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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永隆银行 招行纵深推进海外业务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4077750100o7sn.html

  借助永隆银行的平台,招商银行(13.26,-0.02,-0.15%)的国际化之路正向亚洲地区纵深推进。

   12月10日,招行全资子公司永隆银行的澳门分行开业,此为永隆银行走出香港的第一步。当日发布会上,招行行长马蔚华还透露,招行已获批开设台湾代表处,目前已进入选址招聘阶段。

  自两年前收购永隆银行后,招行的国际化路径演变为“两条腿”走路。“对永隆银行有利的,就用永隆银行扩张,对招行有利的,就以招行为主体扩张。”招行战略发展部人士称。

   “当初那么多争论,从两年后的现在来看,当时对收购永隆银行的担心可能都是多余的,这也说明招行在战略上有远见。”马蔚华说,曾经亏损的永隆银行如今一跃成为香港最具活力、业务增幅最高的商业银行之一,过去两年,永隆利润增幅都超过30%。

   马蔚华以“初战告捷”来总结这两年整合永隆银行的成果,也进一步坚定绕道香港、立足亚洲来进行国际化布局的战略选择。

   永隆银行加速扩张

  永隆银行原是一家具有70余年历史的港资银行,2008年被招行斥资193亿港元收购之时,业界曾看淡一片。招行当初给出回应,收购之举主要是基于战 略考量,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招行实施国际化战略是必然趋势,并购永隆银行是招行实施国际化战略的正确选择,并购后两家能够发挥1+1>2的协同效应。

   “两年后,实践证明,这一步是走对了。”12月10日,马蔚华在澳门表示。他坦言,金融危机后,招行在国际化方面有很多想法,一种是在境外建分行,一种是收购银行。招行将海外分行选定在纽约华尔街,以捕捉世界金融发展和创新的先机。

  在收购银行方面,马蔚华说,美国、欧洲的朋友们经常劝招行去收购一些银行,因为西方的银行正在去杠杆化,去国际化,在收缩资产腾出空间,而人民币升值 也使收购成本降低。“但招行收购银行一定要有意义,风险要看得见。”马蔚华拒绝了朋友的建议。再三思量,他认定,到香港收购比到欧美收购把握性更大。

  历经两年余,永隆走出亏损持续盈利,为招行的战略选择做了良好注脚。截至2010年9月末,永隆银行资产总额比年初增长13.3%,资本充足率14.28%,不良率0.49%,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39.0%,增幅高于香港同业平均水平。

  永隆银行总裁朱琦透露,过去两年多,该行逆市扩张,在香港增开了5家分行。目前,永隆银行在港设有总分行共40间,在内地共设4间分支行及代表处,在 美国洛杉矶及开曼群岛各设有海外分行一间。为完善珠三角的营业网点,永隆银行正筹备将广州代表处升格为分行。未来每年,永隆将保持新增两至三间分行的扩张 速度。

   拓展香港及东南亚市场

  招行的国际化步伐谨慎,海外布点甚少。截至2010年6月30日,仅有香港分行、纽约分行、美国代表处、伦敦代表处,加上收购来的永隆银行。

   这与其在内地的规模不可同日而语。同期,该行在中国大陆70多个大中城市设有62家分行及706家支行,2 家分行级专营机构(信用卡中心和小企业信贷中心),1家代表处,规模虽不及国有大行,但领先于多家股份制银行。

  深圳一位金融业人士分析,按照马蔚华的战略构想,慑于欧美收购的较大风险,以及资本金压力,招行一段时间内不大可能收购欧美银行或开设欧美分行。事实亦证明,招行的国际化提速主要集中在永隆银行平台和亚洲区域。

   “根据招行的战略部署,永隆银行将致力于拓展香港周边地区和东南亚市场。”永隆银行人士透露。拓展的主线围绕两点展开,一是业务上挖掘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 增量空间,不与当地同业银行抢市场;二是进行综合混业经营探索,为应对未来内地金融业的利率市场化积累经验。永隆银行旗下包括证券、信托、期货、财务、保 险等多家全资子公司。

   马蔚华在永隆澳门分行发布会上称,继中国银行(3.30,-0.02,-0.60%)、交通银行(5.63,-0.05,-0.88%)后,招商银行在台湾设立代表处已获批,接下来将进行选址和员工招募。被问及近期招行是否有其他机构拓展计划时,马蔚华以重大信息不便披露为由未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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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天然气资产整合推进 昆仑燃气有望注入昆仑能源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1229/2164850.shtml

 每经记者 喻春来 发自北京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00857,HK;601857,SH)(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资产的整合再进一步。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00135,HK)(以下简称昆仑能源)与其母公司中国石油12月27日发布联合公告称,昆仑能源将斥资188.7亿元从中国石油手中收购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公司的有关权益。这是昆仑能源今年以来的最大一笔天然气资产整合的交易。
显然,中国石油的天然气资产正在一步步地注入昆仑能源,而中国石油旗下另一家天然气业务关联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昆仑燃气)也在各地的燃气销售终端市场积极“跑马圈地”。
中石油集团内部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天然气业务正加速成为公司的重要利润增长点,中国石油一直在加快天然气上下游一体化整合,不排除未来将昆仑燃气注入昆仑能源的可能性,这也是大的趋势。
昆仑能源188亿再购天然气资产
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分别由中国石油和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60%和40%股权,该公司主要业务为向陕西-北京1号和2号天然气管道线沿线城市燃气经销商输送天然气。
目前双方正在订立有关股权收购协议,中国石油直接持有昆仑能源25.14亿股,占已发行股本50.75%。
业内分析人士称,继中国石油去年陆续挂牌转让旗下零零散散的天然气股权后,这是昆仑能源今年以来的最大一笔天然气资产整合的交易。中国石油希望将上下游天然气资产整合到昆仑能源的意图越来越明显。
昆仑能源2010年半年报显示,其天然气业务销售收入占中国石油该业务总收入的39.88%,较去年同期增长70.02%。
今年,中国石油加快了向昆仑能源注入相关天然气资产。5月,昆仑能源从中国石油手中以5亿元收购了江苏液化天然气55%的股权;10月,再次以20.1亿元成功竞得中国石油旗下辽宁大连液化天然气业务75%的股权。
与此同时,昆仑能源也先后通过股权收购、注资、成立新的独资及合资公司等形式,组建了6家控股子公司:中石油江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昆仑能源青海有限 公司、昆仑能源(山东)有限公司、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天津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及沧州中油燃气有限公司。
“之所以大规模整合天然气资产,主要是因为自2007年以来,天然气业务正加速成为中国石油重要利润增长点,近几年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而整合可以发挥上下游一体化的优势,更便于运营和市场拓展。”上述分析人士说道。
昆仑燃气有望注入昆仑能源
除昆仑能源外,中石油集团旗下的昆仑燃气也在各城市的燃气销售终端市场“跑马圈地”。
昆仑燃气有关人士说,为实现天然气业务上中下游一体化,该公司目前一直专注于开拓终端销售市场,沿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沿线,大力开发城市燃气市场。
2009年,中国石油将液化气业务交由昆仑燃气统一经营,中国石油城市燃气和压缩天然气业务步入专业化经营的新时代。
卓创资讯的分析师李裬譞认为,昆仑燃气是中国石油旗下专营燃气分销的企业,自2008年该公司成立以来,就筹谋整合燃气销售业务。国内70%的天然气和近一半的液化气都是中国石油生产的,如果不控制终端就没有最终的市场控制权。
虽然与更多关注上游和中游的昆仑能源在业务上不同,但是整合方式却也相似。2009年,中国石油也曾将旗下的燃气资产大规模注入昆仑燃气中。目前,昆仑燃气进入近100座城市,供气能力达50亿方以上,拥有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100多个。
昆仑能源主要业务涵盖油气田勘探开发、天然气终端销售和综合利用等,也致力于发展天然气终端销售业务,两家公司业务关联性很大。
中石油集团内部人士认为,从大的发展趋势看,两家公司合为一体的可能性很大,这符合公司打造天然气业务上下游一体化的大战略,不排除未来将昆仑燃气注入昆仑能源的可能性。
对于昆仑能源未来的战略方向,该公司半年报中表示,重点发展天然气终端销售和综合利用业务,在平稳发展CNG、城市燃气和伴生气回收业务的同时,优先发展LNG,实施“以气代油”的战略,积极拓展天然气利用的高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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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改十年記:改革重啟需自上而下推進

http://www.21cbh.com/HTML/2012-4-28/yMNDE3XzQyNjEyMw.html

轉眼,電改步入了第十個年頭。

2002年2月,國務院下發《關於印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亦稱「五號文件」)。電力體制第二輪改革啟動,確定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和競價上網五大任務。

如今,五項改革仍然在繼續,然而10年光陰終究沒磨出一把好劍,電力市場並沒有最終形成。

現存的市場格局讓外界甚為感慨:政企分開不到位,廠網分開不徹底,主輔分離形成新壟斷,輸配分開陷入停滯,電網統購統銷,電力調度不獨立,發電企業與大用戶不能直接交易,電力市場監管乏力……

以至於國家電監會第一任主席柴松岳在2012年「兩會」期間連連擺手,「電改沒有達到當初(2002年) 中央設計的目標」。

國研中心產業部部長馮飛直言不諱地指出,「目前電力體制非計劃、非市場,最為糟糕。」因改革滯後,電力市場化改革與計劃體制交疊,電力工業矛盾重重。「猶如一個壯漢,被捆住手腳,限制自主發展。」一位電力改革派專家說。

是什麼讓電力改革如此步履艱難?

