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國家工商總局發布《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消費者在網絡商品購買行為中的權益及相關法律法規。辦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其中規定,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原文如下: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實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通過網絡購買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退貨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依法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
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引導和督促平臺上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進行監督檢查,並提供技術保障。
第四條消費者行使七日無理由退貨權利和網絡商品銷售者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都應當遵循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商業道德。
第五條鼓勵網絡商品銷售者作出比本辦法更有利於消費者的無理由退貨承諾。
第二章 不適用退貨的商品範圍和商品完好標準
第六條下列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一)消費者定作的商品;
(二)鮮活易腐的商品;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第七條下列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一)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
(二)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三)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第八條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
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
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第九條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具體判定標準如下:
(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計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裝被損壞;
(二)電子電器類:進行未經授權的維修、改動,破壞、塗改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指示標貼、機器序列號等,有難以恢複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或者產生激活、授權信息、不合理的個人使用數據留存等數據類使用痕跡;
(三)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商標標識被摘、標識被剪,商品受汙、受損。
第三章 退貨程序
第十條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
七日期間自消費者簽收商品的次日開始起算。
第十一條網絡商品銷售者收到退貨通知後應當及時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退貨聯系人、退貨聯系電話等有效聯系信息。
消費者獲得上述信息後應當及時退回商品,並保留退貨憑證。
第十二條消費者退貨時應當將商品本身、配件及贈品一並退回。
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如果贈品不能一並退回,經營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按照事先標明的贈品價格支付贈品價款。
第十三條消費者退回的商品完好的,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
第十四條退款方式比照購買商品的支付方式。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購買商品時采用多種方式支付價款的,一般應當按照各種支付方式的實際支付價款以相應方式退款。
除征得消費者明確表示同意的以外,網絡商品銷售者不應當自行指定其他退款方式。
第十五條消費者采用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支付價款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在消費者退還商品後應當以相應形式返還消費者。對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的使用和返還有約定的,可以從其約定。
第十六條消費者購買商品時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並支付手續費的,網絡商品銷售者退款時可以不退回手續費。
消費者購買商品時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並被網絡商品銷售者免除手續費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可以在退款時扣除手續費。
第十七條退貨價款以消費者實際支出的價款為準。
套裝或者滿減優惠活動中的部分商品退貨,導致不能再享受優惠的,根據購買時各商品價格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八條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依法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消費者參加滿足一定條件免運費活動,但退貨後已不能達到免運費活動要求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在退款時可以扣除運費。
第十九條網絡商品銷售者可以與消費者約定退貨方式,但不應當限制消費者的退貨方式。
網絡商品銷售者可以免費上門取貨,也可以征得消費者同意後有償上門取貨。
第四章 特別規定
第二十條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采取技術手段或者其他措施,對於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進行明確標註。
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商品,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商品銷售必經流程中設置顯著的確認程序,供消費者對單次購買行為進行確認。如無確認,網絡商品銷售者不得拒絕七日無理由退貨。
第二十一條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與其平臺上的網絡商品銷售者訂立協議,明確雙方七日無理由退貨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依法建立、完善其平臺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以及配套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制度,在其平臺上顯著位置明示,並從技術上保證消費者能夠便利、完整地閱覽和保存。
第二十三條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其平臺上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建立檢查監控制度,發現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應當及時采取制止措施,並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或者網絡商品銷售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停止對其提供平臺服務。
第二十四條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建立消費糾紛和解和消費維權自律制度。消費者在網絡交易平臺上購買商品,因退貨而發生消費糾紛或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要求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調解的,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調解;消費者通過其他渠道維權的,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其平臺上的網絡商品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積極協助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第二十五條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建立完善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檢驗和處理程序。
對能夠完全恢複到初始銷售狀態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可以作為全新商品再次銷售;對不能夠完全恢複到初始銷售狀態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而再次銷售的,應當通過顯著的方式將商品的實際情況明確標註。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網絡商品銷售者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督促和引導其建立健全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依法履行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
