀土)資產 抱有強烈期待,股價一路上漲,但這一趨勢在11月4日威華股份(002240.SZ)宣佈與贛州稀土達成重組意向後急轉直下,昌九生化股票跳水。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統計數據,昌九生化自9月16日被納入融資融券標的之後,融資買入金額一路飆升,10 月底開始停留在每天3億元以上的水平。

至停牌前日,融資餘額為2.92億元。

巨額融資買入以及連續跌停,使得昌九生化成為“兩融”業務開展以來觸發的首例流動性風險個案。多位券商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昌九生化持續下跌後,公司正忙於處理融資買入昌九生化的客戶因股票大跌引發的問題。

近期證券市場炒作假重組的現象愈演愈烈,演者有意,信者“天真” ,交易所敷衍,監管滯後,共同製造了太多虛假重組的鬧劇。

真假重組

昌九生化的瘋狂源於與贛州稀土重組的消息。

2012年12月28日,昌九生化公告稱公司接到大股東贛州工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贛州工投) 《關於要求明確稀土資產注入問題的請示》和贛州市國資委《關於稀土資產注入問題的復函》 ,稱鑒於昌九生化近期股價漲幅較大,贛州工投特向贛州市國資委請示,要求明確贛州稀土資產注入問題,贛州市國資委在復函中表示:鑒於組建國家級南方稀土大型企業集團的方向、途徑、方式等尚未確定,稀土產業整合工作尚未到位,市屬國有稀土企業的產業結構、資產質量等方面還不具備整合上市的條件,因此,沒有將市屬國有稀土資源、資產注入昌九生化的考慮。

在投資者眼裡,這份措辭模糊的公告暗示了稀土資產將借殼昌九生化。理由是稀土資產準備上市,只是現在不具備條件,而昌九生化股權剛剛從江西省國資委劃撥給贛州工投,而贛州稀土資產屬於贛州國資委旗下資產。

贛州工投和贛州稀土同屬於贛州市國資委,嚴格意義上,贛州稀土借殼,當然不一定要借殼昌九生化,但兩者聯姻又順理成章。

引發市場想象的贛州稀土成立于2005年1月,是贛州市的國有企業、南方稀土行業的龍頭企業,賬面資產總額近31億元,淨資產近13億元。

贛州稀土擁有44本采礦權證,擁有年配額生產量9000噸,掌握全國60% 以上的離子型稀土配額生產量和稀土氧化物供應量,位居南方稀土第一位,資源控制力強、市場影響力大 , 是南方稀土第一大資源平台。

贛州稀土屬於資本市場上借殼老 手, 從2011年 開 始, 與 西 南 藥業(600666.SH) 、 昌 九 生 化、 桐 君閣(000591.SZ) 、太極實業(600667.

SH) 、中鋼天源(002057.SZ)等十余家上市公司都有過借殼的傳聞。這些公司股價或多或少都有一輪爆炒。

一位券商並購部向財新記者表示,一家上市公司也曾希望由他們擔任贛州稀土借殼的顧問,但這家券商最終沒有接手,原因就是借殼的誠意真假難辨。

投資者相信贛州稀土會花落昌九生化,源於一系列當時看來很有力的細節。

2013年2月到6月間,各大證券交易軟件的股票板塊分類中,昌九生化被列入“稀土永磁”板塊; 4月9日昌九生化發佈公告稱“未來三個月內不重組” ,並未像其他公司那樣徹底否認重組事宜; 4月23日,贛州市國資委2013年後三季度工作要點被掛在官網上,稱 “推進國有資產證券化率,推進稀土礦業公司、水務集團、昌九生化的上市重組工作” 。稀土礦業公司和昌九生化並列出現在上市重組措辭下,引發了一輪炒作。

4月16日,威華股份公告籌劃重大事項,贛州稀土借殼威華股份基本確定。

不過昌九生化的股價完全不理會基本面信息,股價由4月16日的24.70元經14個交易日沖到40.60元。

9月6日,江西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互動,對於稀土資產注入的問題,昌九生化董事長姚偉彪回應稱公司已經在2012 年12月28日發過公告,沒有考慮注入,要投資者仔細閱讀此項公告。

姚偉彪還稱,當初贛州工投的這個公告是根據市場傳言和股價波動,向贛州市國資委請示後,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利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平台披露贛州市國資委的相關回複。對於姚偉彪的這種說法,投資者的解讀是2012年12月28日公告仍然有效,贛州稀土有可能注入上市公司,只是條件不成熟。

11月3日晚間,威華股份發佈公告顯示,贛州稀土借殼威華股份,昌九生化預期落空。從11月4日開始,昌九生化股價連續無量跌停。

套牢融資客

2013年9月16日開始,昌九生化被交易所列入融資融券標的。當天融資餘額達3800萬元,在接下來的一個多月中,融資餘額一直處於直線上升狀態,到2013 年11月1日,融資餘額達到3.5億元。

由於贛州稀土借殼威華股份,昌九生化“一字”跌停。這使得融資客完全被套牢,券商強制平倉都賣不掉股份。

根據融資買入業務的實際操作,大致可以分為三類情況。第一類是以現金作為擔保品,融資買入昌九生化股票,第二類是以未大跌前的昌九生化股票作為擔保品,融資買入昌九生化的股票,第三類是以未大跌前的昌九生化股票作為擔保品,融資買入其他股票。這些融資買入操作因股價大跌將引發強制平倉風險。

2012年末,昌九生化的股價開始上揚,5月曾于盤中摸高至40.60元 / 股,大跌前最後一個交易日(11月1日)的收盤價29.02元 /股。11月13日,昌九生化連續第七個跌停, 報13.89元/股。 “部分客戶的賬戶已經達到平倉標準。 ”上述大客戶經理表示。

根據券商大客戶經理的計算,如果以100萬元現金作為擔保融資買入昌九生化的股票,一般券商的杠杆率是1.5 倍,也就是說投資者可以買入價值150 萬元的昌九生化股票,總市值為250萬元。如果股價跌去50%,那麼購入股票市值跌至75萬元,總市值為175萬元。

根據一般的情況,如果賬戶總市值(擔保現金 + 股票市值)低於融資買入股票價值的130%,即引發強制平倉。根據上述情況150萬元融資買入價值計算,50%的下跌已經達到強制平倉標準。

而以未大跌前的昌九生化股票融資買入昌九生化,情況也不容樂觀。 “價值100萬元的昌九生化股票可以換算為70萬元的融資融券標準券,根據1.5倍的杠杆,投資者可購入價值105萬元昌九生化股票。 ”有券商人士表示。

如此計算,總價值205萬元的昌九生化股票在大跌40% 之後僅存123萬元,與105萬融入價值的130% 相比,已經觸及平倉線。 “但事實上無法進行平倉操作。 ”有券商融資融券業務人員稱。

他指出,由於昌九生化連續跌停,根本不具備出售股票換得現金的條件,“而且平倉效應會加劇股價下挫,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

對於券商而言,用未大跌前的昌九生化股票擔保融資買入其他股票則可以進行平倉操作。這一計算會更加複雜,以價值100萬元的昌九生化股票作為擔保,可以折算成價值70萬元的標準券,利用1.5倍的杠杆可以買入105萬元其他股票。假設其他股票沒有發生大的市值波動,折算率也保持不變,100萬元的昌九生化股票以折算標準券計算,即70 萬元,跌去50% 後剩餘價值為35萬元。總的股票價值為140萬元,與融資買入價值105萬元的130% 相比,尚有6萬元的微弱優勢。

“如果繼續下跌,這種融資買入也會引發平倉條款。這種情況下的平倉,是終止融資買入條款,即機構賣出其他股票以換取現金平倉,客戶仍持有昌九生化股票。 ”前述業內人士稱。

內幕交易隱憂

昌九生化公司在得知與贛州稀土重組無望後,為何從不正面發佈公告,而只是反複強調“不需要信息披露的信息”?