一位體制內官員如是對本報記者評價,「目前,無論項目建設、電量交易、電價形成、發電量分配都掌握在政府部門或壟斷企業手中,根本沒有電力市場。如果不加緊推進改革,再過十年,仍是現在的格局。」

多位接受採訪的專家一致認為,未來的電改需要高層自上而下強有力的推進,否則又將進入下一個徘徊期。

改革的與未改革的

電改的成就之一是讓經濟告別「硬缺電」,但「軟缺電」揮之不去。

2002年廠網分開以來,國內發電裝機快速增長,到2011年底,9年時間新增裝機7億千瓦,相當於1949——2002年53年全部裝機容量3.5億千瓦的2倍。

廠網分開使電源建設由計劃轉向市場競爭,競爭降低火電工程造價。國家電監會《「十一五」期間投產電力工程項目造價監管情況》專項通報稱,「十一五」期間新建火電工程決算一項可減少投資約196億元。

與此相比,電網企業造價控制的內在動力有差距。報告顯示,「十一五」期間投產交流輸電線路工程單位造價比「十五」上漲17.93%。

同樣來自電監會的統計顯示,2010年主要電網企業輸配成本合計4222.41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0.92%。而2006年,這一數據是2000億元左右。

在電改過程中,外部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以煤炭、石油為代表的一次能源價格出現大幅上漲。這是改革之初沒有預料到的。」原能源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朱成章說。朱本人深度參與第二輪電改思路論證。

基於煤價快速上漲,作為過渡方案,2004年我國出台煤電聯動政策。但該政策並沒有執行到位,自改革至今煤炭價格出現2.5倍以上的上漲,但電力銷售價格僅增長30%——40%。

改革十年來,煤價大幅上漲、輸配電成本提高,但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卻由政府管制。基於此,火電企業盈利能力走弱,甚至虧損。

華電集團政策法律部主任陳宗法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08年到2011年,五大發電集團火電板塊連虧4年,累計虧損達923億元。同期,五大發電集團平均資產負債率也超過國資委85%的高限。

與多元的發電端不同,電網環節始終集中度高且透明度不足。「電網輸配電價實際上是購銷差價,是壟斷、粗

放的經營方式。」發改委內部官員說。

在電量交易中,電網統購統銷,並掌握電力調度權,這種模式使電網和電廠處於不對等的地位。正因此,發電企業尤其是火電企業改革重啟的呼聲大。

中國電力發展促進會專職顧問姜紹俊說:「應放開發電市場和售電市場,改進中間輸配電網環節的監管,建立M個賣點、N個買點的格局,多買多賣。這才叫真正的電力市場。現階段,電網統購統銷只是一個過渡階段。」

「電網公司應變成輸電公司,擔當電力輸送責任,國家核定輸電價格。電網在電力交易中獨立出來,由供需雙方自主談判。」姜紹俊說。

但現實的問題是,電網企業不斷逆勢擴張。2002年,國家設立華北、東北、西北、華東、華中五大電網公司。但目前,國家電網上收區域電網權限,區域電網被架空。此外,以國家電網收購許繼等兩家電氣設備為標誌事件,電力體制改革陷入尷尬境地。

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說:「這一輪電改,中央定了規則,有頂層設計。但企業不執行,甚至走回頭路。即便出現了問題,也沒有人被問責,這種狀況讓各個方面很尷尬。」

競價上網尚難實施

五號文件確定「競價上網」的改革思路,但實施與否仍有懸念。

2004年5月到2006年,國家在東北區域、華東四省一市曾實行競價上網改革試點,並建立多個電力交易中心。但這一期間,我國出現嚴重電荒,競價上網宣告擱淺。

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主任劉寶華說:「競價上網是電力交易的高級形式,可以實時發現價格信號,調節實時供需,引導長期電量合同和投資。但前提條件是電力供需基本平衡,或者略有富餘不會出現大幅盈虧。」

2000年美國加州爆發電力危機,危機過後,2001年3月,美國開始實行雙邊合同主導的新交易規則。英國也用雙邊交易為主的新市場機制,取代實施10年之久的競價交易模式。

朱成章介紹,世銀出具的一份名為《美國加州電力改革與危機:發展中國家電力市場應汲取的教訓》的報告認為,電力體制引入競爭需四條件:一、是否有足夠的裝機容量;二、電網是否覆蓋全國各地;三、是否有完整的電價體系;四、電力監管機構是否有經驗。

「競爭性電力市場必須有合理的電價形成機制、電網輸送能力有較大富裕、有健全的電力法規體系等,中國不具備這些條件。」朱成章說。

取代競價上網,電力行業希望明確獨立輸配電價,開展大用戶直接交易。目前,大用戶直接交易僅在福建、江蘇等少數地方試點,交易電量僅佔全社會用電量千分之幾。

目前,大用戶直接交易難以規模化推進。主要受兩方面掣肘:一是獨立的輸配電價機制沒有形成,二是國家部門之間尚未達成共識。

輸配分開走什麼路徑?

廠網分開、主輔分離後,電改進入深水區。輸配到底分,還是不分?兩大陣營各有說辭。

4月10日,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劉振亞《中國電力與能源》一書發佈。在書中,國家電網公開表示堅持輸配電一體化和電網調度一體化。這一表態讓輸配分開再添懸疑。

中電聯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協會內部討論認為,現階段輸配沒有必要分開。可以選擇地區做輸配分開試點,對比輸配分開的優劣,然後下定改革的決心。

「此外,若輸配分開,配電網交給地方,不利於地方電網建設、投資、運營和農網改造,有礙電網發展。」上述中電聯人士說。

作為電力行業專家,姜紹俊親身參與並見證電力體制改革全程,其認為廠網分開、主輔分離後,必須堅持輸配分開。「電網可以繼續橫向切分,形成北中南三個勢力相當的電網。配電公司下放地方後,可以調動地方發展的積極性。」

輸配到底如何分開?國家電監會選擇在蘇州和深圳開展輸配財務獨立核算試點,但這被指不是改革的核心領域。

「有一點要注意,必須放開配電網,接納新能源,鼓勵建微電廠。全世界都是這種運營模式,而我國在項目審批上設置障礙。當輸電系統和配電系統建立後,探索合同供電模式,使電力調度中立。」前述發改委內部專家說。

姜紹俊提出更為審慎的方案,作為過渡方案,在輸配分開前可逐步放開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但輸配要分開核算,成本公開。」姜紹俊說。

首先,放開年用電1億千瓦時,用電負荷大約2萬千瓦用戶;兩年後放開年用電1000萬千瓦時,用電負荷2000千瓦及以上用戶;再過1~2年,放開年用電100萬千瓦時,用電負荷2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戶。

在此基礎上,實施輸配分開,成立配電公司參與市場交易,代表小用戶及居民進場購電,統銷給低壓小戶和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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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的一些分析 微笑刺客1980

http://xueqiu.com/8967430280/24102813
自《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於2006年5月18日正式實施以來,已經過了整整7年了。期間除了因創業板推出而在2009年5月1日正式實施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外,在IPO方面,證監會先後於2009年6月11日實施《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2010年11月1日實施《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2012年4月28日實施《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2012年5月18日修訂《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

4年來5個文件(4個改革意見+1個辦法修訂),內容很多,但如同國務院一輪輪出台房地產行業調整政策一樣,核心問題其實只有一個:如何控制發行價讓某些人滿意!而沒有任何一條涉及修訂已經實施了7年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中關於發行條件的規定。

先逐條分析一下證監會新公佈的《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的部分具體規定(意見原文用楷體加粗標示)。

一、推進新股市場化發行機制

(一)進一步提前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時點,加強社會監督。發行人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正式受理後,即在中國證監會網站披露。

自新大地、天能科技、秦寶牧業等尚未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被媒體曝出造假後,領導們便更加認可了社會監督是杜絕造假的重要手段,2011年保代培訓就提到的希望招股書申報稿正式受理後即在證監會網站披露的想法終於要變成了現實。

關於預披露提前,我個人認為:

1、長時間的社會監督有利於震懾造假,有利於提高擬上市公司真實性質量;

2、以對擬IPO公司敲骨吸髓為生的無良媒體要歡呼了,證監會如果無法對無良媒體實施有效監管,或者不能明確宣佈對無實質調查的所謂「質疑」不予理睬,該條政策將大幅增加擬上市公司的無謂上市成本;

3、擬上市公司所有重要信息都將長時間暴露在競爭對手、上下遊客戶面前,可能對發行人的競爭力帶來較大的衝擊,但這個屬於要成為公眾公司的代價,很難避免;在某些造假公司嚴重影響全部擬上市公司信譽的背景下,在加強信息披露的監管層指導思想下,很難要求監管部門減少信息披露內容以適度保護擬發行人;監管層此條的意思是:不敢、不願、不能提前預披露的,就別玩IPO了!

4、證監會是否可以對預披露半年以上無實質性舉報信或者無實質性報導的發行人給予免檢待遇直接過會發行?

(二)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在審企業,可申請先行發行公司債。積極探索和鼓勵企業以發行普通股之外的其他股權形式或以股債結合的方式融資。

1、傳了很久的擬IPO公司可發公司債這條是定下來了,公司債不再僅限於上市公司發行了,為何不能推廣到所有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所有公司制企業呢?期待證監會進一步放鬆,不過這似乎與IPO關係不大了。

2、這條政策的出台,可能只是在IPO堰塞湖情況下,對於發行人資金緊缺問題的一種應急手段,如果證監會IPO審核順利,按照法律規定的3個月審核期如期審核完畢,或者再慢一些6個月能審核完畢,發行人也未必著急發債先。

3、響應證監會政策號召去積極發債,但發債成功後,資金又暫時不缺了,證監會是會推遲放行、優先放行、還是與其他公司一樣正常審核呢?證監會是否應該明確一下?

4、至於優先股(普通股以外的其他股權形式)或者股債結合方式融資,依然是積極探索和鼓勵階段,距離正式實施依然有相當時間距離。

5、在股改開始已經過了8年,全流通、市值等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之後,在很多發行人看來,擁有上市公司平台、市值認可、成為公眾公司的規範要求、吸引人才、廣告效應等而非融資才是IPO的主要目的。但,不僅是社會公眾、媒體,連證監會依然認為IPO的主要目的是融資!