第二十七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有關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投訴、舉報。
第二十八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公正、公開、及時的原則,綜合運用建議、約談、示範等方式,加強對網絡商品銷售者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法定義務的行政指導。
第二十九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對網絡商品交易的監督檢查中,發現經營者存在拒不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應當依法進行查處,同時將相關處罰信息計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擅自擴大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的,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擅自以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或者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的;
(二)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超過十五日未辦理退貨手續,或者未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退貨聯系人等有效聯系信息,致使消費者無法辦理退貨手續的;
(三)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過十五日未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的。
第三十二條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在其平臺顯著位置明示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則及配套的有關制度,或者未在技術上保證消費者能夠便利、完整地閱覽和保存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三條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銷售不能夠完全恢複到初始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且未通過顯著的方式明確標註商品實際情況的,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拒絕協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涉嫌違法行為采取措施、開展調查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所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能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六條網絡商品銷售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質量要求,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經營者采用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新聞中心定於3月10日(星期五)15時在梅地亞中心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就“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張茅指出,如何改善消費環境,加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是重頭工作。他表示,要落實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即將出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網購7日無理由退貨辦法》將在今年的“3.15”的時候正式出臺。
以下為文字實錄:
江蘇廣電總臺新聞廣播記者:
再過幾天就到“3.15”了,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我感覺這幾年我們老百姓消費的需求正在越來越多元化,從以前單純購買一件商品,到現在購買包括教育、養老等各種服務。我們消費環境也在改變,不只是在實體店里花錢購物,也在網上買買買。但是有一個現象,雖然我們消費升級了,但是虛假廣告、價格欺詐,包括假冒偽劣也在不斷翻新花樣。面對這些新的變化,我們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會采取哪些新的措施?既能夠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能夠激發企業的動能,刺激他們提供更加優質的消費服務。謝謝。
張茅:
你提的這個消費問題,確實太重要了。現在,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達到64%,成為拉動經濟的一個主要動力。總體來說,由於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總體消費環境雖然存在很多問題,但是通過我們的監控還是向好的趨勢。比如,2016年大數據分析,對消費環境正評價比2015年提高了8.5個百分點。消費者認為,在商品服務和消費者保護方面,情況有所改善。比如去年“雙11”,我們通過網絡進行了一些調查,在消費環境方面,比2015年的評價還有較大幅度的提高。從“雙11”的銷售額來看,去年是1700億,增長速度很快,這也說明大家消費意願,也說明消費環境向好,否則大家不去消費了。
但是,消費投訴還是大量存在的。大概商品的投訴占到54%左右,服務在46%左右,基本上一半一半。商品多一些,服務投訴在不斷上升。剛才說教育、體育、健身、旅遊這些服務,我估計未來的服務可能會超過商品。特別是在農村,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人對消費投訴比較高的,比如在保健品領域,老年人比較多,在網購領域年輕人比較多,現在學生也都在網購。互聯網大數據顯示,假冒偽劣的投訴占20%,誤導宣傳占15%,被消費者投訴的網店、互聯網交易平臺比例較高。
下一步如何改善消費環境,加強消費者權益的保護,這確實是我們的重頭工作,因為關系到13億人。經營者也消費,我們政府部門負責監管的工作人員也是消費者,我認為,保護消費者和激勵企業提供更好的產品和質量,是既有矛盾一面又有相互促進的一面。如果這個企業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得好,就能促進它更好的發展。反過來,對企業是不利的。
首先,還是要落實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即將出臺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就是依法依規做好這些工作,加強宣傳培訓,擴大知曉率。我曾經在一個城市抽樣調查消費者遇到侵權以後怎麽辦?有70%的人是使用12315投訴,這個比例還不錯。農村可能就不知道怎麽維護自己的權益。特別是邊遠地區的農民買了假貨,不知道怎麽處理。所以,要宣傳、普及、培訓、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我們城里人很多消費者也不知道退貨找誰。
其次,是嚴格依法辦事。比如,我們《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里有網購7日無理由退貨的規定,當然有幾種情況,像生鮮的不行,還有定制的西服,也不能退。《網購7日無理由退貨辦法》將在今年的“3.15”的時候正式出臺,比如說,開封以後對質量引起變化的這些產品,要嚴格執行。有的企業原來表態挺好,說政府是定的7天,我給10天,要有這種表態,我說大家肯定會積極買你的產品,這就是促進。
另外在消費者投訴比較多的重點領域,要更好的發揮消費者組織的作用。比如剛才說的網絡購物,比如說健康用品、保健用品的老年人、網購的年輕人。大家知道中國消費者協會,人大副委員長張平同誌擔任會長,這說明政府是支持的,這是個保護消費者的公益性組織,還有各地的消費者保護的協會和組織。這些年做了一些很有益的工作,比如說消費者體驗式消費,“黃金周”的時候組織一些誌願者去旅遊,結果發現有三分之一的旅行社擅自改變行程,消協組織也跟旅遊局通報了,“雙11”的時候也有近三成的企業先提價後降價,說打折多少,其實價格是提起來了。比如,對於三星手機的爆燃事件,還有蘋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問題,消協都主動約談,促使他們召回產品。不同的國家雖然有不同的技術標準,但對消費者的保護不能是雙重標準。
再比如,最近大家反映比較多的老年代步車,消費者協會就組織了包括大洋、金馬、雷丁這種品牌的碰撞試驗,試驗結果是非常危險的,這也及時向社會公布了。實際上就是你產品自身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更別說上路之後,制造的交通秩序混亂。所以發揮消費者協會的作用非常重要,能夠比較好的聯系消費者,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再有就是我們“12315”現在成為一個品牌,“3.15”晚會的時候,因為工作的習慣,過去也是高度的註意,過去在衛生部工作,覺得假的診所、假的大夫、假藥,有這方面的問題,涉及到我自己工作的領域。現在我關註曝光的企業,不知道今年“3.15”將會哪些行業、哪些企業被曝光,“12315”的宣傳也成為一個熱線品牌。
總之,需要我們政府、企業、消費者共同努力,進一步改善我們的消費環境,我們叫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讓消費者真正做到安全放心。這樣有利於拉動消費,拉動經濟增長,同時滿足人民群眾的需要,提高我們的生活水平。這既是經濟問題,也是民生問題,關系千家萬戶的幸福。我們要高度重視,不能有絲毫的松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