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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竇豬」陳振 聰同「女朋友」「豬豬」龔如心屋企人爭產單官司,呢幾日審緊,作為男主角,理應好唔得閒,但係原來佢仲有時間打理自己檔宏霸數碼(802),而且近排仲動 作多多,上星期呢頭宣佈配股集資,又賣埋資訊科技產品銷售業務,噚日就話入股美國採礦公司做咗「採礦豬」,似乎有啲不務正業噃。 據宏霸通告 講,集團向投資公司Avalon買入喺美國場外交易議價板上市嘅Spartan Gold(SPAG)6.1%股份,呢間SPAG主要喺美國從事採礦及勘探業務,同做開射頻識別(RFID)產品嘅宏霸九唔搭八,但宏霸就撐話,可以為 SPAG提供RFID技術,應用喺採礦方面,總之有協同效應啦! 持股跌至17%疑似散水前奏 咁買個礦又要使幾銀呢?呢次入股總代價5070萬蚊,雖然宏霸上星期先至集咗資,但係今次就用每股3.25蚊發行1560萬股宏霸新股支付收購,咁即係間接引入Avalon做股東,佔擴大後股本4.82%。 話時話,宏霸舊年下半年配過兩次股,加埋上星期嗰次同埋今次發新股收購,單一大股東華懋集團所持龔如心遺產股權,會由舊年年中嘅23%攤薄到20.3%,陳振聰就由22.25%降到落17.38%……咁多嘢搞,唔通係散水嘅前奏? |
據金融時報報導,英國政府給予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在英國的子公司海底採礦許可證。允許該公司對英國海域及周邊公海海域的海底進行開採活動。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在英國的子公司昨日表示,
英國海底資源十分豐富,在海底的沉積物中含有「多金屬結核」(編者按:又稱錳結核,系由包圍核心的鐵、錳氫氧化物殼層組成的核形石)。這些如土豆大小的核形石裡含有豐富的猛,銅,鈷,鈦和稀土礦物。雖然萃取這些礦物花費高昂,但是依舊有利可圖。
開採計劃初步考慮通過一條位於海面4公里以下的管道吸入這些沉積物,然後輸出到海面上的運輸船舶。這份海底採礦許可證除英國海底之外還包含夏威夷至墨西哥灣之間共5萬8千平方公里的海底,該區域在去年國際海底管理局(ISA)招標的時候被英國政府競得。ISA的官員聲稱,
儘管不是頭一次出售海底給國際機構,但這次頒發的許可證則可能首次導致大規模商業化開發。
對於這個海底開採項目,英國首相David Cameron本週四在項目啟動上說道,在未來30年裡,海底採礦業的潛在價值將給英國經濟帶來高達400億英鎊的收益。Cameron,
「來自全球南部和東部快速發展的經濟體已經帶來了競爭,而我們已經身在其中。我們需要確保抓住我們的每一個機會。」
英國大學與科學事務大臣David Willetts表示,此次開採項目可以使得英國成為海底採礦設備生產的領軍者。Willetts,
「我們可以看到在未來30年裡,投資會以每年10億至20億英鎊的速度湧入英國經濟。」同時Willetts預測大波的工作機會將會在Portsmouth, Plymouth, Bristol, Liverpool 和Aberdeen這幾所城市出現。
雖然Willetts承認這樣的海上開採會帶來很多環境問題,但他認為,英國海底所富含的礦產正是大力發展太陽能電池板和電子設備所需要的原材料這種開採會使得未來減少更多的化石能源消耗。對此,他評論道,
「這對環保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綠色產業的未來。」
1994年11月16日通過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旨在讓代表全人類的國際海底管理局公平分配對200海里以外的大陸架上的非生物資源開採所帶來的利益,實現真正公平分享利益的原則,為全人類謀福利。但這份公約還是直接觸動了美國保守派的神經。在公約文本完成之前,里根總統就擔心「公約中深海採礦方面的條款可能達不到美國的目標。」也因此,里根總統並沒有簽署該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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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經歷風風雨雨的中信泰富(267),近年好像穩定下來,而且仍保持著藍籌股地位。