(三)發行人通過發審會並履行會後事項程序後,中國證監會即核准發行,新股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四)放寬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核准文件的有效期至12個月。

1、會後事項程序後就給批文,發行時點由發行人自主選擇,批文有效期也從6個月延長到12個月,證監會算是又放開了一些,但是真的會不再人為控制批文麼?由於發行前依然需要向證監會報備取得同意,這個時點依然控制在證監會手裡,因此即便批文不再控制了,但證監會不讓發還是發不出來。

2、這條政策推出後,所謂的「批量發行」也就會出現了,證監會只管給批文,啥時候發由發行人自己定,一次給個20、30家批文也無所謂了。

3、如果此條成為發行人明確預期,且證監會真正不再控制發行時點,所謂調控發行節奏也就成為歷史了,希望真的能夠落實。

二、強化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等責任主體的誠信義務

(一)加強對相關責任主體的市場約束

 1、發行人控股股東、持有發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開承諾:所持股票在鎖定期滿後兩年內減持的,其減持價格不低於發行價;公司上市後6個月內如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於發行價,或者上市後6個月期末收盤價低於發行價,持有公司股票的鎖定期限自動延長至少6個月。

 此條目的是打擊破發,但這條政策太拍腦袋了吧:

(1)為何是上市後6個月內,不是3個月、9個月、或者1年?

(2)假設公司上市後股價平穩,但正巧到6個月期末當天趕上股市暴跌連帶著破發了,平白無故多鎖定6個月;

(3)好不容易熬過了6個月,股價也一路上揚走勢良好,偏偏鎖定期滿的時候趕上了類似從6100跌到1600點的行情,連帶著破發了,只能熬著等股價回升再減持;

(4)為何只有控股股東、董事和高管受限,其他股東呢?

(5)低價減持給投資者不是更好麼?非得要求股東高價轉讓,這是監管部門保護大小非利益啊!

建議證監會撤銷此條,非要保留的話,個人建議:

(1)增加系統性風險調整;

(2)建議以100%換手率為考核指標,100%換手後股票依然在發行價以上,則可以認為一級市場打新者均未出現虧損,二級市場投資者也都接受了這個價格,發行價定價合理;

(3)建議所有大小非均適用此條,以示公平。

2、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應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提出上市後五年內公司股價低於每股淨資產時穩定公司股價的預案,預案應包括啟動股價穩定措施的具體條件、可能採取的具體措施等。具體措施可以包括發行人回購公司股票,控股股東、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等。上述人員在啟動股價穩定措施時應提前公告具體實施方案。

這條更無厘頭。

(1)最近5年來,有幾隻股票上市後破淨了?為何要規定5年?最近5年上證綜指波動範圍是3072-1664-3478-1949-2444-2210,市場波動巨大,讓發行人、控股股東、董事高管都做預案5年防破淨,怎麼想的?

(2)即便破淨,為何要人為穩定股價?破淨有什麼不可以麼,如果市場選擇讓一隻股票破淨,證監會非得要求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高管來維穩,損失了證監會賠麼?

(3)「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意味著是每一方都要提出預案,而不是只有發行人提出回購股票就行了。5年時間,且不說董事、高管都可能換人了,連控股股東可能都換了,讓不在公司任職,甚至可能都不再持有公司股票的人履行幾年前發行時承諾的預案增持股票,不是很可笑麼?

(二)提高公司大股東持股意向的透明度。發行人應當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開發行前持股5%以上股東的持股意向及減持意向。

1、監管層這是要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發行前就明確表態:我要持股多久,要不要減持,準備減持多少……;

2、既然規定了法定限售期,也規定了各種情況下延長限售期,限售期滿了人家是否減持完全是人家的權利了,為何還要提前表態?

(三)強化對相關責任主體承諾事項的約束。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責任主體作出公開承諾事項的,應同時提出未能履行承諾的約束措施,並在公開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接受社會監督。證券交易所應加強對相關當事人履行公開承諾行為的監督和約束,對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這條意思是:你無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具有法律效力,都會成為呈堂證供,並且要負法律責任。

當然,對這條還是表示支持的,對於上市公司及相關利益方來說,承諾的事項就應該要做到。

   三、進一步提高新股定價的市場化程度

(一)改革新股發行定價方式。按照《證券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自行協商確定。發行人應與承銷商協商確定定價方式,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這條意思是:改革之前,發行價格不是由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行協商確定的,與《證券法》第34條的規定不符?

如果之前就是按照證券法執行的,還改什麼?

(二)發揮個人投資者參與發行定價的作用。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投資者參與網下定價和網下配售。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下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應分別不少於20人;公開發行股票數量在4億股以上的,提供有效報價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應分別不少於50人。有效報價人數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

1、2012年出台的改革指導意見都已經允許發行人不再詢價可以直接定價了,這次又退回去了?(按下文「網下發行的新股,由主承銷商在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中自主選擇投資者進行配售」,意味著不搞報價網下沒法發行?)

2、發個1000萬股、2000萬股的,還得找分別不少於20人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來報價,真是折騰啊,發行人成本再次提高;這分別20人的腦袋是怎麼拍的?為何不是15、不是25?

 (三)強化定價過程的信息披露要求。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製作定價過程及結果的信息披露文件並公開披露。在網上申購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當披露每位網下投資者的詳細報價情況,包括投資者名稱、申購價格及對應的申購數量,網下所有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確定的發行價及對應的市盈率等。

如擬定的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上限)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在網上申購前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發佈投資風險特別公告,明示該定價可能存在估值過高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提醒投資者關注。內容至少包括:

1、比較分析發行人與同行業上市公司的差異及對發行定價的影響;提請投資者關注所定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

2、預計募集資金超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需要量的,說明富餘募集資金的用途及其對公司經營、公司業績等帶來的影響和風險。

3、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1)定價過程更公開透明,風險提示更加充分,這條還算靠譜,也是證監會一貫推行的方向;

(2)2012年版的25%紅線還繼續有效不?似乎證監會這文件沒有說之前的廢止,去年那文件也沒說更前面的廢止。。。

(3)超募依然是監管層重點關注的事項,募資需要報個項目,這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到了21世紀過了10年依然還根深蒂固的停留在監管層的注意範圍內,監管層真的不知道發行人的募投項目大多是為了發行而特別編制的麼?真的不知道很多產業都已經嚴重產能過剩了,發行人還不得不編報告擴大產能麼?真的不知道所謂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更多是可批性研究報告麼?真的不知道上市後N多公司變更募集資金投資方向的真正原因麼?

曾經有一段時間證監會淡化了對募投項目的審核,讓大家覺得取消募投審核只是時間問題了,但。。。

四、改革新股配售方式

(一)引入主承銷商自主配售機制。網下發行的新股,由主承銷商在提供有效報價的投資者中自主選擇投資者進行配售。發行人應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網下配售原則和方式,並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承銷商應當按照事先公告的配售原則進行配售。

1、這條是整個文件中唯一亮點,主承銷商自主配售選擇權千呼萬喚終出台;

2、券商資本市場部地位將進一步提高,券商將從過分看重發行人利益向看重機構客戶利益逐漸轉變,投資銀行部與資本市場部之間的矛盾可能會增加,但最終勝利者一定會是資本市場部;

3、如何避免暗箱操作和利益輸送,將成為監管層新的監管目標。

(二)網下配售的新股中至少40%應優先向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配售。

  1、要說報價多聽聽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代表中小股東利益(事實上壓根和中小股東沒啥關係,基金和社保血洗市場散戶罕見麼?)這理由還可以理解,在配售的時候為何還要向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偏向?就是因為此輪改革後壓低新股發行價,要讓機構掙錢了?這算是證監會指定利益輸送麼?

2、作為監管機構,應該公平對待所有投資者,人為限定部分投資者優先獲得資源,有失「公開、公正、公平」的資本市場「三公」原則!

3、為了滿足40%這條,是否無論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報什麼價格都得接受?如何避免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故意壓低價格的情形出現?

4、極端情況,如果報價機構數量符合要求了,但是沒有基金報價,難道就不能網下發行了?

5、對於中小板或創業板公司,假設發行2000萬股,網下一共也就1200萬股,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就要拿走接近500萬股,剩下可憐的一點讓其他機構去分,證監會不怕打擊其他機構的報價積極性麼?

(三)調整網下配售比例,強化網下報價約束機制。公司股本4億元以下的,網下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60%;公司股本超過4億元的,網下配售比例不低於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餘下部分向網上投資者發售。既定的網下配售部分認購不足的,應當中止發行,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向網上回撥股票。

1、先回顧一下比例變化的歷史:

(1)2006年證監會推出《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時,規定的比例是20%、50%,但網下認購者可以同時網上認購;

(2)由於機構投資者具有資金優勢,加上證監會人為控制發行市盈率不超過30倍,新股上市均有可觀漲幅,就連被投資者耿耿於懷的中石油,中籤者1簽都能掙3萬!在新股不敗背景下,散戶們強烈要求增加給散戶的股票額度,但20%網下已經是一個相當低的比例了,於是證監會2009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規定了網下認購者不能在網上打新股;

(3)當證監會放開價格管制了,新股發行市盈率越來越高,新股破發開始屢見不鮮後,散戶們又強烈指責詢價對象們平均分配的股票數量太少,報價不負責任,於是證監會2010年推出的《關於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了網下認購者也得搖號抽籤;

(4)當市場進一步下跌,破發現象依然屢見不鮮,散戶們抱怨中籤如中槍後,證監會2012年推出的《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所有網下配售的比例調整為50%;

(5)2013年,證監會這一稿把比例調成了60%、70%。

2、網上發行比例只有40%、30%,如果是小盤股、價格低,給網上投資者的量就很少了,小散們就別去打新了。

3、要是開閘後新股暴漲,會不會有輿論又指責證監會讓散戶們中籤掙錢更難了呢?

(四)調整網下網上回撥機制。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在50倍以上但低於100倍的,應從網下向網上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5%;網上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在100倍以上的,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30%。

2012年《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規定「網下中籤率高於網上中籤率的2至4倍時,發行人和承銷商應將本次發售股份中的10%從網下向網上回撥;超過4倍時應將本次發售股份中的20%從網下向網上回撥。」這一稿規定網上認購倍數50-100倍才回撥15%,100倍以上回撥30%。這個數字應該是證監會經過數據統計總結出來的,1-2%中籤率和1%中籤率以下兩個觸發點,不曉得批量發行後會是什麼情況?