是否存在內幕交易?

7月6日,昌九生化股權拍賣,自然人梁少群、梁耀光及東海投資分別以18.9元 / 股、21.4元 / 股、21.1元 / 股的價格競得1200萬股、400萬股和200萬股,這個價格較當時市場價折讓接近10 元,昌九集團因此獲得3.546億元。

到昌九生化公佈三季報時,這三位自然人雖然持股數量遠大於持股59萬的第十大股東,但並未進入前十大股東名單,說明三人立即實施了拋股套現。

在威華股份與贛州稀土的重組上,也存在很多疑點。

一位接近贛州工投的投行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昌九生化當時的市值最高已達80億元,而威華股份只有25億元左右的市值,借殼威華股份成本明顯小。

數據顯示,中海信托 - 浦江之星12 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下稱浦江12號)入股威華股份始於今年一季度,截至3月末其以252萬股的持股數突然躥至公司第四大股東,隨後威華股份于4月16 日停牌籌劃重組,而浦江12號至6月末持股數已進一步增至500萬股。這意味著,該私募產品在停牌前九個交易日內又急速“吃進”248萬股。自然人姚偉龍為該私募產品投資經理。這和昌九生化的董事長姚偉彪只差一字。姚偉龍公開履歷顯示,2006年其任職招商證券證投部副總經理,而此次威華股份重大資產重組的財務顧問恰為招商證券。11月9日,姚偉彪通過昌九生化公開撇清和姚偉龍之間的關係,稱二人不認識。

重組做局

實際上,在借殼老手的手法中,借殼失敗有很多種理由,但事後看來做局的意味都很明顯。

2013年7月13日, 在 經 過 數 次 延期之後,山西天然氣重組 *ST 聯華(600617.SH)的預案終於發佈,圍繞 *ST 聯華、ST 宏盛(600817.SH) 、山西天然氣三家公司的糾葛,隨著重組方案的出台而暫告段落。然而,由於相關方面存在證券市場失信行為,此次重組能否順利獲批尚存不確定性。

2012年12月27日,ST 宏盛宣佈擬與山西天然氣進行重組。2013年2月,股價連續漲停。但到2013年5月22日,ST 宏盛公告終止重組。隨後,該股迎來了11個跌停。6月18日,ST 宏盛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說明會在上交所舉行,山西天然氣董事長李曉斌透露,ST 宏盛要求在簽署協議前先解決殼費問 題;並要求將增發後增加的共計1100萬股轉贈給指定第三方,而這在原有重組預案和框架協議之外。因此放棄了重組。

類似的玩家還有陳隆基家族。他曾入主三家上市公司,分別是三木集團(000632.SZ) ,多倫股份(600696.SH)和正和股份(600759.SH) 。巧合的是,陳隆基入主期間,這些公司基本面平平,卻通過“涉礦” “重組”等概念,刺激股價無一例外地掀起驚濤駭浪。而抽身之時,陳隆基賺得盆滿缽滿。

資料顯示,陳隆基2007年開始染指正和股份。正和股份的前身 S*ST 華僑以“重大資產出售與購買、重大債務重組”的形式完成資產置換與股權分置改革,S*ST 華僑以每股1.92元的價格,向陳隆基旗下的廣西正和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增發股份7.3億股,作價約14億元購買後者的相應資產。

2011年11月24日,正和股份公告,擬用旗下商業地產與北京天研時代持有的敖漢旗克力代礦業32.78% 股權和敖漢旗鑫浩礦業100% 股權進行置換。資料顯示,上述資產均為金銀礦,正是當時的熱點。股價在前一個月已啓動,期間公司股價漲幅達到34%, 由最低的6.22 元最高漲至11月16日的9.06元。在此背景之下,陳隆基開始減持。2011年11月22日至24日期間減持1158.93萬股,減持平均價格為8.44元 ;2012年3月13日,減持4941.7萬股,減持平均價格為7.00 元。然而,涉礦故事僅僅是一張“空頭支票” 。2012年12月初, 在正和股份“玩礦”一年後,公司就將前一年購得的礦業股權悉數奉還礦廠原有股東。

目前,陳隆基仍持有正和股份30多億元市值的股票,但正準備將公司股份轉手他人。從14億元成本入手正和股份,到大筆套現,到做高市值,陳隆基的手法很精明。但每次陳甩手後,上市公司總是一地雞毛。

此前,在為多倫股份編織了美麗的重組故事後,陳隆基也是高位套現。其控制的多倫投資從2011年4月至11月24 日減持多倫股份8000余萬股,套現高達7.7億元,並在當年12月將多倫投資以3.6億元轉與他人。但多倫股份信披、管理混亂,已多次受到監管部門譴責。

有業內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解決爆炒重組股的核心在於解決退市制度。

國內不論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多差,只要有重組預期,其股價就能夠長期維持在較高水平,甚至超過本行業的龍頭企業,大大抬高了收購方的收購成本。

一個上市公司的“殼資源”就值五六億元甚至更高,地方政府還經常將上市公司殼資源的數量視為政績的一部分,極力保護殼資源不流失。

退市機制的長期失靈導致了國內證 券市場的概念炒作之風經久不衰,一個朦朧的投資概念就可以將股價翻番。上市公司大股東為了追求二級市場超額減持收益,不惜讓上市公司花費大量資金投資于一些讓市場興奮的熱點題材,做高市值,隨後減持走人。

業內人士認為,如果監管部門能夠儘快採取措施強化退市制度威懾力、遏制垃圾股炒作氛圍,則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將顯著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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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抑制炒房歪風 還挹注政府大筆稅收 拿豪宅、投機客開刀 韓國強勢改革沒在怕


2014-07-28  TWM  
 

 

韓國政府強力的房地產稅改連出重手、拳拳到肉重擊炒房客,不僅遏止炒房歪風,同時也挹注政府大筆財政收入;反觀台灣房地產稅改政策虛招百出,讓高房價和不義稅制繼續戕害社會公平正義,應該看看韓國是怎麼做的?

