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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副總裁劉春寧遭老東家騰訊舉報被捕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0574

資料圖:劉春寧。 (東方IC/圖)

7月10日,阿里巴巴官方微博發布公告,證實“集團副總裁劉春寧因涉及騰訊群體性腐敗事件被騰訊舉報並被警方拘捕”。

公告稱,“已系統安排了劉春寧在阿里影業擔任的董事工作,確保阿里影業的股東利益不受傷害。”並且將盡力為劉春寧及其家人提供應有的法律援助及支持。”阿里還在公告中煽情地表示,“年輕人無權犯法,年輕人總會犯錯,年輕人承擔他該承擔的後果,年輕人應該有未來的生活。”

劉春寧2004年加入騰訊,2013年7月從騰訊離職,歷任在線視頻部總經理,戰略發展部總經理、拍拍網總經理。隨後於2014年初加入阿里巴巴集團,任副總裁、數字娛樂事業群總裁。

早前有傳聞稱,劉春寧被帶走主要起因是劉春寧負責騰訊視頻版權采購時期涉嫌商業賄賂。

此外,也有傳聞表示,馬化騰對於劉春寧離職後如此迅速地跳槽到競爭對手處感到非常不滿,一度打算提出“互聯網界歷史上最高的競業禁止賠償”。巧合的是,劉春寧2013年7月從騰訊離職,8月,就有網友爆出“騰訊開始要求員工簽新版競業禁止協議”。

幾個小時後,騰訊公司在其官方微博發布聲明,針對關於“劉春寧被警方帶走”的消息作出幾點說明。

“騰訊舉報劉春寧”的說法不實

聲明表示,騰訊公司在去年的一次內部審計過程中,發現前兩年的視頻團隊存在貪腐疑點,遂向公安機關報案。警方最開始鎖定了張某某、嶽某某等四五名員工,並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牽出劉春寧。也就是說,騰訊報案的是針對貪腐事件,而不是某個人。

聲明稱,內部審計是騰訊公司的一項例行工作。審計具有一定的滯後性,加上警方辦案需要時間,所以事件至今才逐漸披露。

否認“群體性腐敗事件”一說

針對阿里集團將這起事件形容為“騰訊群體性腐敗事件”,騰訊在聲明中表示了抗議:“目前已知涉案人員達五六名,屬於個別業務團隊中的多人腐敗,鑒於案件的重要性,我們向公關機關報案處理。但對於騰訊公司兩萬多名員工而言,這是個案。

“犯錯可以原諒,犯法豈能姑息!”

聲明表示:劉春寧作為騰訊公司的前管理幹部,在職務崗位上涉嫌貪腐,這已遠遠超出犯錯的邊界,既觸犯了騰訊公司的“高壓線”,也觸犯了法律原則。犯錯可以原諒,但犯法豈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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