(五)網上發行的股票,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採用現行按申購量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號碼的方式進行配售,也可以採用按申購賬戶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賬戶並配售等量股票的方式配售。

1、這一條改變的是網上中籤按資金分配的傳統,這一點的改變也是歷史一脈相承的:

(1)在2006年之前的發行方式曾經有過市值配售和資金配售且不設認購上限,誰的股票市值多或者錢多就能配到更多的股票,結果當2007年牛市來臨且新股不敗時,新股發行凍結資金規模驚人,當年募集資金僅3.72億的福晶科技居然凍結資金都超過1.52萬億,而中國中鐵凍結資金也不過2.93萬億,中石油才凍結了2.58萬億。當每隻新股發行的時候都要凍結萬億級別的資金好幾天,可以想像當年銀行系統對證監會意見會多大。

(2)2009年證監會規定了網上申購的上限為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雖然依然是錢多中籤更多,但因為設置了上限,更多的投資者有機會中籤了。這條政策對凍結資金規模的減少效果顯著,唯一超過萬億凍結資金的是募集資金超過500億的中國建築,2011年以來千億級別的凍結資金都不多見了。

(3)如果按賬戶配號抽籤並等量配售,就意味著即便打滿千分之一上限,即便中籤率相對較高,可能也就中一個號,原本某個股票運氣好可以中好幾個號的情況將不再存在,按戶頭(人頭)分取代了按資金分。

2、對採用按申購賬戶配號抽籤確定中籤賬戶並配售等量股票方式進行配售的新股,在打新股時沒必要定格上限去打新了,打新資金效率會有所提高,這可能也是監管層為批量發行可能帶來的資金緊張提前做的制度安排。

(六)發行人、主承銷商、參與網下配售的投資者及相關利益方存在維護公司股票上市後價格穩定的協議或約定的,發行人應在上市公告中予以披露。

堅決反對一切形式的對市場價格的干預行為!

五、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切實維護「三公」原則

(一)保薦機構與發行人簽訂發行上市相關的輔導協議後,應及時在保薦機構網站披露對發行人的輔導工作進展;輔導工作結束後,應在其網站披露輔導工作報告。

  1、這是從輔導階段就公示了,進一步提前了擬上市公司開走IPO路的公告時點,擬上市公司要考慮進入輔導期的時點了,別為了要點當地政府的補貼就早早進輔導期了;

2、輔導工作報告也要公開披露了,之後恐怕證監會能看到的所有文件都會向全社會公佈,發行審核徹底透明化,有了無數的媒體、競爭對手、內外部利益人和潛在投資者的全民審核,證監會的發審委制度啥時候廢除呢?

(二)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研究改進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突出披露重點,使用淺白語言,提高披露信息的可讀性,方便廣大中小投資者閱讀和監督。

這是為修改招股說明書準則做鋪墊吧。

(三)招股說明書預先披露後,發行人相關信息及財務數據不得隨意更改。審核過程中,發現發行人申請材料中記載的信息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實前後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實質性差異的,將中止審核,並在12個月內不再受理相關保薦代表人推薦的發行申請。發行人、中介機構報送的發行申請文件及相關法律文書涉嫌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移交稽查部門立案查處,暫停受理相關中介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查證屬實的,自確認之日起36個月內不再受理該發行人的股票發行申請,並依法追究中介機構及相關當事人責任。

1、項目出現申請材料自相矛盾、前後表述不同且有實質性差異,就中止審核,並對保代停牌1年,意味著也中止審核1年,這個處罰夠狠!保代們在上報材料前得認認真真把所有材料都看一遍吧,按2個夾子共2000頁文字,每頁800字的保守估計,160萬字的閱讀量。。。

2、申請文件一經申報即開始承擔法律責任,有假則轉交稽查,整個保薦機構的項目都受影響,但發行人的法律責任依然難以追究,也就36個月不受理申請,依然無刑責,所謂發行人是第一責任人究竟該怎麼落實?

(四)發審會前將對保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的工作底稿及盡職履責情況進行抽查。

抽查?怎麼抽?是每個項目的底稿都要抽查,還是抽某機構一部分項目的全部底稿?還是抽所有擬上會項目的一部分項目的全部底稿?

如果每個項目的底稿都要進行抽查,放在發審會前才抽審核時間夠麼?當然,受理後就是發審會前了,預審員就可以隨時調底稿了。

(五)強化發行監管與稽查部門的聯動機制。從申請文件被行政受理時點起,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中介機構即需要對申請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審核中發現涉嫌違法違規重大問題的,立即移交稽查部門介入調查。

稽查部門估計要被發行部門煩死了,是否會在稽查部門中單獨再設一個發行稽查局?

(八)發行人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當年即虧損的,中國證監會將自確認之日起即暫不受理相關保薦機構推薦的發行申請,並移交稽查部門立案稽查。發行人在招股說明書中已經明確具體地提示上述業績下滑風險、或存在其他法定免責情形的,不在此列。

1、上市當年即虧損的,大多數營業利潤已經下滑了50%以上,如果營業利潤沒下滑50%而居然虧損了,只可能是出現巨額營業外支出,這條中沒有「扣除非經常性損益」這一常用措辭,上帝保佑上市當年發行人無災無難吧。

2、此條未明確創業板例外,即創業板營業利潤下滑50%以上也要被立案稽查?準確表述是否應該為「發行人在主板上市當年營業利潤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在創業板上市當年即虧損的……」

3、移交稽查的對象是發行人還是保薦機構?亦或一併被稽查?

總體感覺:

1、控制發行價格是核心議題;

2、降價且新股發行偏向機構投資者,機構們可以開始拋售現有股票籌資打新了,小散們可以撤出打新市場了;

3、賦予主承銷商網下自主配售選擇權是全文唯一亮點,可能對未來券商的發展及盈利模式帶來重大變化;

4、行政色彩過濃,不僅限價、限量、還要保價、維護價格穩定,監管部門赤裸裸要求人為干涉市場價格,要求對某些特定投資者優先,置「公開、公正、公平」的資本市場「三公」原則於何處?

5、大篇幅講處罰、監管、法律責任,監管越來越嚴的預期非常明顯,保薦工作不好做了,將進入幹活多、責任大、收益低的階段,再次逼迫經歷不濟的老保代們轉行;

6、儘管要進行修改的傳言已經傳了很久,但實施了7年之久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依然沒有要修訂的意思,證監會多次提到的淡化盈利能力判斷等思想距離最終落實依然遙遠。不對發行條件、監管整體思想進行調整,4年5個文件對IPO的改革注定只是程序性的修修補補,不會有多少實質性的變化。

7、至於爭議很大、詬病很多的發審委制度,一時半會兒更不會有動的意思,從核准制到註冊制的路依然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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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遊戲成功的秘密:經典的產品推進佈局

http://www.iheima.com/archives/51408.html

微信遊戲的成功,並不是簡單一句「用戶多,再加入點社交」所能概括的,微信遊戲的崛起蘊藏著騰訊深邃的產品觀,值得探究。微信「遊戲中心」推出的五款遊戲,本質上可以分為三類,體現出了騰訊細膩的產品邏輯,以及穩健的產品推進大局觀。

1.掀起全民遊戲:經典飛機大戰

其實,從微信推出遊戲的名稱中,便可以窺探出微信遊戲戰略推進的蛛絲馬跡。經典飛機大戰,主打的是「經典」懷舊,飛機大戰這個遊戲類型脫胎於最早紅白機射擊遊戲《小蜜蜂》,被很多遊戲繼承過,只要對電子產品有所接觸,從60後直到00後,對這個模式遊戲都不陌生,這為「打飛機」成為全民遊戲打下了基礎。

而微信也刻意營造著「打飛機」的話題性,從微信5.0進入頁面推薦「打飛機」,到讓人遐想的名稱,再到先推出iOS版刻意的飢渴營銷,使得打飛機」話題性一時無雙,人人欲打之而後快。

「話題性」+「經典懷舊」+「社交排名」,在三重力場的擠壓之下,幾乎所有微信用戶都對打飛機這款遊戲進行了嘗試。不管「打飛機」這款遊戲後續會如何,在戰略意義上「打飛機」是極其成功的,它本身是作為微信遊戲「攻城」之作:讓所有人知道微信遊戲,讓大部分人嘗試微信遊戲。毫無疑問,「打飛機」出色的完成了任務。

2.碎片化標準手游:天天連萌、天天愛消除、天天跑酷

「天天系列」都是標準的手游類型遊戲:易上手、符合碎片時間、輕操作。微信遊戲在用「打飛機」製造出足夠大的動靜之後,需要用這些典型手游去留住「標準的」手遊玩家。

手機遊戲目前的主要功能還是供人們消遣,打發碎片時間用,遠未達到端游或街機高粘性和深度遊戲文化水準。微信遊戲現在祭出三款「天天系列」手游,是標準的「守勢」。「天天連萌」、「天天愛消除」遊戲時長被限定在1分鐘之內,以及易上手的操作方式,都是普通用手游來打發碎片時間用戶的最好選擇。一批玩家將被沉澱進入「天天系列」中,天天去玩一玩微信中的手游打發時間。

3.窺探手游的邊界之重:節奏大師

「節奏大師」是微信遊戲對現代手游形態天花板的探究之作,一探「手游不能承受之重」。「節奏大師」作為一款MUG(音樂遊戲),其闖關模式、後期難度,遊戲時長(平均2分半鐘)、以及操作方式都過於「沉重」,不符合目前手游「用來打發時間」的遊戲形態。與「節奏大師」相類似的MUG遊戲如「太鼓達人」、「跳舞機」都是街機遊戲中的經典,雖然不可能是最受歡迎的遊戲,卻能黏住一部分核心玩家,形成良好的「玩家圈子」和「遊戲文化」,這也是目前手游所欠缺,所需要突破的瓶頸。