撰文‧楊政諭

一九九七年亞洲金融風暴重創韓國,韓國政府為了快速恢復經濟,放寬房產轉讓制度,同時配合低利率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卻也助長投機風潮。韓國房地產從二○○一年起漲,○一到○六年,韓國全國房地產價格平均每年以超過一○%的速度攀升,首爾房價更是誇張地在○六年一年內就飆漲了一九.二%,著名的江南地區房價更是單年度狂飆二五.九%。

持有稅房地合一

高價房可課到市價四五% 僅影響一.三%家戶「在金融海嘯前,每天你一睡醒,就發現自己的房子漲了一萬元,○七年以前,房市熱到幾乎沒有人在房地產虧錢。」不動產顧問公司世邦魏理仕(CBRE)韓國分公司的資本市場資深經理林東回憶,當時韓國房地產市場的投機氛圍,與台灣近年房地產狂飆的氛圍相當雷同。

「沒人預料到,房地產稅改加上金融海嘯衝擊,會讓房市一蹶不振,從○八年至今經歷這麼長的不景氣。」林東道出韓國不動產不跌神話破滅後的感嘆。

○五年,韓國盧武鉉政府為了抑制瘋狂的房市泡沫,將原本分開課徵持有稅的土地與房屋合併課徵「綜合不動產稅」,除了原先持有稅○.一五%到○.五%之外;對超過六億韓元(約新台幣一千八百萬元)的高價房屋,額外課徵一%至三%不等的高累進稅率。由於課稅門檻高,高價房加稅政策影響到的家戶也僅佔一.三%。

根據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日韓首席經濟學家瓊斯,在○九年報告〈改革韓國稅制因應經濟成長與人口快速老化〉中指出,高累進稅率造成的結果,高價屋適用綜合不動產稅最高稅率級距的持有人要課的稅,是地方房產持有稅最低級距者的二十倍。對於持有高價房產的人來說是相當重的稅,即使是歐美已開發國家,通常對房產持有稅都是用單一稅率,或比較溫和的累進稅率。

同時,韓國政府也將作為持有稅稅基的房屋評定價值適用率,從三六%提高到五○%,由韓國建設與交通部評定的房屋價格約為市價八、九成,乘上適用率後房產的持有稅稅基,從原本市價約三成,提高到市價約四五%。稅基提升,課到的稅額自然就大增,台灣房產稅稅基偏低,是因為由官方主導的不動產評價機制,評估出來的房價嚴重偏離市價,實質負擔的房產稅因此低到不行。

交易「實價課稅」

擁有三屋者 房產交易所得稅率高達六○%「韓國房產估價是由政府外包給經嚴格認證的專業第三方機構評估,再將資訊提供給政府作為稅基,如果一般民眾不同意這個價格,可以向政府申訴。」林東解釋韓國的房產持有稅估價機制與台灣大不相同。

韓國企畫財政部在加稅的同時,也提出綜合不動產持有稅減免的配套措施,包含長期持有達五到十年者減免二○%,持有十年以上減免四○%。年長者也有減免,六十歲以上減免一○%,六十五歲減免二○%,七十歲以上則可減免三○%,降低房產持有稅改革的阻力。

○五年的政策雖然提高高價房的持有成本,但房價仍不斷飆升。○六年,時任韓國副總理的權五奎出面「向無住房平民表示歉意」,三名高官包含建設部長都因房產政策不力而下台。韓國政府繼續加強打擊炒房,將房產持有一年內即賣出的短期持有者,對其交易所得課徵五○%的重稅,持有一到兩年者賣出也要課徵四○%。

○七年韓國政府對房地產交易所得,按照實際交易價格課稅,取代原本由韓國國家稅務局評定的房屋價值(僅約市價的五到七成)。同時,韓國加強打擊短期持有及擁有多屋者的房地產交易資本利得,調高擁有兩屋者的交易所得稅率至五○%;擁有三屋以上者則高達六○%。

上述資本利得稅政策看似可怕,但對一般民眾影響小,原因在於韓國資本利得課稅的門檻很高,持有三年以上及交易價格六億韓元以下的房產,不用繳交易所得稅;換句話說,只有二%的家戶會課到稅,在一○年更調高至九億韓元,打擊面更縮小,卻實踐了富者課較重稅的理念。○二年至一二年,整體財產稅收更大幅成長七○%。

房地產稅改之路當然不可能一帆風順,韓國立場偏向保守派的大報《中央日報》,在○八年就大力抨擊盧武鉉政府的房地產稅改是「稅收炸彈」,並強力要求政府應立即廢止「綜合不動產稅」。因為該稅美其名是穩定房地產價格,實際上卻是對準二%富有階層的民粹主義。

之所以被稱作民粹主義,是因為民調顯示超過九七%的韓國人反對廢除「綜合房地產稅」,有絕對多數的主流民意支持,韓國政府房產稅改革就不手軟;但光是稅改無法健全房市和住宅制度,韓國政府○七年宣佈,一三年至一七年將再興建五十萬戶國民賃貸住宅(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加上其他的公共租賃住宅,將使○七到一七年提供的公共出租住宅總數達到二六○萬戶。

住宅政策有配套

廣建社會住宅 六年內比率將從四%達到一二%韓國政府如今更宣示要在二○二○年將社會住宅佔總家戶的比率從現在的四.三%提升到一二%,用擴大社會住宅以解決居住正義的問題。韓國都市環境研究所所長金秀顯表示,雖然韓國社會住宅起步很晚,一九八九年才開始,但供給增加對住宅市場發揮正面的作用;反觀台灣,社會住宅比率只有○.○八%,居住正義遙遙無期。

綜觀韓國的房屋稅改政策,背景與現今台灣相似,台灣現行遇到改革阻力,韓國當時也一樣,但他們政府有魄力解決問題。譬如房地產持有稅,韓國原先也是房地分離,後來改成房地合一,並用第三方專業機構來估價,作為實價課稅基礎。

參照韓國稅改經驗,台灣可學習的至少有下列三點:一、打蛇打七寸,房地合併課稅加上調整稅基符合市價,將原本官方的房地產評價機制,改由第三方公正估價機構執行,來讓稅基更符合市場行情,才能做到真正量能課稅(根據負擔能力決定稅收負擔)。

二、配套措施作為誘因,降低改革阻力。韓國以持有年限作為減免標準,擁有多屋、短期持有和交易等投機行為則課以重稅(包含持有稅與交易所得稅),來嚇阻炒房,讓房地產市場回歸健全。

三、提供大量平價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降低一般人住的負擔,更進一步實現居住正義。

台灣房地產飆漲歪風更甚於當時韓國,現在政府好不容易開了房地產稅改第一槍,就怕雷聲大雨點小。當然,房地產與經濟景氣息息相關,改革步調也要適切。韓國能做到,台灣沒有理由退卻。

稅改一波波遏止房價漲勢

──近年韓國房產稅政策與首爾房價指數

2005年

改革房地產持有稅,房屋和土地合併課徵「綜合不動產稅」。

2006年底

打擊短期炒房,持有一年內即賣出者交易所得稅率50%,持有一到兩年課40%。

2007年初

1.房地產交易所得以實價課稅,交易價格在6億韓元以上才須課徵交易所得稅。

2.打擊一戶多屋,擁有兩屋的交易所得稅率升為50%,擁有三屋者則提高至60%。

註:以2012年11月為基期100 資料來源:韓國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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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零容忍」 才能遏止酒駕歪風 觀念不對、可拒檢測、判刑從輕 導致遺憾不斷重演

2015-12-14  TCW

台灣酒駕情形嚴重,因酒駕死亡人數竟是日本的三.五倍,雖有嚴刑峻法,卻無法落實,加上青壯族群對酒駕的嚴重性認知不足,使得青壯年成為因酒駕死亡人數的大宗,台灣社會應採取什麼行動來遏止?