近日宣佈2013年全年業績,讓人感覺不過不失,全年收入880億港元(下同),下跌了52億元;稅後溢利是76億元,反而上升了6億元。但全年的每股股息只有35仙,是近5年的新低。若果投資者相信派息金額是反映管理層對往後業務的信心,那麼今次中信泰富管理層對公司的信心,可說是5年來最低。靠物業重估谷大溢利 中信泰富年報內的「集團概要」,其實列有不少重要的業務數據,供投資者參考。但這類概要數據,不一定來自審計報表,而且取材上相當偏頗,心水清的話用計數機算一算,會發覺不少偏差。像收入這個項目,概要說是1044億元,但按會計準則計算的收入,其實只是880億元。概要內的水分,來自以權益法入賬的業務。這些屬普遍的粉飾手法。而概要列出的一般經營業務收入以及溢利貢獻,其實只佔稅後溢利76億中的46億元,羅列並不完整。剩餘的30億元溢利貢獻,主要屬非經營類別,箇中的資料並沒有在概要內反映。就如看電影若只看精華,便會錯過不少重要情節,是一個很大的損失。 要窺全豹,便要查閱在年報附錄內的分類資料部分。從那裡,大家便不難發現中信泰富在這個年度,依靠物業公允價值的變動(17億元)以及出售已終止業務的收益(21億元),提供了相當大比例的溢利貢獻。沒有這兩個項目貢獻的38億元,幾乎肯定中信泰富的稅後溢利會大幅減少。這正正反映中信泰富的經營類業務,數據並不亮麗,管理層要降低派息金額,是可以理解的決定。 礦業虧損加劇 再仔細研究下去,中信泰富經營的難關,其實是來自鐵礦業務。在一眾業務中,只有鐵礦業務出現虧損,數額達16億元,不是細數目,而且虧損程度比往年加劇。去年的虧損只是8億元,今年增加了一倍,情況確是令人擔心。在虧損的背後,鐵礦業務的營運數據相當平凡,3.9億元的全年營業收入,除帶來8.8億元的經營虧損外,還要應付13.2億元的財務支出。若非這業務獲得5.8億元的退稅款項,虧損情況將更嚴重。鐵礦業務的問題,不似是短期內能夠解決。單是要收支平衡,2014年的收入便至少需要增長四倍多。管理層提及會調整和改善生產線技術,但是否足以令業務起死回生,是中信泰富股東需要注視的問題。中信泰富的淨資產金額為1083億,單是鐵礦業務就佔了525億元,幾近一半,是「揹重飛」的分類。重點業務不單未能帶來理想的股東回報,反而出現虧損,直接的後果,便是拖低股東權益回報率。以持續經營業務的溢利46億元來計算,股東權益回報率只有4.2%,這個數字委實不算理想。中信泰富的鐵礦業務,看來將成為管理層的夢魘。 鄔碩晉Wilfred Wu 資深會計師,現任貝德富理的執行董事,在不同的會計範疇歷練廿多年,近年專注企業重整及法證會計的專項工作。曾在不同報章撰寫財經專欄,喜歡從財務報表,發掘被數字隱藏的現象。 |
車子經過宜蘭新冬山橋,從台九線拐進宜三十五線後,矗立於蘭陽平原南側的蘭崁山近在眼前,道路漸窄,兩邊樹林漸漸聚攏,平原農舍景象已在身後。 如果想要找一個眺望蘭陽平原全景的制高點,就得從這裡進去。「安平坑林道」是唯一上蘭崁山的道路。許多攝影迷愛到這裡取景,但若再往裡走,就會看到全然不同的景象。 進入林道半小時車程後,來到海拔一千公尺處,本該是蓊鬱山林處,卻出現一大片裸露崩塌的碎石坡,慘白的泥灰色與周遭綠意的林相形成強烈對比。 直擊一 宜蘭蘭崁山 岩層破碎 小崩塌變大崩塌三月四日,跟著宜蘭縣環保局副局長康立和站在此處,氣氛凝重,大家都為水土保持的狀況傷腦筋。「我一階也看不到啊,你的排水溝在哪裡?最基本的排水……。」康立和詢問周圍幾位工作人員,這裡是潤泰精密生產水泥,開採石灰石礦場。 若按業者提出的水土保持計畫,應該會像梯田一樣,一階一階約有二十階,不僅可避免最上層的表土直接沖刷,也能設計引導排水,但眼前一個成形的邊坡都看不見。 潤泰工作人員趕緊解釋:「去年底到今年初有完成幾個階段,但因為沖刷所以看不到。」他們說,潤泰在二○○九年七月,從力霸公司接手此礦場後沒多久,就發生大規模崩壞沖刷,從那時就難以恢復原貌。「去年花了兩、三千萬元做植生綠化。」但顯然花錢效果不大。 位於保育優先的保安林內 潤泰:已重提水土保持計畫他們談到的大沖刷,是指○九年十月的芭瑪颱風,三天內讓宜蘭冬山鄉下了上千毫米雨量,致使這一帶山區發生土石流。「以前是小崩塌,現在變成大崩塌,已經破碎了,一擾動都有困難……。」康立和踩踩腳下的碎石說:「這是泥灰岩,遇到水就會滑下來。」事實上,潤泰原先提交的水保計畫因為地貌改變太大,已經無法執行施做,目前正在提送新的方案。 宜蘭地屬新生代,地質脆弱,宜蘭山林有不少區域被劃定為保安林(編按:依《森林法》編入的保安林,有的位於集水區或深山峻嶺,功用為鞏固山區地質破碎帶的土石,涵養水源),而潤泰礦場就位在保安林地內。保安林相對於經濟林,按理應保育優先。 芭瑪帶來的豪雨,將宜蘭岩層破碎特質暴露無遺。