節奏大師的「重」,是騰訊期望「突破」手游輕形態的試水之作,但是目前看來,情況並不樂觀。例如,有的玩家吐槽微信遊戲每週清空排行榜,根本就不利於節奏大師這樣的「重型遊戲」核心玩家刷存在感,自己「闖了100關的記錄就這麼沒了」——改變手游輕形態並沒有那麼容易,因為「輕」是手游現在的基本基因,手游設計者潛意識就這麼認為,很難突破。

最後

微信遊戲在產品佈局上的邏輯,是根據現有手游產業產品形態進行三步推進:攻城(打飛機)→守勢(天天系列)→試圖突圍(節奏大師)。這三步棋走得十分穩健並且具備緊密的邏輯性,攻守兼備的同時也讓騰訊很好的探究到了手游的邊界。目前看來,手游邁向「重型遊戲」還有難以突破的藩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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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基礎利率發佈 推進利率市場化

http://www.infzm.com/content/95458

據央行官方網站發佈的消息,為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完善金融市場基準利率體系,指導信貸市場產品定價,2013年10月25日,貸款基礎利率(Loan Prime Rate,簡稱LPR)集中報價和發佈機制正式運行。運行首日,一年期LPR的報價為5.71%。

所謂LPR,是商業銀行對其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其他貸款利率可在此基礎上加減點生成。LPR的集中報價和發佈機制是在報價行自主報出本行LPR的基礎上,指定發佈人對報價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形成報價行的LPR報價平均利率並對外予以公佈。

據公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為LPR的指定發佈人。首批報價行共9家,分別為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信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和招商銀行。

目前LPR報價機制運行方法是:指定發佈人負責提供LPR報價系統,對接收到的報價剔除最高、最低各1家報價後,將剩餘報價作為有效報價,以各有效報價行上季度末人民幣各項貸款餘額佔所有有效報價行上季度末人民幣各項貸款總餘額的比重為權重,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得出LPR報價平均利率,於每個工作日通過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網對外公佈。

據央行公告,報價機制運行初期將向社會公佈1年期LPR。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網信息顯示,一年期LPR在運行首日10月25日報價為5.71%,比目前央行的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6%略低,下浮不到5%。

我國貸款利率市場化的重要一步

此次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的運行被認為是我國貸款利率市場化的重要一步,是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重要環節。

新華網報導稱,經過多年的利率市場化改革,目前我國債券、票據和貨幣市場的利率都已實現市場化,需要推進的主要是銀行貸款利率的市場化。今年7月,央行宣佈全面放開貸款利率管制,邁出了銀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關鍵一步。

不過,相對於貨幣市場而言,信貸市場的利率市場化一方面缺少合理的利率報價機制,另一方面也存在管制放開後惡性競爭現象。基於以上考慮,央行推出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並開展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工作。

「央行7月份放開了貸款利率的全面管制,商業銀行對貸款利率有了自由浮動的空間,但目前商業銀行對利率的自主定價尚不成熟,容易出現利率價格的惡意競爭和無序狀態。」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貸款基礎利率的產生,將成為商業銀行貸款利率水平的參考,有利於形成科學合理的利率體系。

財新網報導,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應用經濟學系主任張琥則表示,發佈貸款基礎利率意味著,今後貨幣政策將不再盯著銀行存貸款利率,降息、升息都不會再以調節1年期定存的形式,而是完全放開讓市場來決定,央行只會調節再貸款利率和再貼現利率,這離利率市場化又進了一步。

京華時報》報導,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表示,貸款基礎利率的推出,是利率市場化的重要步驟,但還不能說貸款利率市場化徹底完成。目前個人按揭貸款利率下限仍在,央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仍將保留一段時期,除一年期外的其它期限的基礎利率尚未啟動。未來預計個人按揭貸款下限的逐步放開將會配合房地產市場調控來穩妥推進;央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將會視基礎利率的運行情況逐步淡化直至退出;從進一步引導銀行定價行為、確保市場平穩運行的角度來看,完善基礎利率的期限結構是必要的,預計其它期限的LPR將會適時推出,以進一步增強貸款定價的透明度。

南方都市報》報導稱,針對央行未來是否可能取消貸款基準利率的問題,央行有關人士10月25日明確表示,目前暫無此類計劃。「為確保利率市場化改革平穩有序推進,貸款基礎利率集中報價和發佈機制正式運行後,人民銀行仍將在一段時間內繼續公佈貸款基準利率,以引導金融機構合理確定貸款利率,並為貸款基礎利率的培育和完善提供過渡期。」上述有關人士稱。

某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負責對公業務的一位副行長認為,10月25日最優貸款利率下浮不足5%,這說明目前貸款市場需求並不旺盛,主要是因為接近年底,大多數企業處於資金回籠階段,對銀行貸款需求較為低迷,而銀行在此期間投放貸款的動力和潛力也不大,所以貸款基礎利率相對基準利率的下浮幅度也不大。「相信這只是季節性現象,到明年一季度情況將大為改觀。」該副行長表示。

基準利率

基準利率是金融市場上具有普遍參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資產價格均可根據這一基準利率水平來確定。商業銀行的存貸款利率是根據中央銀行基準利率制定,央行基準利率對商業銀行存貸款利率制定起到參考指導性作用,各商業銀行可以根據央行的基準利率在一定比例範圍內上下浮動決定執行利率水平,央行對商業銀行的利率制定有監督管轄權。

基礎利率

貸款基礎利率是商業銀行對其最優質客戶執行的貸款利率,其他貸款利率可在此基礎上加減點生成。貸款基礎利率的集中報價和發佈機制是在報價行自主報出本行貸款基礎利率的基礎上,指定發佈人對報價進行加權平均計算,形成報價行的貸款基礎利率報價平均利率並對外予以公佈。運行初期向社會公佈1年期貸款基礎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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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交易準備全面推進

2013-12-09  NCW
 
 

 

方向已明,諸多要點有待厘清,全面推進有待法律修訂◎ 本刊記者 汪蘇 文wangsu.blog.caixin.com 伴隨以改革為核心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出台,中國土地制度堅固的二元結構終於在政策層面被打破。

一些專家視之為1978年包產到戶之後最重要的農村改革. 一旦落地,影響深遠。

但最高決策層承諾之後,具體操作中面對的是牽一發動全身的方案設計難題。

“實事求是地說,如何落實,尚未形成系統可操作的方案。甚至在《決定》內涵的解讀上,部里還有不同的意見。”一位國土資源部官員日前表示。

據財新記者瞭解,爭議的焦點頗多。

例如:何為“同權同價”?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如何界定?經營性集體建設建設用地入市需要指標管理嗎,如何規範其經營主體?與提高徵地補償、完善徵地程序的改革如何協調?既然觸及土地財政,與地方政府的利益如何協調?收益如何分配?宅基地流轉可以在多大範圍內進行?城里人可以去農村買房嗎?

如何把握宅基地入市節奏?

這些問題仍在決策部門的研究中。

部分問題有望在2014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得到進一步明確。

小產權暫難正名

小產權房的去向頗受關注。三中全會前後,市場的千軍萬馬已經急不可待。相關部委隨之三令五申急急喝止,並以實拆震懾。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原部長徐小青告訴財新記者,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三中全會上多次強調法治,改革要先立後破,立法在先。“在修法之前,小產權房不可能合法化。”國土資源部調控和監測司改革協調 處處長王愛民等人則認為,三中全會在土改表述上都設有前置條件,積極、審慎、穩妥應是總體方針。

“我們在協助姜部長準備宣講材料時,收到中央明確指示,要將小產權房和宅基地這兩件事說清楚。”王愛民日前在由國土資源部下屬事業單位主辦的一個研討會上表示。他解釋稱,並不是說現在就可以買賣宅基地,而是試點先行。同時,並不是說小產權房合法化了。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已經在《決定》出台後對外的首波吹風中,試圖讓外界對小產權的期待降溫。11月22日,住建部、國土資源部又聯合發文,強調堅決遏制在建、在售小產權房行為。11月24日,兩部委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再次部署。陳錫文、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等人強調,必須嚴格遵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而小產權房違反了上述制度。

據國土資源部有關定義,小產權房指佔用集體土地搞建設,並向集體經濟組織之外成員銷售的住房,屬違法用地。

很明顯,一些市場人士的理解有誤,即便集體建設用地市場全部放開,土地的投向並不能完全遵照市場選擇,必須符合規劃,這是國際上普遍的做法。而對現有小產權房,分類處理是既定方針,拿出解決方案已十分急迫。

集體土地開發房地產仍待定不過,《決定》仍給未來集體土地投入房地產留有懸念:若在城市規劃中,農民原有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已經被規劃為商品住宅用地,是否可以在一定條件之下直接和開發商交易,或是自主開發房地產?

“未來用途包不包括房地產開發,三中全會並沒有明確。”一位研究人士告訴記者。

房地產領域一直是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一個禁區。中國從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開始,就陸續在安徽、浙江、廣東、上海等地試點集體建設用地流轉,不過,這些試點都留有一個門檻:不可流轉用作商品房開發。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放行“城鎮建設用地範圍之外”(下稱“圈外”)的集體建設用地用于經營性項目後,國土資源部即在會後制定的解讀材料中明確,不得流轉用于房地產開發。許多人士都在等待相關部門對此次政策內涵的進一步解讀。

放開高利潤的房地產領域會加大村集體和農民違規占地衝動,引發資本圈地,打破政府對房地產供地的控制,使中國的高房價硬著陸,這都令決策層擔憂。

但同時,“既然‘同地同權同價’,建設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規劃上就不應有歧視。”原農業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郭書田等一些專家表示。

許多專家指出, 對於實現“同地同權同價”,規劃如何制定尤為重要。公衆參與是國際上廣泛採納的方式。目前,中國的城市規劃制定高度行政主導,雖有徵求意見的程序,但“只停留在形式,公衆也並不關心”。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土地規劃所所長張曉玲表示,放行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後,規劃的制定和農民利益息息相關,公衆參與就有了產權基礎。不過,這也可能給未來的規劃制定工作提出挑戰。

城里人能去農村買房嗎?