尋常的周三上午,滿頭白髮的陳敏香來到台北圓環附近一間十幾坪的套房,走進她女兒生前曾居住多年的地方,輕輕擦拭書桌上的醫學書籍,不禁悲從中來。套房主 人是台大創傷醫學部主治醫師曾御慈,也是台北市長柯文哲愛將,兩年半前一場車禍,她的生命就此停留在三十二歲,而酒後開車撞死她的,是一名三十八歲的男 子。

「這是我花多少心血栽培出來的女兒,從小就善解人意又聰明,還沒來得及對社會多一些貢獻,就走了……。」陳敏香談及那場奪走女兒生命的車禍,淚水不斷奪眶 而出,至今她仍難以接受,「每一天,我都活在很痛、很思念當中,想見,卻見不到。」當時,曾御慈所做的肝病研究剛登上國際期刊,也拿到獎學金,準備出國攻 讀博士,並打算去無國界醫生組織服務,許多夢想卻都來不及實現。

青壯居多

「社交型酒駕」戕害台灣

這場悲劇發生在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晚上十一點,當時曾御慈下班返回新北市土城的住家,途中過馬路遭撞。她的死亡,引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立法院緊急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加重酒駕致死的刑責。

時隔兩年半,陳敏香對女兒的思念未曾改變,但台灣酒駕肇事仍然高居交通事故死因第一名。曾御慈事件發生後,酒駕傷亡數字曾一度下降,從五月的八六六人,一度在七月下降到六三六人,但沒多久即回升到和往年差不多的數量,一個月約七、八百件,並沒有帶來長久的改變。

亦即,台灣駕駛人缺乏「酒後不開車」的觀念,在曾御慈事件後,酒駕傷亡事件因社會議論、警方大規模加強臨檢而降低,但在新聞熱頭過後,又故態復萌。

與鄰近的日本相較,台灣人口是日本的五分之一,但近三年酒駕傷亡人數,卻高出日本兩倍,其中,光是一四年,因酒駕致死的人數,台灣更是日本的三.五倍。

依據交通部統計,分析台灣因酒駕事故死亡的年齡層,多以二十至四十歲的青壯年為主,在過去兩年,占酒駕致死案件的五至六成。以一四年為例,A1類(編按: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酒駕死亡人數一六九人,其中以「三十一到四十歲」的有三十七人,為數最多。

也就是說,在台灣,不管是酒駕肇事者或被害者,多落在青壯族群。「喝酒肇事多是被朋友害的。」從事酒駕研究十餘年的中央警察大學交通系教授蔡中志認為,年 輕人酒駕多發生在聚會飲酒作樂之後,也就是「社交型酒駕」。在逐漸少子化的台灣,酒駕成為戕害台灣青壯族群的殺手。

執法漏洞

可拒酒測 駕駛人僥倖心態仍在為何台灣酒駕會如此嚴重?最主要有三大執法漏洞。首先,台灣未落實有關酒駕的交通安全教育,考駕照又很容易,不像日本,平均要考八、九 次才會拿到汽車駕照。蔡中志指出,沒有正確交通觀念就上路,是很大的問題,加上駕照又是終身制,不須換照,駕駛人更輕忽行車安全。

其次,台灣的駕駛可以拒絕酒測,欲以酒測作為預防酒駕事故的機制,成效因此受限。

今年二月,彰化就曾發生一名保時捷駕駛因拒絕酒測,被警方開罰九萬元並扣車吊照,當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後法院認為,警方只有在「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的情形才能攔測,因此判決原處分撤銷。

「台灣的問題,在於無法落實酒測臨檢。」蔡中志舉例,在香港、日本、英國、美國,駕駛人都不得拒絕出示駕照和酒測,這些都是考駕照時明定的規則,也寫在相關法律中,但是台灣都未明定,才造成駕駛人即使有酒駕嫌疑,也有拒絕酒測的權利。

「新加坡的警察可以守在餐廳門口,只要你有任何意圖酒駕的行為,就會被罰。」蔡中志說,在新加坡,如果一般人喝完酒離開餐廳,有拿出鑰匙走向車子的動作, 警察就可以依據《道路交通法》開罰。但是台灣不然,警察不能等在店門口,只能在酒測臨檢點開單、依一定程序走,這也造成駕駛人的僥倖心態和輕忽。

再者,酒駕肇事或酒駕致死刑責不低,但判刑普遍從輕。台灣因酒駕肇事或酒駕致死的最高刑責,在曾御慈事件後,已經分別修法提高到七年和十年,雖然比日本 低,卻也不輸給其他歐美先進國家。然而,放眼近年酒駕致死判決,法官的量刑都集中在二至五年,包括曾御慈事件,一審法官判五年半有期徒刑,到了二審減輕為 四年半,陳敏香感嘆:「司法判決若如此,社會不會進步。」

加重量刑

判決過輕引爭議 司法院擬標準對此,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蔡彩貞表示,一四年起,司法院針對全國兩萬三千多筆酒駕判決,其中「酒精濃度」、「前案紀錄」、「交通工具」三項因素 如何影響法官量刑做統計分析,讓法官遇到酒駕案件可搜尋適當刑度。一五年十二月初,再召開「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不能安全駕駛罪」焦點團體訪談,邀集法官、 檢察官、律師、相關NGO(非政府組織)織,討論對現行酒駕判決量刑的看法。

司法院獲得初步結論,將增加「有無載人」、「是否為專業駕駛」、「被查獲地點」、「帶來的危險或損害」及「犯後態度」等五項因素,作為法官加重量刑的參考。

去年五月一日,一道發生在台中的汽車撞擊聲,劃破清晨七點多的天空。一名三十一歲的年輕人,和友人從凌晨二點喝酒到五點,竟然開車上路,還撞上一輛機車。 媽媽送兒女趕上學,在路口等紅綠燈,結果卻分別受輕重傷,就讀高一的女兒顱內出血,最後不幸死亡。陳姓男子撞人後逃逸被路人制伏,酒測值達○.八四毫克 (規定值須低於○.二五毫克)。

事發一年多,《今周刊》前往台中市太平區採訪受害者一家,事故發生當天騎車的母親李復華,因骨盆撕裂傷、大腿粉碎性骨折,前後開了五次刀,人工髖關節使她至今走路仍相當吃力,也只能提前放下她熱愛的教書工作,在家休養。