「保安林都不能開墾了,種菜都不行,可是居然允許炸山採礦?」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質疑合理性。 花錢都未必能解決崩塌問題,但潤泰又在兩年多前提出新礦業用地申請,位置就在崩塌地旁的山頭。此案雖然已被環評審查委員會以「未完備程序」退件,但業者將原申請面積從三十六公頃縮小到八公頃,現在又重新遞件,目前由礦務局審理中。 潤泰精密總經理室協理林依潔回應:「保安林並沒有說不能開採。我們已經把申請範圍縮小,重新辦理審查,送件給礦務局。」而崩塌地會如何處理?「那一塊也正在重提水保計畫審查,水保技師已經通過,若縣政府發函給我們,就會依此計畫執行。」至於什麼時候可以完成水保與植生綠化?林依潔表示,因為天候等等不可控制因素,「計畫書裡面並沒有時間表。」如果按工作人員所說,植生綠化是花大錢的大工程,除非業者便宜行事,否則做了又崩,崩了又做,成本提高,環境又無法復原,雙輸局面到底所為何來? 直擊二 宜蘭太白山 礦區就在珍稀植物旁 破壞生態誰來賠離開潤泰礦區再往上走,標高一千兩百公尺處,又來到另一個正在申請礦業用地的礦區—萬達。站在萬達礦區內,往另一個山頭看去,就會看到俗稱山毛櫸的水青岡。 水青岡是冰河時期植物,數量稀少,因而成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中明訂的五種珍稀植物之一。「那是台灣目前發現海拔最低的水青岡分布群。」潘正正說。一開始,萬達礦業用地申請水平距離水青岡不到一百公尺,但環評委員要求,現在退縮到一百八十公尺,此案正進入第二階段環評。 萬達是老礦區,五年前,業者報請停工,隨即申請原址旁另一礦業用地。依規定,業者結束用地使用時必須復育造林,但停工用地顯然只有雜草沒有栽種樹木,萬達礦業小老闆簡銘達稱:「以後新案通過後,這塊還是會開採,現在種樹很浪費資源。」他提到,為了採礦已經投入七億元,過去每月淨利兩百萬元。按他所言,若以礦區執照二十年計算,即使淨利一律維持兩百萬元,淨賺也只有四.八億元,怎樣算都不合成本效益。然而,核發礦區執照的經濟部礦務局並不評估申請案經濟效益,只做程序審查,但沒有經濟開採價值的礦區為何還要犧牲環境?即使它退離珍稀植物群很遠值得嗎? 提到礦場,多數人的反應是:原來台灣還有礦區!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說,○五年,他擔任環評委員而審查到礦業用地案時嚇了一大跳,因為台灣在民國八十一年就全面禁伐天然林,但居然可以為了挖礦把整座山頭剷平?實在不可思議。 事實上,根據《一○三年礦業統計年報》,台灣有二五四個礦區,其中一八九個開工,超過一半是水泥原料的大理石、石灰石、矽砂礦。花蓮縣有七十九個開工礦區,其次宜蘭縣有四十九個,這兩個縣市就擁有台灣七成的礦區(開工中)。另外,根據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七年的研究報告,約有六成礦區分布在海拔五百公尺以上山區,多數與森林區重疊。 李根政說:「我了解後就發現,礦區是早期威權時代的一個特權。」為了延續特權,法規管理都為它開後門,以至於在種種森林保育辦法出爐後,現在還可看到國家公園裡(如太魯閣國家公園的亞泥礦場)、保安林內(如宜蘭潤泰),甚至在禁止採礦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南投北原)都有礦區,「這特權現在成為台灣森林保育黑洞。」他說。 據《報導者》調查,在現存的礦區,至少有七個礦區位在非法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而位在目前合法但不合理的環境敏感區,國家公園內有花蓮亞泥一處,保安林至少有十二處,其中宜蘭占了七處。 這些不合理礦區何以在森林保育政策上路二十多年來依舊屹立不搖?這一條一條政府自己剪斷的管理絲線是如何開始,得以讓業者突破種種屏障,成為森林管理下的漏網之魚? 爭議1:未更動用地面積 竟連環境影響評估都免了? 按《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若礦業用地位在國家公園、重要溼地,海拔超過一千五百公尺以上等環境敏感地區,或開發面積超過五公頃以上,就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 若礦區申請依此執行,並無疑義,但偏偏在民國八十八年時,環保署發出一則法規函釋:「礦業用地如屬延續租用,且實際採礦用地範圍無擴大或變動情形,則無須實施環境影響評估。」