小產權問題中,還有一個在接下來的政策細則制定中爭議極大的問題:城里人能否去農村買房。

《決定》雖然沒有直接放行宅基地流轉,但允許試點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按照“地隨房走”政策,宅基地也將隨之轉走。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解讀《決定》時指出,在確保農民住有所居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將農民宅基地“逐步納入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決定》並沒有明確試點中農民住房及其所占宅基地的轉讓範圍。過往的地方試點並未放開城里人去農村買房。

今年深圳試點宅基地流轉時,限定在鎮域範圍的農民,浙江溫州則限定在村,抵押則可在全縣的農民範圍內處置。據悉,陳錫文以及國土資源部相關司局一些人士也不讚成城里人去農村買房。

宅基地更為敏感,除耕地紅線之外,農民一旦失去宅基地有可能流離失所也是一大擔憂。“中國還有大量農民工在城鄉之間流動,經濟緊縮時會回到農村。”王愛民在前述研討會上表示。同時,一些三農工作者也擔心,宅基地和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直接相關,一旦流轉會使成員權混亂。“從資源流動的市場角度來說要放。這是很矛盾的事。也許今後可以研究使村民和社員之間做一個分割。”浙江省農辦副主任邵峰告訴財 新記者。

與此同時,許多三農和規劃領域的工作者也在為放開農民住房和宅基地入市大聲疾呼。

陳錫文的老同學、浙江省農辦原副主任顧益康即認為,讓農民宅基地入市、建立城鄉統一的住房市場也是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內涵。要讓農民可以來城里買房,也要讓城里人可以去農村買房,城鄉互換,自由選擇,“先期可以將範圍控制在縣”。

清華同衡總體規劃二所副

所長陳振華稱,新型城鎮化就是要打破以往資源單向流動的路徑,讓城市資源也可向農村流動,實現真正的城鄉融合。一些城里人若卸甲歸田,對農村有重要的反哺作用。而違規搞開發問題,隨著衛星監控等技術手段的完善,很大程度可以解決。

他引述清華大學歷史系教授秦暉的研究表示,中國歷史上的“土地兼併”其實並不嚴重,而導致所謂“土地兼併”的並不是“土地私有,自由買賣”,而是政治性特權。古今中外,在沒有專制“圈地”的情況下初始平均的小農社會僅由於“土地私有,自由買賣”的經濟過程變成“兩極分化”尖銳對立的危機社會,這種例子還從未有過。“現在隨著城鎮化推進,社會經濟情況也出現了很大變化。”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副巡視員趙久田告訴財新記者。入市難題 當新一輪縮小徵地範圍的改革啓動時,不可迴避的是,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之後,縮小徵地範圍的改革進展並不順利。“地方政府缺乏動力。被指定為試 點的國土部門,把這當作被動去完成的任務。”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在報告中總結稱。

這次三中全會取消了“ 圈外”的限制,阻力可能更加大。一位廣西某地地方官員便向財新記者直言,“徵地繞不開”。“對於圈內,政府不太支持。雖然徵地的主要對象是農地,但畢竟讓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入市也會分了政府一塊蛋糕。”一位接近雲南省委的學者表示。

他稱,讓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會讓徵地變得更加困難,也是地方政府的擔憂。“如果一家是集體建設用地可以直接入市,有持續收入,一家被徵的是農地,不能直接入市,就不平衡了。可能讓農地徵收變得更加困難。”實施過程中,肯定要進一步平衡內部關係。

矛盾在之前的試點中已經暴露出來。不過一些人士也期望,這種不平衡可以加速現行徵地制度的瓦解。

王愛民認為,集體建設用地全面入市有大前提,即相關財政、金融、稅收政策的建立,找到替代土地財政的方式,否則貿然打破現行制度,可能帶來無法收拾的後果。這些安排在三中全會《決定》里已有表述,但國土部門必須積極推動,主動會同財政、金融等部門共同推進改革。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已經在思考一些非常實際的如何入市問題。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將給現行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控制帶來直接衝擊。他在同一研討會上表示,當前要抓好三個均衡和三個健全的研究。

三個均衡即,國有土地在市場上供應規模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供應規 模;徵地制度改革中提高農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和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所獲得增值收益;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時,集體組織和土地使用者或者說農民個人所獲收益。

三個健全即,健全集體經營性用地經營主體、集體經濟組織的建設,保障經營的長期性和穩定性;健全集體資產監管組織方式的研究,使得土地資產 的收益能夠真正惠及農民集體和農民個人,以及集體土地的使用者;做好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增量存量入市的規則和分配機制的研究,處理好國家、集體、個人的收益分配關係。

王愛民認為,首先應積極開展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夯實擴大權能基礎,確權應以不影響流轉為原則。其次要抓緊研究土地股份制等所有權實現形式,將土地權利量化到人。“要把大前提、小前提都搞清楚。”王愛民稱。

還有一個基本問題是,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一般指鄉鎮企業用地等作經營性使用的農村土地,但並無清晰的劃分和登記,和宅基地的界限也存有模糊。

比如,浙江一些農民早已把宅基地用作自己的加工廠房。一些村莊宅基地整理後亦會將部分土地用作廠房等經營使用。界定時面臨實際困難。

立法而後動

許多接近決策部門的人士指出,此次三中全會土地政策突破,中央推力較大。

不過,審慎、穩妥仍是方針。

三中全會之後陳錫文在一個公共論壇上透露,習近平在《決定》通過後的講話上強調,凡屬重大改革政策,都必須由中央統一部署,地方不能各行其是,更不要一哄而起。同時,《決定》中的很多改革措施都觸及現行法律,凡屬重大改革必須于法有據。因此有的法律要先行修改,一些還沒有形成共識或者修法條件不具備的,要得到法律授權,經過法定程序獲得試點權利。

胡存智最近在全國國土資源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也強調了這一點,他表示,對看得准的,可以直接用立法推動改革。

對部分領域法律滯後的,可以遵循一定程序實行重點突破,成熟後及時上升為法律;不能將隨意性、權力自授看作改革創新。

也就是說,這一次改革更為強調合法合規及頂層設計。在此之前,改革不會全面推進。

姜大明指出,加快推進相關法律法規修改和制度建設是“首要任務”。他列出“抓緊修改”的任務單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同時,加快推進建立統一建設用地市場的相關制度建設。抓緊研究出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條例、農村集體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條例。

據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條例將會在《土地管理法》修訂之後再出台。正在第四次修訂中的《土地管理法》則極有可能推翻目前只修改47條徵地補償條款的“小修”,重新選擇“大修”。“要做好進行全面修改的準備。”胡存智在前述工作會議上表示。

許多專家都指出,加強頂層設計及提供法律保障是改革必須,正是這兩項缺失使之前的流轉試點難以深入。不過,修法應該吸納更多專家及公衆意見,並改變部門立法的局面。一位國土系統專家則建議,可以參照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做法,成立立法領導小組,應有利於協調統籌。

一系列難題仍需探討,但顯見的是,無論從土地利用效率、社會政治風險,還是經濟金融風險的角度,目前這套政府徵地、壟斷城市土地一級市場的制度都不可持續。而中央已經允諾,到2020 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要取得決定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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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花掉300億,聯想全力推進全球大戰略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5076

2014年1月24日,聯想發布公告稱23億美元收購IBM的X86服務器業務,同月30日,聯想又發布公告稱29億美元收購谷歌旗下摩托羅拉智能手機業務,兩筆交易合計52億美元,折合人民幣300多億元。 據路透報道,1月30日,聯想集團的首席財務官黃偉明在媒體簡會上稱,去年公司手握30億美元資金,而收購摩托羅拉移動和IBM的X86服務器現金支出總計約為28億美元,因此聯想無需在債市為收購融資。 根據聯想官網11月7日發布的財報,聯想集團2013/2014第二財季營業額達98億美元,財報顯示,聯想第二財季全球共銷售了2900萬部設備。連續兩個季度,聯想蟬聯全球最大個人電腦供應商,全球市場份額達17.7%,同比上升2%,創歷史新高。聯想的個人電腦和平板電腦的綜合銷量名列全球第二,也是全球第三大智能終端廠商 (包括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個人電腦),第四大智能手機制造商。 收購摩托羅拉,智能手機布局全球市場 2012年開始,聯想集團開始進軍智能手機和其他手持電子設備市場,聯想董事長楊元慶將其稱為“PC+”戰略。11月7日,聯想集團發布的財報顯示,聯想以4.7%的全球智能手機市場占有率略遜於華為(4.8%),位居第四位,收購摩托羅拉之後,聯想將成為世界第三大手機制造商。 盡管聯想一開始就在全球範圍內開展其智能手機業務,但90%的智能手機營收依然來自於中國國內。摩托羅拉是一個國際知名品牌,與全球50多家電信運營商有分銷關系,這次收購摩托羅拉將會極大的擴展聯想智能手機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聯想的首席財務官黃偉民表示,聯想不會限制這兩個手機品牌的銷售區域。 對於谷歌來說,聯想是一個理想的合作夥伴。2012年谷歌收購摩托羅拉時看重的是摩托羅拉相關專利和授權許可證,硬件業務並不為谷歌所重視,根據谷歌剛剛公布的2013年第四季度財報顯示,摩托羅拉手機業務在第四季度虧損3.84億美元。谷歌並不想將摩托羅拉手機業務賣給微軟、三星或者蘋果等這些競爭者,聯想強大的制造和銷售能力將幫助谷歌鞏固安卓生態系統。根據這次收購協議,谷歌將保留摩托羅拉的大部分專利和許可協議,但聯想作為谷歌的戰略合作方,已然獲準使用這些專利。 收購IBM服務器,強勢控制中國低端服務器市場 聯想服務器和IBM現有X86服務器產品線合並,聯想會成為中國X86服務器市場中的領頭羊,占據最大的市場份額,並且成為位列全球前三位的X86服務器廠商。據業內人士透露,棱鏡門事件之後,中國政府非常關註信息領域的國家安全,聯想此次收購IBM服務器業務正好順應了中國政府的國家安全戰略走向,在低端服務器市場,聯想可能會獲得絕對市場奉份額。 然而,此次並購並不意味著IBM會退出服務器市場。IBM將依托Power System產品線繼續保持在中國服務器市場的重要地位,但其銷售重點將繼續專註於高附加值的產品和解決方案。通過剝離部分低利潤率產品,IBM將會降低其業務運營成本,把註意力集中於高利潤率、高差異化的市場。 聯想在一周多的時間里連續展開兩次巨額並購,市場普遍擔心後期的整合任務會非常艱巨。IBB咨詢公司的Andrew Costello表示,後期的整合非常關鍵,如果整合不成功,這次收購獲得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人力資本將會大量流失。不過,回顧聯想曾經並購IBM個人電腦業務的歷史,這次收購的前景還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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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美優品推進IPO,估值30億美元:高富帥如何洞察女性消費心理?