李復華在一年中暴瘦二十公斤,幾乎天天吃安眠藥才能入睡,車禍中倖存的兒子則陷入重度憂鬱症,先生眉目間盡是藏不住的憔悴。更慘的是,肇事者雖於今年八月入獄,但因名下無財產,民事求償無門,累積的醫藥費、生活費,壓得李復華一家喘不過氣來。

「他們(肇事者)才關個幾年,我們卻要坐一輩子的心牢!」李復華透過網路,結識許多同樣酒駕的受害者與家屬,發現大家都有類似的經歷,「就是台灣雖有嚴 刑,但是判刑卻很輕。打官司的過程,肇事者有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的免費律師辯護,受害者家屬卻無人提供協助,訴訟成為許多人經濟的負擔。」她憤憤不平地 說。

同樣是飲酒文化盛行的日本,對於酒駕採取高標準的嚴刑峻法。

日本《道路交通法》規定,只要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二五毫克,還未酒醉但是「帶酒氣駕駛」,即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十萬日圓以下的罰金;而若達到「酒醉駕駛」的狀態,則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萬日圓以下罰金。

他山之石

日本痛定思痛 防酒駕用重典「過去日本的酒駕傷亡事故也很多,真的是透過修法、嚴格執法後才降下來的。」蔡中志說。

○六年,一位福岡市的公務員,酒後駕車撞翻車輛逃逸,造成三名小孩墜海死亡,引起社會群情激憤,促使日本隔年修訂《道路交通法》提高刑度,將酒駕導致受 傷、死亡的最高刑責分別提高到十五年和二十年,同時增訂連坐條款,將道德義務提升到法律層次,不但提供車輛者和酒駕者同罪,甚至賣酒及同車者也要負擔一半 的刑責。

推到極端,在日本公務員與部分企業的管理規定中甚至明定,一旦酒駕被抓,還會視情節輕重予以停職甚至解雇的處分。○二年,日本酒駕死亡事故高達一千件,但在一四年卻降到兩百多件,如此具體的酒駕防制成效,有賴社會大眾及政府「防酒駕用重典」的決心。

防制酒駕無他,唯有加強宣導、強制教育、重懲重罰才得以改善。

台灣社會仍未建立正確觀念,執法層面的嚇阻效果有限,近來民間已展開積極行動,希望「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觀念,能深入人心。

曾御慈事件後,柯文哲募款成立「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簡稱酒駕防制協會)由曾媽媽陳敏香擔任理事長,希望化悲傷為力量,推動酒駕防制的公益活動。一年多來,透過音樂會、名人代言「愛家人不酒駕」悠遊卡、推動酒後代駕等宣導活動,希望能蔚為風氣。

「這是女兒留給我的使命,酒駕事故仍然天天發生,我想讓更多人知道酒駕的嚴重性。」事發後,幾乎是一夜白髮的陳敏香說,社會是生命共同體,一件酒駕事故,花費的醫療成本,也會動用到納稅人的血汗錢,希望社會能正視問題。

每年年底從聖誕節到隔年的一、二月,適逢尾牙、春酒旺季,是台灣酒駕事故的高峰,《今周刊》與酒駕防制協會十一月起共同發起,邀請企業連署,在公司內部, 以具體行動協助員工落實「酒╱駕分離」觀念,讓「喝酒不開車」在社會中成為常態,讓台灣社會朝「零酒駕」的目標,更靠近一步。你,下決心了嗎?

陳敏香在女兒曾御慈居住多年的套房,整理她留下的醫學專業書籍。

曾御慈(前排右一)曾是柯文哲(前排左二)帶領的台大醫院創傷醫學部團隊成員之一,但卻因酒駕事件造成台大團隊痛失人才,。

酒駕旺季分布在12月與1月,呼應華人尾牙、新年的飲酒文化。

有超過8成的酒駕者,酒精濃度超過0.56毫克,高酒精濃度駕駛人仍占酒駕肇事案件大宗。

肇事車種以機車占6成,為最大宗,其次為小客車。

肇事時間有4成2發生在晚間時段「18至24時」,其次為凌晨時段「0至6時」。

資料來源:警政署2014年統計資料重懲重罰,

才能杜絕悲劇上演

—— 各國酒駕罰則

國家 每公升酒精標準值

(血液酒精濃度) 罰則

台灣 0.15毫克以上

違反處罰條例 2個月以上、2年以下有期徒刑,1.5萬到9萬元罰鍰

0.25毫克以上

違反《刑法》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肇事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酒駕致死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日本 0.15毫克至

0.25毫克

帶酒氣駕駛 3年以下徒刑,或50萬日圓罰金

0.25毫克以上

為酒駕 5年以下徒刑,或100萬日圓罰金(提供車輛者同罪,同坐者或賣酒者負一半罪刑)酒駕肇事處1年以上、15年以下徒刑;酒駕致死處1年以上、20年以下徒刑

中國 0.2毫克至

0.8毫克

帶酒氣駕駛 罰金200-500元人民幣,吊銷駕照1至3個月

0.8毫克以上

為酒駕 5日以下的拘留,罰金2000元人民幣,吊銷駕照6個月酒駕致人於死,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整理:賴若函

撰文 / 賴若函 、郭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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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頻涉嫌股價操縱 “高送轉”歪風應剎住

每逢歲末年初,A股投資者熱衷的“高送轉”炒作大戲都將上演,今年也不例外。而這場炒作盛宴,近日因一家處在風口浪尖的上市公司涉足而引發廣泛關註。

這家公司就是樂視網。昨晚(2月13日),樂視網發布高送轉方案預披露公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賈躍亭先生提議,公司將以19.82億股為基數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20股,共計轉增39.63億股。

這就意味著,一旦“高送轉”成行,樂視網總股本將增加至59.45億股,近60億的股本,不用說在創業板,即便是主板也算得上大企業。實際上,樂視網2010年8月登陸創業板時,總股本只有1億。此後幾年公司即多番“高送轉”:2010年實施10送2轉增10股、2011年為10轉增9股、2012年10轉增9股、2014年10轉增12股。

上市公司“高送轉”的目的,主要是迎合A股投資者對低價股的炒作熱情。但對於樂視網而言,蹊蹺的是,在一個月之前的投資者交流活動上,賈躍亭還提到,通過自身努力,上市公司業務肯定會進入爆發期,“希望各位齊心協力讓它快速達到100元”。此舉甚至引來監管層關註,1月20日,深交所向樂視網及公司董事長賈躍亭下發監管函,就賈躍亭“千億美元市值”、“股價過100”的言論,提醒公司及賈躍亭遵循相關規定的要求,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中不存在嚴重誤導性陳述。

一個月之前剛剛聲稱要讓“股價過100”,一個月後又提議“10轉20”,賈躍亭此舉不但讓處在風口浪尖的樂視網披上一層迷霧,且令“高送轉”這個老話題再度引發關註與質疑。

上市之後不斷通過“高送轉”擴充股本,讓股價維持在低位,可以說是不少中小板、創業板股票的“套路”。從歷史數據來看,近年實施“高送轉”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大量增加,2015年年報10股送(轉)10股及以上分配方案的上市數量為335家,創歷史新高(2014年為303家),尤其是10股送轉20股及以上者增長迅速,2013年只有2家公司實施10股送轉20股及以上的方案,2014年有9家,而這一數據在2015年實達到62家,昨天公布預案的樂視網即為“每10股轉增20股”。