換言之,既存老礦區只要礦業用地沒有擴大變更,就不須環評。 當時,此函釋直接受益者之一,就是在太魯閣國家公園內開採的亞洲水泥公司(隸屬徐旭東遠東集團)。亞泥礦權本在一九九八年到期,當時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已表明不同意展延,但主管單位礦務局不但沒有駁回展延申請,甚至本該在申請用地核定時,要一併遞交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都用「續租」理由免了。 爭議2:礦權執照一發20年要從保護區驅逐,還得賠大錢? 然而,若從源頭控管,位在敏感區的老礦區不再展延礦權執照,是否就解決問題?潘正正說,《礦業法》的立場是不得駁回業者展延申請,且在環境敏感地區要駁回,駁回單位還要賠償業者損失。 當初,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駁回區內業者(除亞泥之外)展延時,就由太魯閣國家公園編列一.二億元賠償金。現在,這個規定正掐住林務局,原定要公告的「台灣水青岡自然保護區」至今遲遲未公布,原因就在於萬一將保護區內的萬達礦區劃設在內,林務局就得賠償。「賠償很貴的,我們怎麼可以拿納稅人的錢去做這件事?」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說。 為何業者展延似乎非准不可,不准許還得賠償業者損失?礦務局副局長陳逸偵解釋,這是因為政府的「信賴保護原則」。但礦業權費一公頃一年才收四五○元,如潤泰水泥一年繳不到五萬元礦業權費,就能開採國家地下資源,信賴保護原則居然還可無限上綱到不限次數展延?法界並不認同。 最高行政法院曾做出判決,認為礦權展延是「新權利的賦予」,而不是「舊權利的保護」。事實上,早期礦權執照一發就是五十年,現在《礦業法》雖已修改成最多二十年,但也都不算短,何來信賴保護原則問題? 如果是新權利賦予,不僅展延申請視同新礦申請,就連前面提到的環境影響評估,也應比照新礦同樣接受審查才對,現存《礦業法》也是另一不合理之處。 爭議3:保安林不能開墾 為何卻能允許採礦? 《保安林經營條例》規定保安林不得採伐,但只要在「地質穩定、無礙國土保安與林業經營」的三項前提下,就可出租給礦業主。楊宏志也承認,因為有爭議,林務局態度已經調整:新礦申請保安林內用地,林務局已不出租;若舊礦申請的礦業用地位在保安林範圍內,那麼還是在那三個前提條件下審核。 宜蘭潤泰精密的石礦場崩塌情況嚴重,今年他們跟林務局的租約六月將到期,由於其他多數保安林租約也都將在今年進行換約,林務局如何審核?潤泰精密將是指標性案例。 爭議4:問題礦權沒人敢駁回業者還是能橫行環境敏感區! 南投的北原礦業位在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按《飲用水管理條例》不能採礦,但礦務局竟在前年核准礦權展延申請,之後被環保團體糾舉。對此,陳逸偵無奈說,當初環保署與南投縣政府公告保護區時,沒有來詢問礦務局意見,才導致有失誤。 陳逸偵後又補充說:「但法令既然規定不准,我們又重新將北原申請案送到各單位去。」問他是不是會駁回展延?他強調:「哪個單位說駁回,將來就由哪個單位負責賠償業者損失。」但如果所有單位都因為怕賠償而不願意表態時,「在主管單位還未准駁之前,業者的礦權視同存續。」在保育與經濟開發平衡的前提下,礦區去留要如何評估?地球公民基金會長期關注礦區議題,潘正正就認為,不是所有礦區都不好,但位在環境敏感區內的採礦就應該禁止。 若要禁止,當務之急須修改《礦業法》,讓礦權展延回復到「新權利的賦予」精神而非「舊權利的維護」。否則像業者仍可依《礦業法》視同權利存續,繼續做違法事情。 除此之外,礦區管理也要技術更新,避免大面積裸露,造成豪雨沖刷崩塌。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曾經考察英國倫敦北部一家砂石場,「進去根本不覺得在礦區,大部分都在樹林裡,只有作業的一小塊地方,也沒有什麼聲音。」宜蘭縣環保局副局長康立和建議,礦場應分階作業,兩階開採完立刻做植生復育,再去開採。 「不是像現在,礦區一核准就是幾十公頃,業者為了成本方便,乾脆把整座山炸掉。」台灣森林保育走了二十多年,卻因利益讓礦區突破屏障,成了管理幾乎消失的黑洞。不能摘花丟果皮的國家公園卻能挖礦,不能開墾的保安林竟可炸山,明明邏輯不合卻又明顯存在,應該稱得上是台灣山林史中,最魔幻寫實的一章了。 撰文 / 《報導者》方德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