來源: http://new.iheima.com/detail/2014/0213/58602.html

都說女人的錢好賺,聚美優品已經嘗到了甜頭。聚美優品的成功,某種意義上也是創始人陳歐的「個人勝利」——這位高富帥,有洞察女性心理的能力。雖然他一直對外聲稱其已經有女朋友不近女色,但如若泡妞,必定驚天地泣鬼神。

還好,他把洞察人性的天賦發揮到了商業上,造就了今天的聚美。陳歐,絕對是屬於馬云、周鴻禕那一類創業者,對人性、大眾心理有著極其敏銳的洞察。

高富帥的「前世今生」

1983年出生的陳歐,是標準高富帥,多金、聰明、事業有成,與其創辦的聚美優品美女云集的氛圍融為一體。

有不少婚戀電視節目邀他上鏡,但已有女朋友的他都婉拒了。陳歐是四川人,第一次見面容易給人「小白臉」的感覺,不過他最喜歡的是策略類競技遊戲,曾拿過四川《魔獸爭霸》前三。其內在的好勝、好鬥性可見一斑。骨子裡善謀好勝,或許是陳歐兩次創業成功的「氣質保證」。

2001年,陳歐還是個大學生。陳歐16歲就留學新加坡就讀南洋理工大學,陳歐靠全額獎學金和打遊戲賺的獎金,告別做公務員的父母到新加坡留學。

第一次創業,第一桶金

2005年他創辦了多語言的遊戲對戰平台GG(Garena),很快成為國外的「浩方」。2007年他以幾百萬美元賣掉了對戰平台,獲得第一桶金。其後,陳歐去美國斯坦福大學攻讀MBA,2009年年底回國二次創業,早在第一次創業時就要投他的徐小平友情投了100萬元。

20歲左右的陳歐已經有著很強的執行能力。

第二次創業,失敗

和第一次創業一樣,陳歐瞄準的是自己熟悉、國外已有成熟模式的網頁(社交)遊戲內置廣告。但很快,他發現照搬國外模式在國內行不通,一個有效點擊在國外可以賣20美元,而國內連5毛錢都賣不到,「市場已被做濫了」。

2010年3月,陳歐還剩幾十萬元創業資金,他決定轉移陣地到團購領域。此時王興的美團網已經上線並火起來了。「我們幾個人剛從國外回來,不像王興在國內有經驗和資源,只好避開正面戰場,專注細分領域。」陳歐瞄準的是化妝品電商。化妝品跟服裝一樣,渠道鏈條長,毛利很高,但還沒有成規模的電商平台,有足夠的顛覆空間,可能做出另一個凡客

通常,創業要在熟悉的領域做擅長的事。陳歐卻告訴i黑馬,他和團隊成員不熟悉化妝品,在該領域無經驗和資源,但他覺得淘寶上化妝品「淘品牌」如芳草集能做起來,自己善於學習,市場也有需求,應該也能做起來。

第三次創業,四年造就30億美金估值

互聯網的好處是試錯成本低。

2010年3月,聚美優品的前身「團美網」上線,掛的是團購的「羊頭」,背後卻跟其他團購網站不同——所有的品類都是有口碑的品牌化妝品。陳歐買斷代理商的貨物後,存在自己的倉庫,以限時售賣的模式賣出,價格是專賣店的5-6折,毛利率保持在20%-30%。經過一個多月的試驗,陳歐關掉原來的網頁遊戲內置廣告業務,於2010年5月全力轉向化妝品電商業務,徐小平追加了200萬元的投資。到2010年12月,聚美優品每月收入已過千萬元,2011年5月達到2000萬元,員工200多人。

2011年3月聚美優品獲得了紅杉資本千萬美元級別的風險投資。

「我是專業的創業人,不放自己的一分錢進去,用投資人的錢更大膽一點,」陳歐特意強調自己的這一特點。但他也有煩惱,彼時2011年,他對電商領域狂飆的營銷、人員成本很有意見,「導航網站原來是效果營銷站點,現在成了品牌營銷站點,拉手網3個字在hao123上居然要250萬元。」聚美優品儘管在2011年3月已拿到第二筆1000萬美元的融資,陳歐卻還沒想好怎麼花這筆錢。其早已定好的2011年目標是:從目前幾百個化妝品品類擴大到所有與女性美麗相關的產品,員工數從200人增長到500人,營收達到5億元-6億元。

2011年陳歐開啟「女性消費心理」模式,讓聚美突進

女性消費心理是指女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消費時具有的—種心理狀態。女性消費市場是一個潛力極大的廣闊市場。據第三次人口普查統計,我國女性消費者有4.8億之多,佔全國人口的48.7%,其中在消費活動中有較大影響的是中青年婦女,即20- 50歲這一年齡段的女性,約占人口總數的21%。

女性消費者不僅數量大,而且在購買活動中起著特殊重要的作用。她們不僅對自己所需的消費品進行購買決策,在家庭中,由她們承擔了母親、女兒、妻子、主婦等多種角色。

而陳歐深刻的抓住了女性消費者,與聚美優品完美的合為一體。

陳歐的基本策略

1.挑動女性消費者的情緒變化

女人是感性的。

「有請聚美優品代言人韓庚上台」,主持人話音還未落地,現場數百名女粉絲的尖叫聲已經響成一片。

2011年4月21日的代言儀式明星云集,2小時的紅毯走秀,加上韓庚的勁歌熱舞,讓現場氣氛high到了頂點。聚美優品創始人陳歐太瞭解女性粉絲的心理了,他希望用更物美價廉的公關傳播手段替代一部分廣告營銷。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陳歐開始頻頻亮相,出現在《非你莫屬》等火爆的的電視節目中,其最大化利用了自己俊俏的外形,專一,聰明,白手起家高富帥的形象,讓很多女性紛紛開始關注聚美優品。

女性消費者的自我意識、自尊心較強,表現在購買行為中喜歡評價商品,喜歡根據自己的愛好和標準分析商品,評價商品。而女性通常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感染能力和傳播能力,善於通過說服、勸告、傳話等對周圍其他消費者產生影響。

Facebook之後,互聯網最大的營銷是能挑動社交,而女性消費正好具備這種屬性。

女性消費者會把自己購買產品的滿意使用感受和接受的滿意的服務經歷當做自己炫耀的資本,加上有情緒表達的強烈訴求,他們會利用一切機會向其他人宣講。反過來,女性購物決策也較易受到其他消費者使用經歷的影響。

強烈的正向情緒刺激,無疑是促進女性消費的好方法。

2.外觀形象

女性自古都有良好的審美,並容易受外在形象影響,陳歐深知這一點。除了邀請帥氣的韓庚代言,陳歐最大化利用自己的外形之外,聚美也注重對化妝品外在美感的打造。

聚美優品的成本是三七開,營銷包裝佔七,化妝品生產佔三。

商品的流行大多是隨女性的審美觀的變化而變化的,現在的商家也通過每年改變產品的流行樣式,利用潮流的力量來激發女性消費者的購買慾望。因為女性對於落後於時尚流行趨勢是最不能忍受的,而一般的女性消費者對流行的判斷就是商家又推出什麼新款式,別人都在穿什麼,用什麼,即存在嚴重的從眾心理。

在這方面,明星廣告起了極大的煽動作用,知名人物做產品形象代言人也會明顯地促進產品的銷售。

而陳歐總是喜歡出來刷臉,「為自己代言」。

3.女性消費者對價格敏感

女性天生對價格敏感,而聚美優品採用各種名目繁多的促銷活動迎合的。

採用適當的促銷手段,增進女性消費者對本企業及其產品的好感,是開拓女性消費者市場的重要途徑。價格的影響對女性比對男性大的多,一般來說女性很少能夠抵制住降價的誘惑。在市場中進行討價還價的絕對多數都是女性消費者,一方面出於女人節約的天性,比較有耐心,另一方面由於家庭中大多是女性掌握財政大權,直接控制家庭日常開支。男人「開源」,女人「節流」,這是大多數家庭的理財方式。


2013年3月份,聚美優品CEO陳歐在接受採訪時透露,聚美優品已實現盈利。其中,2012年銷售額25億元,預計2013年銷售額60億-100億元,預計2013年將達1億美元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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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漸進推進註冊制

2014-03-10  NCW
 
 

 

從防止風險的角度,應首先完善優化核准制,增加透明度,放寬發行上市標準,提高審核通過率,逐步向註冊制發展

◎ 衛光欽 文

中國於2013年底啟動了新一輪的新股發行體制改革,明確提出要推進註冊制改革。 「註冊制」與中國現行的「核准制」這兩個概念並無嚴格定義,業界賦予其內涵也不盡相同。但在筆者看來,其根本區別在於,政府是否對新股發行企業設置實質要求及進行實質審核。

大致而言,在註冊制下,政府只要求完整準確的信息披露,而不對企業設定實質要求或進行實質審核(一些公司治理要求除外) 。而在核准制下,政府不僅審核信息披露,而且審核發行企業的實質。即使招股書已有完整準確的信息披露,政府仍可以實質要求來否決發行。由於不設實質要求及審核,註冊制相比核准制能更好地促進企業融資以及市場自由配置資源,乃至實體經濟的發展,美國就是註冊制的成功代表,筆者完全同意將註冊製作為中國新股發行體制的改革目標。