一般而言,上市公司在盈利之後實施利潤分配方案回報股東,理所應當。但在A股市場卻出現奇特的現象——虧損公司熱衷“高送轉”。當然不少公司在實施利潤分配方案時並不會真正拿出真金白銀,或者現金分配只占小部分,而是熱衷送紅股或通過公積金轉贈股本。

從財務理論上分析,上市公司送紅股或通過公積金轉贈股本的方式擴大股本,對上市公司本身的價值並沒有任何影響。但A股市場卻把“高送轉”視為利好,“高送轉”方案的公布對股價絕大多數時候能產生顯著刺激。樂視網昨晚發布“高送轉”預案後,今日股價一度大漲逾6%,截至收盤上漲3.67%,同日創業板指數則是收綠。

“高送轉”對股價的刺激亦可從以往數據中窺得一二。以2015年度報告公布10股送轉20股的其中36家為例,這些股票在2015年10月至2016年5月的7個月時間里平均漲幅達到96.2%,而同期上證指數漲幅為-3.2%。而且,因為2015年股市出現了大的波動,大多數股票的價格在2015年6月份之後都大幅度下跌,直到2016年6月份大多數股價只是2015年6月份最高價的一半左右,但這36只股票價格卻在股災之後均創歷史新高。

實際上,“高送轉”作為利好,以便操縱股價,已成為A股市場半公開的秘密,投資者對此亦心照不宣,很多人也樂此不疲,參與到這項“火中取栗”的炒作盛宴之中,如果遇到高位接盤,也多只是自怨自艾。

正因為如此,“高送轉”成為大股東和各路莊家操縱股價的手段,包括在減持之前公布實施“高送轉”,往往百試不爽,這也成為近年上市公司利潤並無多少好轉的前提下,“高送轉”方案卻日漸攀升,在“10轉20”普遍之後,“10轉30”應運而生。

如東方通2月12日晚間披露“高送轉”預案,擬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30股,公司股價即在13日、14日兩個交易日連續漲停。就在東方通“高送轉”方案披露的一周左右之前,持有東方通總股本比例約3.43%的監事會主席朱律瑋披露了其為期半年的減持計劃,據公告,朱律瑋因個人資金需求,擬在未來六個月內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1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不超過0.83%,若以今日(2月14日)股價計算,其套現金額可超8000萬元。

換言之,“高送轉”無益於上市公司本身的價值,但時常與公司主要股東和莊家的股價操縱密切相關。那麽該行為是否涉嫌違法,監管者應該采取措施有效應對,都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命題。監管層不應姑息,讓“高送轉”歪風破壞A股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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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送轉歪風遭強監管:“閃電”逼問減持套路

“高送轉+減持”、“高送轉+股權激勵”的套路將難在A股市場大肆橫行。近期,監管層再度提出對“高送轉”要從嚴監管,對假借“高送轉”之名從事內幕交易或信息披露違規行為絕不姑息。

政令一發,3月27日,天成自控、上海滬工、高能環境等股票便因高送轉遭到交易所“閃電式”問詢。問詢函的內容與監管思路相契合,主要體現在送轉比例是否與公司業績增長相匹配、高送轉相關信息披露是否充分、高送轉預案是否與相關股東的後續減持安排有關、提供相應的內幕知情人信息等。

隨著監管的趨嚴,曾一度站上最強風口的高送轉概念行情如今已走向下坡路。wind概念板塊中高送轉概念指數自今年1月份開始了一輪上行行情,但自3月23日開始階梯式下跌,僅4個交易日跌去2.09%,同期上證綜指上漲0.24%。

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送轉+減持等模式已經為市場所詬病,雖然監管機構未對配套高送轉設置窗口期(實現高送轉和公司股價訴求的時間隔離),但是市場資金明顯對配套高送轉開始棄之如履。

監管升級

雖然上市公司高送轉只是一個數字遊戲,高送轉本身並不創造價值,但由於市場對上市公司股價具有“填權”預期,從而對高送轉股票趨之若鶩,營造炒作氛圍。不過,近來市場對高送轉題材的質疑也愈來愈多。

華鑫證券分析人士認為,市場對高送轉題材的質疑聲主要來自於部分高持股比例的公司股東借高送轉之機進行大額減持。

事實上,除少數確因增加股份流動性需要外,多數“高送轉”與上市公司經營業績無直接關聯,也無法提升上市公司價值,送轉後每股收益還因股本擴張而下降。從市場影響看,“高送轉”不僅是概念股炒作的常見類型,也容易被信息合謀類市場操縱借道藏身。

上市公司如此心照不宣的套路也遭至監管層的持續關註,監管也再度升級。3月24日,證監會再度重申將對高送轉進行嚴監管。證監會方面指出,上市公司實施送轉股的,送轉比例應與公司業績增長相匹配、“高送轉”相關信息披露要充分、大股東及董監高要嚴格披露減持計劃。對利用“高送轉”從事內幕交易、違規減持等違法違規活動的,將強化信息披露監管和二級市場交易核查聯動機制,發現違法違規的,依法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據證監會介紹,前期,滬深證券交易所已發布“高送轉”信息披露指引,實施“刨根問底”問詢,開展對“高送轉”內幕交易核查聯動,集中查辦了一批借“高送轉”之名從事內幕交易或信息披露違規案件。

去年11月底,交易所就對高送轉預案的相關公司發布監管要求,要求其公布後續的增發、股東減持等計劃,並對業績下滑和虧損的企業進行高送轉指導。今年3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也在例行新聞發布會表態,將繼續從嚴監管上市公司“高送轉”,並提出實施專項治理措施。

在中泰證券中小盤分析師看來,根據證監會的監管口徑,針對高送轉的監管重心主要是在“ 高送轉+減持 ”、 “高送轉+股權激勵”,但是就目前的市場來看,後兩者更多的是歷史存量,其預期未來的增量並不多,主要因為疊加監管趨嚴和基本面因素,市場情緒較低。

不過,相較而言,監管層鼓勵現金分紅,對於有能力但長期不分紅的公司,將進一步加強監管約束;對於不分紅、少分紅,反而利用“高送轉”等概念配合違規減持、內幕交易的行為,將依法嚴查嚴辦。

3月17日,中國神華一份總額高達590億元的現金分紅方案,在A股市場引起一陣不小的“騷動”。對此,監管層表示出贊意,認為這是市場的正能量,樹立了藍籌股的良好形象。根據證監會披露,2016年,滬深兩市有2031家公司現金分紅,共計8301億元;有1415家上市公司已連續3年現金分紅。

wind數據顯示,截至3月28日,A股市場有超過700家公司提出了送轉分紅方案,其中轉增股份的有191家,擬每股10轉增10股以上的上市公司就多達130家。

“閃電式”問詢出擊

監管層治理“高送轉”亂象的政令一發出,滬深交易所近期便針對部分上市公司的高送轉預案提出質疑。高送轉一般是指每10股派送紅股和轉增股本5股及以上。

3月27日,天成自控、上海滬工、高能環境等股票便因高送轉遭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閃電式”問詢。此前該交易所也表態,對送轉比例較高、業績增長與股本擴張不匹配、搭售減持計劃、不當市值管理意圖明顯的,審核問詢不過夜,並充分利用“刨根問底”式監管,要求公司及股東明確披露是否出於維護股價考慮、是否為配合相關股東的減持。