與註冊制的距離

然而,促進企業融資及市場配置資源不是股市的全部。股市的另一同等重要的方面是投資者投資保值的工具,因此任何監管制度都必須建立在可以在當前的特定情況下較好地保護投資者的基礎上。否則,投資者將會面臨過大風險,失去對於股市的信心,那麼整個股市就會失敗,無從談起促進企業融資或者市場配置資源。在這一點上,由於要求政府進行實質審核,若運用得當的話,核准制可以剔除風險過於明顯的項目,甄別蓄意欺詐,從而能比單純註冊制在事前更好地保護投資者。

在美國,註冊制在大力促進企業融資的同時基本充分保護了投資者,因而不必實行核准制。但是,這是建立在一定市場條件和法律框架基礎上的。對比中國,現階段似還不具備這些條件,因此若立刻全面實施註冊制可能會使投資者面臨過大風險。

首先,美國股市以高度專業的機構投資者為主導,它們有能力分析利用信息披露來甄別投資機會及規避風險。而中國股市散戶佔較大份額(按交易額約 佔80%) ,而且大多教育水平較低(據上交所統計,大學本科及以上的僅佔約20%) ,投機性強,可能完全沒有能力分析利用信息披露,甚至會完全忽略信息披露。對於他們而言,信息披露是否完整準確的意義是相當有限的。

其次,美國的市場相對發達成熟,有一定的整體秩序和自律文化,從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自覺選出較成熟適合的公司上市。而中國市場歷史短,整體秩序和自律文化還未確立,許多市場參與者為了短期逐利而不惜一切。如果現階 段就全面實施給市場留出較大自由空間的註冊制,不僅無法依賴業界自律自覺地把握上市公司質量,還必然給各種不當行為和蓄意欺詐提供較大活動空間,從而使投資者面臨過大風險。

更為重要的是,美國擁有強有力的事後監管,尤其是股東集體訴訟。

中國還沒有相應的法律框架,而且由於歷史文化的差異,也不一定可以確立起類似美國獨特的幾乎每有糾紛必訴的訴訟文化,幾乎沒有其他國家建立起了類似的文化。這種文化使得股東訴訟 不僅在理論上可能,而且在實際中頻繁使用,是股東訴訟機制能真正起到威懾作用的重要原因。

如果要使這種全新的事後監管模式在中國起到有意義的作用,目前的法律和司法體系要做較大的調整,這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來積累和發展。

借鑑香港經驗

在此不妨看看香港股市監管的經驗。香港多年來一直強調,其股市基礎和特點與美英等西方國家不同,主要是散戶佔股市比重大、市場歷史短尚不成熟、公司多為家族控股、缺乏股東集體訴訟機制,因此不能照搬在西方國家行之有效的輕政府監管、重市場自律的政策,而應保留一定程度的實質審核。

香港的股市監管迄今是相對成功的。一方面保證上市公司質量,另一方面提升投資者信心。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香港的股市基礎和特點與內地極為相似,而且香港股市同樣以內地公司為主要上市主體,因此其監管經驗值得我國思考和借鑑。

香港交易所嚴格按照其《上市規則》的規定來審核申請。以《主板上市規則》為例,其中包括了多項實質性發行上市條件。

這些條件主要包括:規定發行企業及其業務必須屬於「交易所認為適合上市者」 (suitable for listing) ;規定發行企業必須滿足一定量的盈利、市值、收入及 / 或現金流要求 ;規定發行企業必須有不少於三個會計年度的營業史、至少前三個會計年度的管理層維持不變、及至少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股東控制權維持不變。這些都需要香港交易所做實質層面的判斷。另外《主板上市規則》還規定「本交易所對接納或拒絕上市申請(包括申請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保留酌情決定權,而即使申請人符合有關條件,亦不一定保證其適合上市」 。

在上述標準中,最能體現實質審核內涵的是「適合上市」的要求(suitable for listing) 。從字面上看這是一個模糊和主觀的概念, 《上市規則》也沒有進一步的明確定義。香港交易所強調,每個決定都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且上市委員會對此擁有完全的自主決定權。

香港交易所於2013年12月發佈的一份指導意見總結了其在過往實例中考慮的因

素及其相關意見 :

第一,公司董事及控股股東的適合性。僅僅是這些個體的過往處罰、違法或犯罪紀錄本身不一定會導致申請公司不「適合上市」 。然而,如果這些記錄 涉及董事或股東的誠信問題,則可能引起是否「適合上市」的問題。

第二、公司違法或違規歷史。申請公司的系統性、故意性以及反複多次的違法或者違規可能會引起是否「適合上市」的問題。對於不直接影響財務狀況的違法或違規(例如,公司未依法取得某些許可證) ,如果比較嚴重,那麼申請公司必須證明其已在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內持續合法合規,交易所才可以批准申請。

第三、財務表現變差。申請公司的財務表現如果近期變差,可能是其業務或運營模式不可持續的重要標誌,從而引起是否「適合上市」的問題,即便申請公司完全滿足了《上市規則》所要求的量化財務標準。另外,如果申請公司近期通過收購開始經營新業務,而同時其盈利預測出現大幅下滑,那麼該公司可能不「適合上市」 ,因為其過往的財務表現可能無法體現其未來的業務。

第四、過於依賴股東、關聯人、少數重大客戶或供應商。如果依賴的程度過大,會導致申請公司不「適合上市」 。

如果引發「適合上市」的問題相對不嚴重或者通過一定特殊安排(例如公司自願施加一定限制)可得到控制,交易所可能同意申請者把問題充分披露出來,而通過該項申請。但如果問題嚴重而不太容易得到控制,交易所會否決該項申請;僅僅把問題披露出來由投資者決定,是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的。這充分反映了香港的實質審核內涵。

除了香港交易所,香港證監會依法在以下情況下也可以否決上市申請 :申請不符合投資大眾的利益或者公眾利益; 招股書包含重大虛假或者誤導內容,或者未包含投資者作出投資決定所必需的所有信息 ;申請未滿足交易所《上市規則》 ,或者申請不符合任何適用的法律規定。顯然,這給證監會留出了實質審核的空間。

2009年,俄鋁集團(RUSAL)在香港申請發行上市。其當時有巨額貸款,而且最近幾年皆為虧損,具有相當的破產風險。香港證監會最終允許其上市,但要求其上市發行必須通過私募配售進行(即非公開發行) ,同時購買者必須是「專業投資者」或至少購買100萬港元的股份,而在上市後限制每手交易至少20萬港元,以此來限制中小散戶投資者參與。

從實際效果看,香港的做法本質是否決那些交易所或證監會認為對普通投資大眾明顯風險過大的新股發行(或者施加一些可控制風險的條件) 。但其目的並非做一個商業性的投資價值判斷,以挑出那些交易所認為有較好投資回報的項目。這也從其審核通過比例可得到體現 : 2012年、2011年及2010年的通過率分別為87.3%、95.5%和97.6%,絕大多數的申請都得到了通過。

如何平穩過渡

現階段股市存在很多業界所詬病的問題,如新股三高、打新不敗、與實體經濟情況脫鉤、殼資源昂貴等,要麼是定價銷售等非審核環節的問題,要麼是種種其他原因(如審核節奏行政控制、缺乏其他投資渠道、國人投機心態強、高貨幣存量)造成的。而香港就不存在這些問題。

註冊制對於促進企業融資和市場調 配資源的巨大積極作用不容忽視,所以應該作為中國的未來改革目標。再加上由核准制向註冊制改革是一個相當大的、涉及諸多方面的變革,中國不宜立刻全面實施註冊制,而應循序漸進地推進,以免給投資者和市場一時帶來太大的風險。

具體而言,在現階段應首先完善優化核准制,並使其逐步向註冊制的方向平穩改革發展,從而在市場條件成熟後再全面實行註冊制。

以下為一些平穩過渡的建議 :第一,進一步完善現行核准制的具體執行和操作,努力提高其專業、公正、透明和確定性。

中國的核准制常常受到輿論攻擊,很大原因不在實質審核的內涵,而在具體執行和操作時的不夠完善,比如黑箱操作、標準不統一等問題。

另外,應放開對於審核發行節奏的行政控制。此類控制並非必須與實質審 核並存;而且其影響了市場的自由選擇和正常發展,又不能給投資者提供更多保護。

第二,逐步放寬發行上市的實質標 准,逐步向註冊制過渡。

中國的現行標準過高、過嚴、過細,有較大可能把一些有瑕疵但整體良好的公司排除在外。

在此可首先借鑑香港經驗,其實質標準較少、較寬鬆、也較實際靈活。從實際中看,其實質審核目的僅是剔除風險過大的投資,而不是代替市場進行商業投資判斷以挑出投資價值較好的項目。事實上絕大多數的香港發行上市申請都獲批准(年均通過率常在95% 以上) 。這樣既保護了投資者,又把對於市場配置資源和投資者自由選擇的干預減到最小。

第三,逐步提高審核通過率,逐步嘗試以要求信息披露,而非否決的方式,來解決實質審核中出現的問題,以此循序漸進地從核准制發展到註冊制。

第四,在特殊需要的情況下,限制參與訂購某個項目新股發行的投資者,以排除風險承受能力低的中小投資者。

香港證監會在2009年的俄鋁發行上市中就採取了這樣的限制。其好處是既保護了投資者,又使這些項目免於被否決,減少對於市場配置資源的影響。

第五,在全面實施註冊制之前,可考慮先階段性實施。例如先在某些板塊全面實施註冊制(如創業板——其目的本來就是促進新興的、不夠成熟而風險較大的企業發展) ,而在其他則保留一定程度的核准制(如主板——其上市條件較高,初衷是為已成熟的企業提供上市機會) 。這樣可以給註冊制一段「試用期」 ,以觀成效,並且有利於政策的連續性,給市場參與者一個過渡期,有益於平穩推進註冊制改革。

作者為德同國際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原中國證監會規劃發展委員會專業顧問委員

註冊制的實施需要 :

成熟的機構投資者、

市場秩序自律文化

以及

強大的訴訟制度

香港的做法,

本質上是否決那些明顯

風險過大的項目,

並非做商業性的

投資價值判斷

2014年3月6日,安徽省阜陽市股民在一家證券營業部內關注股票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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