公開資料顯示,天成自控擬向公司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元(含稅),同時每10股轉增10股;上海滬工擬每10股轉增10股,同時每10股分配現金股利3.50元(含稅);高能環境擬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0.5元(含稅),同時每10股轉增10股。

根據交易所的問詢函內容,焦點主要集中於業績是否與高送轉相匹配、股東是否有減持計劃。其中,高能環境存在2016年限制性股權激勵股票即將第一期解鎖的情況,為此被問詢高送轉方案是否與上述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項有關;此外,該公司副董事長擬減持不超280萬股,被問詢高送轉方案是否與該減持事項有關。對於被問詢事項,上述3家公司均予以了回複。

以上述3家上市公司的業績來看,凈利潤同比均呈增長態勢,且扣非後的凈利潤也為正值。但即便如此,監管層依舊“刨根問底”以防存在風險。同樣是業績處於正向增長的共進股份在3月27日也遭遇問詢,該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12股。該公司2016年實現營業收入64.43億元,同比增長0.16%;實現凈利潤3.43億元,同比增長35.83%,對此,交易所提出疑問,在經營規模和業績僅有一定幅度提升的情況下,超比例轉增股本的考慮及其合理性。

3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就鹽湖股份高送轉一事下發問詢函。3月26日,鹽湖股份發布高送轉預案,擬以2016年度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方式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股本10股。

然而根據鹽湖股份的2016年度業績預告,預計凈利潤同比下降30%~60%。而此前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原則上不支持虧損或業績大幅下滑(凈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公司高比例送轉。對此,交易所要求鹽湖股份詳細說明在2016年度業績存在大幅下滑的情況下,進行“高送轉”的必要性與合理性,並披露下一半年度業績預測數據、測算過程、相關指標選擇及依據等信息。

此外,鹽湖股份公告顯示,該公司報告期內非經常性損益的金額為4.66億元。為此,交易所要求鹽湖股份披露報告期內非經常性損益金額對凈利潤的貢獻情況,是否存在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虧損的請況;若是則需揭示相關經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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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家暴受害者化妝遮傷電視台被轟助長歪風

1 : GS(14)@2016-11-29 07:55:22

社會各界鼓勵家暴受害人勇敢舉報不要啞忍,不過有摩洛哥電視台竟播出節目,教導家暴受害人如何以化妝「遮傷」。節目播出後隨即引起公憤,指應譴責施暴者而不是教人遮遮掩掩。
Channel2M電視台上周三在其早晨節目《Sabahiyat》中,找來模特兒先化上「受傷妝容」,再由化妝師以遮瑕膏、粉底等遮蓋「傷勢」,粉飾眼眶附近紫紫紅紅的瘀傷。主持人說:「我們希望這些化妝貼士能讓你們(家暴受害人)如常生活。」節目播出後引起公憤,指該節目「可恥」,有人發起聯署要求通訊局介入,民眾批評:「不要用化妝品掩飾家暴,而是應該譴責施暴者!」亦有人指節目就在「消除對婦女暴力行為國際日」前夕播出,「這對下一代是極度錯誤、不公與惡劣的訊息」。Channel2M事後在網上刪除該節目的片段,並發聲明向公眾致歉,指是編輯判斷出錯。英國《每日郵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129/19849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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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官員拉票不假手於人 整頓中策組答問會再「定位」林鄭踢走梁歪風

1 : GS(14)@2017-07-06 23:40:21

【與主席並排】■林鄭月娥昨首次以特首身份出席立會答問大會,企位與立會主席梁君彥並排。易仰民攝



【本報訊】就任不足一周的特首林鄭月娥昨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為洗脫「CY2.0」惡名,林鄭公佈多項扭轉梁施政風格新做法,包括改善行政立法關係,承諾與各黨派建立恒常溝通機制;又表明官員日後拉票要親力親為,不假手於人;又向曾受梁粉把持的中央政策組開刀,廢除其人事任命權力。雖然立會議員普遍讚賞林鄭吹和風,但批評她迴避敏感議題,企圖以政策掩飾政治弱勢。記者:姚國雄



【梁站主席前】■前特首梁振英以往出席立會會議時,會站在立會主席前回答議員問題,被批評想凸顯其超然地位。

林鄭月娥出任特首第五日,從昨日出席立會答問大會的「企位」開始,已擺出要與梁振英施政劃清界線的姿態。她昨未如梁振英般,站在立會主席前回答議員問題,而是恢復舊制,與立會主席梁君彥「並排」。泛民、建制派及行會成員湯家驊也認同企位改動令人感覺較順眼,批評昔日梁站在主席前,要想凸顯其超然地位。除了企位轉變,林鄭在發言時更不點名指梁主政期間,立會由議事論事、為市民做事的地方,變成內耗、鬥爭,劍拔弩張,對此感傷心:「希望我今日出席答問大會,為我哋未來嘅工作帶嚟一個好嘅開始。」


林鄭隨即提出,將與各黨派議員建立恒常溝通機制,同時宣佈將施政報告發表日期改回以往的10月,方便議員暑假復會後審視政府未來一年的施政和工作計劃,更打算增加到立法會接受議員提問的次數,正待立法會建議。對於以往民主派批評中聯辦插手立會拉票,林鄭稱已要求政治問責官員要親力親為游說議員,「不能夠假手於人,呢個要求我已喺第一個工作天,同司局長講得清清楚楚」。不過她回應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提問時,就認為外界不應對中聯辦四出做聯絡工作太敏感。另外,她在回應議員陳振英有關中策組改組時,稱本月將委派一名政務主任擔任處理中策組改組工作,除會改名、委任年輕人加入外,更改變梁任內做法,表明中策組日後不再負責人事任命。


議員轟迴避政治問題

楊岳橋形容林鄭比梁振英少一份戾氣,既然林鄭願意做一個正常特首,他作為議員亦會有正常回應,但楊批評林鄭迴避政治問題,「政策係佢強項,用嚟掩飾政治嘅弱勢」;獨立議員朱凱廸認為,林鄭在回應他提問時,只簡單將橫洲發展項目問題視為發展與保育的矛盾,但事件明顯是官商鄉黑勾結、私下摸底的黑箱規劃。在公眾席旁聽的行會成員湯家驊留意到泛民對林鄭的態度較溫和,反映想給林鄭空間。民建聯李慧琼及工聯會黃國健指,部份民主派議員在林鄭進場及離開時都願意站立以示尊重,屬好現象,連林鄭也在其facebook指;「好耐無試過咁平靜!」



【一表睇晒】林鄭新班子逐個睇
http://bit.ly/hkcabinet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06/2008057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8112

上訴庭斥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 歪風影響年輕人重奪公民廣場案 雙學三子改判即時入獄

1 : GS(14)@2017-08-18 07:46:48

【本報訊】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於2014年「9.26」發動重奪公民廣場,事後被裁定非法集結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成,判罰社會服務令及緩刑。惟律政司不服刑期過輕,一年內兩度提出覆核,要求將三子即時收監。上訴庭昨頒下判決,狠批有有識之士鼓吹「違法達義」的歪風,影響年輕人,上訴庭決定,改判三人入獄6至8個月,明言今次判監若不能以儆效尤,下次再有人犯同類型罪行,法庭將會判得更重,以維護法治尊嚴。三子明言上訴至終院。記者:蘇曉欣 楊思雅 歐陽聯發 勞東來



上訴庭指,就着黃之鋒及周永康的非法集結罪,以8個月作量刑起點;羅冠聰犯下的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則以10個月作量刑起點。根據慣例,上訴庭處理律政司提出的刑期覆核時,可酌情扣減一個月,再考慮到黃及羅已完成社會服務令,額外扣減多一個月,最終分別判處黃入獄6個月、羅入獄8個月及周入獄7個月。黃及羅原先被判80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原判入獄3周,緩刑1年。



羅冠聰:我哋內心都係自由

案件昨吸引大批市民到庭聲援及過百中外傳媒採訪,除了黃及羅所屬的香港眾志,昔日的一眾學聯「戰友」及多名泛民中人亦到庭支持,整個高院地下大堂擠得水泄不通,場面墟冚。三人判刑前作「最後發言」,羅批評律政司抹黑參與重奪公民廣場及雨傘運動的市民是暴徒,自言對參與雨傘運動絕不言悔,「無論結果如何,我哋內心都係自由嘅!」黃則希望市民繼續關注其他無名的抗爭者,「希望下年監獄出嚟之後,見到有希望嘅香港,見到一班唔放棄嘅香港人」;周自言因指出國王新衣的謊言而受到打壓,但相信烏雲定必退散。三子於庭內等候判刑時一直面露微笑,得知需即時入獄後亦表現平靜。黃離庭前在犯人欄內振臂高呼「香港人唔好放棄」,庭內有市民即和應「加油」。上訴庭三名法官昨均於判詞中狠批三子行為,其中楊振權副庭長更指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歪風,一些有識之士以追求理想或集會、言論及遊行示威自由為名,鼓吹違法達義,鼓勵他人犯法,違法卻拒絕認錯,公然蔑視法律,更自覺光榮及自豪,形容想法傲慢和自以為是,卻不幸深深影響年輕人,令年輕人遊行集會時,肆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


官:講「和理非」是自欺欺人

楊官續指,三子是表現上述歪風的「極佳例子」,三人明知公民廣場關閉及有保安把守,知道極可能造成人命及財物傷亡;三人屬學生領袖,明知強闖公民廣場有被捕風險,但仍於集會內呼籲或煽惑其他年輕學生犯法,行為極不負責任,「可能會導致該些年輕學生抱撼終生」。楊官認為三子口講「和理非」只是自欺欺人,斥責三人至今仍拒認錯,必須判處阻嚇性刑罰,向社會發出明確訊息,行使集會自由時必須守法,任何暴力行為定必遭嚴懲,「否則社會不會和諧進步」。法官潘兆初亦指,近年屢見和平集會最後演變成非法暴力行為,事後違法者通常被控非法集結或類似罪名,而裁判法院處理這類案件時,由判處即時監禁,至判罰社會服務令不等,判刑懸殊,或令市民對法庭的判決產生疑問,影響司法公義,希望借此判詞為其他法庭的判刑定下指引。潘官強調,三子不能自稱因行使遊行集會自由而被定罪及判刑,他們之所以成為階下囚,全因他們僭越法律界線,嚴重違法,法律制裁並非剝奪或打壓他們的遊行示威自由。法官彭偉昌亦批評,三子將行之有效的法律視為妨礙言論自由實屬無理,肆意違法但仍自我感覺良好,行為及精神上均在藐視法律,這種態度一旦蔓延,將會帶來惡果,法庭不能寬鬆處理上述行為。案件編號:CAAR4/16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18/2012512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0118

立論:殺一儆百糾正歪風

1 : GS(14)@2018-01-08 00:53:45

港交所(388)12月15日收市後發佈諮詢文件,建議另設容許同股不同權公司上市的創新板。港交所高層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目的明顯是為了招攬以阿里巴巴為首的中概科技股來港第二上市,同時企圖截納斯達克及紐約證券交易所糊,吸引即將上市的大陸科技股來港掛牌,肥水不流別人田。目前,阿里巴巴的市值與騰訊(700)相若,分別為35,000億及38,000億港元,不過阿里的日均成交金額動輒2-300億,是騰訊的2.5-3倍。交易所的主要收入,為上市股票買賣的交易徵費。港交所高層想盡辦法為未能取得阿里等科網公司在港上市補鑊,想法相當合理。不過,監管當局一定要想辦法,解決在同股不同權的安排之下,如何保障小股東不受控股股東的不合理對待。在美國,由於小股東有集體訴訟權(class action),當地法律亦容許律師提出不成功不收費(勝訴的話利益與股東瓜分)的包攬訴訟安排。即使如此,仍然不時出現以小控大的大股東兼管理層,欺壓一眾小股東的案例。在全球化競爭之下,港交所維持較高的上市門檻,的確很容易讓生意流失。然而,香港的上市監管究竟出現了甚麼問題,令到即使沒有同股不同權的安排,本港上市股份質素依然是江河日下?究竟是甚麼原因,令香港成為老千莊家股的溫床?

加強監管最重要

明顯地,是否容許同股不同權的公司在港掛牌,不過是整個複雜的香港上市企業監管課題的其中一個小環節。如果其他的配套(如引入集體訴訟權、容許包攬訴訟、以及加強對上市股份注資、供股及配售新股的監管、市值必須高於某個水平,例如50億美元)安排做到設想周詳,也許是否容易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已不是一個最重要的考慮。由於種種不同原因,目前大多數中國創新型企業,均選擇「往外跑」。當初,這些科網公司因為能夠獲得更多專門從事科技股投資的美國職業投資經理青睞,選擇在美國上市能夠讓公司的股份獲得更高的估值。然而,近年A股市場對創新型企業的估值同樣慷慨,只可惜IPO排隊輪候時間太長、IPO定價太低(中證監對小股民的保護無微不至,所有新上市股份均設估值上限,抽中新股的投資者幾乎保證賺錢)、上市後配發新股限制多多(香港卻走另一極端,配售新股幾乎像無掩雞籠,小股東任人漁肉),集資(及圈錢)沒有香港及海外那麼方便。或者,監管機構有必要,在港交所設立創新板之前,在謎網50等問題上市公司一案中,來一個殺一儆百,以正港交所這股經年不衰的歪風。(作者客戶持有騰訊、阿里及港交所股份)林少陽以立投資董事總經理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71220/20250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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